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技术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18-07-30 15: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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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篇(一):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国标代码:13575
  3.学院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2015年我院面向海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省(市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以教育部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和考生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执行国家教育部招生政策及生源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投档等照顾政策,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2.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此外,“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生理条件;“广告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应用艺术设计(移动终端游戏设计)”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养,个人形象气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身高体重正常,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
  3.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一般采用分数优先的方法安排专业。
  5.我院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6.对考生单科成绩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
  7.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院认可生源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专业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等级的要求,执行江苏省规定的专科层次填报志愿的最低等级要求(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调整最低等级要求,则按其最新政策执行),即普通类高职专科为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简称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各专业选测科目和建议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他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
  9.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份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10.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主要是各省(市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和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的各种渠道,其次是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ncst.edu.cn)。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琼计价管[2002]832号、琼教计[2006]192号、琼价费管[2014]23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200元/年[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移动终端游戏设计)、音乐表演专业:6800元/年;传媒策划与管理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850~1450元/年;教材:400元/年(多退少补)。
  五、奖助体系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4000元/年)、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学金(3000元/年)、学院奖学金(最高1000元/年)、学院新生奖学金(3000元)。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3500元/年和2500元/年两个等级);主副食品价格补贴:300元/年/人;学院向每位新生免费发放一套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
  3.助学贷款:家庭贫困学生可以按国家规定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以贷款8000元,读书期间由政府贴息。
  4.勤工助学:学院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渠道,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
  六、毕业待遇
  学院实行多证教育,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相关机构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毕业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邮政编码:571400)
  联系电话:0898-31690060 31690885 31690900 31690688(传真)
  QQ咨询:1196441275 招办邮箱:zs@hncst.edu.cn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篇(二):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邮编: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邮编:610072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甘肃、西藏、贵州、新疆、云南七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4、学院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调档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在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我院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15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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