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职工返校工作预案最新

来源:方案模板格式 时间:2020-05-22 22:00: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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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下校园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摸排每名师生员工假期行踪和身体健康状况,疫情安全宣传教育成为必不可少的防控重要手段之一、采用信息化远程在线编辑、远程发送的网络化多平台操作的宣传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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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职工返校工作预案


  为全力落实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坚决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扩散至校园,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确保教职工平安返校,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秩序,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和《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预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党组的统一部署,按照“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原则,以对教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有序的开展教职工返校工作,有效控制疫情在学校的传播、蔓延,保障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前教职工返校和上班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做好教职工返校前后的摸底排查、宣传教育与疫情防控,及时科学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我校人群中发生与传播,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平稳运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三、组织机构

  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全面指导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有序开展。

  组 长:黄天贵

  副组长:李建、邓勇

  成 员:各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教师处),人事教师处副处长邓勇兼任办公室主任,魏红军、魏明英、陈琪怡、吴勇为副主任,党委组织部、人事教师处、总务处、教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具体事宜由人事教师处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寒假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1.寒假期间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寒假期间,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学校各部门应与本部门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摸清掌握教职工离都江堰返都江堰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人员排查,收集教职工有无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漏报、瞒报、迟报、误报。各系部需加强对兼职教师和校外兼课教师的管理,准确掌握人员动态信息。

  2.加强返程途中的自我保护。教职工返都江堰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返都江堰后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各部门要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与应急知识为重点的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活动,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外地返都江堰者需按照都江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自我隔离、登记并上报。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需在家自主隔离14日无症状后方可到校上班。

  3.填报健康情况申报卡。寒假期间结束前,各部门要提前摸查本系部或本部门人员情况,要求教职工如实填报健康情况申报卡(详见附件一),并告知不如实报告的法律后果。要重点摸排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各部门要及时将重点人群摸排情况及时报送至学院人事教师处,并按照籍贯、与疫情是否直接接触等相关条件对返校教职工进行分类统计建账)(详见附件二),要精准掌握所在部门人员情况,做到全面覆盖、无遗漏。

  (二)做好开学返校前疫情防控工作

  1.开学时间。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学校不提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经当地政府评估批准后报教育厅统筹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确定后,学校会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告通知到每个教职工。

  2.分批返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安排教职工分为两批返校上班,行政坐班人员和辅导员第一批返校,专职教师第二批返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全校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具体开学时间的通知和要求,合理安排好返校行程。

  3.分类管理。寒假结束时,教职工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上班。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人员返校上班;现居湖北等地区的人员和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的人员,暂不返校,听从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自返都江堰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后,居家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可返校上班。

  (三)做好开学返校时疫情防控工作

  1.全面做好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在正式开学前,各部门要做好留校和返校教职工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了解返校教职工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尤其是对到过湖北和接触过湖北人员的教职工到属地服务中心登记报备的落实情况)。

  2.教职工不得私自提前返校上班。教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上班的,须通过所在部门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同意,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配合门卫室做好登记,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3.返校教职工要接受全面检测。返校当天,人事教师处负责组织做好教职工开学到岗情况统计。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部门需安排其到校医务室进一步观察,或安排送医院进一步检查,同时将患者情况及时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做好上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上班期间的监测工作。各部门要做好教职工每日日常体温监测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控期间,学校交通车暂停运行,教职工上下班需佩戴口罩(教师上课期间除外),实行教职工分时用餐。各部门应加强考勤,关注本部门教职工健康情况,了解身体异常教职工密切接触人员、行踪等信息。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请假,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可回校上班。对被隔离治疗或在疫区等不能按时到岗的教职工,人事教师处和教务处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对教职工进行合理调配。

  3.迅速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教职工在校内突发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当日学校值班组长和带班领导汇报,并逐级上报,值班组长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学校启动应急处置,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中心报告情况。为避免病毒传播,可临时性关闭校门,在校门关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1.提高政治站位。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当地政府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通讯畅通,加强日常防范,做好科学自我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坚战。

  2.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把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全校教职工务必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斗争的严峻性,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把疫情防控工作扎扎实实做好。

  3.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部门返校工作制定预案,做出具体安排,系统布置并检查落实,全面详实地做好摸排工作,开展重点抽查和日常检查,抓好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实现工作领域全覆盖。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导致疫情蔓延的行为将严肃问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落实防护措施

  1.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职工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将中央、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和学校的疫情宣传信息传递给教职工,确保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应知应会,引导教职工树立信心,克服恐惧心理。

  2.增强防护意识。学校总务处负责对教职工进行疫情防治知识、方法的分类培训,使教职工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提高教职工的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严控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应急期间严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通知》规定,各部门不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职工外出参加教研、培训和学术活动。

  (三)加强人文关怀,强化技防管理

  1.加强人文关怀。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关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校人员,做到情况摸排到位,教育宣传到位,工作安排到位,生活保障到位,让他们感受到学校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和保护。心理健康中心要及时开展心理抚慰和危机干预工作,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

  2.做好工作安排。各部门应及时掌握教师的健康状况,若因身体状况或在疫区、隔离等不能按时到岗,部门按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好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各部门要关心患病和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做好跟踪随访。

  3.强化技防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要加强上岗员工防疫工作。要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场所通风、增加公共空间消毒频次、配备洗护用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等工作,加强废弃口罩统一回收管理。

  (四)强化信息报告,严格信息发布

  1.教职工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每位教职工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迅速用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报告。

  2.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日报制度。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控和联系电话,全面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务必做到人员在岗、电话畅通,每天下午2∶00-3∶00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并随时与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保持密切联系。

  3.严格执行疫情信息发布制度。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内媒体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省经信厅、教育厅同意。校内各媒体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信息。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职工返校工作预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切实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2019-2020学年教职员工春季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最终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

  二、各单位要把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要切实做到“八个到位”,即政治责任落实到位、预案方案管理到位、师生摸排管控到位、校园封闭管理到位、教育教学安排到位、宣传教育引导到位、后勤管理服务到位、条件保障落实到位。保卫部门要严格管控校门,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进入校门的人员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学生食堂等公共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关闭。学生公寓实行全封闭管理。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应急储备。

  三、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线上开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号)要求,及时调整2020年春季学期教学计划,科学安排实践教学活动,有序开展毕业、就业创业工作,认真做好线上教学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以及学生返校线下开学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抓细抓实抓好线上教学工作。2月17日起,所有本科学生教学课程实行线上教学,具体安排见校园网《安徽建筑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公告》(第9号),硕士研究生教学课程安排参照执行。

  四、各学院要精心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特别是面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要深入开展国情省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敢于直面风险挑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面对疫情,科学理性地表达爱国热情。积极宣传新时代青年众志成城、扶危济困、无惧无畏、乐观向上的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励广大师生员工树立远大理想追求,厚植爱国主义情怀,践行爱国主义思想,见诸爱国主义行动。要充分利用这次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事迹、先进典型、感人故事等思政育人元素,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家国情怀、团结精神、奉献精神等要素有机融入各门课程之中,提升课程思政实效。

  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课和心理疏导课,落实开通心理咨询网络辅导和热线服务电话要求,加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提供心理危机干预与服务。依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建专业的辅导服务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好、利用好《安徽省高校师生心理应对手册》,及时提供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更好地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客观理性看待当前疫情形势,做好个人防护和心理疏导。

  五、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控制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单位要科学有序安排值班值守以及教职工安全返校。

  1.每天安排一名校领导带队,两名处级干部总值班。2月10日起,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12个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天到校在岗值守。其他行政工作人员可安排分散办公、远程办公、错峰办公、网上办公等多种方式,确保有事能及时到岗,处理工作事务。不可替代岗位、特殊岗位及工作所需必须全员返校办公的,各单位要加强管理,保障教职员工安全。

  2.2月17日起,除按学校规定要求到校在岗值守人员外,其他教职员工需在合肥市居家办公,在线教学,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能随时解决工作问题,能随时到校工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所有教职员工原则上不赴外地出差,如确需出差,需经所在单位批准,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差,出差期间需严格遵守、执行疫情所在地各项防控要求。外出回肥后,必须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并及时将隔离观察情况报所在单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立即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3.学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部门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等服务工作,科学谋划、细致工作、履职尽责、负起管理责任,要详细了解服务外包企业员工过去两周的旅行史和接触史,确定不是疫情控制重点人员,外地来肥14天隔离期已满且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做好学校各项服务工作。

  4.学校所属企业复工时间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合肥市的相关规定执行,且必须确保人员和各项防护物资等均符合合肥市对企业复工的各项要求。鼓励校属企业组织员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实行网上办公、居家办公。

  5.科学合理有序地制定教职工返校方案。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分类分批,实行“一人一案”,组织教职工错时错峰返校。所有教职工应按照省教育厅以及合肥市有关规定要求,每天利用手机app等方式上报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目前身处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不得返回并向学校报备;在外地的教职工返回合肥市之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教师,一律劝其暂不返回合肥市;有教学任务,且目前身处非疫情重点地区的教师,须提前14天返回合肥市,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我隔离14天并每日向学校报告健康状况。对于无法进行线上教学的课程,相关教学单位要提前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本学期教学计划完成。要与不能正常返岗的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并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主动思考、科学谋划、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努力将疫情对学校整体工作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务必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织牢织密防控网底,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以扎扎实实的防控工作成效诠释忠诚与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教职工返校工作预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治区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工作方案。

  一、开学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疫情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措施不落实不开课”的总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拟定线上开学时间为3月2日。具体正式返校开学时间根据教育厅的有关意见确定。

  二、开学前工作

  1.健全机构

  成立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常调度指挥部,刘炜校长任指挥长,苏晓军副校长任常务副指挥长。

  建立了党政办公室和后勤服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双主任”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十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宣传舆情组、防疫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学生工作组、教师工作组、教学工作组、电大防控工作组、农校工作组、督导检查组。

  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各部门、各院系、农校成立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联防联控

  建立学校、部门(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防控工作联动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与自治区教育厅、卫健委、银川市和西夏区政府、社区等积极建立联系,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建立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明确中层值班干部为信息报告人,在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及时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3.健全多项工作制度

  第一时间制定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工作要求,制定了“二案八制”。二案即: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开学方案和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八制即: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勤追查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学校通风消毒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冠肺炎隔离观察点应急预案、以战时状态从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岗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实习学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宣传引导工作实施方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的方案、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办法、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实施方案、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疫情期间延迟开学教学工作方案、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疫情期间正常开学教学工作方案、餐厅及超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学生公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学校服务外包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校园内家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放教育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宁夏现代农业(养殖)公共实训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宁夏农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

  4.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充分利用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QQ、空中课堂、告学生和教职工的信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国家、社会和学校各项防控措施,遵纪守法,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

  5.全面摸清教师和学生身体健康等情况

  通过教职员工“每日健康打卡”系统、学生易班网“匠心战疫”健康统计系统,利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精准掌握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一人一案”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对有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返校上班、上学。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错峰、错区域分批有序返校,避免人流过于集中,确保返校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

  将学校外聘工作人员、在校合作企业员工、服务外包人员等,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坚决做到不漏一人。

  6.做好开学前的消毒和物资储备工作

  加强公共区域、校内通勤车等安全卫生检查和消毒工作。教工和学生食堂承包单位,做好粮食、蔬菜的储备工作。储备足量的口罩、洗手液、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品等物资。

  7.设置隔离观察点

  将新校区3号学生公寓楼40间房间(一楼30间、二楼10间)和培训中心30间房间,设置为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做为隔离观察使用。

  8.开展心理关怀

  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疏导工作,通过网络、电话多种方式给予必要心理咨询和疏导。

  9.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强化校园管理,除紧急、必要进入学校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减少学校进出口,只留一个大门进出。进入校园必须严格登记、必须测量体温。务公干校外人员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三、开学后工作

  1.加强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

  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学校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学校党委加强同意领导,整合力量,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学校各二级单位在学校统一领导指挥下,联防联动、高效工作。

  2.实行封闭式管理

  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强化“校门管理”、“校园管理”有关制度,严格出入校园人车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交叉感染。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学生不得擅自外出学校,确因病、因事外出的,经学生工作部审批后,方可外出。

  减少校门进出口,严格出入管理。建立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体温正常方可入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返校。

  在学校校门入口处、行政楼、教学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红外热成像仪,做到凡进必检。

  3.宣传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宣传舆情工作

  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升防控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重点关注因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4.上好开学第一课

  开学第一课设为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通过远程在线空中直播课题、视频课堂等网络形式,重点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同时,把握有利时机,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5.加强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

  开学后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培训不少于1学时。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使人人成为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继续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

  6.继续全面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每日对全体学生、教职工和学校服务外包人员、合作企业人员开展全面精细排查、精准落实,确保不漏一人。

  7.加强督导检查工作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疫情防控督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做好健康防护

  一是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置。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二是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办公距离。三是工作期间尽量减少办公室之间的人员往来,可采用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沟通,减少直接接触,面对面沟通交流时要佩戴口罩,并保持卫生安全距离。

  9.采取“线上办公”

  一是党政办公室利用“OA系统”处理政务文件信息的收发办理、流转批办、会签审核、发送归档等环节,能网上办理的尽可能网上办理,确保工作不受影响。二是各部门各学院应充分利用“组织系统”“教学系统”“学工系统”“易班网络”等平台,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10.全面加强保洁和消毒

  按照疾病防控部门要求,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公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各部门要配备好洗手液、消毒液等卫生清洁物品,每日对办公室进行消毒一次。

  11.控制会议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召开大型会议、一律不得组织群体性活动。其他会议能不开的尽量不开,确有必要召开的,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若必须召开现场会议的,应压缩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会议期间严格佩戴口罩,座位保持1米以上距离,会后实行“一会一消毒”。

  12.加强用餐管理

  教工一律不得订外卖用餐。暂停教工食堂早餐供应(教职工自行解决)。午餐由教工食堂供应盒饭,各部门派专人到餐厅取餐。取餐后自行发放本部门教职工。教职工在办公室用餐。用餐后将餐盒统一放入各楼层垃圾桶,保洁人员集中收取、处理。

  凡是进入学生餐厅的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必须测量体温(≦37.3度),确认体温在正常范围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人员,阻止其进入。

  提倡学生自带餐具宿舍用餐。

  学生早餐按照同方向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间隔1米以上就餐;午餐、晚餐按照院系实行错峰就餐制度,学生就餐时同方向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间隔1米以上就餐。用餐时,派专人督查,做到取餐有序排队,用餐不交谈、不说话。

  餐厅每日消毒3次,早、中、晚餐前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生食和熟食用品严禁混用,严禁肉类生食。

  13.加强学生公寓管理

  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

  教师和学生进入学生公寓,必须测量体温(≦37.3度),确认体温在正常范围后,方可进入;对体温检测超过37.3度的师生,阻止其进入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并及时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防疫保障组。领导小组防疫保障组经过认真研判,确定其是否在学校隔离区隔离观察。

  对检测出体温超过正常范围值且强行闯入者,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置,并上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全保卫组。

  14.加强校区内家属区的管理

  后勤服务处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防控消毒工作流程对南校区电大家属区,职大家属区、轻工学校校区楼道间、垃圾桶等重点公共区域早晚各消毒一次。每天及时清运家属区生活垃圾,清扫家属区环境卫生保持干净。

  保卫处负责外来人员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家属区域,所有进入人员测量体温(≦37.3度),确认体温在正常范围后,认真、准确无误填写测温记录,方可进入;对人员测量体温超过37.3度的,阻止其进入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及时上报辖区居委会。对检测出体温超过正常范围值且强行闯入者,要第一时间报警处置,并上报相关部门。

  15.加强开放教育和农业学校的开学管理

  开放教育和中职教育参照本方案制定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开学方案和宁夏农业学校开学方案。

  四、责任追究

  疫情防控各工作组、广大师生、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不配合学校防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漏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将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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