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最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来源:党风廉正工作总结 时间:2020-05-26 22:00:3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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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质增效的现实需要,既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迫切需求,更是从严治企的有效手段。以下是本站分享的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最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最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多年来,自治区XXX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有力促进了档案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我们坚持把“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牢牢抓在手上,履职尽责,筑牢防线,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抓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处长(支部书记)为成员的的局(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考核。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具体负责。每年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名领导干部、每一个处室、党支部,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政勤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班子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求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带头执行《廉政准则》,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全局(馆)同志。

  (二)抓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及时传达中央、自治区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自治区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等重要文件,多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参加《廉政大讲堂》等活动,推动廉政勤政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自治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2014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自治区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第四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年,又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到第三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由服刑人员现场说法,以案说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从政道德,勤政廉政,保持共产党员的廉洁操守和政治本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抓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了财务、接待、车辆管理、会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每项制度均明确了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的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杜绝“吃空饷”问题,坚持重大事项全部上局务办公会集体研究,局(馆)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谈心谈话制度、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干部真实情况,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提醒、早纠正。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有的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分管领导的事,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的习惯于当“老好人”,不敢作为、不敢担当。二是监督不到位。目前,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靠年初布置、年中督查、年终考核,没有真正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

  (二)下步工作打算。一是抓责任落实。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细化分解任务分工,每项工作都责任到人、到事、到时,实现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的转变。二是抓学习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注重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示范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三是抓日常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严肃生活纪律,坚决克服享乐主义,杜绝奢靡之风。按照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方案》规定的考核内容,抓好日常监督,全力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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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东郭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抓认识。镇党委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12次,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开展了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召开了全镇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了《四风之害》《莲城警钟》等15部警示教育片;并赴枣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滕州监狱等地接受实地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是抓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这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与下属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27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9次,专题听取镇纪委关于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12次,对作风建设、惠民政策督查、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包责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党总支、包企业、包部门,并将《东郭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一览表》分解到有关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每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同时,镇党委与各领导干部分别签订了年度《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8份,镇所有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346份,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与此同时,镇党委还建立健全了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制度,以及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20项规章制度。

  四是抓干部。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选拔任用监督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五是抓整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开展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员卡清退、“吃空饷”、公款走访等专项治理活动12次。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接待标准,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就餐,不上烟酒。工作日内严禁饮酒,镇纪委加大查处力度,凡发现工作日内饮酒现象的,从严从重处理。公车私用治理方面。我镇现有公车4辆,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按规定将公车停放在镇政府,不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办公用房清理方面。对超标使用办公房现象通过合所办公、腾空等方式进行清理246平米,副科级以上干部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精简会议转变会风方面。精减各类会议11个,节约会议经费近3万元。同时,开展机关效能检查16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六是抓惩处。镇党委积极为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有利条件,创造良好环境,旗帜鲜明地支持镇纪委查办案件,第一,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纪委书记王飞燕同志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第二,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配全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第三,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勇于“亮剑”,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以反腐倡廉的实实在在成果取信于民。以来,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9起,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室和协作区查办大案4起,共处理违纪党员干部20人,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乱纪分子,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七是抓督导。成立了督查工作组,由纪委、督查科、党政办、组织科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督促党委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落实、领导交办工作的督导、干部职工执行政治及工作纪律的督查等工作。以来,开展机关效能督导检查21次,对27名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本人“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村、各科室站所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抓好关键环节,助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通过群众推荐、民主测评和工作考评,培植树立典型,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号召党员干部向典型看齐,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增效提速。第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镇、村及部门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抓住村两委班子新上任的敏感时期,进一步强化对村级的监管,着力整治村“两委”干部出现的工作不作为、“三务”不公开、侵占和挪用资金等问题,通过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途径,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为村级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严于律己,当好廉政表率。作为镇党委书记,我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做到艰苦奋斗、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一年来,我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好,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三是个别干部和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建设幸福东郭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最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党工委以党的“十九大” 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和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园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

  园区党工委始终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先后召开4次班子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分析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

  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照市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了责任清单,下发文件明确了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按照《沅江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规定》与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二、加强教育,筑牢防线

  一是坚持正面引导。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新《准则》新《条例》,不断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好权;在园区醒目位置设置党风廉政宣传栏;由园区党工 委书记为园区机关干部讲授了一堂廉政党课。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特别是市纪委有关正风肃纪的相关规定,组织机关干部观看《绝不姑息》等警示电教片,赴益阳市沅江市两级廉政教育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按照市里部署开展了“向党说句心里话”座谈会等专题活动,参加市纪委等部门联合组织的“十九大知识竞赛”获二等奖,参加市纪委等部门联合组织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赛荣获三等奖。三是开展廉政谈话。由园区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集体约谈、纪工委书记分别对局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四是进一步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髓。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市委宣传部领导来园区为机关干部上课,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精神上来;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进行重点防控,要求广大干部严防“四风”反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履职尽责,抓好落实

  一年来,园区党工委严格细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1、抓住“关键少数”。坚持党工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好廉政表率作用,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多次听取党风康政建设工作履行情况汇报;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与园区局室负责人、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并建档立卷,起到了良好效果。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能够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了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2、抓好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条例所列六种情形的严肃追究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对2起典型案例在全体机关干部会上进行了公开曝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谈话,达到了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坚决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不规范的问题。党工会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带头讲党课,开展谈心谈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4、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完善党工委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 “三重一大” 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书记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时末位表态,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由其它班子成员分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收支两条线”,规范了津补贴发放,认真落实财务会审监督制度,财务实行会审联签,程序规范,每张报销单据上有经手人、证明人、财政所长、分管领导、纪检书记、主管账务领导签字。今年来,公务、商务接待支出较去年明显减少,没有违反规定公款国内旅游,更没有出国(境)旅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对园区领导干部在企业任职的情况进行了清理,所有任职人员均已辞去企业的兼任职务,清退退休返聘人员6名,规范园区借用人员手续,研究确定了园区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和保障纪工委机构执纪办案,为园区纪工委配足人员,加大对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5、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专项治理活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一是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我园公务车辆一台已造册上报市纪委备案,并对公务用车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公车除正常使用时间外,其余时间一律停靠在单位停车位。二是开展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对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整改,目前办公用房全部达标。三是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中梗阻”治理专项整治。四是开展“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五是规范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明确规定工作日一律不准饮酒。六是开展整治不作为乱作为“九个一律”问责。七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同时,为激励园区干部干事创业,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鼓励园区干部多上企业对接工作,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难处,为园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6、统筹抓好信访工作。园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信访工作,及时掌握了解基层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情况。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获取的各种信息进行认真排查,对违法乱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统筹抓好了案件查处和信访稳定工作。推行信访目标管理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专人受理信访举报。配合上级部门,重点抓好初信初访,避免集体访、越级访等事件的发生,积极妥善化解信访矛盾。

  2018年以来,园区领导班子成员无被沅江市纪委、益阳市纪委、省纪委通报批评情况,无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情况,无被益阳市纪委及以上问责情况,园区内没有出现到省纪委、中纪委重复访、越级访情况。

  7、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2018年7月2日-8月25日,益阳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沅江高新区党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1日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反馈意见,园区党工委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整改措施、强化整改监督和强化建立长效机制等四个方面入手,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园区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王文波同志、纪工委书记邓金铭同志分别担任两个小组的组长。制定印发了《中共湖南沅江高新区关于益阳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并及时上报益阳市委巡察办。在整改过程中实行责任到人和“台账化”管理。同时,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完善修订了园区会议、出勤、学习、财经等方面10多项工作制度,着力构建有利于实现机关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长效机制。到目前位置,巡察共反馈38个问题,其中1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另外22个问题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10名有关问题责任当事人开展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后续,我们将继续规范管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整改工作的到位率和巩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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