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方案

来源:方案模板格式 时间:2020-05-21 17:55: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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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是保障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人才市场。

  以下是我能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年度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方案,以供大家参考!

  2020年度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方案

  各村委会、乡各扶贫专责小组:

  广西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30日至6月5日,对我县2017年至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并于2019年7月29日出具了《桂林市恭城县2017-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报告》(正德审报字〔2019〕2-101-13号),指出了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四大类问题。为落实好审计建议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2017年至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恭扶领办发〔2019〕18号)进一步推动我乡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按照“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要求,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六大行动”,推动全乡脱贫攻坚质量整体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完成我乡2020年脱贫攻坚主要目标任务。

  二、总体目标

  对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问题和建议,以及《恭城瑶族自治县2017年至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我乡逐项逐条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整改,对确实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要持续推进、紧抓整改。

  三、整改任务

  (一)2016-2017年度审计中存在问题未完成整改

  1.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四到乡镇”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申请程序,把好资金拨付审批关,配合好上级指导工作。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资金专责小组

  (二)扶贫小额信贷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剔除户产业扶持奖补资金未及时追回。

  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工作队长、村两委、驻村干部多级联动,联合开展到村入户宣传动员工作,按要求将向错评户、剔除户已发放的产业奖补资金清退。

  整改期限:2019年9月底

  整改责任部门:乡扶贫站、各行政村、产业专责小组

  (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问题

  1.达到定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未进行定点采购。

  整改措施:加强宣传,对达到定点采购限额的(工程类项目20万元-400万元),严格规范执行定点采购,按程序办理采购流程;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的项目(仅限50万元以下工程类项目),按自营自建流程办理。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扶贫站、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2.虽定点采购但未在定点采购的服务范围之内。

  整改措施:规范定点采购管理,各业主必须根据项目所需的建设资质要求,选择对应资质定点采购供应商。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扶贫站、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3.扶贫资金项目未有监理或指导少。

  整改措施:对于奖补资金50万元(含)以上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施工方必须聘请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或由上级项目主管单位通过有关程序统一确定监理单位;对于奖补资金50万元以下项目,配合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项目督查指导。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扶贫站、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4.部分扶贫资金项目未及时结算

  整改措施: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及时进行竣工决算,确保项目资金及时结算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资金保障专责小组

  5.部分项目验收手续不规范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验收手续和程序,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严禁违规越线行为。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6.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合同协议执行力,依法依规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基础设施专责小组

  7.项目未在项目库

  整改措施: 对照项目清单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所有项目规范实施。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扶贫站、各行政村

  (四)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乡、村两级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资金分配、下达、申请程序,把好资金拨付审批关,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业务指导工作。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财务室、各行政村

  2.用现金支付工程款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严格贯彻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杜绝现金支付行为。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财务室、各行政村

  3.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措施:加强业务指导,规范签订项目合同,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整改期限:立整立改,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部门:乡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以审计反馈的我乡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从严从实落实各方责任,乡政府统一领导整改工作。乡政府对整改工作总负责,乡整改办作总协调,其他乡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涉及到存在问题的整改负总责。各专责小组要切实履行“专责”,认真抓好督促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各专责小组、各行政村要按照整改方案分工要求,加强配合协作,实行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二)逐条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全面落实整改。围绕审计报告提到四大类问题,分类梳理、逐条细化,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负责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各专责小组、各行政村要及时研究部署,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加快推进整改。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整改工作,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查工作专责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各行政村的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追踪问效。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瞒报谎报,以及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未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乡整改办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按期向上报送整改材料,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予以约谈通报,并报乡人民政府。

  (四)材料报送:

  各专责小组、各行政村于2019年9月28日前将开展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报送至扶贫站邮箱 sjfpz808@163.com。联系人:刘芯,联系电话:17758507165

  附件:1.桂林市恭城县2017-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报告》(正德审报字〔2019〕2-101-13号)

  2.三江乡2017年至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

  2020年度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方案

  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被脱贫,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针对扶贫领域种种腐败和不正之风,省审计厅近日出台《2018—2020年扶贫审计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今后三年将重拳出击,强化扶贫审计监督,力推扶贫审计县乡村三级全覆盖,聚焦五个重点、强化七项措施,确保扶贫审计质效。 五个重点包括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加强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揭示和反映脱贫质量不高、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被脱贫等问题,促进真脱贫、脱真贫;聚焦脱贫攻坚关键“短板”,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和重点群体扶贫脱贫情况的审计力度,揭露影响和制约深度贫困县、贫困村、重点群体脱贫攻坚的关键问题和短板;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揭露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化公为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以及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甚至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推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聚焦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漏洞,加大对扶贫领域阳光化管理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揭示反映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等问题,促进扶贫领域反腐机制的健全完善;聚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强化七项措施确保扶贫审计质效。坚持各级审计机关“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强化计划管理,科学调配审计资源;强化组织实施,采取“上审下”“交叉审”和“同级审”相结合,扶贫审计与各专项审计统筹融合,形成扶贫审计强大合力;强化责任落实,上下联动,各负其责,保证扶贫审计的力度和深度;强化审计报告制度,完善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的信息实时交互渠道,实行成果共享;强化奖惩考核,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审计质量检查评审并通报,奖优惩劣;强化信息宣传,提升扶贫审计成果运用。《计划》提出,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按照“避免交叉重复、又要不留空白”原则,采取“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分年实施”方式,进一步深化拓展扶贫审计范围,对全省37个贫困县及所辖乡镇、插花贫困地区及所属重点贫困村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全覆盖,推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更加精准,有效维护扶贫资金安全,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020年度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北京市审计局制定了《2018—2020年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18年至2020年,对北京市对口的内蒙古、河北、西藏、新疆、青海、湖北、河南7省89个县的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审计,稳步推进对扶贫协作资金的全覆盖。通过审查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受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方案》要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审计工作要围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关注政策、项目安排、资金安排是否精准;围绕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围绕项目绩效情况,重点关注产业扶贫协作项目未同贫困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问题、项目资金结存结余、项目施工质量和后期管护情况。要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促力度,建立审计整改台账,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时完成整改落实。对侵害群众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司法等部门移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监督合力。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及时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屡审屡犯”问题。

  《方案》要求,加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审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有效整合市区两级审计资源,稳步推进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审计全覆盖。同受援地审计机关构建长效、常态化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受援双方审计机关对“交支票”工程的监督职责和受援双方责任边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的整体绩效评价。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科技强审,在保证数据安全和信息质量的情况下,实现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审计项目和资金相关数据采集全覆盖。加强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审计宣传工作,全面宣传报道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审计工作成效、先进人物和先进典型,讲好扶贫审计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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