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电影]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来源:读后感 时间:2018-07-11 10:00:03 阅读:

【www.bbjkw.net--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一: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 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 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 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 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 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 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 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 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 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 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二: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内容简介】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作家张爱玲创作的一部小说,收录张爱玲于一九四四年至一九四七年创作的中短篇小说,包括《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十余部作品。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本书收录了张爱玲1944年的中短篇小说作品。
【张爱玲简介】
  张爱玲(1920-1995),中国女作家。祖籍河北丰润,生于上海。1943年开始发表作品,代表作有中篇小说《倾城之恋》、《金锁记》、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和散文《烬余录》等。1952年离开上海,1955年到美国,创作英文小说多部。1969年以后主要从事古典小说的研究,著有红学论集《红楼梦魇》。已出版作品有中短篇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散文小说合集《张看》以及长篇小说《十八春》、《赤地之恋》等。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一】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二】
  这几天,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张爱玲,民国女作家,善于描绘灰暗的闺房,善于捕捉人情冷暖,善用贴切的语言描写人物内心的暗涌,用她独有的犀利的洞察力将她笔下的人物描写得细致入微。
  老实说,刚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会给我一种压抑沉闷的感觉,让我透不过气,但又不可否认,黯淡隐秘的人性心理,在她笔下都能让我们看到实质,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们有着刻骨铭心的感触。让我觉得,只有文字在她的笔下,才真正的有了生命,直钻进你的心里去。 最初听到的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是《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吧,不然何来经典,“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大有钱钟书的《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来,进来的人想出去”的味道,大概是人们在爱情或婚姻中都有一种“得不到更为珍贵”的心理吧。
  男主人公——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妻子,一个是情妇。他的事业,在那个年代无疑是成功的,然而他的感情在我看来却是失败的。全文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他和心中的红玫瑰娇蕊一番爱恨纠葛后分开了,而多年后再次相遇。面对时间涤荡过的娇蕊,他却会忍不住哭起来。初看时是错愕的,因为我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篇三: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格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的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目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振保出身寒微,如果不是他自己争取自由,怕就要去学生意,做店伙一辈子生死在一个愚昧无知的小圈子里。照现在,他从外国回来做事的时候是站在世界之窗的窗口,实在很难得的一个自由的人,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了底子的,像有一种精致的仿古信笺,白纸上印出微凹的粉紫古装人像——在妻子与情妇之前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
  第一个是巴黎的一个小姐。
  振保学的是纺织工程,在爱丁堡进学校。苦学生在外国是看不到什么的,振保回忆中的英国只限于地底电车,白煮卷心菜,空白的雾,饿,馋。像歌剧那样的东西,他还是回国之后才见识了上海的俄国歌剧团。只有某一年的暑假里,他多下几个钱,匀出点时间来到欧洲大陆旅行了一次。道经巴黎,他未尝不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坏,可是没有内幕的朋友领导——这样的朋友他结交不起,也不愿意结交——自己闯了去呢,又怕被人欺负,花钱超过预算之外。
  在巴黎这一天的傍晚,他没事可做,提早吃了晚饭,他的寓所在一条僻静的街上,他步行回家,心里想着:“人家都当我到过巴黎了。”未免有些怅然。街灯已经亮了,可是太阳还在头上,一点一点往下掉,掉到那方形的水门汀建筑的房顶上,再往下掉,往下掉,房顶上仿佛雪白地蚀去了一块。振保一路行来,只觉荒凉。不知谁家宅第家里有人用一只手指在那里弹钢琴,一个字一个字揿下去,迟慢地,弹出圣诞节赞美诗的调子,弹了一支又一支。
  圣诞夜的圣诞诗自有它的欢愉气氛,可是在这暑天的下午,在静静晒满了太阳的长街上,太不是时候了,就象是乱梦颠倒,无聊可笑。振保不知道为什么,竟不能忍耐这一只指头弹出的钢琴。
  他加紧了步伐往前走,裤袋里的一只手,手心在出汗。他走得快了,前面的一个黑衣妇人倒把脚步放慢了,略略偏过头来瞟了他一眼。她在黑累丝纱底下穿着红衬裙。他喜欢红色的内衣。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这等女人,也有小旅馆。
  多年后,振保向朋友们追述到这一档子事,总带着点愉快的哀感打趣自己,说:“到巴黎之前还是个童男子呢!该去凭吊一番。”回想起来应当是很浪漫的事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浪漫的一部份他倒记不清了,单拣那恼人的部份来记得。外国人身上往往比中国人多着点气味,这女人老是不放心,他看见她有意无意抬起手臂来,偏过头去闻一闻。衣服上,胳肢窝里喷了香水,贱价的香水与狐臭与汗酸气混合了,是使人不能忘记的异味。然而他最讨厌的还是她的不放心。脱了衣服,单穿件衬裙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她把一只手高高撑在门上,歪着头向他笑,他知道她又下意识地闻了闻自己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还有一点细节是他不能忘记的。她重新穿上衣服的时候,从头上套下去,套了一半,衣裳散乱地堆在两肩,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她稍微停了一停。这一刹那之间他在镜子里看到她。她有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头发紧紧绷在衣裳里面,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眼睛是蓝的罢,但那点蓝都蓝到眼下的青晕里去了,眼珠子本身变了透明的玻璃球。那是个森冷的,男人的脸,古代的兵士的脸。振保的神经上受了很大的震动。
  出来的时候,树影子斜斜卧在太阳影子里,这也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
  嫖,不怕嫖得下流,随便,肮脏黯败。越是下等的地方越有乡土气息。可是不像这样。
  振保后来每次觉得自己嫖得精刮上算的时候便想起当年在巴黎,第一次,有多么傻。现在他生的世界里的主人。
  从那天企振保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振保在英国住久了,课余东奔西跑找了些小事做着,在工场实习又可以拿津贴,用度宽裕了些,因也结识了几个女朋友。他是正经人,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可是他同时又是个忙人,谈恋爱的时间有限,因此自然而然的喜欢比较爽快的对象。爱丁堡的中国女人本就寥寥可数,内地来的两个女同学,他嫌矜持做作,教会的又太教会派了,现在的教会毕竟是较近人情了,很有些漂亮人物点缀其间,可是前十年的教会,那些有爱心的信徒们往往不怎么可爱的,活泼的还是几个华侨。若是杂种人,那比华侨更大方了。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这玫瑰的父亲是体面的商人,在南中国多年,因为一时的感情作用,娶了个广东女子为妻,带了她回国。现在那太太大约还在那里,可是似有如无,等闲不出来应酬。玫瑰进的是英国学校,就为了她是不完全的英国人,她比任何英国人还要英国化。英国的学生是一种潇洒的漠然。对于最要紧的事尤为潇洒,尤为漠然。玫瑰是不是爱上了他,振保看不大出来,他自己是有点着迷了。两人都是喜欢快的人,礼拜六晚上,一跑几个舞场。不跳舞的时候,坐着说话,她总像是心不在焉,用几根火柴棒设法顶起一只玻璃杯,要他帮忙支持着。玫瑰就是这样,顽皮的时候,脸上有一种端凝的表情。她家里养着一只芙蓉鸟,鸟一叫她总算它是叫她,急忙答应一声:“啊,鸟儿?”踮起脚背着手,仰脸望着鸟笼。她那棕黄色的脸,因为是长圆形的很象大人样,可是这时候显得很稚气。大眼睛望着笼中鸟。眼睁睁的。眼白发蓝。仿佛望到极深的蓝天里去。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139682/

推荐访问:红玫瑰与白玫瑰电影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