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

来源:财务工作总结 时间:2018-07-26 10:0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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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篇一:公司财务制度


  每个组织或集团都有其财务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财务制度,请参考借鉴。
  公司财务制度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公司财务制度二
  总 则

财务会计制度篇二:财务内控制度


  不知道如何制定财务内控制度?没关系,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财务内控制度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财务内控制度1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
  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
  (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
  (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
  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
  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限额。
  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
  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
  (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
  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
  (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设银行帐户,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
  (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
  (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并派保卫人员护送。
  (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
  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
  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
  (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
  (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件或复写件。
  (八)银行对帐单必须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不得以复印件代替。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并实行分级、分权管理。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
  (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
  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
  (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
  (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
  (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采购原则。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
  (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
  (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
  (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
  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
  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十一)库存物资管理:
  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
  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离职。
  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低值易耗品领用本。
  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
  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
  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
  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
  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
  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应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编制物品注销记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注销,注销补充要重新办理备品用料手续,登记管理手册。
  2、对于丢失、损坏和其他原因短少的物品,应分析原因和责任,按列销批准权限规定办理。属于个人责任的,由过失人赔偿,赔偿金额按使用年限折算。
  3、报废的物品应有标记。及时处理,防止重复注销。
  4、报废物品必须记入总务帐目及领用部门的。
  第15条存货清查:由主任组织清查小组,每年对各种物资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清查方法:应先清点实物,同时填列物资盘点清单,并与帐面数核对,发现浮多、短少的应填制物资清点记录;自然减量的应填制自然减量计算表;毁损报废的应进行技术鉴定,填制材质鉴定书。
  物资清查应根据实物的性质认真进行计数、检斤过称或丈量,逐项在规定表格上加以记录,不允许以借条报数。在进行帐物核对时,首先应将尚未登帐的收、发凭证在明细帐上登记齐全,并结算出正确的库存量。使实物存量和帐记存量处于同—时日。
  五、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1、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没有路局或授权单位计划,不得进行购建。对部、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2、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生活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报路局计划部门审批。
  (4)根据上级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财务会计制度篇三: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友会海南分会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管理好本校友会费,实行专户、专款、专用,实行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帐户管理:
  1. 在工商银行开设校友会专用帐户,由校友会财务机构收取会费,其他部门及个人无权收理会费;
  2. 校友会海南分会的会员费实行年收制,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整,在外地的校友可以自愿交纳会费,金额自定;会员费不设上限。
  3. 会费缴纳方式:
  (1)将会费打入工商银行账户,并发信息告之校友会财务机构,校友会财务机构联系方式:梁云18907682722、何国妃18789806359;
  (2)湖南科技大学海南分会的校友会专用帐户暂时账户“姓名:梁云,账号:9558802201106099999,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3)举办活动时,将会费交予校友会财务机构。
  4. 如有特殊情况离开本会的,按情况可退还个人余费,被开除的一律不退;
  5. 任何会员在缴纳会费后有权过问有疑帐目(5人以上)。
  第三条 会费运用:
  1. 会员的会费全部用于校友会运作和建设的日常必要开支;
  2. 每次举行大型活动时按预测以及校友会账户余额收取费用;
  3. 校友会举办活动时,校友会活动组织策划安排方向财务机构申请活动资金,并在活动结束后向财务机构提交相关付款凭证,多退少补;
  第四条 开支审批:
  1. 金额在人民币2,000.00元以下(不含2,000.00元,下同)的开支,由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字。
  2. 金额在人民币2,000.00至10,000.00元之间的开支,由校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共同审批,签字才生效;
  3. 金额在人民币10,000.00元以上的开支,需召集校友会理事,召开全体理事会议商讨决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的人员出席方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须出席人员过半数通过才具效力,大家表决后,出具会议记要,并由校友会常任理事签字方可执行。
  第五条 日常管理
  1. 费用开支必须坚持先申请,后开支的原则,对不申请先发生的开支项目,校友会财务机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2. 校友会财务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记录各项收支;
  3. 每次活动后的7个工作日内,校友会财务机构公开至上次活动的财务收支详情。
  第六条 财务监督:
  1. 由校友会会员成立财务审查小组,对校友会的财务工作和资金运用实行监督;
  2. 审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方式,对校友会的帐目和开支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向全体校友公布。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友会发展初期,随着校友会的壮大,作相应修改。
  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 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 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 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 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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