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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企业管理范文 时间:2018-08-13 19:00: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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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内容]2017年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管理内容_2017年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一起来看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和高度团结的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保证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平台,使员工的录用、变动、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法令外,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录用的人员。所有员工应当享有本制度中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录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六条 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 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八条 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九条 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条 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聘用;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级),经用人部门考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用。
  第十一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应聘人员应填写《岗位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第十二条 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报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
  3、填写《职工登记表》;
  4、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刷卡考勤登记;
  6、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7、岗前培训;
  8、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安排工作;
  9、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2、服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5、挪用公款,或贪污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试用期等条款,试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公司考察合格的员工可以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十五条 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将定期与不定期地举办各种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员工培训分为:
  1、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内容:
  ● 了解公司发展历史、经营理念、管理模式;
  ● 学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 了解所在部门工作概况及所在岗位工作要求。
  2、在职培训:
  ●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人员参加各种有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技能培训;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而需选送员工脱产或不脱产外出学习和培训,但必须遵循学用一致,择优选送的原则,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员工,按脱产学习,外出培训的管理制度执行;
  ● 邀请专家学者到公司做专题讲座。
  3、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和业务学习,并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和学用结合有成绩者予以一定奖励。
  4、公司员工参加各项全国统一职称考试,须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凡公司派出学习或指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出和脱产学习需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外出和脱产学习,培训自行报考学习的员工经费一律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听课。
  第四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八条 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薪资激励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除董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九条 管理原则
  1、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性原则、激励性原则、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及合法原则。
  2、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的工资总额,根据机构编制、定员人数和领导职数等(以下简称劳动指标)由公司统一确定。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定,不得随意突破。
  第二十条 薪酬的审定和调整
  1、根据市场劳动力价格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公司薪酬总额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并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2、员工薪酬的审定和调整最终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所有部门(事业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按薪酬审批程序执行。
  3、员工薪酬的审定与调整实行“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程序如下:
  (1)对新员工,在经过初试及复试合格后,用人部门可提出建议薪酬,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审定批准。
  (2)员工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工资将相应调整,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总经理的审定结果备案并送达财务部。
  (3)各事业部、下属子公司须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薪酬制度,将月工资总额及工资明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
  4、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员工的薪资。
  第二十一条 工资结构形式
  1、公司正式员工工资的基本构成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规定分别进行业绩考核后发放。
  3、公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年度业绩奖金。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3)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代为支付的费用;
  (4)其它扣款;
  (5)其它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
  4、试用期员工不参与月度考核的,无绩效工资,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奖金、福利。
  5、公司员工经批准被辞退时,从批准的次日起停发工资、奖金、按月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工资支付方式
  1、员工支付工资一律以金融卡或现金形式发放,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 15 日以前。
  2、月度绩效工资,由公司每月对所属员工上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二十三条 缺勤薪酬凡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出勤者,则视为缺勤。缺勤根据病假、事假、工伤等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具体执行。
  第二十四条 保险福利公司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津贴、员工活动等。
  一、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所有正式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劳动社保保险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无锡市及公司相关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
  三、福利津贴公司正式在岗员工,可以享受公司规定的伙食、通讯、独生子女费等福利津贴。
  四、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将每年为生产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工作。
  2、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文体活动等。
  第二十五条 员工年度考核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工作量、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创新意识、工作态度
  1、工作量:主要指工作量的大小程度及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主要指完成任务的质量、时效性等。
  3、专业能力:主要指专业知识水平及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等。
  4、创新意识:主要指工作过程中能提出有突破性的新建议、新思路。
  5、工作态度:主要指完成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团队精神、理解领导意图、劳动纪律、协作性、敬业精神等。
  二、考核办法在员工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办法。
  三、考核的组织考核的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年度考核全部统计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存档。
  四、考核时间公司结合工作情况,安排考核时间,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按总公司的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考核。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其他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国家规定和通知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 事假
  1、经批准,员工因事可申请事假。
  2、员工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20 天(特殊情况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的除 外)。
  第二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凭医务室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可请病假。
  2、一个月内连续病假 10 天或累计超过 15 天以上,须签订医疗期协议,医疗期时间的确定,按无锡市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诊断,须长期进行治疗的,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按国家及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
  4、医疗期内的员工病假工资,按国家或公司规定执行。
  5、医疗期满,员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将终止合同予以解聘。
  6、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另定。
  第二十九条 出差
  1、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报告报所在部门领导审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核签,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出差人员凭核签后的出差申请报告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并报总经理核批。
  3、出差人员应于返回公司半个月内报销。
  4、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单到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当月考勤。
  第三十条 请假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单;
  (2)如因突然患病或出现不可预料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应尽快在缺席当天,以电话通知所属部门领导或上级,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章 离职管理
  第三十一条 辞职
  1、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劳动合同书》及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3、自动辞职:员工辞职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及其所属部门,陈明辞职理由。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上报公司领导,待同意后,解除与公司一切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辞退录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应解聘:
  1、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2、聚众闹事妨碍公司正常工作,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严重后果;
  3、与绝大多数同事难以协调合作而又无法改变;
  4、泄露公司机密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5、吸毒、贩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
  6、贪污公款和损公肥私接受“回扣、佣金”等不上交;
  7、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
  8、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
  9、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或出现严重失职行为;
  凡是由于上述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三条 离职移交凡获准离职、退休和奉调者,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退休、调任手续,并将经办事项、保管文件账册、客户资料及公司公共财务向本部门指定接任者移交清楚,方能离任。凡未办妥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按日核计工资。
  第三十四条 由于公司业务转型或其他因素导致原有人员富余,且无法安排 工作而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员工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第七章 保密,竞业管理细则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密、竞业禁止的法律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为企业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包括各种设备、器械、仪器、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制作工艺、工艺流程、药品制作配方、试验记录、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主要针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机密,或者对公司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应至公司实际岗位,现明确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分别如下:
  (一)行政管理类的领导管理职系
  1、董事会聘用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法律顾问
  2、公司聘用岗位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含项目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二)行政管理类的综合管理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三)专业技术类的销售、采购、证券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高级(专业)主管/(专业)主管/专员(四)专业技术类的生产、研发、质量、财务、物流仓储、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
  第三十六条 《保密、竞业禁止协议》作为劳动关系体系文件之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岗位任职人员须与《劳动合同》、《上岗合同》同时签订;如在劳动合同期内遇岗位变动,其变动的岗位为需要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时,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十七条 相关规定(一)企业高层经营管理岗位相关任职人员是否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将由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二)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实际岗位是根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管理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今后发展和管理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际签定岗位做适当增减。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管理内容]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管理内容_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项目管理制度如何制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项目管理制度范本1
  一、项目部质量安全例会制度:
  项目部每一周一次进行安全、质量例会和每周的班前会制度,强化全员安全、质量意识,提高防范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能力,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检查工程质量核定及工程款(人工工资)支付情况。
  5、解决一些需要协调(处理)的有关事项。
  二、项目部评比及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按项目工资总额的5%作为质量、安全奖励基金,由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考核使用,项目考核内容为:
  1、科室质量、安全管理考核;
  2、工段班组质量、安全考核;
  3、质量安全事故处罚;
  4、各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人考核奖罚。
  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全体员工,搞好工程质量的积极性,坚持做到奖罚兑现。
  三、工序三检及交检制度:
  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层层严把关,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必须班组自检。未达到合格不予验收。
  2、班组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验收通过再通知公司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3、公司验收后,通知监理,由监理组织业主、设计、质监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履行鉴字手续。
  4、对连续作业的工作,实行交接-班制度,各个施工环节,上一班人员必须对下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保证施工质量不受影响。
  四、质量与经济挂勾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实现计划目标,项目部建立一套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把各项内容,计划目标作为一项硬指标,与经济利益挂勾,对目标计划未实现,项目管理人员扣工资总额20%,并全年奖金扣发,目标计划实现,公司给予表彰,经济奖励、晋级、高功等。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和目标,分清职责,严格遵循一级抓好一级。
  项目经理由企业管理部门考核。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由项目经理负责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分配的依据。
  五、设计交底与技术交底制度
  设计交底与技术交底是工程施工前一项重要内容:
  1、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工程施工图纸数套。
  2、在设计技术交底前,总工程师应组织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对图纸以施工图册为单位进行审阅,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记录,以书面形式打字成文。
  3、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工程施工之前,使图纸更不符合工程施工现场具体要求。
  4、设计技术交底与设计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召开,由设计单位负责将设计意图、工艺布置、结构设计特点、工艺要求、施工技术要求、施工技
  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交底,并对参加会议的各单位提出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答疑、研究、协商、拟定解决的问题的方法。
  5、设计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为了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正确掌握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顺利进展。
  6、技术交底:以设计图纸施工质量计划、工艺流程、施工工艺。质量检验评定为依据,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班组做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做跟踪检查。
  六、挂牌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实行挂牌制度,使整个项目全员都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度。了解工程中所使用的机械操作规程,了解工程中所用建筑材料、技术指标参数,使用方法和工艺。
  1、国家有关政策、方针、法令、法规、需要上墙挂牌。
  2、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措施,需要上墙挂牌。
  3、各级人员质量、安全职责、责任制,需要上墙挂牌。
  4、建筑材料使用应分规格、分型号、分堆进行标识挂牌。
  5、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应分类挂牌。
  6、施工区域易发生危险地段(部位)应标识挂牌。
  七、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
  原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关键问题,把好材料供应关,做好供方的评审工作,合格供方和合格材料方可采购,并做好验证工作,严格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并及时进行退货清常
  1、每进一批材料均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
  2、钢筋、红砖、水泥进场后,必须由监理或业主现场抽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3、砂要求含泥量,泥块含量,筛分析试验,淡化砂,还需有氯离子含量试验,石子要有压碎指标试验,试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4、塑钢窗,要用三项指标、角强度试验,其它材料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搅拌站管理制度和计量设施精度控制措施:
  (一) 管理制度:
  1、搅拌站场地周围应设置统一围档并搭建防雨操作栅。
  2、搅拌站机体应安装平衡、牢固,并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设专人负责操作,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黄砂、石子骨料集中堆放在搅拌站围档内并按级配做好标识。
  4、当班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并要确保搅拌站场地内排水畅通。配电箱应及时关闭上锁。
  5、施工所用的配合比要明示挂牌,材料必须过磅计量。后台专人负责监护,应接受监理傍站人员监督,并按规定做好试块留置工作。
  (二)、计量设施精度及控制措施。
  1、砂石子。水泥用料必须车车过磅计量,水要用自动控制水泵,每盘称量的偏差应控制在水泥、掺合料、水、外加剂在2%以内,粗、细骨料在3%以内。
  2、随时做好水灰比控制,当黄沙含水量变化较大时,应及时调整用水量。并做好坍落度测试。
  3、搅拌时间根据砼坍落度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60 秒。
  九、现场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办法:
  (一) 钢筋加工场
  1、钢筋机械安装应平衡、牢固,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和可靠的安全操作防护装置。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定期维护保养,当班人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如场地内的钢筋头和杂物。
  2、钢筋堆放应搭好堆放架子,按不同规格,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同时保持场地排水畅通,并有防雨设施,以免生锈。
  (二) 模板加工场
  1、各种电动工具的电源配电箱内,按操作规程,加装漏触电保护器,并有专人负责操作,定期检查维护。
  2、凡需加工的模板料应按规格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当使用完拆模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3、模板加工场内严禁吸烟,并悬挂,禁止烟火警告牌,同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 砂石料堆场:
  砂石料堆场,统一设置在搅拌站内,并对堆料场地做好硬化地处理。进入堆场的砂石料应按不同级配,规格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确保原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四) 砖块堆场:
  进入工地的砖块统一堆放,在各个区指定场地内。并按规定的高度码放整齐。同时及时清扫使用后的砖块碎屑杂场,保持作业区内的环境整洁。
  (五) 钢管堆场:
  凡进入工地使用钢管应在各作业区指定场地内,整齐堆放,不得随意乱堆。当使用完毕后,拆除的钢管应堆放整齐,若不再使用,应将钢管及时移到工地指定堆场堆放整齐。
  项目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三:[管理内容]关于运输管理规定的内容

管理内容_关于运输管理规定的内容

  为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完善运输安全设施,规范作业标准,提高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主运平巷运输管理
  第1条、主运大巷及与主运大巷直接连接的主要车场由运输区负责管理,运输区与采掘单位分界点为主运轨道阶段环形车场第二副道岔,道岔前为运输区负责管理,道岔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划分责任范围,特殊情况由矿领导研究确定责任范围。
  第2条、主运大巷由运输区负责管理,保证机电设备完好,轨道质量符合标准,安全设施及信号装置、司控装置、气控装置等齐全,动作可靠。
  第3条、大巷内要统一悬挂醒目的路标、警标、里程标及硐室标志牌。大巷内行车要统一调度。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人工推运车辆,如确需人工推运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采区内使用的电瓶车禁止进入主要运输大巷,需升井由运输调度安排专车接送。
  第4条、行人要走人行道,严禁在轨道中间停留和行走,如有列车或单独机车通过时,人员要躲避到安全地段,杜绝人车并行。
  第5条、矿车之间、矿车与电机车之间的连接装置必须满足要求,矿车必须使用防脱销,保证不能自动脱离。新进煤款运输管理的连接装置,供应部门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使用前和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按规定进行拉力实验,并要归档保存。
  第6条、凡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要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运输调度站要保留一份。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点来车方向60米处设置停车减速信号,并设专人警戒,施工前必须与井下调度站当班调度员联系。
  第7条、列车占线停留,应处在警标位置以外停车;不能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淋水点停车;中间车场停车时应保持另一轨道畅通,终端车场停车时应前后错开,不得影响行人通过;停车时应扳紧制动闸,不准关闭车灯。
  第二章、主运斜巷管理
  第8条、采区主运斜巷运输安全管理由运输区负责,实行封闭式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第9条、主运斜巷绞车安全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动作可靠。
  第10条、绞车房内要配备专门的管理制度牌板。
  第11条、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勾头都必须配有保险绳。勾头及保险绳必须使用与钢丝绳直径相符的卡子卡紧。矿车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矿车连接装置。
  第12条、绞车一次提升量和该轨道准许通过的最大外形尺寸,在车场内用牌板标出,严禁超载、超长、超宽、超高。
  第13条、主运斜巷必须使用转发可视信号及自动控制防跑车装置。下口设语音警示装置,各车场信号应集中由下口发至车房;车房和下口应设有通讯电话。与各车场连接处应设有防带绳误入的阻车器。与主运大巷连接的车场入口必须设置阻车器。
  第14条、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设备性能,持证上岗。
  第三章、采区斜巷运输管理
  第15条、使用单位需要安装使用绞车时,必须提前3天持技术科下达的业务联系单或经审批的标明有使用地点相关技术参数(巷道长度、坡度)的施工措施到运管办填写《绞车领用审批单》,没有领用审批单机电科不得发放设备。如遇生产急需情况需经分管矿领导或矿总值班批准。
  第16条、审批单必须经运管办审批后,由使用单位持审批单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绞车领用手续。运管办、电管队地面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第17条、绞车及安全设施安装完成,经运管办组织验收合格,现场交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18条、各单位使用的绞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绞车及安全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做出详细记录。
  第19条、绞车在投入运行前在绞车操作硐室必须悬挂责任牌,责任牌包括《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技术参数牌板,在打点硐室悬挂《扒勾工岗位责任制》。无牌板或内容与实际不符,绞车不准投入使用。
  第20条、绞车需要升井时,原使用单位应将责任牌交运管办统一管理,以便下一次安装使用。
  第21条、绞车变更使用单位或拆除升井时,应保证绞车及相应安全设施完好无损,提前一天在调度会提出,由机电科负责牵头组织运管办、设备组、安监处机运科和相关单位,现场验收、交接,填写交接表,各方签字后留存备案。不使用的绞车、斜巷安全设施及气动装置,由运管办向使用单位下通知单,限期拆除升井交至运管办。
  第22条、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3条、当班绞车司机是绞车开关按钮锁箱的责任人。入井前凭绞车司机证在绞车管理站登记,领取钥匙,绞车司机离开后应将绞车开关按钮锁箱锁好,升井后将开关钥匙交至绞车管理站。
  第24条、机电设备、信号装置、轨道及安全设施由专人负责维护,保证设施完好,保护及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第25条、斜巷人行道的宽度符合规定,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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