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休干部工资待遇调研报告

来源:调研报告 时间:2020-02-27 15:19:3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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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指的是已经退休的干部。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 ,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企业离休干部工资待遇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企业离休干部工资待遇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为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意见》提供现实依据,找准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2017年7月14日以来,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调查研究,先后组织区人大、政协、党校、民政、农业等7个大系统、大单位的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和4个办事处的工作专干召开座谈会;深入4个办事处和鼓楼、静宁、印染厂、朝阳等5个社区与主要领导及社区支部书记进行广泛走访座谈;上门征求金小平、张永久、徐韬、张子美等6位区级老领导的意见建议。总结“十二五”期间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做法,找准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党组织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老干部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和离休干部“双高期”的到来,全区离休干部逐年减少,而退休干部人数急剧增加。截止2017年初,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有离休干部40人(其中:最大年龄94岁,最小年龄82岁);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7715人(其中:县级66人,科级1515人,其他6134人,最大年龄97岁,最小年龄55岁),全区共有离退休干部职工10175人,离退休党员人数3428人,离退休党支部53个。

  过去的亮点做法

  近五年来,在市委老干局的关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汉滨区的老干部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形成了很多亮点经验,涌现了很多先进典型,连续多年荣获省市系统内“先进集体”称号。

  (一)超前谋划,找准离退休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全省创新成立离退休党建督察组,由张本中、杨树森等5位威望高、党性强的退休老同志组成,每年定期深入20个镇办、区直部门对全区离退休党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2014年,汉滨区将离退休党建工作纳入全区党建考核范围。通过加大检查考核,重点培养,以点带面,全区先后涌现出了区林业局、教体局、城管局、国税局等10个离退休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二)积极引导,发挥离退休干部经验优势。以区老科协为依托,组织江德武等10名老专家,常年在瀛湖、县河等脱贫攻坚主战场为贫困村提供种植、养殖技术指导;鼓励镇办、部门大胆发挥离退休干部经验优势,为全区中心工作服务,老城办鼓楼社区组织马金平等5名退休党员常年在社区开展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特别是成功调解了静宁农贸市场征地拆迁补偿等多年未能解决的老问题,得到了市区主要领导的肯定和好评;新城办安火社区组织老法官李益安建立“法律咨询室”,免费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区水利局邀请退休党员王道元等3名同志担任“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继续为汉滨水利事业发挥作用;关庙镇充分发挥“五老”优势,为综治平安建设和新民风建设服务。

  (三)强化宣传,树立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在全市率先成立“五老宣讲团”,先后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开展党的历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100余场次。注重挖掘全区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先后树立李春义、马文忠、卜西三等省级先进人物,10多篇先进事迹文章在西北五省主办的《金秋》杂志上发表。老教师李春义2015年被省委组织部、老干局评为“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局连续两年召开全区范围内离退休党建工作表彰大会2次,先后有20名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受到表彰奖励。

  (四)深入探索,提高离退休干部服务质量。通过与卫生系统沟通衔接,为41名离休干部开辟就医“绿色通道”,解决老同志行动不便,就医排队问题。创新建立离休干部联系制度,确保全区41名离休干部有人包抓、有人联系。2012年,主动在汉滨率先开展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四就近”试点工作。在离退休居住密集6个广场、社区成立老干部活动中心活动站。

  五年来,很多亮点做法,在全省形成了“汉滨经验”,在离退休干部中赢得了良好口碑。

  目前存在的问题

  过去五年,汉滨的老干部工作,做了很多探索,创新了很多思路。但是,由于老干部工作自身特点和体制机制等客观原因,以及部分单位不重视老干部工作等主观原因,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对老干部工作重视不够。一些边远乡镇老同志离退休后,不了解、不过问他们的身体和家庭生活状况,不提供基本的理论学习资料,不通报单位工作进展,不采纳老同志合理化建议,对离退休干部产生畏惧和厌烦情绪;部分区直部门以经费无法对口支出为由,常年不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长期以来,导致离退休干部与单位形成很多深层次矛盾,使原本可以用来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的一支重要力量,因主观原因,反而使这部分力量逐步走向推动工作、化解矛盾、宣传政策的反面。

  (二)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全区已成立53个离退休党支部。其中,20个区直部门离退休党支部普遍好于基层镇办,大部分镇办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管理混乱,归属五花八门,部分镇办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关系统一转到居住村或者社区后,没有做好组织衔接和有效监管,村和社区又不管不顾,导致大部分转到基层村和社区的老党员长期不过组织生活,变成了“口袋党员”,游离于组织之外;偏远乡镇离退休党支部班子不健全,支部形同虚设,工作瘫痪,部分离退休党员干部封建迷信思想严重,参与宗教活动,经常上当受骗。

  (三)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无法保障。汉滨区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是全区老同志仅有的学习活动阵地,目前,除了“牌子”之外,没有机构、没有人员编制,没有工作经费,其日常运转全靠老干局四处“化缘”维持,与同在一个城区的市老年大学和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形成鲜明对比,差距甚远。近年来,尽管区委老干局在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上做了很多探索,但是,由于机构、编制、基础设施等各方面的条件限制,一直举步维艰,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调研中发现,区人大、政协机关、民政、林业、教育、国税等15个区直部门部门为离退休干部安排了面积不等的活动场地,尤其是教育、林业、国税3个部门,分别为离退休干部专门划拨了100多平方米的独立活动场地。区财政、水利、新城办3个单位在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经费保障、人员分工等方面做了比较周密的安排部署,离退休党员干部活动也相对规范。但近30个镇办和部门没有活动场所,没有经费保障、没有人员负责。

  (四)离退休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由于单位重视不够,疏于教育管理,离退休干部对自我思想境界、言谈举止自降格次,部分离退休党员干部与党员身份渐行渐远。全区80%以上单位普遍存在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困难,少数离退休干部在拆迁安置等涉及自身利息问题上斤斤计较,在群众上访等问题上背后出谋划策,推波助澜,言谈举止人云亦云,甚至极个别离退休干部被邪教组织利用,所好的是,在我区目前暂时还未发现离退休党员干部被境外组织利用的事件发生,但是在部分省份已经出现了这种苗头性事件。

  今后的对策建议

  老干部的今天就是在职干部的明天。做好老干部工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基础,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是关键,经费保障是重点。对此,提出以下五点对策建议:

  (一)夯实工作责任。老干部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区委、区政府成立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或组织部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人事、编制、财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组织、老干、人社、编制、财政、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每年至少听取一次老干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明确各镇办、各部门党(工)委的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老干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工)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安排部署老干部工作,过问工作进展,解决突出问题。逐步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形成“发挥老干部优势作用,为中心工作大局服务”的主导思想,确保老干部工作在镇办和区直部门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目标考核。没有考核就没有压力,按照“中央三号”文件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将离退休干部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逐步引导镇办、部门在抓经济工作的同时,重视老干部工作。从全区高度安排部署,使老干部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保障活动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区直部门离退休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镇办列入镇办财政预算。参照《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任职社区书记月工资标准》给予离退休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助,提高离退休党组织书记工作积极性,为离退休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经费支持。以离退休党组织为单位,建立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重要节日、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走访慰问机制,将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离退休党员党费下拨比例,简化下拨手续。

  (四)强化阵地建设。将区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单位,整合区离休干部管理所人员编制,逐步解决区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统筹协调好文化、卫生、教体以及各爱好团体、协会组织力量,丰富老年大学教学内容,提高办学水平。整合现有资源,将汉滨区离休干部管理所两个住宅区进行挂牌拍卖,在城东新区或南环干道路边,选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地段规划30亩建设用地,重新建设符合实际需要的老年大学和老干部活动中心。

  (五)创新党建方法。结合镇办离退休党员居住分散,行动不便,流动性大,不便管理的实际,在城区离退休党员居住集中的朝阳、鼓楼、印染厂、安火社区,组建党总支,在党总支下单独成立4个离退休党支部进行试点,实行有别于现行“混合”支部的管理模式(隶属办事处党工委直接管理,区委老干局党委对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考核),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全面推开,在城区离退休干部居住所有社区设立离退休支部,接收长期居住在城区、组织关系在镇办的离退休党员,使全区离退休党员组织管理全覆盖。明确要求镇办、区直各部门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调整活动场地,划拨必要的活动经费,明确专(兼)职干部,专门管理。以离退休党组织为依托,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为老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鼓励离退休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调解矛盾纠纷、促进新民风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工作上发挥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

  企业离休干部工资待遇调研报告

  去年以来,我市原市属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多人次多批次集中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反映我市一次性工作奖励没有向他们发放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我市离休干部队伍现状及离休费发放渠道

  目前,我市现有离休干部393名,平均年龄89.8岁,其中原市属国有企业离休干部(以下简称企业离休干部)66名,平均年龄90岁。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由市财政统一供给,企业离休干部除离休费由市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外,其余医药费、服务管理公用经费及其他福利待遇所需经费均由市财政统一供给。

  二、市属企业离休干部的主要诉求

  2018年至今,企业离休干部到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来电来访100余人次,其中15人以上的集体信访有3批次。2018年4月11日上午,15名企业离休干部代表到市委上访,要求解决一次性工作奖励问题,市信访局、市文明办、市人社局等单位进行了联合接访,并于当日下午召开了由上述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要求做好稳控工作,对其要求未作实质性答复。2019年以来,企业离休干部代表上访一直未有间断,市委老干部局一直在做跟进稳控工作。2019年7月份以来,企业离休干部代表又多次来老干部局反映诉求,特别是近期我市2018年度一次性工作奖励发放,他们更是加大信访频次和规模。目前,企业离休干部的主要诉求是:“全国文明城市奖励金”等一次性工作奖励未向他们发放,要求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享受同等的一次性工作奖励待遇。

  三、关于企业离休干部诉求的调研情况

  针对企业离休干部的诉求,市委老干部局组成调研组,对他们反映的问题从政策依据、省委老干部局意见、其他地市相关做法、执行的可行性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调研,调研组认为他们反映的诉求有其合理性。

  (一)企业离休干部诉求的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公布〈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0〕253号)第五条规定:“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

  2、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落实离休干部“两项待遇”工作的通知》(皖老字〔2005〕2号)中规定:“要让离休干部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要本着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原则,和在职的同志一样共享非生产性福利”。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51号)和淮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办发〔2017〕10号)文件都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现渠道无法保障的,由上级企业或者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帮助,上述渠道无法解决的,由同级财政负责保障,同级财政有困难的由上级财政帮助解决。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没有明确服务管理机构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指定机构负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企业主管部门或指定机构要对负责管理的离休干部与本单位离休干部一视同仁”。

  4、安徽省劳动厅、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的通知》(劳险字〔1995〕315号)中规定:“调整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本着与国家机关离休人员离休金水平大体相当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企业改制时财政负担的依据

  2004年,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改革中离休干部安置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淮办发[2004]11号)第三部分“切实落实好企业改革中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条款中规定:“所有改制、破产、关闭企业,应优先从土地和其他财产转拍变现中,一次性提取离休干部各项待遇经费,确保离休干部有关政策待遇的落实。要根据淮政[2003]40号文件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离休干部每人每年7000元的标准,预提10年的医药统筹费,交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管理使用。医药费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预提10年的管理服务公用经费,交原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使用。离休干部提取的有关待遇落实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离休干部有关经费的提取,由主管部门在制定企业改制、关闭、破产方案时,统筹考虑并负责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督促检查。经费提取确有困难的,主管部门要协调解决,主管部门确实无力解决的,按有关规定批准后,由同级财政帮助解决”。

  我市原市属国有企业早已全部改制完毕,十年预提费用早已用完。目前企业离休干部除离休费由市人社局按照不低于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标准从市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外,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公用经费、医药费及各项生活补贴待遇等费用均由市财政财政渠道负担。

  (三)目前企业离休干部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各项待遇执行情况的现实参考依据

  多年来,企业离休干部的高龄护理补贴、生活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特需费、交通费、取暖和降温费、提租补贴标准、医药费统筹标准、保健标准和企业离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等各项待遇落实始终都是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保持一致的。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每有工资及补贴待遇增长、调整等情况,企业离休干部均执行同一政策。

  (四)我省其他地市在处理该问题时的参考做法

  目前,我省合肥、安庆、滁州、淮南、蚌埠、黄山、六安、池州、铜陵、宿州10个地市已向企业离休干部发放了一次性工作奖励(或一次性生活补贴);芜湖市相关市领导已口头同意发放,正在起草落实方案;亳州、马鞍山等地也正在积极筹划解决此问题。

  (五)省委老干部局指导意见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要精准掌握老干部的需求,以精准理念服务好老干部,让老干部共享新中国建设与发展的成果,这是中组部、省委老干部局对老干部工作的要求。今年3月6日,市委老干部局赴省局汇报工作时,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夏小飞明确指示要积极帮助企业离休干部解决一次性工作奖励(或补贴)问题。

  (六)解决目前企业离休干部主要诉求的可行性

  我国从改革开放初期实行老干部离休制度始,不断完善离休干部“两项待遇”的各项政策规定,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一系列保障离休干部待遇的政策制度。这些政策制度均适用于整个离休干部群体,并未区别对待企业离休干部。我省其他市企业离休干部大都有数百人规模,已解决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的社会影响也是基本平稳的。因此落实我市原市属国有企业离休干部一次性生活补贴有据可依,企业退休人员没有可比性,不会在企业退休人员群体中引发连锁反应。

  目前,我市企业离休人员呈高龄多病高发状态,2017年底我市企业在世离休干部87人,2018年底我市企业在世离休干部66人,人数逐年大幅减少,所需资金亦呈逐年递减趋势,对我市财政负担不会带来很大压力。

  四、意见和建议

  综上所述,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参考我省其他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现恳请市政府批准,参照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奖励办法向企业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发放标准:

  参照我省其他市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拟制定如下发放标准:

  按每人每年三个月应发工资的标准,自2017年起向原市属国有企业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017年约需发放资金160万元左右,2018年约需发放资金120万元左右(逐年递减)。

  企业离休干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离休费(含历次增加的离休费)、离休人员职务补贴。

  (二)发放渠道:

  由市财政将所需经费拨付给市养老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由其统一发放。

  五、结果

  市委市政府领导已同意参照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奖励办法向企业离休干部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企业离休干部工资待遇调研报告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不同程度的发展趋势也就是人的寿命已经普遍延长.这种趋势在我国更加突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是我国针对人口老龄化提出的一项政策,离退休老干部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党和人民,为国家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晚年理应受到国家的照顾,颐养晚年.为更好的关注我市老干部的情况,摸清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研,通过思考,提出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的新思路、新对策.

  一、我市离休干部基本情况

  (一)年龄结构:我市现有离退休干部211人,其中60-70岁 124人,占59%,71-80岁83人,占39 %,80岁以上19人,占9%.平均年龄75岁.

  (二)享受待遇:离休待遇39人,占18 %,享受副县级及副县级以上待遇23人,占10 %,副科级待遇149人,占70 %.

  (三)身体状况:目前离退休干部中 ,基本健康状况的人员有 125人,占全体离退休干部的59%,生活不能自理18人,占8.9%,长期患病或重症38人,占18 %.

  二、我市老干部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积极打造老干部工作服务品牌

  敦化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领导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大多数乡镇和市直单位领导对老干部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老干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老干部工作部门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老干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使老干部工作站在高起点,瞄准大目标,实现新跨越,市委老干部局把“如沐惠风”、不断提高老干部幸福指数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建立“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工作队伍,开展“创建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大大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以敬老的深厚感情和助老的满腔热情,拓宽渠道,强化实效,破解难题,亲情服务,老干部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二)创新形式,加强老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创新学习方式,老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注重实效.敦化市委老干部局坚持把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老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主体工程来抓,采取定期阅文、通报情况,举办“每季一讲”报告会、恳谈会、培训班、读书班、知识竞赛和组织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老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几年来,全市共举办老干部报告会、读书班100多期,培训老干部1万多人次,《江泽民文选》发表之后,及时下发通知,对组织全市离退休干部学习《江泽民文选》提出具体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发表后,举办了以宣传“八荣八耻”为内容的大型书画笔会和书画摄影展览,以举办2008年奥运会伙伴城市为契机,在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参加者达12万多人次,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

  (三)以人为本,全面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敦化市委老干部局以老干部所思、所盼、所求为第一信号,以老干部满意为第一标准,坚持常怀敬老之心,善谋为老之策,多做助老之事,积极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先后协调解决了不少热点难点问题.去年以来,在全市开展了“亲情服务年”活动,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把“亲情服务”融入到了老干部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之中.今年,建立了定期为老干部上门义诊、走访慰问、困难救助和为老干部送生日蛋糕等四项服务制度.实现管理模式上,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服务方式上由“坐等要”向主动服务转变,建立服务小组,完善联络制度,做到随叫随到,实行“零距离”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深入的调研,针对目前社会发展变化,老同志自身状况,对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思考,从严格的角度讲,老干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有待改进.目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年龄普遍偏大,80多岁的老同志,担任老干部党支部书记显得力不从心,直接影响了党支部活动的开展.还有一些企业退休干部党员属地化管理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人数减少,组织生活无法正常进行.同时,随着老同志年龄的增大,加上居住分散,以往的集体学习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许多老同志不能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影响了党内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离休干部进入“双高”期后,以往的服务模式难在适应老干部的需要.随着离休干部人数的减少,单位的服务机构及人员也随之减少,有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服务压力大,工作任务繁重,难以为老同志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直接影响了老同志晚年生活的质量.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对老干部工作的支持与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加强对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系统学习和全面把握,自觉地把老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大事来抓,进一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共同抓好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老干部工作,分管领导同志靠上抓.组织部长是老干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腾出精力,对老干部工作,给予更多的领导、更多的关心、更多的支持、更好的落实.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目标责任制,定期听取老干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和问题,把老干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同考核,同步推进.

  (二)紧跟时代步伐,拓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时代在前进,形势在变化,事业在发展.当前,我国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改革进入关键阶段,特别是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已经站在推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新起点,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对老干部工作面临许多新问题,对做好老干部工作带来了一些新要求.要站在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和谐社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做好老干部工作,要认真落实好老干部政治待遇,通过制定并逐步完善老干部阅文、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制度,使广大老干部能够及时了解全局、始终紧跟形势.要巩固和发展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取得的成果,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三)拓宽服务渠道,依托社区力量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要围绕深入开展“亲情服务”活动,创新工作理念,大力培育单位管理与利用社区优势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老干部管理服务新机制,探索建立家庭、单位、社区(乡镇)、老干部部门“四位一体”和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四个就近”的管理服务模式.针对老同志的需要,开展照料陪护、精神慰藉、应急救助、家政服务、保健服务、热线服务、志愿者公益服务等,真正做到以儿女之心、晚辈之情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同时,要不断增强社区的服务功能,加大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采取有偿服务与义务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拓宽社区服务内容,优化社区服务方式和提高服务人员素质等途径,为老同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为老同志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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