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英语三级考试报名]公共英语三级报名

来源:素材及写作指导 时间:2018-07-30 10: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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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英语三级报名篇1:关于公共英语考试(PETS)三级写作评分细则

  (一)评分的侧重点
  要想在写作这一项得到理想的分数,除了在平时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提高写作技能外,了解评分的程序、“投其所好”也是一个考生要注意的重要因素。虽然A、B两节的考查要点有所不同,但对考生的写作的基本要求应该是相同的。所以总体性评分原则对两节都适用。但又根据每节的不同测试要点,评分时有不同的侧重点。
  A节应用文的侧重点在于信息点的覆盖和内容的组织、语言的准确性、格式以及语域的恰当与否。对语法结构的合理性、语法的准确及词汇的使用的灵活多样性的要求则根据试题作调整。允许在作文中使用提示语中出现过的关键词,但如果使用提示语中出现的词组或句子就会被扣分。
  B节作文一般是以议论文居多,有时也会有记叙文。这类作文更能考查考生语言知识水平上的谴词造句、逻辑推理水平上的旁征博引、篇章话语水平上的前后贯通、首尾相照等方面的能力。是对考生综合语言知识与语言运用能力的全面考查。所以,它也能给考生更广阔的发挥空间。相对而言,B节作文比A节对语言的准确性和结构词汇方面的表达就有更高的要求,对文章的内容及所能产生的读者效应有更大严格的标准,要求所言要“言而有物”;要求所论要“言之有理”;要求所叙要“梳而不漏”。只有满足了上述要求,就不难得高分。
  (二)一般评分标准

第五档
很好地完成了试题规定的任务.   · 包含所有内容要点;   · 使用丰富的语法结构和词汇;   · 语言自然流畅,语法错误极少.有效地采用了多种衔接手法,文字连贯,层次清晰;   · 格式与语域恰当贴切。   对目标读者完全产生了预期效果。

A节   (9—10分)

B节   (17—20分)


第四档
较好地完成了试题规定的任务   · 包含所有内容要点,允许漏掉1、2个次重点;   · 使用较丰富的语法结构和词汇;   · 语言基本正确,只有在使用较结构或较高级词汇时才有个别错误;   · 采用了适当的衔接手法,层次清晰,组织较严密;   · 格式与语域较恰当。   对目标读者产生了预期的效果

A节   (7—8分)

B节   (13—16分)  


第三档
基本完成了试题规定的任务   · 虽漏掉一些内容,但包含多数内容要点;   · 应用的语法结构和词汇能满足任务的要求;   · 有一些语法及词汇错误,但不影响理解;   · 采用了简单的衔接手法,内容较连贯,层次较清晰;   · 格式和语域基本合理。   对目标读者产生了预期的效果

A节   (5—6分)

B节   (9—12分)  


第二档
未能按要求试题规定的任务   · 漏掉或未能有效阐述一些内容要点,写了一些无关内容;   · 语法结构单调、词汇项目有限;   · 有较多语法结构或词汇方面的错误,影响了对写作内容的理解;   · 未采用恰当的衔接手法,内容缺少连贯性;   · 格式和语域不恰当。   未能清楚地传达信息给读者  

A节   (3——4分)

B节   (5——8分)  


第一档
未能按要求试题规定的任务   · 明显遗漏主要内容,且有许多不相关的内容;   · 语法项目和词汇的使用极其单调;   · 语言错误多,有碍读者对内容的理解,语言运用能力差;   · 未能使用任何衔接手法,内容不连贯,缺少组织、分段;   · 无格式与语域概念。   未能传达信息给读者

A节   (1——2分)

B节   (1——4分)  


0分
所传达的信息或使用语言太少,无法评价;内容与要求无关或无法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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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英语三级报名篇2:2016年《河北自考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近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及《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河北省发布了河北自考免考课程实施细则,下面是2016年《河北自考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希望大家阅读。
  2016年《河北自考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及《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及易操作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部分 申请免考的条件
  第一条 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高校就读学生含成人高校脱产班学生(简称在校生)以及持有有关“非学历证书”的考生,可按本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无我省电子考籍档案(含注销的准考证号);
  二、个人信息不完整(无身份证号、图像信息);
  三、无法认定证书;
  四、无法认定在校生资格;
  五、考查课免考非公共政治课;
  六、免考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加考课程;
  七、免考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中未开设课程;
  八、学士学位外语证书;
  九、学历证书为二○○三年以后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不含按专业免考课程);
  十、虚假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申请免考
  第三条 申请免考所需材料
  一、《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二、使用毕业学历证书申请免考
  在网上信息采集时,必须填写准确无误的毕业证书号,同时需提交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免考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发布后,如证书无法通过查验的,需补充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认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在校生申请免考
  在网上信息采集时,必须填写准确无误的录取考生号。
  《免考电子信息比对结果》发布后,如录取考生号无法通过查验的,需补充提交教务部门盖章的录取底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字样,并有核对人签字。
  四。使用毕业学历证书或在校生申请免考的,还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的人事、档案部门提供的,加盖骑缝章的《学籍登记表》(其中必须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成绩及考试形式等内容)复印件,复印件封面上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字样,并有核对人签字。复印件上用于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无效。
  五、使用“非学历证书”(详见本细则第十四条)申请免考
  在网上信息采集时,必须填写准确无误的“非学历证书”或成绩单编号,同时考生需提供“非学历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对拥有曾用名的证书,考生须提供标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免考费(按现行的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四条 需带的证书原件由市自考办初审、省自考办复审进行确认。
  第五条 申请免考时间及方式
  一、免考申请时间:
  上半年为三月一日至十日申请并交费提交材料,下半年为九月一日至十日申请并交费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免考申请方式:
  1、考生本人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免考申请
  按要求认真填写用于免考的证书和免考课程等信息,若上述信息填写有误将直接影响免考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申请免考成功后,考生必须本人前往报名点提交免考材料、网上交费。未能通过审批的免考课程,免考费用不予退还。
  3、考生交费后的免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允许私自对其修改。
  第六条 报名点受理考生申请免考相关业务,整理上报免考材料。
  一、报名点查验确认考生相关证件,并通过网上信息系统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受理考生免考材料,检查考生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二、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应材料。
  三、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按计算机打印出的名册整理免考材料,然后上报市自考办。
  第三部分 免考电子信息比对处理
  第七条 省自考办对免考电子信息进行比对,并于上半年三月十八日前、下半年九月十八日前通过“外网系统”和“专网系统”同时发布《免考电子信息比对结果》。
  第八条 市自考办根据考生的原始材料及省自考办下发的免考电子信息比对结果进行处理。
  第九条 市自考办对免考材料进行整理并签署意见盖章,按打印出的《免考课程考生名册》顺序整理材料,把每页(三十科次)对应考生的所有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相应的《免考课程考生名册》贴在档案袋上。
  第四部分 免考审批
  第十条 每年的三月下旬和九月下旬,省自考办会同各市自考办及主考学校,对上报的课程免考材料集中进行审批。
  一、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审核名册》。
  二、省自考办根据《免考课程审核名册》对所提供的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三、通过证书审核的《免考课程审核名册》连同考生免考材料提交免考审批组进行审批。
  四、省自考办根据审批结果,将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删除并注明原因,经市自考办复核确认签字后,将免考课程并入合格成绩总库。
  五、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按《关于对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 免考审批结束后,由市自考办负责及时返还考生的免考材料。
  省自考办在每年五月二十日前、十一月二十日前公布当次免考审批结果。考生如有异议,考生可在免考审批结果公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市自考办提出“免考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自考办及时通知考生。
  第五部分 免考课程规定
  第十二条 按毕业学历或在校生免考课程
  一、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根据《学籍登记表》,可免考课程名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公共课(详见本细则第十五条)及课程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高于免考课程学分(一学分相当于十八学时)的其他课程。
  二、专科毕业生或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根据《学籍登记表》,可免考除英语(二)(00015)以外的课程名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公共课。
  英语(二)(00015)可使用三个学期的英语合格成绩或不低于14学分的英语课程合格成绩进行免考。
  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或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根据《学籍登记表》,可免考课程名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公共课,以及课程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高于免考课程学分(一学分相当于十八学时)的其他课程。
  第十三条 按毕业专业免考课程
  一、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00020)、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02199)。
  二、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语种对应的公共外语课:英语(一)(00012)、俄语(第二外语)(00839)、日语(第二外语)(00840)、法语(第二外语)(00841)、英语(二)(00015)、日语(二)(00016)、俄语(二)(00017)。
  三、物理、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00420)、物理(工)(实践)(00421)。
  四、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04729)。
  五、哲学、政治经济学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六、电子信息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
  七、会计、统计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基础会计学(00041)、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八、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管理学原理(00054)、对外经济管理概论(00053)。
  第十四条 按非学历证书免考课程
  一、国家大学英(日、俄)语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者或成绩单(成绩要求大于等于满分×60%),可免考语种对应的公共外语课程:英语(一)(00012)、日语(第二外语)(00840)、俄语(第二外语)(00839)、英语(二)(00015)、日语(二)(00016)、俄语(二)(00017)。
  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PETS—2级考试笔试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一)(00012)。
  三、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PETS—3级考试笔试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00015)、听力(00593)。
  四、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PETS—3级考试口试合格证书,可免考口语(00594)。
  五、全国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可免考商务英语(00796)。
  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含一级B)以上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00052)。
  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02317)。
  八、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实践)(02276)。
  九、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0343)。
  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可免考:C++程序设计(04737)、C++程序设计(实践)(04738)。
  十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JAVA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可免考: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04748)。
  十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实践)(02320)、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02278)、操作系统(02326)、操作系统(实践)(02327)。
  十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网络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可免考计算机网络原理(04741)。
  十四、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A级),可免考: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
  十五、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B级),可免考:英语(一)(00012)。
  十六、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及考试),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
  十七、计算机操作员,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
  十八、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可免考:学前教育学(00383)、学前心理学(00384)。
  十九、ITAT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单科证书(Access认证考试),可免考:数据库及其应用(0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02121)。
  二十、ITAT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单科证书(Premiere认证考试),可免考:数字媒体视频编缉(07891)、数字媒体视频编缉(实践)(07892)。
  二十一、ITAT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单科证书(Flash认证考试),可免考:二维动画软件(03427)。
  二十二、网络管理员(中级),可免考:计算机网络技术(02141)。
  二十三、助理值班员(中级),可免考:货物运输组织(02575)。
  二十四、货运员(中级),可免考:货物运输组织(02575)。
  二十五、货车检车员(中级),可免考:车辆电气与空调(06363)。
  二十六、电力机车电工(中级),可免考:车辆电气与空调(06363)。
  二十七、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初级考核合格证书,可免考:NETE(初级)(09275)。
  二十八、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可免考:NETE(中级)(09287)。
  二十九、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参加过河北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考生,可免考以下课程:小学英语教育(09283)、小学音乐教育(09284)、小学美术教育(09285)、中小学品德发展和道德教育(09339)、义务教育比较研究(09340),但免考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12学分(一学分相当于16学时)。
  第十五条 河北省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计划中的公共课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03707)、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英语(一)(00012)、英语(二)(00015)、高等数学(一)(00022)、高等数学(工专)(00022)、高等数学(工本)(00023)、普通逻辑(00024)、心理学(00031)、物理(工)(00420)(含实践)、教育学(一)(00429)、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线性代数(02198)、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02199)、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大学语文(04729)。

公共英语三级报名篇3:初任法官的个人实习总结范文

  初任法官个人实习总结
  成为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国法学院许多学生的向往。但是,对于担任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须经过哪些步骤,了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线图,以供有志者对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个规划。
  一、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取得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法官学历条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于法律专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拟作为法官候选人的新录用公务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学历要求,即要求具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因此,对于大学本科生来说,要想成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应当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完成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二、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新录用公务员,还提出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此,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三年期间,应当争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和报考上海基层人民法院的条件。
  三、通过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并体检、考核合格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采用“2+x”的考试模式:“2”即2门公共科目综合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x”为1门岗位专业考试,报考法院的必须参加政法类专业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录用。在各门考试中,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难度最大,最具有决定意义。因为录用名额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四、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
  新录用人员除已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在街道、乡镇和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应当在规定的试用期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XX年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均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由于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为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的收获并不比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锻炼价值更大,因此,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有可能压缩到其他单位锻炼的时间,或者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试用期内通过培训测试
  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必须先参加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为期约两周;再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初任书记员培训,为期约三周。初任培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在新录用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上岗前及试用期考核、定级的依据之一。新录用公务员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还必须通过专门语言类的专门考试:职业英语必须四级以上(或博思英语三级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二级乙等以上。
  六、试用期满被任命为书记员,定级副科或正科
  试用期一年表现合格的,被任命为书记员。今后可能被任命为法官助理,但工作职责与书记员并无实质差异,只是可能会将庭审记录等工作分离由专门的速录员担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正科。在职取得硕士或者博士学历或学位的,并不当然定级副科或正科。
  七、定级后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以上的,具备担任法官的条件。由于有的法院不将试用期计入从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硕士研究生定级后再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才有晋升助理审判员的机会。由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初任法官实行总额控制,而各基层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学历的资深录用制书记员,因此硕士研究生晋升助理审判员的年限大致在定级后一年到三年。但是,由于上海法院从XX年起开始招收聘任制书记员,实行书记员队伍专门化,因此,尽管法官员额有限,可是在法院内录用制书记员有限,今后硕士研究生在定级一年后晋升助理审判员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选作为初任法官候选人
  各个法院每年可以晋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据行政编制和法官员额等情况,决定各个法院可以晋升初任法官的名额。然后由各个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拟任初任法官的人选,并上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核。审核通过的人选,可以参加预备法官培训。
  九、参加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
  从XX年起,书记员担任初任法官,必须经过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集中培训阶段,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法官职业素养与审判技能培训,时间为1个半月,课程设置为法官职业素养、审判基本技能和相关知识三个部分。教学方法为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观摩和模拟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对模拟庭审的案例或教学案例,每个学员都要独立制作裁判文书,交指导教师阅卷后讲评。第二阶级是分散实习阶段,时间为9个半月,提任后拟从事的审判专业4个半月,由学员任选或指定其中一项其他审判专业3个月,立案、信访2个月。家居远郊的学员回原单位实习,家住市区的学员统一安排到实习点实习,实习点设立在受聘担任带教法官所在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每个带教法官指导学员一般不超过2名。实习按实习大纲要求进行。每一专业实习结束后,带教法官要对实习学员的能力和表现进行鉴定,评定实习成绩。第三阶段是总结考试阶段。学员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总结、提高和考试,时间为1个月。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进行交流。学员还要结合实习撰写一篇案例,3-5千字,以法律适用为主。提高是对司法理念和所学知识进行梳理、归纳,对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进行研讨,力求使感性认识逐步向理性认识升华。考试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共同组织,主要以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论证说理部分进行考试,检验学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察学员对法官素养和审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过考试后,学员取得预备法官培训合格证书。
  十、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预备法官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完成了法院系统内的“两考一培训”,具备了担任助理审判员的资格。由各个法院党组分别讨论决定,由法院院长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就正式成为了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开始从事审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那将是另一个需要探讨的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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