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0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

来源:学校管理公文 时间:2020-04-03 07:02:2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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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0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选择。

  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0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

  关于对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报

  各县区林业局,钦州港区农办,市直林业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林计发〔2017〕8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落实2018年中央资金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桂林计发〔2018〕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桂林计发〔2018〕32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钦市财农〔2018〕21号)、钦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18-2020年钦州市林业局深化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市林字〔2018〕58号)精神及我局今年工作安排,我局于今年10月22日至31日成立林业专项资金检查组对我市2017-2018年上级(含市级)下达的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及2016-2018年扶贫资金(含市级)到位、使用和结余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今年5月本局对各相关单位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检查组对各县区林业局、各国有林场、钦州港区农办、市林科所等单位2017-2018年上级(含市级)下达的林业专项资金、2016-2018年的扶贫资金进行检查。重点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扶贫资金项目的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浦北县林业局、钦南区林业局、市三十六曲林场对2018年林业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支出完成得较好,兑现率超过90%以上。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没有及时兑现

  1.2018年上级下达全市森林培育和园区建设资金365.1万元,其中:造林补助23.3万元、绿化景观提升120万元、生态体系保护资金11.8万元、园区建设210万元,涉及浦北县林业局、灵山县林业局、钦南和钦北区林业局、市林科所等单位,至检查日止,只支出4.77万元,资金兑现率为1.31%。

  2.钦州港2017-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万元没有支付,支出率为0。

  3.2017-2018年上级下达我市的灵山、浦北及钦南区的天然林砍伐补助资金18.18万元(其中2017年9.9万元,8.22万元)都没有支付。

  4.2018年市级下达扶贫资金20万元到浦北,浦北当年通过财政拨付到张黄镇大村,至检查日止,只开支5.2万元,还结余14.8万元在账户上。

  5.2018年上级下达浦北县六万山林场和钦北区紫胶林场扶贫项目资金167.7万元,没有开支。

  (二)项目和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

  1.有些项目已立项,但规划设计手续没有完善,导致项目不能按时实施。

  2.有些项目已实施完成,但没有及时验收。

  3.项目档案资料不够健全。

  4.有些单位对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做得不够细化,导致项目批复后无法实施,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如浦北县六万山林场和钦北区紫胶林场申报的扶贫项目,待上级批复项目和资金下达后,项目地点和内容都无法实施,再向上级申请调整,导致项目未能按时实施。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不扎实,财务审批支出手续不够完善

  1.会计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会计凭证随意放。

  2.部分结算票据没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少经办人、证明人等。如钦北区紫胶林场部分项目结算票据没有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浦北县六万山林场、灵山县平山林场部分结算票据没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等。

  3.个别单位项目结算少附审计结算清单、招投标书和验收单等。

  4.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和流程不够熟悉,如浦北六万山林场没有拿到财政授权通知单就已授权支付单作为资金收入入账处理,也有会计科目用错的现象。

  5.国有林场改革中,浦北县六万山林场、钦北区紫胶林场使用上级补助资金缴纳职工的养老、医疗金时没有取得发票、明细对账单等。

  6.灵山县丰塘镇湴山村支付市本级下达2016年15万元的扶贫资金,没有有效的手续和会计凭证。

  三、整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整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种林业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林业资金的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及时整改。

  (二)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搞好项目的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管理和建设,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到实施等,必须有专人负责,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和协作,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确保每个项目建设的质量。

  (三)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及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申请、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报账等程序进行操作,每个环节必须严格完善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项目完工及时验收,及时申请和拨付项目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四)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各主管单位应加强基层林业工作项目管理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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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林业局副局长向守都调研林业统计改革工作

  3月16日至17日,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守都率局规财处、外产中心负责人一行3人,调研赤水市、习水县林业统计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期间,向守都副局长分别与赤水市、习水县人民政府,林业、统计、文体与旅游等部门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委托第三方调查人员进行了座谈,详细询问了工作进展情况,共同分析处理出现的问题。他指出,林业统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统计结果既是领导科学决策的依据,又是反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中所作贡献的重要指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把林业统计工作任务摆在突出的位置,成立专班,做到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高质量完成统计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统计、文体与旅游、工信、扶贫等部门联系,争取理解与支持,确保收集数据畅通准确。要扛起统计工作的主体责任,配合委托第三方高质量完成扶贫、二产加工企业抽样调查及统计汇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林业改革最新消息 --2020林业专项资金自查及整改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农水重点县等农业专项资金省级审计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与农口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县直涉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2008年以来涉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三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08年以来,我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3个,即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08年度工程、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1年度工程和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总投5900万元,其县以上财政资金3515万元,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2385万元。

  1、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08年度工程。2008年,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08]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9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配套613万元。

  2009年6月,县财政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09年11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因资金缺口较大,占迁费用高,工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2、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1年度工程。2011年11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1]56号文批复陡山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2011年度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29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其余投资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有关投资计划的文件执行。2011年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1]381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省投资计划500万元尚未下达。2012年2月,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资金已到位1000万元,目前,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总投资1991万元,其中中央省1600万元,市115万元,县251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2012年2月,我县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争取4月20日前完成任务。

  对上述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目前3项工程已经全部招标完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1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到位财政资金3266万元,我县已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

  二、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业务科室与有关单位自查,以上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会计帐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符合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工程进展较慢,致使未能报账提款,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大,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低。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有关项目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完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积极深化财源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彻底解决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对需要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量力而行争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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