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夹克的英文介绍]夹克的英文4篇

来源: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18-09-01 15: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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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克的英文篇一:初一作文这就是我

初一作文这就是我
站在你面前是一个十三岁的阳光男孩,他个子不高,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头乌黑油亮的头发。他经常穿着一件黑色的夹克衫,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他学习还不错,还很愿意当老师呢!
1997年4月12日10时,伴随着一声婴儿的响亮的啼哭,一个新生命诞生了,那就是我——邢宝亮。全家人都沉浸在喜得贵子的喜悦之中,但我偏偏与大人们对着干,哭一声就不哭了,全家人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心想:这孩子怎么了,是不是?姑父连忙打了我一下,我还是不哭,怎么样够坚强吧!还是爸爸果断地朝我的屁股拧了一下,我“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全家人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了。爷爷说:“刚出生就这么‘捉弄’人,长大一定聪明。”
果然让爷爷说中了,在六年级毕业考试时,我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29中,上了重点班。
2009年7月2日7时30分,我迈进了考场。放眼望去,一个人也不认识。我一个人孤独的坐在座位上呆呆地望去心想:有爷爷在出生时的鼓励,一定会考好的!语文、数学、英语,一科接着一科的考,考得我头晕目眩。尽管如此当铃声响起的时候,我依然保持着刚进门的信心,胸有成竹的把试卷交了上去。出了校门,听同学们都说英语有一道题难没答上。我暗自欣喜:我答上了。
到了7月10日那天,我兴高采烈地到学校去问老师成绩。老师开玩笑地说:“没考好,打了4个优。”我露出了一脸的笑容。老师语重心长地说:“亮亮啊,你在小学科科都好,到了初中一定不要怕前方有对手啊!我不由得想起了李云龙说的话:‘逢敌必亮剑,明知敌不过,也要奋手一搏。”
这就是我——一个从来不服输的我!可能有一点儿张狂,但那是年轻人的自信。年轻人如果没了自信和张狂一点儿的性格,就像枯萎的草在风中没有了强劲。我记得美国五星级上将麦克阿瑟说过:“在西点我要做将军里的将军!”在菲律宾说过:“日本还没有造出能打死我麦克阿瑟的子弹!”而我要说:“在二十九中重点班,我要做好学生中的好学生!”我要让发哥和同学们喜欢我、欣赏我!

夹克的英文篇二:记一个我熟悉的人

记一个我熟悉的人
在我脑海里,令我最熟悉的人莫过于我的父亲。
我的父亲个子在1.70左右,身材笔挺,已经四十岁了,他平时穿着棉夹克,眼睛炯炯有神,不高不矮的鼻梁上架着一副中度近视镜,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别看我的父亲现在过着小康生活,但他可是穷苦出身,在我父亲14岁左右时,由于我爷爷家里穷,我的父亲只好骑着自行车卖冰棍,有一次,天气非常热,父亲在炎炎烈日下,骑着自行车卖着冰棍,中暑后,人倒在地上冰棍很快就被他吃完了,才好了一点儿,坚持地回了家。但每个月都赚了300元钱左右,父亲很高兴,这真是用辛苦换来的回报。
父亲现在虽然过着小康生活,但是对我的关心也是淋漓尽致,看我卧室的灯不明亮,就给我买了一个台灯。每次我自己在家,父亲怕我孤单,都早点回来陪我学习,每次在我学习困乏时会给我喝一杯牛奶,或者逗我笑。有时还会考我单词和英语句子,文言文知识。下雨天,我没有伞也没有看见父亲,我只好顶风冒雨地回家,这时,一个庞大的身体出现在我的面前,抬头一看,这是爸爸冒雨来接我,我们俩赶快回家,到了家我突然看到爸爸的一半身子都被雨打透了,我不禁心一酸,此刻我感受到无比的幸福与爱。
关心终归关心,爸爸对我的批评和惩罚也不例外。在学唐诗五首时,我的父亲上班前告诉我把唐诗五首下面的注释都给背下来,可是我自己在家也是背了,但忘得真快,当时背了下来可没多长时间又忘了。过了一个半小时,我有大部分的词的意思已经忘了,无论如何也
想不起来,我想再看一眼书,刚看到两三个词语,父亲就把门开了,每次回来都有“咚咚咚”的脚步声,可这次回来却悄然无声,连开门都没有声音,把我吓得书都掉在了地上,也可能因为我没背下来多少词,爸爸回到家第一个任务就是考我,“苍天哪,大地呀!”我就完整地背下来七、个呀!其余的不是一知半解,吞吞吐吐,就是根本背不下来,不必说,接下来爸爸不是谈论大道理,就是“拳打脚踢”,谈论大道理时,讲道理20分钟,拿学习资料看10分钟,喝水2分钟,20+10+2=32分钟,天哪!这么长的时间,腿都站麻了。无论结果如何都罚做5页英语,所以以后我一定要把词意记住。
父爱如山,父亲对我的关心与爱无微不至,所以他在我的脑海里是最熟悉的人!

夹克的英文篇三:初恋成伤,纠结难忘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焚心似火/只为照你上路。穿越极地的光/抵不过似水流年的惆怅。路漫漫/挣不脱思念的情网。风乍起/已是满城桂花香。

虽说真爱能让折翅的天使重生,而胸怀和见识更能让天使飞翔得更高。

正是情窦初开,青春绽放的季节。

她叫菊桑,是一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与他在同一个班级读书,并且,他从她那羞怯的小鹿般的眼神中看出她是喜欢自己的。然而,装作未知,并不说破。

是的,她确是非常非常的喜欢他,1。80的个子,一张干净的脸,迷人的笑容再加上风趣的笑谈,都足以让她倾心,更重要的,他有着神奇的数学天赋,有时那个数学教师难以解答的问题,他竟然可以思路清晰并条理清楚的说出简解法,这在她看来既神秘又充满着无尽吸引力的。

而她,却是个脑袋里充满着各式各样幻想的女孩,内心善良但极其自卑。

她个子不到一米六,却对别人有一米六一;

体重早已超过55公斤,却告诉别人至多有50公斤。

这种谎言说的多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开始相信自己是窈窕淑女,等着君子好逑了。

然而,没有。至少,他没有对自己表达任何有意思的讯息。

班上一些胆子大些的女生都开始和男朋友“老公老婆”的叫着,她却依然守候着他,就那样,安静地,淡淡的喜欢着他。

那已经是秋天了。午后的课间,她拿了一本语文书去操场上朗诵。她就是喜欢语文,确切的说她喜欢写字,她把很多在现实中不敢说的不敢爱的不敢做的统统写在那本带着锁的日记里,当然包括对他的情感。

正朗诵得酣畅淋漓时,一记足球砸在了她的太阳穴上,她努力的保持着平衡,但依然没站稳,以最难看的四仰八叉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意识有些模糊。

恍惚间,她看到好像是他背起自己进了校医室,并且语气急急的跟校医说着什么。再后来,她就觉得眼皮好重,渐渐睡去了。

醒来的时刻,她缓缓的睁开眼睛,看到坐在自己床前的就是他,不敢相信!再眨眨眼,是的,就是他!意外的惊喜瞬间传遍了她的全身,麻酥酥的,醉了一般。随即,她为自己这种感觉感到羞耻,脸烧了,耳朵也开始跟着烧了。

他看到她醒了,脸上的表情先是捉摸不定,随后脸又变得通红。

他有些疑惑地说:你是不是觉得有点烧啊?我去找校医给你量量体温吧?

她急急地摆手:不是不是,我只是一时有点不舒服,不碍事的,你别多心!

他看着她的样子,觉得好笑,嘴角不经意间露出一丝不知道是嘲笑还是其他意味的笑容。

在她看来,这个笑容就是他对自己友好的表示:天哪!他该不会也喜欢我吧?还是不要喜欢好了,他那么优秀,我怎么配得上呢?

这一刻,她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名言: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她想她大概就是那朵正在开放的花吧。

正胡乱思忖间,他又开口了:昨天的事真的对不起,让你受惊了,我不是故意的,都怨自己技术不好,连累了你。

顿了顿,他拿出一个食品袋说:这是我去早点铺买的早点,你喜欢吃吗?

牛奶和烧饼——

她忙不迭的点点头:喜欢!当然喜欢!我每天早上吃的都是这个。

事实上,她对牛奶不是很感冒,对烧饼就更是讨厌,那股浓烈的大葱的味道是会让她彻底反胃的。

但是,她依然开心的吃掉这顿在以前看来绝对难以下咽的早餐,她认为这是他对自己仅有的体贴,不接受难道还要抛弃吗?她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做出任何讨厌他的行为的。

看到她吃的津津有味,他起身告辞:今天还有很重要的数学课,我先去上课了,你好好休息,完了我给你讲一下讲义。

她再一次感觉到幸福满满,这是多么让人沉醉的早晨啊!

他走了,她还兀自躺在校医室那简陋的床上,做起了迤逦的梦。

因为她的受伤,他们的接触慢慢多了起来。他帮她补数学,她帮他补语文,慢慢的,慢慢的,她开始试着进入他的视线。

青春期的躁动是最瞒不过旁人的眼光的。班内流言四起,都在说他和她好上了,而且是学习互补型的情侣,真让人羡慕。

她喜欢大家这样的误会,这样的误会让她满心欢喜。

而他,内心充满了厌恶:她又矮又胖的身材,脸上还时不时露出傻里吧唧的笑容,有时候真叫人倒胃口,若不是自己语文太烂,怎么都不可能和她有任何瓜葛,谁让她是语文高手呢?作文几乎次次拿满分,那个语文老头读起她的文章更是赞不绝口,没办法。

这时,他想起了他那漂亮的初恋女朋友:那才叫一个美丽!身高一米七,体重也就40多公斤,模特的身材加上一张略显成熟的脸,太完美了!但最终,还是因为异地求学而没能将这段美好的往事继续。

转而,他又开始想着:班上那个号称年级十大美女之一的芯也不错,身材长得亭亭玉立,那是公认的美不说,学习成绩又好,能找她当女朋友也是不错的选择呢!

唉。他失落的叹了一口气。被敏感的她捕捉到了,轻轻的问了一句:怎么了?有心事?

他给一个她苦笑:没事,我就是有心事也不能说出来烦你啊!她又是欣喜:他是这么的体贴,连烦恼都自己扛着,不让自己担心,真的是内外兼修的好男孩啊!

她想着想着,忽的,就将心里默念了千万遍的一句话冲口而出:我可以喜欢你吗?

他听了吓了一跳:什么?她被自己的鲁莽吓到了,赶紧抿着嘴,一言不发。

他不再看她,口中继续背着枯燥无味的古文,但内心却翻腾了起来:跟她做情侣?要不要笑死人?走在一起也太不搭调了!不行,不行!

她的内心也是纠结着责怪自己:怎么可以那么没脸面跟男孩子说这个?自己喜欢他的心思,如果被他知道了岂不是要丢死人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太不矜持了!

事情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可以一成不变的一路顺利的走下去,就像是电影里演的那样,那次联考给她带来了一个无法预测的巨变,让她的人生彻底转弯。

那次,他考得很不错,语文尤其进步的快,几乎要超过芯了。因此,他自信满满的去找芯表白,却被芯拒绝了。

芯还说了他最不想听的话:你不是和桑儿在一起吗?怎么还来找我?你这样的三心二意,桑儿会伤心的,你知道吗?随后,芯甩下一句:别再来烦我,好好待桑儿。

他生气,他绝望,他转念一想:都是因为她!都是她害的!我要去找她说清楚,我们根本不是什么男女朋友!

他愤怒的,气急败坏的走到她的桌子边上,一言不发,拉起她朝操场走去。她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懵了,心思转了很多圈,却始终没有想到他究竟是怎么了。

他几乎是咆哮着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来给我讲题了,我不需要你了,我们的交易到此结束。你以为你用那点破语文水平就可以笼络我吗?休想!你先看看你的长相:水桶体型,大盘脸,头发还那么的一根根竖起来,像个男生,谁会喜欢你?别做梦了!我只会喜欢像我初恋女朋友那样的女孩子,漂亮高挑,又或者像芯那样才貌双全的校花!你一样都不占,还想着和我一起?别做梦了!从此以后,别再来烦我,我讨厌你!

他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话,没有停顿,没有犹豫,只有愤怒和激烈。

她听呆了,也惊呆了,一连两个“别做梦”像炮弹一样狠狠地砸在她的心上,痛到麻木。

他说完话就像甩掉包袱一样,迈着大步走了。留下她一个人,杵在冬天无情的风里,泪流满面,竟不知是该伤心还是该解脱。

她只是站着,也不知站了多久,晚自习也没去上。她不敢放纵自己坐下,她怕坐下以后就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脸上的泪也不知何时被风吹干了,有的地方还结了冰块。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以后该如何面对这一切,去死吗?她甚至这样想着。

后来,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也不知是怎样睡着的,也不知梦里她又哭了多久,很多不知道……

她没有心情再应付高考了,她只想睡觉,因为睡着了可以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的忧伤。

她休学了,没有参加高考。

他考上了,是省内的一所普通高校,也去读了。

关于他的讯息,都是一些关心她的人跟她说起的。她总是对这些人报以微笑,并且说谢谢。

但这些讯息,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悲哀过后,她废寝忘食的重新走过高三那段路程:每天五点钟就起床开始背古文和英语,中午从不休息,晚上更是几乎次次都躺在台灯下睡觉。父母劝她不必如此搏命,随便考个什么大学就好了,她只报以微笑,继续苦读。

等到发榜,她的名字排第三:北京大学。很多人都为这个结局而感到惊喜,更多的是感到意外。因为,学校的老师甚至没有注意到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学生,她太过于安静和沉默了。

只有她自己知道,从他对她咆哮那篇话开始。

她要告诉他,她不是一个仅仅可以利用的小丑角色,她是有才华的,她也不再是他眼里的水桶女孩,她也变得亭亭玉立了:一米六三的个子和45公斤的体重,那是备战高考给压的。但总归,还是符合了他眼里的标准。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并不知道,她也不想让他知道。

上大学,拿奖学金,谈恋爱,她走的大学之路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

毕业后,与大学恋人结婚,买房,买车,奔小康生活,相夫教子,她过着平淡的安静的幸福生活。

在平淡安静的生活过程中,她依然会在深夜睡不着觉的时候想起他,想起自己曾经是多么的喜欢他,想的时候依旧是甜蜜参杂着苦涩,她会捶打着告诫自己:不该有这些想念。

但是,回忆仍是一个坚忍不拔的丝藤,缠绕在她的心间,不肯离去。

偶然一次,她回乡探望父母,遇见他。

大热天,他穿着一件很破旧的夹克衫,磨得没颜色的牛仔裤,面容憔悴,胡子也没刮,头发散乱着像是几年没洗过的样子,颓废的蹲在超级百货的门口,与街景极不协调。如果不是同行的高中同学捅了捅她告诉那个人就是他的话,她是决计不会认出他的。

此时的她,已是一个知名的青年作家,文章的频频发表,数不清的文学巡讲,参观不完的实地写生,以及应付不完的文学笔会。

这一刻,穿着紫色长裙的她变得成熟了,高贵了,更加出落了,没人会认出她就是当年那个矮矮胖胖沉默寡言的丫头。

她缓步走向他,像当年似的,小心的轻轻的问了一句:你是杰吗?你还认得我吗?

他茫然的抬起头,傻呵呵的笑着:嗯,是呀!你是仙女吧?你知道我老婆去哪里了吗?她不回家了,我好想她!说完竟像个小孩子一样,兀自哭了起来。她被这一连串的问话和突如其来的哭声吓了一跳,正不知该如何是好。

还是同学走了过来,拉起她,匆匆的走开。

咖啡厅,她听同学讲起他的遭遇。

大学时代,他又追回了初中女朋友,而且痴情无比,对那女的极其宠爱。但那个女的似乎对他没什么感情,如流水般花他的钱,还动辄就发脾气打骂他,可他,竟然都可以容忍。毕业后,那女的说只要他肯给她家里拿出一百万,她就跟他结婚。你也知道,这并不难,他家开酒店,有的是钱。给了钱,这女的就嫁过来了,但是整天跟他闹得鸡飞狗跳,家无安宁。

那女的嫌他没出息,只会做家务来讨好她;嫌他没本事,只会靠老子生活。他也觉得这么窝囊也不好,也是被老婆骂心虚了,便去外地创业,结果,你想,像他那样被老婆损成是老实巴交没有任何闯劲的人怎么可能创业成功呢?欠了一屁股债,还是他老子还的。这期间,他老婆找了一个相好的跟着人家私奔了。他无法承受这么大的打击,疯了。

她听着他的遭遇,像是看着《当代故事》一样,觉得是那么的不真实。但,这一切又是从同学嘴里讲出来的,那确是,确是真的了。

逛街此刻也变得无味了,匆匆结帐,回到母亲家里,夫君正在沙发上笑盈盈的看着她归来:累了吧?玩得开心吗?她勉强的笑笑:还好啦!

回卧室,夫君跟着进来,轻搂着她: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这样的无精打采?

她说:没什么。稍停了停,抬头问了一句:你觉得我有才吗?漂亮吗?

丈夫被她问得一愣一愣的,继而哈哈大笑:你是知名作家,货真价实的才女啊!说你没才,给鬼听,鬼都不信!你当然是极漂亮的呀,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哥们儿嫉妒我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呢?

听着丈夫这样的肯定和赞扬自己,她的心突然又回了位。

是啊,当爱已成伤,一切都不需要再留恋再回忆了。或许,你不断回忆的念念不忘的美好早已经被时间无情的彻底的打碎,面目全非,无从辨认。

那么,就让它永远的,永远的,随风飘散吧……

掌心里纵横着诗行,血脉里涌动着不息的向往,人与人都一样,淡定、真实、善良是人生唯一的方向。

夹克的英文篇四:我的理想作文600字

我的理想作文6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特别的理想,有的人的理想是做一个 航海家,有的人的理想是做一个工程发明家,而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名扬千里的服装设计师。
未来后的某一天是我的服装店开张剪彩的日子,门口前摆满了花篮,时装界的好友都来为我祝贺,这时,我从人群中走来了我的老前辈,他握着我的手说:“老张啊!干得不错,这都是你多年来奋斗的结果。三个月后有个全球性的服装设计大赛,祖国决定派你去参加,你
好好儿准备准备!”听了老前辈的话,我激动不已,要知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时装设计这块园地里辛勤耕耘着,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
接下来的几十天,我把自己关在设计室里,精心设计着我的作品,我画了一张又一张设计图,可都不满意。突然有一天,我的灵感来了。对,就设计环保服装,面料可以回收再利用,冬暖夏凉,还可以杀菌,造型轻盈美观,想着想着,我的手不由自主地画了起来。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我也一天比一天紧张,比赛的日子终于到了,T型台上灯光辉煌,模特儿们纷纷亮相,台下坐着专家、记者和观众。
“看,95号!”台下观众不约而同地欢呼起来,啊!95号模特身上穿着黑里透蓝的夹克,里面穿着一身叶型的白长裙,胸前有一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犹如天使一般。
激动的日子终于到来,主持人终于宣布“金奖获得者——中国的张海霞”。顿时场上想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我走上领奖台,捧着奖杯和鲜花,对着数十台摄像机,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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