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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卫生信息管理]关于召开交流会会议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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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交流会会议通知范文1
各县区城管执法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健全城管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决定召开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经验,探讨健全城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二、会议时间、地点
拟于20xx年x月下旬在金寨县梅山镇举办(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三、会议日程安排
现场观摩、交流发言。
四、参会人员
市城管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1、请参会单位认真组织发言材料,书面发言材料(包括电子版)于x月x日前发送至市城管局办公室。
2、请承担会议组织任务的金寨县城管局协助做好会议后勤保障工作。
请参会单位认真填写参会人员信息表,信息表于6月20前反馈至市城管局办公室。
联系人:周xx 联系电话:xxxxxxx
传 真:xxxxx 邮 箱:xxxxx@qq.com
附:参会人员信息表
20xx年x月x日
关于召开交流会会议通知范文2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跨国技术转移与合作,加强高科技企业与英国创新资源的有效对接,促成更多符合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的海外先进技术在江苏落地并实现产业化。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常州市科技局将在常州市共同举办“中英国际技术对接交流会”,会议将邀请多位英国及其他国家的产业技术专家来常,主要在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推介国际最新技术,寻求研发创新和产业化合作机遇。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内容
x月x日,会期一天。
上午9:00-12:00,会议开幕及国际技术项目推介;
下午13:30-15:00,会议互动交流。
二、会议地点
常州香树湾花园酒店二楼唐风厅
三、会议组织
主办方: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承办方:常州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常州中英科技桥国际科技合作有限公司
常州艾斯伊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协办方:常州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常州天天518科技服务平台
四、会议参加对象
各辖市区科技局有关负责人,有关企业、科研院所和大学研究人员。
参会者请于x月x日前发送回执xxxxxx@czsciencebridge.com
五、联系方式
常州中英科技桥国际科技合作有限公司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常州艾斯伊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x
常州市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xxxxxx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xxxx
附件一:参会回执表
附件二:英方技术信息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
篇二:[卫生信息管理]上海市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和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要求,为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等要求,开展本市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建立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承担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和信息登记工作,并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对接。
第三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当进行发病报告:
1.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第四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当进行信息登记:
1.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2.患者在本市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康复与照料机构等,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除外)且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
第五条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是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单位应当指定相应科室承担本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确诊病例的信息报告工作,相应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或报送。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人必须为精神科执业医师,严重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第六条责任报告人应当在确诊当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海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病报告卡》(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告卡》”)填写,责任报告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报所在地的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患者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第七条责任报告单位发现已报告的患者有《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经再次诊断或者鉴定不能确定为严重精神障碍时,应当在原《报告卡》上进行修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应当在下月10日前通过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第八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时,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患者出院当日填写《上海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信息单》(见附件2,以下简称“《信息单》”),并将患者出院信息报送至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应当在收到《信息单》后1个工作日内录入信息系统。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应当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及时将患者出院信息转发患者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为患者建档立卡,做好定期随访、指导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等服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登记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应当指定相应科室承担本单位的信息登记工作,相应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登记和录入。
信息登记责任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与随访管理的基层医务人员。
第十条信息登记责任人在收到辖区需登记和录入的患者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会同居(村)委干部上门访视,对患者信息进行核实,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填写《上海市精神疾病患者康复登记表A》(见附件3),核实后1个工作日内将患者信息录入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经核实为非本辖区内居住的病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于核实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由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转送本市居住地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由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后录入上海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
对已录入信息系统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并按照《上海市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要求签署《上海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社区服务管理网络知情同意书》(见附件4)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其提供定期随访、指导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等服务管理,并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填写《上海市精神疾病患者康复随访记录表B》(见附件5)。
第十一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须对收到的《报告卡》和录入的登记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和登记信息必须及时向责任人进行核实、更正后录入信息系统。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应定期对报告和登记信息进行查重,删除重复信息。
第十二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严重精神障碍责任报告和登记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严格保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报告和登记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将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和登记列入医疗机构考核范围,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各级疾病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承担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和登记的业务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对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报告和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管理、数据分析及质量控制,及跨区就诊确诊病例的信息转送工作,并定期将相关信息报送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严重精神障碍责任报告和登记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构内部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进行自查。
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情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四十四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本市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进行定期门诊和社区随访。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情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五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本市精神疾病防治服务规范的要求进行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篇三:[卫生信息管理]信息交流会会议通知
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信息交流会会议通知,供大家阅读参考。
信息交流会会议通知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中心,各省数字证书注册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显示了中央层面保障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利益的决心。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经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与管理工作,共同打造“国信安全”品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为此,国家信息中心信息与网络安全部定于3月27—28日在xx召开部分省市信息中心信息安全服务工作交流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发展方向,探讨合作开展信息安全服务的长效机制和具体方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邀请相关领导(或专家)介绍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情况;
2、国家信息中心领导介绍中心发展改革思路;
3、介绍信息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业务发展思路;
4、介绍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电子认证服务、终端安全配置、网络证据保全等业务开展情况及合作发展思路;
5、信息安全业务合作机制探讨。
二、参会人员
请各单位安排负责信息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要安全技术负责人各一名参加会议,并于3月24日前将回执通过传真等形式反馈至国家信息中心信息与网络安全部综合处,以便安排住宿。
四、会议地点、报到时间及食宿安排
会议地点在国家信息中心。3月27日全天报到。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参会代表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会务工作由国家信息中心信息与网络安全部负责。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 xxxxxxxxxxxxxxxxxxx
xxx xxxxxxxxxxxxxxxxxxx
附件:会议回执
国家信息中心
xxx年三月七日
信息交流会会议通知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直属联系单位,各级卫生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信息惠民工程与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开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促进优质卫生资源纵向流动, 发挥学会在传播卫生信息新知识、新技术的作用,为服务医改和增进人民健康做好支持和保障,xx信息学会和《xx信息管理杂志》社定于xxx4年7月23-24日在云南省xx市召开“xxx4xx信息技术交流大会”。现将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信息惠民 健康在手中
二、会议主要内容
(一)主题演讲。围绕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和信息惠民工程及国内外卫生信息化以及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等主题组织大会演讲。
(二)分论坛交流。内容包括:1)电子病历与临床数据中心;2)区域卫生信息化与业务协同;3)卫生统计与大数据;4)卫生信息标准与应用测试;5)信息惠民工程与健康卡应用;6)公共卫生与智能健康管理;7)基层卫生信息化;8)云计算与信息安全;9)远程医疗与移动医疗;10)数字医疗设备与信息集成。
(三)技术与应用展示。会议期间安排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信息惠民工程建设中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新技术与产品应用展示,促进产、学、研、用、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优秀论文交流。大会组织论文征集活动,评选优秀论文,并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五)学分授予。本次参会人员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I类学分6分。
三、大会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xxx4年7月23日-24日,7月22日报到,7月25日上午离会。
(二)会议地点:xx云安会都(地址:xx市西山区石安公路马街路口;电话:xxxxxxxxxx;
(三)报到地点:xxxx水晶宫A座一层大厅。
四、会议参加人员
(一)卫生行政管理人员。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化与统计主管领导,信息中心领导及有关人员。
(三)各级各类医疗和基层卫生机构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信息中心主任及统计信息有关人员。
(四)各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血液中心等有关卫生机构主管领导、统计与信息部门有关人员。
(五)从事卫生统计与信息技术工作的教学、科研专家和学者。
(六)信息化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
(七)信息化工程设计和咨询机构人员。
五、大会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做好会议宣传工作,转发会议通知,积极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推荐大会演讲题目和演讲人。
(二)请xx信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全体委员和会员参加会议。
(三)请注册参会代表关注大会官方网站,及时了解会议有关信息。
六、注册交费须知
(一)报名须知。为保证会议代表住宿,请参会人员提前通过会议官方网站注册,并按要求缴费和预定酒店床位。
(二)注册交费。7月12日前(以汇款转账日期为准)会议注册费为1000元/人;7月12日及以后会议注册费为1180元/人;学会会员享受优惠价格1000元/人,无注册时间限制。7月12日及以后不接受汇款缴费。已交注册费但未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务组可提供发票但不予退款。注册费交纳方式:
1.电子汇款及转账。
汇款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户 名:xx信息学会
开 户 行: 工行xx鼓楼支行
2.邮政汇款。
户 名:xx信息学会
汇款地址:xx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xx大学医学部行政1号楼519
邮 编:xxxxxx
收 款 人:xxx
通过以上方式交会议注册费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单位、用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邮寄发票。
(三)发票领取方式。7月12日前(以汇款转账日期为准)注册交费的人员可于会议期间领取发票;7月12日及以后注册交费的人员,学会秘书处会后邮寄发票。
七、大会联系方式
(一)会议资源及技术应用展示。
联 系 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
传 真: xxxxxx
电子邮件:xxxxxxxxx@qq.com
地 址:xx市xx区北礼士路甲38号
邮 编:xxxxxx
(二)论文投稿。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电子邮件:xxxxxx
(三)会议注册报名。
xx信息学会秘书处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兼传真)
电子邮件:xxxxxx@nhfpc.gov.cn
地 址:xx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xx大学医学部行政1号519
邮 编:xxx
《xx信息管理杂志》社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兼传真)
电子邮件:xxxxxx@nhfpc.gov.cn
地 址:xx市xx区东单北大街3号青年会大楼4层
邮 编:xxxx
云南省卫生信息中心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传 真:xxxxxxxxx
电子邮件:xxxxxx@qq.com、xxxxxx@qq.com
xx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传 真:xxxxxxxxx
电子邮件:xxxxxx@qq.com
(四)会议注册费到账查询。
联 系 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电子邮件:xxxxxx@qq.com\xxxxxx@nhfpc.gov.cn
附件:xxx4xx信息技术交流大会参会回执
xx信息学会 《xx信息管理杂志》社
xxx4年4月22日
信息交流会会议通知3
尊敬的各位xx专家、各网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xxx网第xx届xx技术信息交流会定于xxx6年7月24日至27日在xx省xx市xx县xx国际大酒店举行。本次会议由xx县人民政府协办。会议将针对当前xx制品生产经营形势,共同研究探讨xx产业发展思路,开展“产供需”、“产学研”的xx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研究探讨xx企业发展战略与经营管理。
2、开展石墨电极、炭电极、铝用xx、高炉炭砖、负极材料、特种炭石墨材料工艺技术研究与质量分析。
3、研究交流优质针状焦、石油焦、无烟煤、粘结浸渍用沥青等xx制品生产用原辅料供求及其质量现状。
4、推广xx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5、交流xx制品生产用设备、热工炉窑、节能环保的技术成果。
6、组织厂商开展技术协作、原料、设备商贸洽谈。
7、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及信息发布。
二、会议形式
大会技术报告;论文发表;参观学习;产品样本展示;商贸洽谈;技术咨询;信息发布。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xxx6年7月24日,全天报到。
报到地点:xx省xx市xx县xx大道与312国道交界处xx国际大酒店(四星级酒店)。
四、会议费用
会务费xxx0元/人,宿费自理。
五、其它事宜
1、需提交大会交流的资料请自带150份。会议为企业成果和产品展示提供展厅展位,有意者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2、本次会议正是河西走廓金xx旅游旺季,请提前与会务组预订房间。
3、参会代表务请于7月20日前以短信微信或电子邮件反馈回执。
4、会务组:方大xx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 xx省兰州市海石湾 邮编: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 E-mail :xxxxxxxxxxxx@sina.com
5、会务组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xxxxx
xxx网
《xx工艺与设备》编辑部
xxx6年5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188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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