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

来源:党员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0-09-25 12:00: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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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 极端重要 的工作。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

  1.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 极端重要 的工作。

  2.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 旗帜 、关乎 道路 、关乎 国家政治安全 ,关乎全区经济发展 、社会稳定 、民族团结、文化安全、边疆安宁。

  3.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

  5.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重要工作 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6.党委(党组)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7.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8.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

  9.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 民主生活会 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10.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1.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需要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道路 自信、理论 自信、制度 自信、文化 自信。

  12.为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 12 天以上集中学习。

  13.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在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应当占到 10% 以上,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应当占到 25% 以上。

  14.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 2 次。

  15.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通报 1 次以上,通报范围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确定,重大情况随时通报,以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16. 各级党委(党组)在承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 网络意识形态 主导权。

  17.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 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18.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出现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纪律处理。

  19.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 马克思主义 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

  20.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 前途命运 ,事关国家 长治久安,事关 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_ 。

  21.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网络空间 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22.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必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承担起 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23.我们要把坚定 “四个自信” 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

  24.习近平在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宣传思想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要把 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作为重要职责。

  25.我区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元宝山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定(试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三个文件,明确了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

  26.互联网已经成为了意识形态斗争的 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

  27.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按照 属地管理 、 分级负责 和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28.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 管阵地 、 把导向 、 强队伍 ,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9.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 1次 工作会议,分析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安排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 1次 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0.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内容不少于2次。

  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

  1、意识形态基本定义:

  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意识形态的内容,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的反映。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起源于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各以特殊的方式,从不同侧面反映现实的社会生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意识形态的有机整体。

  2、意识形态“三个事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

  “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

  4、意识形态“四个关乎”:

  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人心向背。

  5、宣传思想工作“两个巩固”:

  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6、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

  7、宣传思想工作重点抓好的“三个创新”:

  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努力以思想认识新飞跃打开工作新局面,积极探索有利于破解工作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把创新的重心放在基层一线。

  8、宣传阐释中国特色要做到“四个讲清楚”:

  要讲清楚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不同,其发展道路必然有着自己的特色;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

  9、思想舆论领域“三个地带”:

  思想舆论领域大致有红色、黑色、灰色“三个地带”。红色地带是我们的主阵地,一定要守住;黑色地带主要是负面的东西,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大大压缩其地盘;灰色地带要大张旗鼓争取,使其转化为红色地带。

  10、理论工作“四大平台”: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

  11、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四个牢牢坚持”:

  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

  12、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四十八字职责使命:

  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连接中外、沟通世界。

  13、新闻舆论工作的“五个事关”:

  新闻舆论工作处在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

  14、提高新闻舆论工作的“四力”:

  是指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15、中央文艺工作座谈会“四有”、“四艺”:

  胸有大业,腹有诗书,肩有担当,术有专攻。四“艺”,就是大义、道义之“义”,坚毅、毅力之“毅”,友谊、情谊之“谊”,艺术、文艺之“艺”。

  1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八大报告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17、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治理四大核心理念:

  以人民为中心,以强国为要务,以政府为先导,以法律与社会秩序为基础。

  18、“一个作为、三个纳入、六个结合、四个一同”: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19、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原则: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工:

  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1、意识形态工作“六个方面主体责任”:

  主要包括履行好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加强网上舆论工作的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责任,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和党员干部管理的责任。

  22、主要领导如何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理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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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形态话语权

  主要指在社会思潮中,引导民心、决定社会舆论走向等方面的能力。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就是要让马克思主义在社会思潮中占主导地位,就是要让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民众的行动指南。

  两个巩固

  习总书记“8.19”讲话中的“两个巩固”: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阐释了我们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根本目标,也是我们党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根本要求。

  三个事关

  2013年8月19日习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

  落实中央《实施办法》、自治区和市委《实施细则》

  一个极端重要、两个行动、三个纳入、四大责任、四个同步、九大责任、十大情形、十一大类阵地。

  一个极端重要

  习总书记在2013年8月19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两个行动

  意识形态工作大培训“三个一百”行动(培训百名骨干、上好百堂党课、举办百场讲座;

  党的科学理论下基层“五十百千”活动(运用五种形式、用好十种载体、组织百场演出、开展千场宣讲)。

  三个纳入

  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评。

  四大责任

  党委(工委、总支、支部)主体责任,党委(工委、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

  四个同步

  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九大责任

  把方向管导向责任;

  统一领导和指导责任;

  定期分析研判责任;

  意识形态能力建设责任;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

  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责任;

  领导和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责任;

  领导和组织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责任;

  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责任。

  十大情形

  党委(工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工委、总支、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干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大类阵地

  1.统筹做好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出版物的管理;

  2.统筹做好文艺作品创作导向的管理;

  3.统筹做好社科研究机构和学会协会等社团以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

  4.统筹做好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的管理;

  5.统筹做好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的管理;

  6.统筹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的管理;

  7.统筹做好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

  8.统筹做好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

  9.统筹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市内活动的管理;

  10.统筹做好国家安全宣教阵地、保密防范教育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11.统筹做好“扫黄打非”和各种非法出版物、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市内渗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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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

  一个思想

  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两个坚决维护

  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个重点

  即将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

  “四个意识”“四种形态”

  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四种形态”为: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五处纪法衔接

  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第二十七条对党员违反法律涉嫌犯罪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原先该条款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改为“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第二十八条对党员违法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将原《条例》中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进行合并,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第二十九条在原《条例》第三十条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第三十三条则对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等情形作出处分规定,旨在避免“带着党籍蹲监狱”的情形出现。第三十条规定,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比修订前增加了“留置”的情形。

  六个从严

  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七个有之

  即在《条例》中增写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八种典型违纪行为

  即《条例》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增加了处分规定。如,第五十五条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作出处分规定;第六十二条对党员信仰宗教的作出处分规定;第九十条第一款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第九十条第二款对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作出处分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作出处分规定;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家属失管失教作出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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