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来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时间:2020-05-22 08:00:0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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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扫黑除恶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供大家参考选择。

  扫黑除恶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查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5个,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认识体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问题

  1、在思想认识上,对中央的要求部署学习领会不深,理论知识构架不完整,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工作上存在要求不高、上下一般粗的现象。

  2、在宣传发动工作中,存在宣传形式相对单一,不够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

  3、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方面,存在协调不及时,前端监管力度不够,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4、在线索摸排工作中,存在主动排查意识不够强,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线索摸排责任“五有”要求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

  5、因为是临时接替的分管工作,所以对工作谋划不多,在统筹协调上没能完全做到角色转换,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思路打不开,办法不多。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1、理想信念的根基筑的还不够牢。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学习,存在不用不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2、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锻炼、对意志的再磨练、对品行的再提升,没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反思警醒、改造提升。

  3、务实为民的情怀还不够浓。在专项斗争推进中,往往会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的完成上级要求上,没有真正达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境界,缺少“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断增强政治坚定性和自觉性,把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主动出击,深挖线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突出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采取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庭院会等形式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 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增强广大群众知晓度与参与度,提高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思路,深入排査摸底,全面摸清线索。结合工作实际,把扫黑除恶斗争与社会治安整治、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线索,做好移送衔接,发挥各自优势,将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力度

  加强分管领域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针对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査,滚动式排査,多渠道深挖涉黑涉恶线索,着力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协调纪委、公安、经管、科教等职能部门,深挖潜在的黑恶霸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重点深挖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比对、判别,及时开展集中性整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扫黑除恶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本人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指示精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资料》,现将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一)围绕政治站位,在思想认识方面

  对中央的要求部署学习领会不深入,召开会议、签发文件等形式较多。理论知识不充足,知识构架不完整,存在学用脱节现象;整治警觉性不够高,把专项斗争当成日常性、一般性工作来抓,对潜藏的黑恶势力看不到、认不清,出现了“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情绪的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落实不到位。

  (二)围绕依法严惩,在宣传发动和严格依法办案方面

  在专项斗争中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主动排查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

  (三)围绕综合治理,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方面

  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之间存在步调不一致、行动不协调、配合不密切的问题。由于部门间协调配合是几个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其强制性、约束力较低,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各职能部门前端监管力度不够,存在“重打轻防”的问题。

  (四)围绕深挖彻查,在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方面

  对城管领域行业内涉黑涉恶情况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的惩治力不够;为民服务的宗旨不够,战斗力不强,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不高,打击力度不大。

  (五)围绕组织领导,在统筹协调方面

  没能认真做到角色转换,没有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创新意识还不强,工作思路打不开,办法不多,投入不够,效果不佳;扫黑除恶培训工作质量不高,存在时间安排不够充足、人员安排不够齐全、内容安排不够专业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理想信念的根基筑的还不够牢,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上述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用不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二)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党性作为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根本准绳,也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本人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做到时刻用合格党员标准来对自己严格要求、反思警醒、改造提升。

  (三)务实为民的情怀还不够浓。在推动专项斗争中,虽然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愿和关切,但有时还是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要求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最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没有真正达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境界,缺少一点“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城管领域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工作格局。

  2、将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教育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面对面向基层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3、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强化日常巡查,落实蹲点驻守管理、错时上班等长效管理措施,杜绝拉帮结派、恶意竞争、占道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深挖重点线索,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城管队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一插到底、绝不姑息;重点深挖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城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于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扫黑除恶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统一部署,遵照***有关要求,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第**督导组通报问题,召开本次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下面,我代表县局党委班子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如下:

  一、对照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对照中央扫黑除恶第**督导组通报的“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为重点,围绕中央督导组补充通报的我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组织建设”三个方面问题,我们扎实开展了细致深入的对照检查,发现目前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一是对中央精神领会不够系统深入。各单位虽然对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传达,但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对中央精神的领会存在逐级递减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识和思想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巩固。二是存在本位主义思想。部分分管局领导和部门本位思想严重,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要是刑侦的事情,有组长、常务副组长,还有分管刑侦的局领导,与本人及分管的部门联系不密切,有的部门认为本单位已经抽调了民警加入县局扫黑队,就算是完成了任务,没有站在全局高度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三是缺乏敢于担当精神。部分单位领导对黑恶势力危害性认识不深,考虑困难多、考虑客观多,缺乏一抓到底、动真碰硬的精神,多满足于上级怎么要求,文件怎么规定,围着“上级”打转,不敢直面矛盾,对于本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的方式方法缺乏创新。

  (二)线索排查不够精准。一是线索来源渠道不够多,仅仅依靠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截止5月31日,县局共收到各类举报线索共计***条,其中上级交办***条,群众举报**条。二是线索核查效率不够高。***条线索中,办结回复***条,未办结***条,办结率49.8%,办结率不到一半。三是科技手段应用不够好。对涉黑恶线索的排查手段较为传统,不善于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线索信息进行比对分析、串联分析,导致线索挖掘深度不够,没有提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三)打财断血存在短板。查封、冻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非法资产与所承办的案件不相匹配,已侦办的*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冻结资金共计不足****元。在办理所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由于前期对相关法律条文认识模糊不清,没有先行依法查询、查封、扣押、冻结任何财产,错失了同力推进深挖根治和打财断血的时机。

  (四)打网破伞仍有空间。县局在专项斗争中查处了一批村“两委”成员和公职人员,移送了一批腐败和“保护伞”线索,但与打击黑恶势力的战果存在不匹配。已侦办*起涉黑、**个涉恶团伙案件,仅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了“保护伞”线索**条(**人),反映出在主动与纪委监委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同步介入、核查反馈上,力度仍然不够,不同程度存在“‘打伞破网’是纪委监委的事和公安关系不大”的固化思维,如有的民警在侦办黑恶案件过程中,对挖“伞”不重视,主要精力集中在固定犯罪证据、抓捕犯罪嫌疑人,对深挖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着力相对较少,暴露出对中央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要求理解不到位,深挖彻查意识不强的问题。

  (五)综合治理水平不高。一是行业领域整治覆盖不全。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不严、措施不实,源头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不能够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例如,**乡***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该团伙从2014年开始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直到2018年10月才被立案。二是打早打小措施不力。部分单位未能有效贯彻“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认为打牌打麻将、小偷小摸、小打小闹等属于社会治安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这些都是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要土壤,须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三是重点群体关注不够。部分单位没有对辖区辍学未成年人、无业游民、性格极端人群的教育管理引起高度重视,导致一些人被黑恶势力引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黑社会组织案中**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大部分在作案时属于辍学未成年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县局党委班子理想信念弱化以及包案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想信念根基不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局党委班子的表现可以用“冷热不均”来形容,反映出来的问题根源在于理想信念根基不牢,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减叶的精神和勇气。

  二是务实为民情怀不浓。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没有完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要求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

  三是担当尽责境界不高。存在怕出乱子、怕担责任的思想顾虑,缺乏敢抓敢管、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对一些制定执行动真碰硬不够,对一些问题的反思精神和担当勇气不够,缺乏“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公安豪迈气概和敢为人先、敢啃硬骨头的决心勇气。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县局党委班子要以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加快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要进一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理论学习、实践总结,进一步深学细照笃行,深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坚持依法严惩。要进一步对涉黑恶势力保持严打态势,特别是寻衅滋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砂霸等案件,始终坚持“快出警、快反应、快处置”。同时,集中研判深挖一批隐藏蛰伏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按照“四个必查”要求,第一时间查封扣押“黑财”,及时铲除其经济基础。结合全县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工程领域、市场领域、招投标领域,紧盯沙霸、石霸、水霸、非法采砂等,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聚焦打击锋芒,形成压倒性态势。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打财断血。抓住一批见黑见恶见“伞”不见财的典型案件,查找问题,深挖细查,加大追缴、没收力度,把打财断血作为今后工作重中之重,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从案、人、财等方面同步发力,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及时查扣追缴“黑财”,确保打深打透,防止死灰复燃。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身为公职人员,部门领导,要加强个人修养,提高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在执法过程中公平公正的法律意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过程中实行“日清周清月清”制度,防止民警在工作中推诿拖拉,督促民警按时办结案件和工作任务,从制度上杜绝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将群众举报单位及民警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

  五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充分运用清单式管理,对照中央督导组工作要求,强化过程管控和刚性问责,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再次进行全方位现场指导、跟踪督导,通报突出问题,以督促改、倒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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