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村两委换届方案】2016村两委换届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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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是当代政治生态小说,作者晋原平,作家出版社出版。该小说描写的是换届在即,长城脚下古老的雁云市的市长突然病危,这一骤然事变打乱了省委和市委既定的人事安排计划,全市方方面面的势力都睁大了焦炙的眼睛,卷到了这个政治旋涡之中下面是范文网在线www.01hn.com小编整理的2016村两委换届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2016村两委换届方案3篇

  2016村两委换届方案1

  为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椐《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区工委、管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转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区民政局关于全区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叶党办〔2016〕33号)文件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办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村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技能化进程,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目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两委”领导班子,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村党组织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做到总揽全局,指导有力,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把党的意图和群众的意愿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推选权、选举权、提名权、投票权。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充分调动党员群众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新时期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步伐。

  (三)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规定的步骤不减。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确保整个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四)坚持群众公认。把党员和群众的意愿作为选人用人的基础,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主动支持选举、参加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真正把那些群众认得上、信得过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把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交给党员和群众,把选举的意义、目的、方法、候选人条件及程序告知党员群众,增强选举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面,真正使勤劳守法致富、热心为民服务、得到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选配要求

  (一)合理确定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确定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两委”成员实行交叉任职,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各由3人组成,村干部总职数不超过5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1名妇女成员。

  (二)明确任职条件。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2、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懂经营、会管理,工作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

  3、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想干事,能干事,有奉献精神,得到多数党员和群众的认可;

  4、思想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清正廉洁,照章办事,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

  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善于倾听和尊重群众意见;

  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能够胜任工作的需要;

  7、现任村干部继续提名的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7周岁,女不超过52周岁(经推选,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新提名人员的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经推选,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应推荐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不履行应尽义务、不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的;

  3、私心严重,拉帮结派,带头搞宗族派性、闹不团结的;

  4、违反信访规定,带头组织、煽动和参与集体上访的;

  5、本次换届选举前三年内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超过三年处罚没有到位的;

  6、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7、受到党纪处分按规定不能提名的;

  8、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行为的;

  9、长期或经常性外出,不能正常在村工作的;

  10、年龄偏大,身体状况差,工作能力弱,不能履行职责的。

  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两委”成员候选人具体的任职资格条件,经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后,再依法由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以予公告。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年龄结构呈梯次配备,以40岁左右为主体,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注意选配优秀妇女同志进入村“两委”班子,妇女成员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注重从党员中推荐提名村委会成员,党员村委会主任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四)拓宽选人渠道。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区、办事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办事处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要积极鼓励、全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对于不是本村村民参加村委会选举的,须先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取得候选人资格。第四批选派干部要参加所在村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选派村要做好引导工作,确保选派干部当选,当选后仍然作为第一书记。选派干部不占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不参加村委会主任的竞选。

  三、方法步聚

  全办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6年7月20日开始到9月初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换届准备阶段(7月16日至7月19日)

  1、成立组织。办事处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督查指导组,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建立健全包保责任机制,落实选举经费,加强督查指导。

  2、制订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在认真总结以往换届选举经验的基础上,严密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干群矛盾较多、上访问题突出的村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

  3、动员部署。办事处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全面安排部署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政策规定、操作程序和换届选举要求,对办事处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特别是宣传好《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各级有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让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了解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切实引导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为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7月20日—21日)。各村要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本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办事处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办事处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办事处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7月22日—24日)。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并将推荐情况报办事处党委。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办事处党委对照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7月25日—27日)。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办事处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村民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办事处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7月28日—29日)。办事处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组织。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7月30日—31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办事处党委呈报选举结果,办事处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备案。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转发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改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7至11人单数组成,由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长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确保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动终止,缺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之后,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明确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改选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人,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少于5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多民族村应有少数民族代表。

  2、制订选举方案。办事处工作指导组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发布选举日公告,同时张榜公布选举方案。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

  (1)发布登记公告。在选民登记前,要确定选民登记时限,并予以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确定若干名有一定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村情况的村民担任登记员,负责选民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

  (2)进行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①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②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③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选民登记可在上一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核对、增减,并登记造册。对长期在外无法取得联系的,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3)公布选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对选民资格进行审查后,于正式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4)颁发选民证。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登记名单填写选民证,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颁证。投票选举时,选民须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按下列方式之一直接等额提名:

  ①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

  ②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然后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唱票、计票,公布提名结果(以上两种提名方式在一个村不得同时使用)。

  提倡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至少应有1名妇女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各职位正式候选人的人数应分别多于应选人数1-2名。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应在选举日的10日前进行公告。

  5、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在投票选举日3日前,再行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方式、投票方法,同时做好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办事处领导组办公室做好选票的印制工作,工作指导组要指导好布置会场工作。

  6、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

  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群众亲自投票。选举时,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选举结束后,要立即当众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当选人情况统计表,上报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备案。

  (四)整章建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1、做好工作交接。村“两委”换届选举之后,在办事处主持下,做好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换届选举结束10日内,原村“两委”要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两委”。对无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办事处党委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对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办事处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反映并依纪依法处理。

  2、整理归档资料。对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资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3、健全配套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参与和支持下,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村委会配套组织,并在10日内组织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程序兼任村民小组组长。

  4、完善规章制度、制订目标计划。按照《安徽省村“两委”工作规则》的要求,新一届村“两委”要依法建立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任职承诺。

  5、总结验收。办事处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验收,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和区民政局,并准备迎接上级的检查。

  2016村两委换届方案2

  一、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富民强镇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讲政治、重公道、有本领、善服务、口碑好的农村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目标要求:(1)自2016年10月下旬开始,到2016年12月下旬前基本结束。一般先进行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再开展村委会选举。(2)注重从年富力强、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人员中选拔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明显提高,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村委会中要保证有妇女成员。(3)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书记、主任“一人兼”,村“两委”班子比上届交叉任职比例明显提高,总人数减少。(4)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民代表依法推选产生,村级组织运行机制科学规范。(5)村“两委”换届健康有序、积极稳妥,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二、严格标准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

  (一)村“两委”成员标准条件。(1)讲政治。理想信念坚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领导。(2)重公道。坚持按原则和政策办事,处事公平公正。(3)有本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能力和素质,能带领村庄发展、村民致富。(4)善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5)口碑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还应保证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事务、为村民服务。

  各村要根据上级不能或不宜提名为候选人的规定(见附件3、附件4),从实际出发,严格审查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资格,,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乡村医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离岗退休人员中发现优秀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团组织书记、妇代会主任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对本村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的,可采取从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第一书记”等方式,安排优秀人才到村任职。

  (三)着力精简村干部职数。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村级支出的原则,合理确定村“两委”成员职数。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3—4职,1000人至2000人的村一般为4—5职,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7职。先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的村,鼓励和倡导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主任。先进行村委会换届的村,一般要将党员村委会成员提名为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倡村“两委”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党支部应设立纪检委员,重点监督本村党员纪律执行、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落实等情况。提倡没有兼任村委会成员的纪检委员依法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四)规范候选人竞职承诺制度。正式选举前,引导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立足本村实际,围绕富民强村、服务群众竞职演讲、公开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竞职承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有拒绝协助镇党委、政府开展工作、人身攻击等内容,镇党委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竞职承诺内容严格按规定审核把关。

  三、依法依规组织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换届选举

  (一)做好前期准备。前期,镇党委、政府在搞好财务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集中时间和人员,进村入户深入开展调研摸底,逐一了解班子现状、重点人选等情况,进一步准确把握群众思想动态,排查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各种因素,逐村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村一策”。对重点村、难点村要逐个分析,周密研究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合理确定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总体进度和顺序,时间具体到天,任务落实到人。按要求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普及换届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在前的村,一般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村委会换届在前的村也应在村委会换届结束后,及时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2016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任务。(1)镇党委派员主持,召开由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民主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民主推荐的党员、村民代表数量分别达到应到人数的4/5以上,不设村民代表的由户代表参加,户代表数量应不低于户总数的2/3;(2)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差额考察,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要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3)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在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员人数不足7名或村民人数较少的村,经多数党员同意,可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选举党支部书记。

  (三)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2016年12月20前基本完成。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要公道正派、群众认可,鼓励从党员中推选。提倡村党支部负责人依法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两次无故不参加选举工作会议的,视为自动退出;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职务。村民选举委员会出现的缺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放弃组织选举的,可以由镇人民政府代其依法组织选举。

  2.做好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户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均应予以登记。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参选的选民应出具未参加户籍所在地村委会选举的书面证明。

  3.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中,妇女应当占一定比例。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较多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经预选确定的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

  4.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规范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从严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认真落实关于选举妇女成员的有关规定,确保村委会成员中有妇女成员。坚持依法操作与尊重民意相结合,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党员群众有争议的,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用民主的办法解决。

  (四)抓好重点村、难点村换届选举。对贫困村,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作用,多渠道挖掘优秀人才,动员积极参选。对经济强村,镇党委及早介入,加强分析研判,找准突出问题,做好引导工作,确保换届平稳有序进行。对软弱涣散村,要从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公安、经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驻村整顿解决问题后,再进行换届。

  (五)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续。2016年1月底前,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各村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的各项后续工作。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换届选举结束一个月内,组织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和党务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大力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人选条件、纪律要求,通报拉票贿选等反面案例,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教育警示。对无故不参加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要严肃批评,经批评教育仍不参加的,依据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强化过程监督。对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环节,实行全程签字记实。对矛盾突出,选情复杂的村,要进行全程录像,留存音像资料。确有需要的,可对选举全过程进行司法公证。建立和完善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镇党委、政府、各办事处要健全完善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及时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镇党委书记开通24小时手机接访热线,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认真办理,限时办结。

  (三)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深化集中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利用宗族宗教等妨碍破坏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等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对以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届内当选资格。镇纪检机关会同组织部门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镇派出所会同民政等部门负责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协调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依法从快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分包换届重点村、难点村,带头接访处访。以办事处为单位成立工作组,向各村派驻指导员,逐个分析村情选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盯紧靠上,集中精力抓部署、抓督导、抓落实,主动深入调研、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政策咨询组、信访调处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5个小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

  (二)抓好骨干培训。要加强对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工作流程、人选标准和纪律要求等内容的集中培训。镇委负责对全镇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各办事处书记、驻村指导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培训,各工作组负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等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和组织换届选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搞好宣传引导。要把换届选举的过程作为教育广大党员群众的过程。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宣传。各村要利用墙报、标语、宣传栏、村内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主选举村“两委”的目的、意义,大力宣传选举的程序、方法、要求,大力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调动全体选民参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2016村两委换届方案3

  为切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全部结束。

  二、方法步骤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20日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部署要求,研究确定村“两委”换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总体安排、思路措施。

  2.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3.建立镇党政领导干部包村工作责任制,镇党政班子成员每人分别包联1个强村、1个难点村。

  4.选派指导力量,确保每村一名工作指导员;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5.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各村拿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镇党委讨论通过;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严肃换届纪律。

  6.提前介入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村,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7.做好换届前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10月21日—10月26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召开全体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2.举办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

  3.做好宣传引导、舆情监测应对等工作;通过广播、明白纸、黑板报等形式,搞好宣传发动。

  4.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具体指导,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党支部。

  5.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候选人标准条件,从法律、政策和道德品行等方面提出不宜提名的具体情形。选举前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6.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联系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

  第三阶段:全面选举(10月27日—11月底)。先进行村党支部换届,再开展村委会换届。鼓励和倡导村党支部成员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或村委会主任。

  1.切实抓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11月27日—11月5日)

  推行“两推一选”产生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由镇党委派人主持,现任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全体村民或户代表参加。户代表原则上每户1名,参与推荐的户代表应不少于总户数的80%。村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2.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10月27日—11月底)

  做好本村选民登记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对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审查和登记工作,原则上以户籍为标准进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选民名单在11月1日以前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选民登记和公布工作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

  新的党支部成立后立即在支部主持下推选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接受提名成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及时终止其资格。

  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也可由村党支部根据村工作需要和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建议意见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直接提名。对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预选时,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对候选人要进行资格审查。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妇女。

  精心组织投票选举。组织和动员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到选举大会现场投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与登记参加选举的外出村民的联系,提高参选率。完善秘密写票制度,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受干扰地行使民主权利。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建立抓难点村、重点村换届包靠制度,选派工作组驻村指导,限期完成换届选举。

  2.组织搞好新老村班子工作交接,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和村“两委”成员签订好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后续工作。

  3.建立完善配套组织。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一经产生,应当在十日内组织选民推选或者选举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4.12月中旬,做好迎接上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5.举办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班。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保障机制。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民政助理员是具体责任人。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建立自己的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寻找工作差距,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三是建立督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折不扣地按规定程序办事,使程序真正成为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保障。四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落实,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制定工作预案,及时排查和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维护换届选举期间农村基层稳定。

  (二)加强培训,确保指导有力。大力抓好培训工作,保证骨干力量发挥关键作用。培训对象要横到边、纵到底,领导和参与选举工作的人员都要参加培训;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紧密结合村风民情,有针对性地增强培训效果;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选举工作规程等,确保在选举中严格依法办事,杜绝在程序上出现问题。

  (三)坚持“两手抓”,确保“两不误”。坚持一手抓发展稳定,一手抓“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中心工作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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