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住房公积金查询_怀化住房公积金

来源:教师述职报告 时间:2019-06-02 08:30: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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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化住房公积金

  怀化住房公积金:http://gjj.huaihu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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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人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决定自2018年8月15日起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审时限

  自2018年8月15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二、年审内容

  (一)检查“限高保低”政策落实情况。根据《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和2018年度月缴存限额的请示>的批复》(怀房委〔2018〕2号)规定,2018年度怀化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3724元,即个人缴存1862元,单位配套1862元;最低月缴存额分两类核定,即市直、鹤城区、中方县在职职工为128元,即个人缴存64元,单位配套64元;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洪江市、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等11个县市区在职职工为114元, 即个人缴存57元,单位配套57元。

  (二)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额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本人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个月的金额;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三)核准缴存单位和个人的基本信息。缴存单位名称、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银行开户帐号及开户行、法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专管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缴存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是否存在一人多户及停缴后未领取现象。单位相关信息见附件3,个人相关信息见附件4。

  (四)缴存基数时限。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调整后无论工资增减与否,本年度月缴存额不再变更。对2018年1-6月部分的差额可进行补缴。

  三、须报送的年审资料

  1.2018年度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见附件1);

  2.单位信息核对表(见附件2);

  3.个人信息核对表(见附件3);

  4.经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7-2018年度单位业务流水(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涉及到每个缴存单位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缴存单位应高度重视,督促专管员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额度的核算工作和相关代办业务,及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定的缴存基数和额度为本单位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应于2018年8月20日前,带U盘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拷贝2017-2018年度《单位业务流水》进行帐务核对,并将2017-2018年度《单位业务流水》、《单位信息核对表》、《个人信息核对内容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除《单位业务流水》外其他三张表均可在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按照要求核实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备案。

  (三)为方便缴存人随时掌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动信息,各单位专管员务必认真核实本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各项基本信息,准确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表》内的相关内容,确保短信提醒服务及时、畅通。并按照年审时限要求将电子文档报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四)缴存单位新增或减少的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资料需由单位专管员及时报送文字说明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发生停缴现象的须由单位专管员报送停缴人员身份证、停缴原因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状态为封存的帐户,应及时通知其办理提取或帐户转移合并手续。

  (五)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的规定,妥善做好此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相关缴存工作。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升级改版后,规范了所有的系统操作,对单位和个人信息采集提出了更高要求,住建部对每项业务操作和业务数据可以进行实时监控,请各单位务必要认真核实单位和个人信息,特别是一人多户和停缴人员的清理。如不及时清理相关信息,我中心将对财政代扣单位暂停办理财政配套,其他自行缴存单位将停办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请各单位领导和专管员高度重视。

  (六)如以电子邮件方式(hhzfgjj@126.com)报送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应在划转缴存款项时一并传送标注了本单位名称的电子表格,便于识别报送单位。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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