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纪律性强_组织纪律性

来源:党员心得体会 时间:2019-08-16 14:30:04 阅读:

【www.bbjkw.net--党员心得体会】

组织纪律一般是指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即党的组织纪律。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规范。今天,范文网www.zhuodaoren.com 小编是为大家分享组织纪律性范文,欢迎参考!

  组织纪律性(1)


 

  组织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组织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在当前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地方的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出现了不同程度组织观念淡漠、纪律松弛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就曾严肃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

  一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加强党性。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自觉、带头坚持党性原则,再有本事也要依靠组织,再高位置也要遵守纪律。

  二要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党的组织制度包括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现在,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党员干部要善于把扩大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起来,既要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又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好人主义和无人负责的问题。

  三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严格执纪是严明组织纪律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规矩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当前,一些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缺乏制度意识和敬畏之心;一些领导干部怕得罪人,对违反原则的人和事不提醒、不纠正。如果任凭这些问题蔓延下去,必然影响到党组织的健康发展。要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推动党员干部坚决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讲规矩、敢较真,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

  组织纪律性(2)

  “有组织无纪律”这是葛优在贺岁片《天下无贼》中的名言,日常笑谈中我们对中国会议特色中主席台上的“六大班子”之摆设多半是讽刺和嘲笑,可是,笑话之余,倘若让你真正去经营某项事业,你会发现,六大班子中,“组织、纪律、宣传”和办公室是必不可少的组织,缺一个都无法运行,“无组织无纪律”你会什么也做不成。正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不做事不知道道道多。”一个人,任你再大本事,没有朋友相助,没有组织和纪律保证,也成就不了大事业。个人英雄主义只是在小说故事中演绎,现实生活中靠的还是实打实的措施办法。

  组织是基础。中国有句老话,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单位再小,也要有个组织分工,想成就事业,人是决定的因素,在一个组织中,每个人都是系统中的一个零件和程序,有一个人有一个系统不运转了反向了,机构就不会健康。纪律是保证。无规矩不成方圆。自由主义,七嘴八舌,什么也做不成,民主终究要集中,终究是要统一思想和行动才能达到目标。宣传必不可少。市场经济下,宣传的效用不言而喻,无需累赘多说。办公室或秘书处是执行的第一关口,倘若秘书长缺乏服务意识和献身精神,你的什么思路、措施就都是摆设和文字游戏。

  组织、纪律、宣传、办公室,缺一不可!其中尤以纪律性最重要,履行程序和纪律反映了一个人的素养水平,而这恰恰是最难达到的,尤其是在文人墨客这里,一个人的思想尚时常精神分裂,你又怎么期望文人们做到思想统一呢?平时聚一块侃大山啦啦兴趣容易,真正要去落实一项使命经营旗下的一些产业和打算,那不是凭智慧和魄力就可以的。没有组织内各系统的密切协作和主动性工作是很难达到你的谋划和策略的。在体制内混过的人还好些,离不了大原则,最怕的是完全的自由主义者,时间观念和秩序意识都没有,一个开幕式、研讨会、发奖会,没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

  回忆自己走过的这半生,官场20多年,多半是在副职和中层位置上卖命,真正负责一项系统性使命的机会不多,勉强算是“一把手”的工作都是临时性机构:企业破产改制小组、开发区项目组、驻外办事机构。人员来自几个部门,不具备独立的人事权,很难达到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但正是我在开发区负责项目组和在驻外办事处全面负责的那一段岁月里,我才真正意识到了“组织纪律”的重要性,作为负责人你要为“粮草”操劳,一旦断了粮草,任你再威风再牛B,什么都无法进行下去,其次就是你要拥有绝对的组织人事权,说话才有分量,而这两点恰恰都不具备。好在跟我干的几个兄弟在我的思想和人格感召力下,我们的工作做得很出色,大家也很团结,不辱使命。遗憾的是,出了力没有大奖赏,曾寒过我们的心。

  而今,组织上信任,作家文人们信任,选我兼职作协的工作,确实感到了压力重大。俗话说“知识分子窝里难翻身”,何况作家这个群体是知识分子中的精英,人人都是自信满满、个性爆棚、性情中人,但是,你想做事,就不要惧怕困难和挫折,就不要患得患失,没有奉献精神就不要接这个活。而且我强烈认为,作家们有个最大的优势,就是多半人品好,政治思想单纯,对物质利益要求低,大家最需要的是尊重和被承认,对作协的期望值并不高,有机会就到外边采采风、旅游一下,大家能经常聚一块聊聊、喝一气,侃侃文学,办好一个刊物,也就够了。想到这一层,组织纪律性什么的,也就无所谓了。我们一辈子都被体制管着,挺难受的,而今,加入作协,就是想在创作之外放松放松,不要再为自己套上枷锁!————注意,这句话是我自己说的,文学朋友哥们姐儿妹子们啊,该讲组织纪律时,我还是相信大家的素养的,否则,咱们的什么事儿也做不成的,即使在一块儿玩乐,总归还要有个秩序、习惯和潜规则的,你说对不对?

  组织纪律性(3)

  “党是政治组织”,党的这一根本定位与属性可分解为政治性与组织性两个方面,决定了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的重要性。新旧《条例》都是在打头、管总的政治纪律之后规定组织纪律,且新《条例》在篇幅大减的条件下,将“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字数从1200余字增加到2100余字,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组织纪律的高度重视。

  第一,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五条)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内容丰富,党章规定了它的六条基本原则,第一条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

  鉴于“全党服从中央”在政治纪律中已经强调,组织纪律侧重的是个人不服从组织、少数不服从多数、下级不服从上级现象,包括: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如,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作风独裁,搞一言堂,在担任四川省纪委书记期间,省纪委常委会的议题基本上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行为(第六十六条至第六十七条)

  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载体。

  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目无组织、泥牛入海无消息等情况,新《条例》明确向以下行为“亮剑”: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这些规定是新增的,很有现实针对性。如,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经查,存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违纪事实。

  第三,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行为(第六十八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同学、同行、同乡、同事等小圈子聚会也值得警惕,搞不好就会形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小圈子。”党是大家庭,党的干部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不能互相抱团、利益交换。如,媒体披露的“山西汾酒会”,是对经常在相对固定会场参加聚会、活动的以山西高级别官员为主的一个群体的称谓,其中多人已被查处,包括山西省委原常委、省委原秘书长聂春玉等。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表明,新增的第六十八条很有必要,是防止利益输送、塌方式腐败的重要举措。

  第四,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一条)

  具体包括: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侵犯党员的批评、检举、控告权利,侵犯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申诉权利等行为。上述内容曾规定在旧《条例》“第十三章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中,新《条例》将之整合到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中,更为合适。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如,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违纪行为中包括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类似现象屡禁不止,亟待通过严明组织纪律加以解决。

  第五,违反干部人事制度的行为(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四条)

  干部人事问题广受关注,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新《条例》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四条依次针对在选举等活动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违反人事制度的行为。如,2015年9月,四川省对2011年10月南充市党代会中的拉票贿选事件涉案人员,全部作出严肃处理,包括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33人等,彰显了组织纪律的严肃性。

  第六,制造瑕疵党员身份的行为(第七十五条)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共产党员是光荣称号,不容玷污。严把党员“入口关”,维护党员身份与称号的严肃性,直接关系到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以上行为都在处分之列。如,2014年12月15日,湖北省枣阳市侯井村党支部书记与副书记,明知某预备党员在考察期间有违法建设行为,不符合预备党员转正条件,但隐瞒事实,通过了其转正决议。事后,两人均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第七,明显不当的涉外行为(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九条)

  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极大增加了党员对外交往、走出国门的机会,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如,日前被开除党籍的广东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刘富才,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长期滞留国外不归。新《条例》除保留对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等违纪处分规定外,还新增了违规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等违纪处分条款,增强了组织纪律的严密性和时代性。(作者邓联繁 系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440007/

推荐访问:增强组织纪律性 组织纪律性不强 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性 党员组织纪律性 组织纪律性方面 企业组织纪律性 提高组织纪律性 组织纪律性的事例 高度的组织纪律性 如何增强组织纪律性 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 加强组织纪律性修养 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 加强党员组织纪律性 关于组织纪律性的检查 如何加强组织纪律性 强化组织纪律性 党的组织纪律性
扩展阅读文章
热门阅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