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保障法》

来源:组织人事公文 时间:2020-01-10 07:07: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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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的法案。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供大家参考选择。

  《退役军人保障法》

  10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开通官方政务微信,首篇发布4条消息,其中第三条《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正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单位意见引起广泛关注,该条消息首次权威透露《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6项内容,公布4大创新制度,均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回应了退役军人关切。

  

 

  原文表述如下:草案坚持继承与创新有机结合,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建立了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基本回答了三个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一是《保障法》内容架构已经完成

  从退役军人事务部官微发布消息来看,《保障法》已经完成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完成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正在收集梳理汇总,说明《保障法》内容早已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还明确指出,会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也就是说在根据前期征求意见进行修订后,会在年底前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组建大半年以来,通过艰苦卓绝努力,大家可以从钱锋副部长脸上读出些许轻松,因为《保障法》架构终于搭建完毕,基本框定为六项主要内容(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在征求各意见单位的建议后,这些内容还在得到不断完善和充实,下步重点是广大退役军人的意见建议。

  

 

  退役军人是一个巨大体量的群体,是人民群众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法》针对关心关切,重在规范、重在约束、重在保护弱势群体、重在维护国家利益,《保障法》万众瞩目,各方面期待尤甚。退役军人事务部这次发布的消息,可以看出《保障法》经过几轮讨论论证,经过吸收各地试行好的经验做法,表述上会更加精准,内容更加切合实际和广大退役军人期盼。

  这部法规呼之欲出,中国的退役军人工作将迎来国家统一的行动,以前零散的、人为的、各自为政的行为将得到规范。法律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的体现,国家意志进入退役军人工作,将使该领域更加公平公正。

  二是《保障法》通过施行时间可期

  现在是10月份,离明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尚有半年左右,对于《保障法》征求意见和修订完善过程来说,时间是十分充裕的。在这段时间内《保障法》可以上上下下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以期达到最大公约数,保证绝大多数退役军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将会是一部凝聚全体中国人民意志的法律法规。

  前期大家都看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保障法》列入立法规划,极有可能在明年人大会上通过,并能得到尽快实施。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效率的体现,也是广大退役军人热切期盼和推动的结果。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看到《保障法》在逐步向我们走近,作为退役军人心情是万分激动的,退役后的安置,退役后的优待优抚,退役后的保障将有法律条文予以确定,必将激发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国防事业。

  

 

  三是《保障法》突出退役军人关切的重点内容

  从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消息来看,提到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创新制度,这些都是退役军人关注呼吁最多的问题,这些就是《保障法》立法关注的重点。也就是说,在保证普适性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关注群体。

  网上有呼吁希望广大退役军人都能得到优待,冷静地想这种普遍优待很难做到,毕竟已经退出现役,已经不是现役军人,如果再实行乘车、景点免票等优待显然不合时宜。但是参加过战争的退役军人完全可以继续享受该项优待,体现社会对参战军人的特别尊崇。

  信息采集工作一直在不断进行,这是建档立卡的必然程序,也是精准掌握退役军人情况的必要方法,只要信息采集这项工作做得扎实了,建档立卡应该问题就不大,反之如果信息采集走了过场、沦为形式主义,这项工作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退役安置一直是重点和难点,在这个领域积累的问题也最多,建立责任和考核评价机制,有利于约束非法和腐败行为,保证退役军人安置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使有私心杂念的工作人员无空子可钻,有利于保护退役军人利益。在这个问题上,以后好说,因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矛盾还是前期的一些遗留问题解决难度极大,不知《保障法》会怎样表述和实施纠正,这也是一大看点。

  最后说说退役军人证,实际这个证件一直在发,这次《保障法》予以统一规范,也很有必要,证件上应该体现出服役的年限、基本贡献、应该享受的优待等等。也有人说在身份证上印上“退役军人”字样,这样的想法显然过于幼稚,具体原因就不展开说了。

  《退役军人保障法》

  1月23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志明、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司长马飞雄、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拥军优抚司副司长曹俊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工作情况、2019年工作安排及重要政策法规制定进展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构建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为主线,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全面发展。”王志明在会上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政策制度改革,加快《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二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典型宣传表彰力度,探索建立诚信机制,激发退役军人正能量。三是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安置制度改革,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机制,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就业创业服务扶持力度,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五是构建统筹平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社会优待工作,逐步实现从生活解困向褒扬激励转变。六是做好褒扬纪念工作,推动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社会风尚。七是做好信访工作,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关爱帮扶力度,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八是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九是建立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马飞雄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事务督查工作,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一是继续纳入国务院大督查。自2018年开始,推动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每年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对各省(区、市)实行全覆盖督查,今年将继续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级综合性督查。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及退役军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性督查工作。三是利用好综治工作考核机制。依托该机制,设立考评领导小组,明确考核细则,规范考核程序,加大对退役军人事务历史遗留问题的考核评价权重,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包丰宇表示,出台了包括“四个放宽、三个加强”等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一是放宽安置地去向条件。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同时,加强接收军转干部的编制保障,加强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待遇保障。

  曹俊介绍,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分别出台了一系列拥军优属政策法规,对推动优待工作不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顺应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研究设计更加系统、规范的优待体系,拟定优待目录清单,研发优待证。将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优待与贡献匹配、优待体现激励导向、优待与表现挂钩,不断丰富优待内容、拓宽优待载体、健全优待制度,进一步增强优待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同时,也鼓励倡导社会力量参与优待工作,吸收借鉴地方好的做法,共同推动优待工作转型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关心关爱优待对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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