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关于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专项检查报告

来源:银行工作总结 时间:2020-04-08 07:03:1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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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下是本站分享的XX银行关于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专项检查报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XX银行关于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专项检查报告

  根据孟州市纪委孟纪发〔2018〕16号《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文件要求,档案局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档案局班子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高度重视。一是对全局干部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孟州市委二十条规定》等文件,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并要求全局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二是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问题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研究和分析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督查,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增强全局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意识。

  二、强化措施,严格监管规范干部行为

  一是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完善联签会审机制,推行两名班子成员同时分管财务,对每张财务票据审核把关,做到阳光财务,透明运作。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认真把好开支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财经法规、财经纪律,不私设小金库,控制一般性开支。二是组织各科室对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常态化。三是公布监督电话和开通监督信箱,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的问题。

  三、强化制度,转变“四风”抓好规定落实

  一是完善制度。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档案各项工作开展,在梳理和总结已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实际修订和完善五大类二十三项制度,编印《档案局规章制度汇编》小册子,发至机关各科室。

  二是严格执行。把责任扛在肩上,制度拿在手中,用制度规范全局干部行为,从上下班签到、请假、财务报销、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档案局虽然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制度体系需不断完善;二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中央、省、焦作市委和孟州市委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扎实做好档案工作。

  XX银行关于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专项检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哈尔滨市纪委《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纪委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市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部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节点检查和常态化监督,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

  二、检查重点

  1、重点检查作风建设制度执行及整章建制情况。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哈尔滨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等方面制度执行、整章建制情况。

  2、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1)违规公款吃喝转入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或接受私营企业安排的“一桌餐”。

  (2)违规超标准接待、超规定陪餐,安排洗浴、娱乐、游玩等与公务无关的接待项目。

  (3)打着单位学习培训、招商引资、集体活动等“幌子”,借公务之机游山玩水,变更行程绕道绕远,或由下属单位、相关利益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旅游费用。

  (4)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电子红包等行为。

  (5)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车私落,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服务对象车辆”,以车修车然车燃名义违规报销不合理支出。

  (6)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变相整改、多处占用办公用房、闲置办公用房未及时处理等问题。

  (7)假借绩效考核、工会活动、庆典节日等名义滥发奖金和津贴补贴。

  (8)婚丧喜庆事宜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异地操办、变换身份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

  (9)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或有意隐瞒应上报事项,以及不履行审批程序,私自出入国境等问题。

  3、重点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检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不到位问题;检查超规格、超范围、超标准组织会议,未按规定审批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事项不督办、不检查、不落实,发文过多过滥,重复发文等问题;检查人民群众反映的诉求和投诉上推下卸、能为不为,导致长时间不能解决问题;检查“管卡压”变成“推绕拖”等慵懒怠政问题;检查工作时间空岗、脱岗、擅离职守、吃空饷等工作作风问题;检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弄虚作假、违规办理等问题;检查对主管和分管工作“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本职工作责任下移,层层推卸等责任失职问题。

  三、方式方法

  一查相关资料。查看是否建立了相关内部监管制度,各项制度执行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制度文件、会议记录、领导批示、请示报告材料、各种管理资料、出国境记录、接访记录等。

  二查“三公经费”。查看2015-2017年度“三公经费”使用账目,是否有违规支出和不合理支出。

  三查工作作风。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及窗口单位,看人员在岗情况、公开公示情况、管理和服务情况。

  四查重点部位。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深入到外事、旅游等部门及收费站、大型商超、旅游景点、餐饮娱乐等场所进行检查,排查公车私用、公款宴请、公款旅游、私自出国境、收送礼品礼金、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1、自检自查阶段(2018年1月30日-2月2日)。全市各党委、纪委要针对此次专项清查内容,结合日常检查、群众反映发现的问题,主动查纠,分析原因,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分类处置,切实抓好督办整改。形成“一报告三清单”(自检自查报告、问题及整改清单、违纪人员处分清单、责任追究清单),主要领导及纪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月2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344办公室)。

  2、重点检查阶段(2018年2月5日-2月14日)。各专项检查组深入各乡镇、各单位进行至上而下明察暗访。

  3、研判处理阶段(2018年3月1日-3月15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检查工作报告,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对问题线索履行审批程序进行查处,并实行“一案双查”和“一问三责”。

  4、整改建制阶段(2018年3月16日-3月31日)。

  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意见反馈,下发整改意见单。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明确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并整章建制,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情况按要求上报市纪委。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姜言霖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李 杨 市委巡察办主任

  副组长:李家福 市纪委常委,纪检监察一组组长

  昝清洁 市纪委常委,组织和宣传部部长

  王厚亮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

  孙琛珠 市财政局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 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书记

  陈宝良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樊金秋 市审计局财政股股长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下属各分局、科所队、股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由昝清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1个督导组、4个检查组。

  综合协调组

  组 长:昝清洁 市纪委常委、组织和宣传部部长

  成 员:鲍红茹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李元美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统计汇报、通报曝光、案例分析工作。

  督导组

  组 长:万久旺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成 员:吕 萍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科员

  刘 阳 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科员

  陈 涛 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科员

  市交警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

  第一检查组

  组 长:贾 慧 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组组长

  成 员:刘德胜 市审计局农林股股长

  葛中华 市纪委组织和宣传部科员

  靳春宝 市委巡察办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帽儿山镇、乌吉密乡、黑龙宫镇、长寿乡、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局、水务局、粮食局、文体局、审计局、安监局等单位2015-2017年度“三公经费”。

  第二检查组

  组 长:苏 威 市财政局预算股副股长

  成 员:胡新月 市委巡察办副科级巡察专员

  张 兰 市审计局法制股科员

  崔宏昭 市纪委组织和宣传部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尚志镇、元宝镇、河东乡、马延乡、一面坡镇、农机局、民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规划局、开发区、供销联社、档案局、司法局等单位2015-2017年度“三公经费”。

  第三检查组

  组 长:樊金秋 市审计局财政股股长

  成 员:尉 民 市财政局综合股副股长

  王 博 市委党廉办科员

  刘 刚 市委巡察办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庆阳镇、亮河镇、鱼池乡、石头河子镇、检察院、法院、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国土局、旅游局、房产局、环保局等单位2015-2017年度“三公经费”。

  第四检查组

  组 长:孙正江 市审计局经责股股长

  成 员:王志斌 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股副股长

  王立民 市委党廉办科员

  宋明勃 市委巡察办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亚布力镇、苇河镇、珍珠山乡、老街基乡、人社局、交通局、公安局、老干部局、党校、广电台、水产总站、统计局、总工会等单位2015-2017年度“三公经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担负主体责任,把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带头抓落实、层层压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真抓、真管、真查,推进良好政治生态建设。

  2、畅通信访渠道,拓宽线索来源。专项检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市纪委将开通网站、微信平台、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举报途径:“清廉尚志”网站、“清廉尚志”微信平台;举报电话:53323393;举报邮箱:。

  3、严肃执纪问责,务求工作实效。各专项巡察、明察暗访组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严从重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各单位自检查差工作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党内问责、行政问责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不深不细、瞒报漏报问题线索、避重就轻、敷衍应付的,要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XX银行关于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专项检查报告

  按照松原市纪委要求,扶余市纪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当前查纠“四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分析,现结合实际工作,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一是抓常态检查。突出“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常态化,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部门联合一起抓,刹风肃纪效果明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3年以来,在节日期间共开展80多次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38件,党政纪处分54人,下发通报11期,通报曝光22人。

  二是抓专项整治。按照省、市部署,结合扶余实际,把乡镇、部门滥发津贴补贴、公款大吃大喝、机关食堂违规违纪、违规操办宴席等作为监督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节礼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议财政、公车办等部门对各单位食堂管理、招待费报销及公车一车一账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经费支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对2013年9月份以前发生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对23个单位“一把手”进行警示谈话,责令相关单位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助共计40.2万元。

  三是抓案件查处。对顶风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2013年以来,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38个,纪律处分54人。其中:查处公车私用问题14个,党政纪处分15人;违规操办宴席问题4个,党政纪处分4人;公款送礼问题1个,党政纪处分1人;滥发补助福利问题11个,党政纪处分12人;公款旅游问题3个,党政纪处分4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4个,党政纪处分9人;违反机关工作纪律问题2个,纪律处分9人。

  四是抓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2013年以来,下发通报11期,通报曝光22人,并对违规操办宴席、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等典型问题在市电视台和有线电视进行点名曝光。

  五是抓责任追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所在部门单位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在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者的同时,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失察失管责任。通过严肃追责,使“一把手”增强责任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已对33个单位相关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7人,警示谈话27人。

  六是抓警示预防。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有“四风”问题苗头性、倾向性或犯有轻微错误的干部,本着惩教结合的原则,坚持早介入,积极运用“四早”台账进行谈话提醒,咬耳扯袖,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七是抓创新监督。创新建立痕迹倒查、暗访抽查等监督方式,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模式。通过查看税务发票平台、公安、交警城区监控平台、车辆违章处罚记录、出入境人员记录等进行监督检查,追踪公务活动痕迹,对疑似公款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隐形“四风”问题开展倒查。针对个别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吃能卡要等问题,采取办事咨询、实地暗访、回访调查等方式深挖“四风”问题线索。

  八是抓制度建设。下发《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的通知》,严明公车使用报备、定点封存、出车台账、节假日紧急用车电话或短信报告等制度;转发松原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升学、婚庆、旅游等方面纪律作风要求的通知》,严明6项禁止性规定;制定《关于加强“四风”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方式方法和保障措施;出台《扶余市乡镇党委和市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责规定(试行)》,将纠正“四风”问题纳入问责重点,确保作风建设持续有效开展。

  二、基本经验

  1、抓住“一把手”,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牢牢抓住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所在单位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失察失管责任。让“一把手”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

  2、坚持“抓常抓长”,促进作风养成。

  突出监督检查常态化,抓重要节点开展集中专项检查与不定时、不定点的暗访抽查双管齐下,常规监督与痕迹倒查并行,提高检查频次,经常抓,抓经常,使检查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抓出习惯,抓出成效,上下联动,持续传导压力,促进干部良好作风养成。

  3、坚持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

  把违反中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不搞下不为例,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问题加重处理,持续形成压力。

  4、坚持点名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依然我行我素的顶风违纪者露脸丢丑,形成有力震慑,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5、建立完善制度,改变工作作风。

  突出针对性、科学性、刚性和实效性,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针对公用经费、车辆管理、单位食堂、公务招待等易发“四风”问题方面,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制度,规范管理,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发生。

  6、坚持惩教结合,做好源头预防。

  突出抓早抓小,加强事前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从源头上给干部打好作风建设预防针。在重要节点下发廉洁过节通知,明确提出要求;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经常提提醒;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四早”台账进行谈话提醒,开展警示预防。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党委主体责任落的不实。一些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时,主动担责不够,存在等靠思想,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工作上被动工作多,主动研究工作少,上级有部署就动一动,没有要求就放一放。有的“一把手”甚至把纠正“四风”工作安排给纪委,自己当甩手掌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作用发挥不好。

  二是纠“四风”没有真正形成合力。财政、税务、审计、人事等职能部门只在联动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尽其责,发挥各自的作用,发现问题,上报线索。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四风”问题各职能部门不能够积极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合力监督的主动性不强。

  三是基层纪委(纪检组)作用发挥不大。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成员,“一口锅”里吃饭,服从大于监督,同级监督难,对“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叫停,也未能及时报告。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人员素质低、人手不足、硬件配备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监督执纪工作成效。

  四是缺少相关配套管理制度。虽然陆续出台的规定性制度不少,但对一些细节仍存在疏漏,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及监管部门在监督过程中都存在一些困惑和难度。

  四、工作建议

  1、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纪律松懈,导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或发现问题不叫停、不处理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对“一把手”进行约谈,并进行通报曝光,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2、调动职能部门,切实形成合力监督。充分调动发挥财政、审计、税务、人事等部门职能作用,针对“四风”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抽查,报告检查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需要纠正的应及时纠正,涉及违纪问题及时报告纪委进行立案查处。

  3、强化履职担当,充分发挥基层纪委职能。制定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考核办法,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考核、约谈,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定期向市纪委进行述职述责。对区域内出现“四风”问题整治不到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严肃问责追责,促进乡镇、部门纪检干部履职尽责。

  4、健全完善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操办宴席、发放补助、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维护、办公耗材费用等易发“四风”问题的重点方面,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标准、细化内容,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切实做到严明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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