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欣赏]美文

来源:英语演讲稿 时间:2019-08-16 14:3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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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 ,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下面是范文网www.zhuodaoren.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美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美文(1)

  闲来无事,翻出一本散文集。随手打开一页,正是一篇记念父亲的文章。当看到其中一句“父亲是一本书,做子女的也许要用一生的时间才能读懂”时,



一阵锥心刺骨般的隐痛顿时刺上心头。屈指算来,父亲离开我已有六年了。这六年里,我无时无刻地不在思念着他。我甚至企求上苍能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重新做一回父亲的女儿,那样我必定将自己所有的孝心都给予他,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父亲。然而上苍永远不会给我这个机会,我也只能在愧疚中缅怀父亲了。

  父亲只是个普通工人,没有什么文化,但他出生的家庭曾经是很显赫的。他出生在江苏一个大户人家,属于书香门弟,祖上遗留了不少田地和房产,父亲儿时过着少爷般的生活。后来日本人来了,家产全部被抢光,家道中落、一贫如洗,全家被迫逃难到上海。为了一家人的生计,父亲放弃了学业,不到14岁就给人当学徒、做小贩……整日在外奔波劳累。解放后,父亲为了获得一份高收入,瞒着家人报名到外地油田会战支援石油建设,从此一别上海40余年。

  父亲的家世我也是成人后才得知,但在我很小时候,我就知道他的成份是地主。在那个唯成分论的年代里,我好像天生就低人一等。别的孩子肆意欺负我,我不敢做丝毫抵抗,我怕他们骂我是“小地主”;小学每学期开学都要填成份,那是我最伤心欲绝的时刻。每次在我胆颤心惊地填上“地主”时,我都有生不如死的感觉。为此我曾经在心里恨过父亲很长时间,我恨他让我小小年纪就要承受那么多的屈辱和难堪!

  记得有一次父亲回上海探亲,给我带回一件祖母亲手缝制的缎子夹袄,夹袄上还有祖母用金线精心绣制的花边。当我穿着这件新衣服上学时,同伴们嫉妒得眼珠子都要瞪红了。他们一边朝我吐口水,一边骂我是“小地主”。我一路哭着跑回家,将那件衣服狠狠地扔在地上,再用力地踩上几脚。父亲让我捡起来,我倔强地就是不捡,父亲气得扬起手要打我。我一边哭,一边叫嚷着:“谁让你不是贫农?你为什么是地主?如果有贫农愿意要我,我现在就不做你女儿!”父亲扬起的手慢慢地又放了下来。那一时刻,我分明看见父亲的眼角里含着眼泪。

  在儿时的记忆中,父亲是很严厉的。他对我的要求非常严格,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女孩子从小就要受规矩。”他像培养一个大家闺秀般地培养我,我说话、走路、坐卧、吃饭乃至端碗的姿势都必须按他的要求去做。小时候,他经常把我关在家里,让我背《三字经》、《增广贤文》、《弟子规》、《千字文》等古文。而只比我大一岁的哥哥,父亲却放任他在外面自由自在地玩耍。于是,这样一幅画面便在我脑子里永久定格:父亲拿着一把尺子,我像个受戒的小和尚一样恭恭敬敬站在他面前,一字一句地背:“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背不出来,父亲手里的尺子就高高扬起,而此时哥哥正躲在一旁幸灾乐祸地偷笑。经常是我一边背、一边哭。那时的我心里想的就是:我怎么命这么苦啊?有个地主爸爸,让我受这么多的臭规矩。如果我有个贫农爸爸,保证我再不会背什么“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了。

  我渐渐长大了,地主成分已经对我的生活构不成丝毫影响。长大了的我发现父亲是很疼爱我的,我开始心安理得地享受他给予我的一切。记得上技校时的一个冬天的傍晚,寒流来临,气温骤降。父亲担心我的被褥太薄,骑着自行车走十几里路来给我送厚被褥。途中天降大雨,父亲怕被褥淋湿,脱下雨衣盖在被褥上,自己则冒雨前行。当他来到我的宿舍时,嘴唇都冻乌了,一时连话都说不出来。我当时正沉迷于一本小说中,只顾躺在床上,连句问候的话也没对父亲说,更不用说去送送他了。

  有句俗语说:“年轻时犯的错,上帝都会原谅。”而我对父亲犯的错,假如真有上帝,我想他肯定不会原谅我。在父亲活着的有生之年,我从未给他买过任何东西。我送他的唯一礼物:一双羊皮手套还是我在技校参加法律竞赛获得第一名的奖品。当我把手套拿给父亲时,他眼睛都笑眯了,连声夸赞:“还是女儿好,女儿有出息。哪像儿子,一点用都没有。”他戴着那双手套坐单位的值班车,有座位他不坐,偏要站着。他故意抓着上面的栏杆,让车上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他戴着手套的手。当有人夸他的手套漂亮时,父亲立刻得意洋洋地说:“这是我女儿奖的,我那个女儿可有出息了,别人都叫她才女呢。我女儿文文静静的,一点也不像别人家的女儿疯疯颠颠的。”父亲的话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而他仍旧兴奋地自顾自说下去。连母亲都看不下去了,对别人说他太虚荣。唉,一双羊皮手套就能引起父亲那么多的满足。可惜我对此认识得太晚了!

  我参加工作后,父亲就一直在山东会战。退休后,他被反聘留在山东继续上班。这其间,我结婚成家,生孩子,一心只围着自己的小家转,父亲被我渐渐地淡忘了。只在逢年过节,我收到父亲托人带给我的礼物:毛呢大衣或羊皮靴时,我才会想起原来他还在山东。97年,退休已经5年的父亲终于回到湖北,回来后他就再也没有起来:胃癌晚期。在他住院的那段时间,我每去一次医院,心灵上就要受一次煎熬,我后悔自己对他的关爱太少。坐在父亲的病床前,我问他:“爸爸,我真的不是个好女儿,你怪不怪我?”父亲笑着说:“傻孩子,爸爸怎么会怪你呢?从小到大,你都是爸爸最喜欢的孩子。你哥哥就说爸爸偏心,爸爸是偏心,爸爸就是喜欢你比喜欢他多!”

  病中的父亲话特别多,每次我去看他,他都要唠唠叨叨说上半天。他对我说:“你小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差点就死了。医生说你没救了,不准备管你了,忙着去斗私批修。你妈妈没办法,跑来找我。我正在上班,一听就急了。我跑到医院,逼着医生抢救你。我说如果你们救不活我女儿,我就跟你们拼命,医生吓坏了。后来又说要给你输血,我二话没说就让医生抽血。那时我刚下夜班,头昏得厉害。”听着父亲的叙述,儿时的往事如电影一样在我脑海里放映:上小学时,每逢下雨天,父亲都会到学校接我。怕雨水溅湿了我的裤脚,就一路背着我回家。路上还边走边说:“有谁要小女孩啊?我家卖小女孩。我的女儿又聪明又漂亮,你们买不买呀?”趴在父亲背上的我就连声高叫:“不卖,不卖!要卖就卖哥哥。”父亲接着又说:“你哥那个臭小子,没人要的!”说这话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注意到哥哥就走在他身旁。

  还记得有一次,大概是我四五岁的时候吧,我在水渠边拔野花,一不小心掉进水渠里。水流湍急,一下子将我冲出好远。父亲当时正在很远的地方,他突然感到胸口一阵疼痛,预感到我要出事,于是就拼命地往前蹬着自行车,一把将我从水里捞上来。我上来时已经昏迷不醒了,他再晚来一步,我恐怕就不在人世了。

  在父亲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他已经有些神智不清了。有时我去看他,他都感觉不到我的存在。然而在父亲的追悼会上,哥哥含泪对我说了这么一件事:父亲临死前两天,突然回光反照。他把哥哥叫到身旁,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一直说爸爸偏心,爸爸是偏你妹妹,所以你妹妹才那么任性。你妹妹有得罪你的地方,你不要怪她,要怪就怪我,是我把她给宠坏了!以后你一定要多照顾你妹妹,你是哥哥,你妹妹有事你一定不能不管。”啊,父亲,我深深挚爱的父亲,你让我怎么报答你对我那如海洋般深隧的爱呢?

  写到这里,我已是泪流满面。父亲是一本书,我做女儿的就是一位读者,我想我只能用一生的时间细心地去读这本书,才能够品尝出这本书中的酸甜苦辣,才能够感悟到其中所蕴含的人生真谛!

  美文(2)

  我喜欢淡淡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一种忧郁?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我是否快乐。

  我只是喜欢淡淡的感觉

  我喜欢看枝头那淡淡的嫩绿

  它是生命的象征、它是春天的使者,淡淡的一抹胜过喧嚣的姹紫

  我追求淡淡的友谊

  是朋友,也不必常相见,偶尔电话中的一句:“你好吗?”

  淡淡的问候此时就象发了芽的思念一样蔓延开来,一缕温情溢满你的心头

  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殊不知一个“淡”字就包含了多少的真诚与默契

  爱也要淡淡的

  还有那种淡淡的微笑喜欢淡淡的水,渴极了,白开水最能解渴

  它让女人更温柔娇羞,让男人更成熟大度

  它让孩子更天真美丽

  淡淡一点的裙衫很俏

  淡淡的

  而现在

  因为在淡淡的想你

  所以才有了这些淡淡的文字……

  一切都是淡淡的

  只是那么淡淡一点的

  过去,现在与未来,

  人生的画卷轻轻地描绘

  落下的泪和展开的笑

  都用那淡淡的笔画

  走在人群中,总有那么些女孩让人不断回首

  没有红装绿裹的耀眼,风中飘逸的蓝衫紫裙

  只有一身的青春和一派的清纯

  淡淡一点的微笑很醇

  当孩子见到陌生人,总会藏到大人的背后,然后悄悄地露出半边脸

  淡淡的笑意,很自然地从眼中从嘴角流露出来

  少年将散着淡淡一束芳香的玫瑰送到少女手中时,他已经装满了少女的心

  淡淡一点的天空很高

  没有朵朵云彩,没有蓝得逼眼的鲜亮,只是淡淡的

  灰中有蓝,蓝中含灰

  那缭绕着的,淡淡的炊烟

  喜欢低吟“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

  淡淡乡愁……

  一个人,就一个人静静地

  将自己融化在袅袅的清香和悠扬的音乐中,翻开旧日的像册,打开尘封的回忆

  回忆着从来不需要想起,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你

  这“淡淡”之中又引出多少的感慨万分,多少的幽怨无奈

  淡淡的,总是那么让人难忘……

  不知听谁说过“不是你的拽也拽不住,是你的跑也跑不了。”

  朋友,记住:淡淡的爱才会有幸福到白头……

  美文(3)

  我一直对台灯情有独钟,每每想起台灯下的自己,便是极好的样子。

  记得参加工作的第一年,我专程上街买来一台价格不菲的护眼灯,粉红的颜色,灯管是节能的。摆在宿舍床头的书桌上,格外温馨。这掌台灯陪伴我度过了六年时光,见证了自己参加全国自学考试的奋战岁月。

  为了备考,我煞费苦心。找师傅订做了一张耐看的书桌,买来那台粉红色台灯,两样宝贝花去了月工资的一半。与我同住一块的小国很是不解,每月生活费都不够用,还折腾这玩意。我冲他笑笑,也不解释,其实自己心里早有打算,花这钱,我愿意。

  自从有这盏台灯,我的工余时间格外的丰富起来。当别的同事还在漫漫长夜感叹无聊寂寞时,我早已拧亮灯,翻开书,进入了属于自己的美妙世界。参加自学考试时,我报了自己喜欢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从大专到本科,所学的课程真不少。我一边自学书上的理论知识,一边尝试写作,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时奋战到深夜,同楼的人都睡了,而那盏忠诚的台灯,依然陪在身旁,和我一同战斗……

  想起早年读书时,哪有这般好的台灯啊!不管在教室,在租住的房东家,还是自己家里,能亮着一掌泛黄的灯泡都是高兴的。那时的夜晚,停电是家常便饭,多半时间要点上一支蜡烛夜读。说来也怪,即是那般的条件艰苦,我的眼睛依然保持着相当好的视力,并未与眼镜合为一体。

  台灯默默照亮着我的前行岁月,不离不弃亲密相随。六年后,我顺利完成了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及本科段的自学课程,取得了两本厚重的学历证书。走过的那些日子,粉红色台灯很是争气,连灯管都没坏过一根。我每天一早都会把它擦拭一遍,像对待好兄弟一样精心呵护。有次隔壁同事在房间打牌,很想借去用一下,我愣是没有答应。时间久了,我和台灯有了感情。后来,我的女友,现在的爱妻,无意中盯上了那盏台灯。经不住她的软磨硬泡,我只好忍痛割爱,把心爱之物送给了她。

  有台灯相伴的日子,总能看见自己努力生活的样子,纵然一时看不见美好的前景,也无法预知未来的样子,但透过灯光,清晰可见自己砥砺前行的身影。台灯下,自己是那般从容自信,宛如心中的美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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