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司法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来源:科学科技公文 时间:2020-03-26 09:50: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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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司法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目的

为了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发生、输入、扩散和蔓延,努力防止或减少该传染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浙江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和《市委办[2003]216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以控制疫情为中心,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科学防治,依法管理。加强领导,依靠法制,动员社会,建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治长效机制,保障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域内涉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与

控制的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成立义乌市司法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朱鸣任组长,副局长陈国建、黄建国、吴琅宝任副组长。

(二)任务和分工

1、综治协调组

组长由办公室主任陈樟荣兼任,成员为各科、处、所负责人组成:

(1)承办指导本局范围的防治工作,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安排有关重要活动。

(2)督查领导批示和部署各项工作的落实。督促做好防治工作信访、案件查办工作。

(3)收集整理非典防治工作信息,起草、编发各类文件、信息、会议材料和防治工作情况资料。

(4)组织落实日常值班,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

2、物资组:

组长由办公室主任陈樟荣兼任,成员由姜铭、刘苏英组成。

(1)预算传染性非典肺炎防治经费,及时汇报经费需求情况。

(2)负责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的安排和发放。

3、环境清理组:

组长由办公室副主任周樟明兼任,成员由傅咏梅、门卫组成。

(1)督查各办公室、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

(2)做好大楼的消毒和保洁工作。

4、宣传组:

组长由宣教科副科长陈冬梅兼任,成员由龚美也、邓国景组成。主要负责:

(1)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2)开展健康教育。

(3)报道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宣传抗击非典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5、督查组:

组长由分管创建工作副局长吴琅宝兼任。成员由楼根章、骆梅君组成。主要负责:

(1)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落实情况。

(2)协助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对非典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

(3)发现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相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赶到疫点现场,做好疫点封锁、人员隔离和群众思想工作。

6、疫情报告:

各科、处、所和个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7、一般预防

(1)各科、处、所要以预防传染非典型肺炎为重点,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以整治内外卫生、消灭卫生死角,进行健康教育,使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传染病的滋生和蔓延。

(2)各办公场所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良好。

(3)各个家庭做好卫生保洁和空气流通工作。

(4)各单位(家庭)认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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