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来源:教育公文写作 时间:2020-05-22 18:0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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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服刑人员是指适用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五种刑罚方法或措施的人员。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以供大家参考!

  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陈某(化名),男,1996年2月出生,广州市南沙区人。2016年12月因犯强奸罪,被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8年9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由东涌镇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监管。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局接收陈某后,由驻区司法警察对其进行首次训诫谈话,根据其所犯罪名,开展针对性教育,从法治、道德层面进行教育;也结合当前陈某情况进行警示教育,使其接受社区服刑人员身份。

  (二)依托心理测评及访谈,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状态,对其开展心理辅导,协助其树立自信

  陈某在报到当天,在心理咨询师指导下进行了《入矫初始测评》《症状自评量表(SCL-90)》量表测量及访谈。后经过综合分析,陈某重新犯罪风险等级为中风险。在陈某的个案跟进过程中,以广州市司法局心理干预项目派出心理咨询师为指导、社区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师为协助共同为陈某开展心理咨询、使用心理服务技巧,协助他释放压抑及不良情绪,减低自卑感,树立其融入社会的信心。

  (三)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个案管理,协助其定制专属职业生涯规划

  司法社工与陈某在个案跟进过程中,遵循平等、接纳原则,采用“个案管理”形式,整合相关资源,协助陈某提高自我竞争力。陈某目前仅处于高中学历,他十分担心自己以后出来社会是否能立足。陈某被现实情况压迫出现焦虑情况。司法社工邀请“职业生涯规划师”协助陈某梳理自我职业规划及期待,根据陈某实际情况,先从易到难罗列出目标。在社区服刑期间,陈某通过自己的努力,参与了职业培训,并通过师徒制教学,成功入职企业。

  (四)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陈某经历了二年半的监狱生活,隔断了陈某的人际关系及交往,造成了社会支持系统相对弱。假释后,陈某在村里、朋辈中,受到标签化,使陈某的内心十分难受,难以释怀。司法社工了解到该情况,安排陈某前往敬老院为老人清洁卫生及参与交通执勤岗等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其奉献社会意识,树立其正确的劳动观念,促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使其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思想上的升华,重塑自我,重新获得了自我认可和信任。

  【小结(或反思)】

  陈某经历了监狱生活,造成了相对较长时间与社会产生隔阂,假释归来以后,社会适应性问题相对明显,急于协助其适应。通过社矫科、司法所及社区矫正中心司法社工等工作人员的的努力,坚守“监管、教育、帮扶”工作方向,遵循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使其得到感受到被理解、尊重、关怀、真诚,协助其拥有自信、正向的生活态度、积极的心态顺利地回归社会,用行动展现了“矫正自我 重塑人生”!

  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叶某,男,高中文化,未婚,户籍地在安徽省巢湖市无为县,居住地在上海市黄浦区,从事房产中介和装修。2017年10月,叶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缓刑考验期限自2017年11月起至2018年11月止。

  2017年11月,上海市黄浦区社区矫正中心对叶某进行社区矫正开始宣告,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叶某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叶某后,配合黄浦区社区矫正中心对其开展了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制、道德、政策、警示教育,矫正叶某的违法犯罪行为恶习,培养其遵纪守法意识。

  (二)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根据对叶某综合评估分析情况制定矫正方案,确定矫正工作重点:针对叶某存在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明显缺乏主动性、各项社区矫正规定经常需要督促才能完成的问题,需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在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中,司法所以现实案例进行警示,重申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必须服从社区矫正规定,明确指出如再有违反,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经教育,叶某在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善。在此基础上,社区矫正工作者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将矫正工作的重点调整为:配合相关部门、协调社会力量帮助叶某解决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其合法诚信经营。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组织叶某在新航阳光驿站参加社区服务,增进其与他人的沟通交流,培养其正确的为人处事方式,促进其与他人的合作意识,争取重新获得社区群众的认可。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叶某运用SCL-90测试量表以及EPQ测试量表,发现叶某有一定的自卑感,缺乏责任意识,感情较为淡漠,自控能力差,需要一定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师及时对叶某进行了心理辅导,表示能够理解其处境、压力以及痛苦,肯定每个人都有获得幸福生活的平等权利,需要其凭借自身努力逐步解决面临的种种问题,在此过程中,其会认识到自身症结所在,进而学习如何爱护自己和他人,以及如何能够决定和控制自己的生活状态。对此,叶某承诺愿意努力逐步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由司法所专职干部、社区民警、矫正社工、志愿者为成员的矫正小组,负责对叶某落实日常监管措施,进行全方位教育矫正。近年来,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及整治群租乱象,叶某经营的中介业务也有涉及。事发突然,叶某作为中介的一间出租房因违规使用电器引发火灾,所幸无人员伤亡,各部门高度重视,联动开展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者配合街道相关部门、社区民警以及居委干部,督促叶某必须做好火灾善后。在此基础上,司法所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引导叶某理性认识违法建筑及群租涉及的相关风险。经此事件叶某认识到违法建筑和群租的危害,在妥善处理了火灾善后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各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拆违和整治群租。过了一段时间,叶某再次遇到问题,其作为中介的一间出租房因租用公房承租人和实际出租人之间的矛盾,导致了租用公房承租人向叶某追讨房租。鉴于叶某在日常处理矛盾纠纷的时候常随性而为,甚至是采取违法的行为,司法所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引导叶某与租用公房承租人及实际出租人三方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由租用公房承租人和实际出租人按比例分成房租,至此妥善处理了该矛盾纠纷。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司法所依托黄浦区社区矫正中心和街道,定期邀请律师、心理咨询师、高校教师等专业人士积极开展联合教育矫正活动,采取集中教育和个别咨询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叶某进行法律常识、心理健康知识、传统文化道德以及时事政治等专项教育,促进其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文化道德修养和提升自制能力。

  取得效果

  经过对叶某负面情绪的疏导,叶某开始正面现实生活,着手眼前问题,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对于房产中介业务涉及到的违法建筑和群租乱象,叶某已经配合各部门完成拆违和群租整治。叶某在矛盾纠纷处理方式方法上的问题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在此基础上,叶某已能够以一种更积极健康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小结

  我们坚信:每个人都有获得幸福生活的平等权利。需要整合一切可能的社会资源,司法所通过耐心细致的教育矫正工作,协助社区服刑人员凭借自身努力逐步解决面临的种种问题。在此过程中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识到自身的症结所在,逐步增强他们的信心和能力,使他们能够努力地爱护自己和他人,能够决定和控制自己的生活状态,能够做一个对自己和家庭负责、对社会有益的公民。

  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一、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需化名),男,1994年3月出生,户籍地为**省**县,居住地为**省**县**镇康寨村,2014年5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2014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19日止,2014年6月25日,**到**县司法局报到,由**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社区服刑人员**从小因父母离婚,他跟随父亲生活,他的父亲因故意伤害罪在监狱服刑,而母亲远嫁他乡,他无依无靠只能跟随姑姑生活,从小缺乏管教,造成好吃懒做、爱说瞎话的恶习,初中还未毕业就已流窜社会,整天游手好闲并结交了不少不良少年。**因文化水平低,懂法律不多,法律意识差;因家庭变故和生活环境的原因致使他自身素质低、道德修养不高,社会认知度不高,再加上他姑姑家庭很贫困,孩子多,对他照顾的不是很周全,这让他既自卑又仇视社会,缺乏与人沟通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整天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导致他最终和“朋友”到歌舞厅玩耍的时候和别人发生打架斗殴,造成犯罪的严重后果。造成这样的后果他的父亲感到很痛心,追悔莫及,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包括他的亲属都感到很惋惜,为之痛心,村组干部也一致认为是家庭变故和生存环境的原因才导致这样的后果。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针对**的情况,工作人员没有将其作为一名犯罪分子对待,而是与其进行平等对话。通过为其提供心理咨询,提供倾听其心声的平台,全面了解他的心理特点,让他的情绪得到宣泄,释放心理压力,缓解心理矛盾。**从最初的只是听不说话到态度慢慢的得到转变,开始与工作人员简单的聊几句。这种以谈家常的形式在自由轻松的气氛下进行让**与工作人员有了进一步的接触、谈话,初步消除了他是罪犯面受训斥、歧视的顾虑,让其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的模式,消除其抵触情绪,心甘情愿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针对性的对其制定了矫正方案

  1、按照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要求其每星期一电话汇报其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每月定期参加公益劳动;每月上交思想汇报;对其实施手机定位,时刻监督其去向,告知其应该遵守的一切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并定期对其进行走访;统一组织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等措施了解、掌握该对象的表现和实际情况,督促其遵纪守法、遵守矫正规定。

  2、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家人、村委委员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借助亲情的力量加强帮教效果。如果发现对象在生活中存在难题,矫正小组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帮其解决问题,帮助他逐步适应社会。

  3、注重心理疏导,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对其主观心态上的纠正,从主观方面尽量降低再犯的可能性。同时我们本着尊重他、接纳他、关心他的工作理念,让他消散对社会的仇视心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告诉他他的人生还很长,一定要走对方向。并对其进行心理咨询辅导:(1)采用个别谈话教育、治疗。通过谈话,了解矫正人员个人成长、发展中的问题,现实生活状况、人际关系中的问题以及生活态度,做好矫正人员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2)运用心理测验。通过运用不同心理测验对其的气质类型、性格特点、自控能力以及智力能力等作出分析和评价,并建立重点人群心理档案,制定矫治方案。测量结束后,对照评分标准分别对两部分的测量结果进行评分、统计。在综合分析评定的基础上,拟定矫正方案,审核确定后执行。

  4、就业引导与扶持,鼓励他自食其力。对其提供就业帮扶,帮助其适应社会、再社会化,则能使上述效果长时间的保持下去,达到矫正的根本目的。

  三、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沟通交流,**有想在集市上卖水果的意愿,这样他可以自食其力,以报答姑姑和父亲。工作人员对他的想法很是支持,并鼓励他一步一步地努力。司法所积极和镇城管办公室联系,帮他找合适的摊位,并且和她姑姑及他的父亲多次协商,让他们给他筹借了3000多元,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批发些水果。他每天早出晚归,虽然苦点累点,每天也有100多元的收入,他父亲和姑姑现在也对他有信心了,张罗给他找对象。很难想象那个好吃懒做的莽撞青年能改变这么显著,他父亲心里感到十分欣慰,感谢司法所对他的教育管理。他的亲属也说多亏司法所的教育管理帮助了他,村委干部也说是司法所的教育管理挽救了他,使他走上了正路,找回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现在的**不仅多次向我们表示要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还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种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并且能吃苦耐劳。

  四、小结(或反思)

  要尊重社区矫正对象人格,平等对待。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大多较敏感,有自卑、自闭心理、偏激等,平等对待易于使社区矫正人员放松心里戒备,才能更好的进行沟通。社区矫正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每个矫正对象的情况各异,要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生活及工作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的原则,尽可能为矫正对象排忧解难;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灵活的形式,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矫正对象适应社会,自谋出路的能力,使他顺利回归社会适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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