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状范文]行政上诉状

来源:其他公文 时间:2018-07-01 15:00:02 阅读:

【www.bbjkw.net--其他公文】

行政上诉状一:2017行政上诉状实例


  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17行政上诉状实例,仅供参考。
  2017行政上诉状实例1

  上诉人:陈xx,男,xxx年8月16日生,汉族,xx区人;
  住址:xx市xx区xx镇xx村五组11号。
  被上诉人:xx市人民政府;住址:xx市世纪大道21号;法定代表人:
  王荣市长。
  上诉请求:1、撤销(xxx)盐行诉初字第xxx号行政裁定;
  2、指定(被上诉人之外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
  3、或直接受理本案,判决被上诉人履行《信访条例》第40条规定的法定职责(涉及信访条例第40条2项);
  4、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xxx年9月25日,xx市原盐都县xx镇xx村,按xx镇人民政府“创建市级文明渡口”会办纪要6号文件精神,召开竞标大会。陈xx以18000元承包金、500元报名费中标。当场签订了五总河渡口承包经营合同,并进行了司法公证。合同签订后,陈xx承包地被收缴。原渡工陈xx不甘心落标,找其时任村书记的妹夫卞荣成,疏通镇交管所徐xx,徐又利用其时任镇长的侄媳妇戚xx权力,串谋以不当借口进行翻盘。导致xx村不履行合同,不退还承包金。不返还陈xx承包地。
  陈xx霸占渡口拒绝移交,侵权谋利。陈xx无奈之下,诉至盐都县人民法院,要求xx村依法履行承包合同。戚xx利用曾在盐都法院任庭长的特殊关系,插手案件,致使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无效。陈xx上诉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合同有效,判令xx村返还承包金、报名费18500元、违约金2000元。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xx村拒不执行市中院有效判决,陈xx、王xx夫妇既不能摆渡经营维持生计,又不能追回承包金和责任田。更为腐败的是,陈xx以18500元高额承包金公开竞标签的合同不履行,xx村反而与陈xx以13000元低价关门签订黑约。王xx在经历一年多时间,讨不回承包金,收不回责任田,经济损失惨重,债务倍增,痛心疾首,于xxx年11月9日凌晨,从20里路程外的xx村徒步赶至镇政府。时值上班时间,王xx再次向镇党委常务书记胡xx申诉。恳求伸张正义遭拒,悲痛欲绝,服毒自杀(王xx逝年42岁)。胡xx近在咫尺、见死不救、人性丧失、禽兽不如。胡xx构成渎职枉法。胡xx狡辩说:王xx只喝一口农药,就送至百米之距的镇医院抢救,只因她命短,与我有何关系?用胡xx的话说,一口农药死了,那么王xx死因成谜团,此案应该谁负责?命案发生在政府大院内,王xx死在胡xx的面前,与本案有牵连的村镇干部非但没有受到任何问责处分,事后竟然均带病晋升。有官员泄露天机:王xx服毒后,不胜其烦的镇政府领导戚xx电话指令xx镇卫生院,送她一程。xx镇卫生院心有灵犀一点通,借抢救之名,将导管直接插入王xx肺腔,导致王xx当场死亡(死亡真相有待刑事侦查确认)。
  鉴于镇村干部以权代法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陈xx顽固拒交渡口,造成严重后果。村镇干部竟然以评估收回渡口名义,暗中向陈xx输财,以少报多,以次充好,高价评估为92966.10元,收购一堆废物,陈xx还扣留一条六吨水泥船,全套设备(价值6000元),另外又补偿6000元,其获利十万多元,并安排镇公路站工作上班。试看陈xx能量何其大,和村镇干部关系何其铁?
  陈xx接管渡口后,花万元修理费恢复航行。xxx年1月19日起,仅一年时间先后5次,每次组织二十余人不明身份的外地人,行动协调、分工明确,有组织、有计划的对渡口进行恐暴袭击。使用铁棍、铁锤等凶器,打砸血洗渡口,损毁渡船机桨、候渡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00多元。陈xx弟媳李素珍在零下10度的寒冷冬天被陈xx同伙打伤推下通榆河,陈xx古稀之年的母亲卞桂英肋骨被陈xx同伙打断致残。奇怪的是陈xx有组织、有分工、有指挥,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毁坏公私财物。陈xx多次报警,镇派出所也屡次到现场勘察,就是不作为。后来派出所推脱:不是刑案,是政府行为。官员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他们包庇,让这帮行凶者逍遥法外。被陈xx一伙打伤的人的医药费竟然是xx镇政府支付,试看陈xx何等猖狂,xx镇政府何等黑暗。
  陈xx亡妻王xx死在政府大院内,死在胡xx眼皮下,死得惨、死得冤,为了讨血债、讨公道。追赔偿,从村镇到县城,奔市政府、到省会、赴京城,风餐露宿,遭受欺凌打骂关押,过着非人生活,历时16年之久,行程数万里,血泪书信千余封,陈xx妻子丧命,老母致残,遭受损失特别巨大。每当上级批示给地方政府处理,都是签的协议不公正、承诺的事件不兑现,要求追责不沾边,省市多家媒体采访曝光不买账。地方都以虚假谎言向上交差。陈xx通过15年不间断的上访举报,坚持为亡妻王xx讨回公道。
  xxx年7月20日,盐信复核(xxx)084号漠视公民生命,不履行法定职责,终结陈xx信访,陈xx无奈具状诉讼,xxx年8月22日,盐(xxx)盐行诉初字第00065号行政裁定不予立案,
  陈xx不服依法上诉。
  此致: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陈xx
xxx年8月23日
  附:1、上诉状一式:2份
  2、陈xx身份证复印件
  3、盐信复核(xxx)084号
  4、盐(xxx)盐行诉初字第00065号行政裁定
  2017行政上诉状实例2

  上诉人:xxx,男,xx年4月1日出生,xx市xx区林业局职工,住xx市xx区人民西路89号2幢2单元4-2号。
  被上诉人:xx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王xx
  地址:xx市xx区xx路555号。
  xx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了(xxx)垫法行赔初字第00037号判决,上诉人(以下简称“我”)读罢判决主文,认为xx市垫江县人民法院xxx、张xx、张xx等三位法官放弃基本司法伦理,屈案宣示法的意旨,均应在国徽下罚站四小时并背诵法官誓词伍百遍,此对人民权益处分保障尤为重要,本案虽求一纸道歉,却是人活于世安身立命之所在,故上诉之。
  上诉请求:
  1、撤销(xxx)垫法行赔初字第00037号行政判决第二项和第三项。
  2、判令被上诉人支付赔偿金59692.55元(367×162.65元)
  3、在xx日报、xx卫视、xxx或以书面等其他方式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67000元。
  事实和理由

行政上诉状二:2016上诉状范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上诉状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一审原告): XXX 住址: 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电话:XXXXXXXXXX
  上诉人因XXXXXXXXXX(案由)案件。不服XXXXXX人民法院(一审)的(XXXX)X民初字第XXXX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书编号),现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1.请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XXXXX中“XXXXXX(不服判决的内容,把判决书中不服的内容原文写上)”改判为XXXXXXXX(请求改判的内容)。
  2.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XXXXXXXXXX(上诉法定情形,例: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诉理由,写清事实及依据)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XXXXXXXXXX(上诉法定情形,例: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因此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明本案全部事实,撤销一审判决,依法进行改判。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此致
  XXXXX(上诉法院)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X XXXX年X月X日
  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XX,男,汉族,38岁,身份证编号: ,初中文化,河南省开封市人,现住河南省开封市XX 街 XX号院 XX号楼 XX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 XX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书。
  2.改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上诉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决定上诉人无从知晓河南XXXXXX 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为本案第一被告人丁xx发起成立,在设立公司之时,丁xx向工商登记部门投送的各种资料及公司的设立过程,上诉人均不知晓。上诉人开始只是丁xx的一个司机,后被丁xx派到郑州分公司任副经理,从事的都是按照丁 的指令做一些具体事务,包括文化公司对外招标的各种事宜,上诉人均不知晓,故上诉人没有机会知道文化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再者,上诉人原来没有从事过项目投资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也无能力判断文化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状况。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 号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明知被告人丁xx无履行能力,仍介绍被害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施工企业的钱财。
  上诉人虽然介绍了两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所收的这两家企业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 的指示,全部交给了丁 本人或汇到了丁 指定的帐户上。至今为止,上诉人为 XXXX文化公司工作时垫付的各项费用6万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证据)也无着落。客观地说,上诉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来占有受害企业钱财之谈,更谈不上主观上的占有。
  综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 判决书针对上诉人而言,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此致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刘XX代理
  律师:陈XX
  20XX年XX月XX日
  离婚上诉状范文
  原告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 ,现在 小学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
  1998年4、5月,被告开始在夜总会坐台,长期包嫖,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00年3月8日,在 出租私房嫖娼时被 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
  2000年 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离婚起诉状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敬礼!
  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李某某
  20**年月1月12日
  行政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一审原告):铁甲小撸,性别:男,民族:汉,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住址:梁平县石安镇刺竹村,邮编: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梁平县石安镇人民政府,地址:梁平县石安镇XXXXXX,法定代表人:董XX,职务:镇长。
  委托代理人:李XX,副镇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梁平县人民法院(2010)梁法行初字第22号行政判决, 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请求: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
  上诉人与田XX与1995年6月在福建省福州市务工时认识,1995年11月23日在被告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感情不和。2000年1月6日,双方在石安镇民政办办理离婚手续未果,第二日各自外出务工,后田XX便杳无音讯。2010年XX月上诉人向梁平县人民法院福禄法庭起诉,要求与田XX离婚。福禄法庭经调查发现,结婚证上田XX的身份证号码系无效号码,由此上诉人才知道田XX是用虚假身份办理结婚登记。被上诉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由于当时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的失误对田XX的身份审核不严,导致原告之妻田XX身份不明。其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婚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提交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的规定。给上诉人造成了间接经济损失。
  《宪法》第41条第三款规定: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 权利。”《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 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被上诉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赔 偿责任,纠正其错误,特依《行政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依法公正地审理此案,责成被上诉人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 致
  X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 诉 人: 铁甲小撸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上诉状副本一份。

行政上诉状三:最新行政上诉状范文


  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书状,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行政上诉状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新行政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一审原告):王xx,女,xxx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中鼎花园对面,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xx市公安局,住所地xx省xx市宁城中路,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汪金泉,局长。
  请求:贵法院判决撤销xx市人民法院(xxxx)宁行初字第000xx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上诉人宁公(西)行决字[xxxx]第432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以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行政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没有证据证明波漪路挖土是合法建设活动
  一审行政诉讼中,被上诉人不能提供xx市政公司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三证之证据。根据建筑法及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取得“三证”从事建设施工,都是非法建设,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停止建设。因此,在依法不能确定本案挖掘施工活动是合法建设施工时,被上诉人就擅自将xx市政公司当做“受害人”,而将上诉人对宅基地被挖掘而制止的自救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被上诉人“行政执法”必缺失合法性之基础。
  二、本案行政处罚证据不足,程序违法,超越职权
  (一)、被上诉人提交的诉讼证据已经被篡改或添加
  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材料中,《xx市公安局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封面记载:xxxx年4月16日经复印人方?签名并由xx市公安局西津派出所加盖印章证实,本案行政程序卷宗“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共30页”。但卷宗封面下方记载:受案和结案时间均是xxxx年3月5日内容;“本案共1卷第1卷26页”。再看卷内27~30页页码,均有明显涂改痕迹,显然有人分别将23、24、25、26页码改成27、28、29、30页码。据此被上诉人提交的诉讼证据存在如此问题:①、行政程序结束后立卷材料还只有26页,但向法院提交时却为30页材料;②、卷宗“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之前,认为被插入了4张书面材料。除了xxxx年4月18日由xx西津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外,不知道还有哪3张书面材料被认为插入;③、方?签名证实,其从本案行政程序卷宗中复印30页材料是在xxxx年4月16日,那么2天以后才形成、即xx西津街道办事处于xxxx年4月18日才出具的《证明》,难道能够提前、并且会自动地“跑进”本案行政程序卷宗?
  通过上述分析、结论: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以证明其本案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材料,显然不全是在xxxx年3月5日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所收集的,其中多份被人为地篡改、补充或者伪造过。采用这样的证据作为认定本案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上诉人当然不服。
  (二)、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中有多份不具有合法性
  ①、xx市政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安全生产许可证本身记载有效期限为自20xx年11月16日至2xx2年11月15日,本案发生在xxxx年3月2日至5日期间失效。因此施工人案发时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②、《受案登记表》(宁公[西]行受字[xxxx]第199号)。从报案人栏记录可知报案人是朱炎庭。但根据明文启、丘立志笔录证实,报案人并不是朱炎庭;并且也没有见到对朱炎庭的笔录。所以受案登记表不真实。
  ③、明文启、邱立志询问笔录。该两位被询问人,自称是xx市市政公司的职工,而市政公司是本案所谓“受害人”,因此与本案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特别是询问笔录第二页,除极少数文字改动外,90%以上询问与回答文字完全一致;询问人与记录人均为一人签名,且明显不是他本人签名,此疑点可从接处警情况登记表签名进行比对可证。故该两笔录失真。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xx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等证据收集,不合法。该几份材料,均是一个名叫“朱炎庭”的人经手复印,“朱炎庭”认为“与原件一致”。根据法律及公安部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的规章规定,前述几份书证收集违法。
  ⑤、收集xxxx年4月18日xx西津办事处的《证明》违法。尽管一审诉讼中被上诉人不提交,但是在行政复议程序、诉讼程序中,上诉人及复议机关均有该证据,是被上诉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之一。
  ⑥、“户籍证明”、“王xx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卷宗中均装订在被涂改过页码的材料之前,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收集可能。
  (三)被上诉人作出本案行政处罚时违反法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根据本案被上诉人提供的《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材料可知:①被上诉人非法限制上诉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告知笔录是办案人员事先打印好的,仅留出不多空格的“格式笔录”,导致上诉人在有限的空格里,不能书写全部、完整的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②当办案人员询问是否有陈述和申辩时,上诉人答:“有,今天我栏挖土机是要求看他们有没有合法的手续。我要求申辩。”根据法律规定,被上诉人应当进行复核,至少复核xx市政公司是否有施工必备的“三证”。本案没有证据材料证明,被上诉人履行了法定的复核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本案行政处罚依法无效。
  (四)被上诉人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超越法定职权
  ①、《接处警情况登记表》(编号:075)证明:xxxx年3月2日出警判断:双方发生纠纷为土地权属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同条第五款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由此可见,既然本案争议属于土地使用权属争议,根据土地法管理的规定,被上诉人无权处理本案纠纷;并且上诉人有权制止挖土施工。
  ②、本案没有证据表明,本案另一方当事人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故不能确定本案挖土施工是合法建设活动。上诉人现场制止挖土机挖自己宅基地,是法律许可的公民对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自救行为。当事人现场没有发生打架等妨害治安管理行为,本案就本市治安案件。要求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既然能告知上诉人,为何不告知xx市政公司?将民事纠纷按治安案件处理,被上诉人在“拉偏架”,严重侵犯和损害公民权利。
  三、一审对案件定性、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均错误
  本案不是妨害治安管理行政案件。直到一审诉讼终结,施工单位是否取得“三证”无证据证明,因此本案挖土机挖土施工活动不能确定具有合法性。从判决书中看出,一审举证期限内直至诉讼终结,被上诉人没有提供据以作出行政处罚的全部证据:①《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公(西)行决字[xxxx]第432号);②《调查报告》;③《工程等级证书》;④xxxx年4月18日《证明》;同时也没有提供所依据的规范文件。仅此依法应当视本案行政处罚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据认定上,被上诉人据以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明显无“证据三性”,但一审法院反而确认“均具有证据三性”。被上诉人在行政处罚作出前不遵守对上诉人陈述和申辩应当履行复核的法定程序,一审法院也视而不见。反之对上诉人一审提交的三份书证(见一审诉状),一审判决书写道“王xx未向本院提供证据”。上诉人权利没有受到尊重。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由于一审判决没有依法解决本上诉状上述种种诉讼问题,导致一审法院、xx市人民政府、被上诉人对于本案纠纷的处理,错误的错误,不公的不公。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上诉人希望二审法院严肃执法,使上诉人委屈得以伸张,本案中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
  此致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名):王xx
  二0xx年八月五日
  最新行政上诉状范文2

  上诉人(一审原告):李××,男,××岁,×族,× ××市人,×××市××人厂退休工人,住本市××村×街×号。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市××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 ××,副局长。
  案由:上诉人因不服××区人民法院(××)×法行字第4号行政判决, 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请求:1.撤销××区法院(××)×法行字第4号 《行政判决书》,依法改判;2.因被上诉人的工作人员失职及在执行职务中给上诉 人造成的建楼损失,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行政侵权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理由:
  一 、上诉人于19××年×月×日经被上诉人批准,在××村×街×号自己家院内建成一座二层 东楼。上诉人是以审批的图纸和(××)×建字第×号《私房建筑许可证》为依据,并由被 上诉人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画线、打桩定位后,上诉人才进行建筑施工的。为了在 施工中不和邻居发生矛盾,上诉人之子李××到被上诉人办公室,当面在批准的建楼图纸上 加盖了自己的手章,并当场指明这1.15米(见图纸)是西侧房檐。被上诉人听后没做任何 表示,也没有往图纸上作记录说明。在19××年×月×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去掉西房檐 10厘米,然后在房顶上修一个高棱,不要让雨水从西边流出就行。从被上诉人这一要求来看 ,足以证明原审法院《判决书》中的经查:“……讲明不要有任何建筑物(指房檐)”的说 法是不能成立的。原审法院片面地听取被上诉人没有任何根据和证明的说法来作为判决的依 据,是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 绳”的规定的。如果案件的事实、证据不清楚,应予调查核实,不能轻信一方自述。
  二、 原审法院的《现场勘验笔录》大部分失实,但是造成这个失实的原因何在呢?原审法院不做 深入的调查研究,甚至连上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明(书证、调查笔录)也未详细调查核实,就 以《现场勘验笔录》为依据进行判决,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据上诉人所知,在建楼 时,有被上诉人到现场勘验、打桩定位;在建楼一米高时,有其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当时及以后均没有提出异议。这方面的情况,为什么原审法院不给予考虑呢?上诉人建楼 西侧留窗户,是原图纸就有的,只是门的位置安在南边,并不像原审法院《判决书》所说: “原告申请图纸的西立面是向西开门,但楼房建筑向南开门。因此出现西侧窗”那样。原告 楼门留在南面,被告及工作人员是知道的,是看过现场的,有关证据都证明了这一点。从《 判决书》中提到“西侧窗”问题,也足以说明“西边1.15米处不要有任何建筑物”说法是 荒谬的。如果把门安在西侧,二层没有走廊、房檐,又怎么进屋呢?再说为房檐发生纠纷时 ,被上诉人只说西房檐去掉10厘米即可,其他问题概不追究。这只能说明被上诉人允许或默 认建楼的现状,不作任何处理。现在被上诉人又出尔反尔,对其这种行为原审法院就不应给 予保护,更不应该作为定案判决的依据。
  三、原审法院认为:“原告未按批准的《私房建 筑许可证》施工,楼房确属违章建筑。”这是不能成立的。因《私房建筑许可证》是被上诉 人根据上诉人的《私房建筑申请书》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在发证前,被上诉人都严格审查建 楼图纸,做了必要的调查,进行了核实,才发给《私房建筑许可证》。特别是划线、打桩、 定位这些工作都在发证以前做了,《许可证》上并没有记载说明应遵守事项,这怎么能说我 们是未按《许可证》施工呢?上诉人的建筑楼房是按《许可证》和现场画线、打桩、定位进 行建筑,这怎么说是“确属违章建筑”呢?
  四、原审法院认为:“被告根据市人大通过的 《×××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市《私房建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对原告的处罚并无不当”。这一认定违反了《×××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第29 条和第69条的规定。再看一下被上诉人的《处罚决定书》吧,上诉人是19××年×月 ××日找被上诉人的史××同志,史说“过两天就给你盖章,可以换房证”。结果等到19× ×年×月×日被上诉人却作出了所谓的《处罚决定书》。上诉人接到后向原审法院提出起诉 ,被上诉人引用法规条文不当,另外还有其他错误,自动撤销了《处罚决定书》。按被上诉 人《关于办理私房建筑手续的规定》第6条,已超过时间,法律是不予保护的。在时隔近几 个月的19××年×月××日被上诉人又下达了所谓《处罚决定书》。上诉人又起诉到原审法 院,而原审法院只听信被上诉人口述和《现场勘验笔录》,也没有落实有关证据就草率地作 出了判决。《判决书》认为:“被告根据19××年×月××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 议通过的《×××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市《私房建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对原告的处罚并无不当,”而实际上,被上诉人在《处罚决定书》中所引用的法 规是“(××)国函字121号文和冀政(19××)161号文及《×××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 法(试行)》”有关条款。可见,原审法院在审理此案中的工作是怎么做的!连被上诉人处 罚依据的法律、法规都没弄清,这怎么能公正审理案件呢?
  《宪法》第41条第三款规定: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 权利。”《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 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综上所 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不以事实、证据为依据,而轻信被上诉人的口述作出判决,是违反 法律、法规的。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被上诉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侵权赔 偿责任,纠正其错误,特依《行政诉讼法》第58条之规定,向你院上诉,请求依法公 正地审理此案,撤销原判决,并改判,责成被上诉人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 致
  ×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李××
  19××年×月×日
  上诉状副本1份。
行政上诉状相关文章:

1.工伤认定行政上诉状范文

2.2017行政上诉状范本

3.行政上诉状格式和范文

4.行政上诉状结构范文

5.行政上诉状的格式范例

6.原告行政上诉状范文

7.一份好的行政上诉状怎么写

8.一般的行政上诉状格式及范文

9.优秀行政上诉状格式

10.行政上诉状实例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125498/

推荐访问:行政上诉状范文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