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依据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18-05-21 09:56:5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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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依据]企业现金管理制度论文

  为实现有效现金管理,企业应制定如下的现金流管理目标:一是能有效实施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二是控制企业现金流量,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创造更大的企业价值。接下来小编搜集了企业现金管理制度论文,欢迎阅读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篇一:浅谈企业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也将面临着更大的发展空间和严峻的竞争压力,众所周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资金的管理,因为资金的运营方式从另一方面全面展示了企业经济活动的轨迹,因此加强资金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金是企业资金中流动性最强资产,我们经常形容说:“现金是企业的血液。”它对企业的持续性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它的有效循环将使企业充满活力。但是在现实中,许多企业在现金使用管理上也出现了诸多管理问题,如资金调度不合理、营运不流畅,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和资金冗余;管控不严,可能导致企业资金被挪用、侵占等行为。这样的问题存在已经严重地阻碍了企业现阶段的正常生产以及今后可持续发展,同时给社会经济的开展也带来了一定的阻力,现本人想根据自己实际工作的经验谈谈个人的看法。
  关键词:
  企业现金 作用 问题及对策
  一、企业现金管理意义及作用
  从定义上看企业的现金是单位为了应付日常的、必要的、零星琐事而暂时留存的、少量的没有存入银行的货币资金。它的目的在于起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加强现金的管理其意义在于合理地保持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二、当前我国企业资金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要想管理好现金,首先对现金使用过程中产生弊端的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才能更好地加以改进。
  (一)随意使用现金,并且交易十分频繁
  我国的现金管理条例以及企业的内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的现金使用范围一般是用于企业支付工资、奖金、收购农副产品,支付各种福利、日常的少量管理费用等零星开支。除此之外,企业之间的各种经济往来必须使用银行转账结算。但是现实工作中一些企业为了个人间的利益,专门使用现金进行货币交易。如有的企业产品十分紧俏,在销售时经常提出非现金不销售。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加速本企业资金的循环,避免产生坏账等管理的困惑;有的企业为了节省资金,提出当场现金交易,一次性付全款的销售模式,其目的是为了大量地减少货款的支付,缓解本企业的现金使用量。上述这种大量地使用现金,表面上看是暂时缓解了企业的经营状况,但是从长远看,因为企业没有掌握好最佳的现金持有量,从而影响了企业的机会、管理、短缺等成本的最佳组合,不利于企业的投资决策安排、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同时也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与发展。
  (二)企业之间相互坐支现象十分严重
  我国会计法也明确规定了日常收支的账务处理方式 ,企业之间不能用“以收抵支、以支抵收、相互混淆”的错误核算方式。应该使用收支两条线的做帐方式,其目的就是为了监督企业的偷税漏税违法行为,合理地督导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但是大量企业为了逃避银行的信贷债务以及税务机关的执法监督,从而进行大量的银行体外的现金循环活动。企业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勾结着进行这种暗箱坐支行为,并且互为对方保密。这种看似彼此都得到了利益,但是该行为影响了国家的货币回笼,使国家的货币量得不到真实的反映与有效的严格控制,最终影响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整策略,从而影响着各个企业的经济政策,最后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乃至企业的后续发展与壮大。
  (三)保险柜里白条多于现金
  所谓的白条就是它不具有法律效应,现金的收支没有合法发票和收据,用白纸写了收条或者欠条。虽说不具有法律效应并且是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操作的行为,但是在如今企业中却大量存在,企业领导为了公私应酬打白条、内部职工出差借款或者购进少量货物,为了账务处理简单打白条、有些企业职工私人用款也暗地打白条、出纳利用时间差个人用款长期白条占用企业的现金等等,上述行为在金额上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几百万;在时间上,少则几天,多则无日期,最后导致企业资金无法追回,最终企业陷入困境,这样的案例在全国时有发生,举不胜举。血的教训告诫我们在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更为企业和社会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它严重地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和谐氛围。
  (四)小金库存在于企业的大多数
  小金库俗称企业的账外公款,它的形成是企业以个人的名义将企业的公款存入银行,因为个人储蓄有着“随存随取,存取自由”的方便条件,所以这就保证了企业的一切不合理的收支使用方便,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导致了小金库现在数额上不断增加,有的企业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上千万;在时间上更是源远流长,久治不愈。并且是越演越烈,出现扩张的趋势,手段是越来越隐蔽,方法是越来越先进。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的经济正常运转。
  三、针对当前我国企业现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出纳的岗位责任制度,全面提升相关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出纳工作是财务工作的第一环节,也是最重要的岗位之一,它是做好财务工作的第一关,所以出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将关系到整个财务工作质量,因此企业内控管理规范规定将爱岗敬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考核出纳人员上岗工作的首要标准。正因为如此,所以企业应该将责任心强、品德兼优的财务人员安排在出纳这个重要的岗位,并定期组织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参加各种有助于业务技能提高的活动,让他们与外界环境多多接触,增强他们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同时也能自觉地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对于这种重要的岗位,企业也要倍加关注,实行专人管理,杜绝那种兼并代管理方式方法,并且要经常进行轮岗制度。这样以来既可以避免舞弊行为的发生,也能合理有效地做好重要岗位相互牵制。同时更提高了财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正确合理地利用现金,合理确定最佳储存量,提高现金的利用率
  首先加强企业领导以及有关责任人员对现金的含义理解以及现金在企业中的作用,让他们懂得合理恰当地持有现金为企业带来的益处和过多以及过少持有现金给企业带来的生产成本的增长和机会成本的增加以及企业缺乏现金而出现资金断裂从而进入瘫痪状态的严重后果;其次通过案例告诫他们企业大量地使用现金给企业带来的资产流失以及个人带来的不安全感;再有综合地讲解合理地使用现金既可以促进各个企业的经营运转,同时也可以有效调剂各个企业资金短缺的恶性循环局面。这样不但为企业的良性循环注入了动力源泉,也积极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朝着正规方向迈进;最后国家也应该修改一些陈旧的现金使用规定,如库存现金持有量和现金交易的限额等等,使现金的管理适合当今社会市场体系下的经济发展规律,从而达到企业的正常运转的现金需求量。
  (三)建立健全现金的监督体系
  众所周知,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凡是都应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这是做好一切事物的前提,现金管理也应该制定科学完善的全过程的管控制度,它是做好现金管理的依据和准则。所以首先在企业内部要成立资金管控部门,尤其加强现金的管理,平时审核现金的日清月结情况,查看帐实相符情况,监督企业的白条情况,并对出现上述问题一定严格处理,做到责任到人,该罚的罚,该奖的奖,一视同仁,同时将奖惩结果公布于众,这样既帮助了个人,又教育了大家,又堵塞了许多重大隐患,更有利于现金管控工作的进行。另外企业外部的监管部门也应该联合执法。如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等深入企业,仔细地抽查企业的往来账账户的业务流程和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现金流入流出状况,这样可以有效地查处企业之间的坐支情况和据此偷税漏税的情形,同时还可以审查企业与银行勾结私设小金库的情况,再通过法律部门的审核,可以及时地堵塞企业坐支、私设金库、白条抵账等非法违法现象,并且能将上述重大隐患及早地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对企业、对社会、对国家都是有利无害的,更是促进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结束语
  总之,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要想占领市场、持续地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做好资金的管控工作,尤其是做好现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因为做好现金的管理工作是提高资金使用率、加速资金的周转速度、确保有效的现金发挥最佳的作用的重要途径与手段。更是企业实现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整体最优化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徐妍.论企业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商场现代化,2011
  [2]徐正辉.深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J].财经界,2012
  [3]徐勇.关于加强企业现金管理与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
  篇二:现金管理制度改革可行性研究
  一、现金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对象覆盖面狭窄
  《细则》第二条中关于“企业”的范围的概念阐述为“国营企业、城乡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未包含“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新的所有制形式。
  (二)结算起点过低
  《条例》第五条第八款规定“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即支付1000元以上现金就要履行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24年过去了,物价指数、经济水平和货币形势等和当时相比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而1000元的结算起点已经不符合现实情况。这一现实情况给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支付现金管理过程中,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如果执行《现金管理条例》,这样难免会延误办事效率,给现金管理带来困难,为此,一些单位就没有完全履行或应付履行《现金管理条例》。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也不便操作。这就导致在现实中,执行单位不便执行,监督单位不好监督。
  (三)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监督管理不到位
  《条例》中第九、十、十一条规定的开户银行对单位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坐支现金额度的审批等,但在目前情形下很难操作。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银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种环境下,开户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开户单位不敢检查,发现问题更不敢处罚;在执行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制度时,一些开户银行流于形式,没有落实专人负责,账表记录不完整,少登、漏登或有意不登情况时有发生。更有甚者,有些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支现用途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根本不把关,不审查,不登记,敞开放行。
  (四)对于大额现金缺乏有效管理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大额提取现金,从事偷税漏税、洗钱、贩毒、行贿、诈骗、携款潜逃等犯罪活动。由于《条例》的滞后,在引导转账结算、减少现金使用、监管大额提现行为、防止利用现金交易进行洗钱风险等方面尚未加以规定,导致一些金融犯罪活动脱控。目前,多数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付的监控采用手工操作方式,尚未建立大额现金支付数据库和实时监测系统,很难掌握开户单位在本系统,特别是本辖区的大额现金支取情况,增加了反洗钱、防风险工作的难度。
  (五)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实施处罚权利难以实现
  《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及《细则》第二十条中要求,开户单位若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但由于《条例》中规定的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实施处罚权利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实施库存现金监督管理缺乏现实基础。
  (六)《条例》未对现金替代性金融工具加以规定
  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个人支票、个人本票、网上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等结算工具的推出和普及,可以替代现金的结算功能。但由于但《条例》及《细则》未及时进行修订,未对这些新型结算工具的使用和管理加以规定,导致假借名目支取现金挪作他用的现象难以监管。
  二、现金管理制度的现状述评
  (一)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目前我国现金管理基本规章制度仍是执行1988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制定的实施细则,《现金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制定的实施细则的施行,至今已有二十四年了,对鼓励开户单位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限制使用现金支付工具发挥了一定作用,对维护全国支付清算秩序、金融秩序和征税秩序有正面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金管理的思路、重点、模式、措施已经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现金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冯卓茹(1995年)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改革现金管理制度措施。简锦恩(2004年)认为现金管理制度的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迁,现金管理制度蕴含着变迁的契机。丁平、孙岩(2004年)分析了现行现金管理制度的缺陷:现行现金管理制度在监管对象上产生了空档;商品流通的发展、交易行为的复杂化都对现行现金管理制度形成了较大冲击;以银行信用卡为代表的新型电子货币兴起,对现行现金管理的监管手段提出了挑战;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也对现行现金管理制度形成了冲击。丛春琦(2006年)分析了现金管理在制度建设、结算渠道、金融机构经营方式、制度落实、监控手段、信息滞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现金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师自国(2010年)从保证市场的公正性、效率性和维护诚信的市场体系的角度,论述了加强现金管理的必要性,阐述了现金交易的轨迹隐匿性概念及其社会危害性,并从现金管理的主体、对象、目标、内容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现金管理制度。姜志勤、李江峰(2012年)分析行政事业单位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主要表现形式,得出结论,应及时修改现金管理制度有关法规条款。国内研究表明,现金管理制度和法规滞后于经济发展使现金管理工作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中,会对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实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以及保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形成较大的冲击。因此,亟待加强和完善法规,尽快修改《现金管理条例》,从法律、法规上来重新确定人民银行在现金管理中的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避免人民银行在现金管理中唱独角戏,使现金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使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都能认识到现金管理的重要性,自觉维护企业各项支付结算法律法规。
  (二)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美国现金管理制度,以规范现金存取及现金交易为出发点,由此培育出美国公民非现金结算交易的生活习惯,为完善我国现金管理制度提供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借鉴。在美国,现金管理的职能由联储及财政部下属的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国税局、雕刻与印刷局(BEP)和造币厂(USMint)共同完成,并没有一个单独的机构来管理现金。在法律制度方面,美国没有专门的控制现金流通,鼓励转账结算的法律法规。联储颁布的某些规范支票和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使得转账结算变得更加安全、高效和成本低廉,对转账结算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如今,美国已建成以《联邦储备法》为核心的一整套的现金管理系统,包括联储Q法则、《21世纪支票清算法案》、《银行保密法》、《国税法》、《2001年消除国际洗钱与反恐法》等。美国制定严格的现金管理制度,有效的防止了洗钱等金融犯罪,并且对行贿等犯罪也起到了抑制作用。张浩(2009年),分析了美国现金管理法律制度框架,介绍了美国目前规范现金存取和现金交易的相关法律制度,为完善我国现金管理法律法规提供了成熟市场国家的经验借鉴。卢静(2011年)发现美国现金管理制度,以规范现金存取及现金交易为出发点,由此培育出美国公民非现金结算交易的生活习惯,为完善我国现金管理制度提供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借鉴。国外研究表明,我国由于缺乏类似美国这种严密的监管体系,国内一些政府官员能够收受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现金贿金,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现金提取的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体系作用无法发挥造成的。由此可见,重新构建我国现金管理体系非常必要。

篇二:[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依据]公司财务管理建议书怎么写

  建议书是作文的一种形式。其内容很广泛,像弘扬雷锋精神,开展精神文明活动,援助贫困山区孩子读书,开展工作拥军优属活动家等,都可以写建议书。公司财务管理建议书怎么写,我们来看看。
  篇一:公司财务管理建议书怎么写
尊敬的陈总:
  您好!
  上次我们交流之后,我对公司的业务范围,以及财务状况,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现就陈总提出的三个方面,谨慎的提出我的几点建议:
  1、 对内内控方面:
  对内,我们除了项目预算之外,还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预算机制,对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控制,我们需要有年度财务预算,季度的,月度的,每个所属部门,都需要定期的上报本部门本月度的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使得一切费用的发生,是在预算之内,特殊情况需要超出预算的,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审查,通过之后,才可以发生。对于管理费用中的特定项,比如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等的发生,应当先申请,控制在在规定额度之内。
  2、 对外融资方面:
  首先,我不是非常的了解公司当前的资产负债率,当然,如果传统的融资模式已经考虑过了,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考虑项目担保的融资模式,目前我接洽的并且关系非常亲近的融资机构有瑞桥担保,新华信托,华夏银行加州支行等。对于反担保措施的考虑上,不是大的问题,我们最近才做了一个1000万的担保贷款,担保公司和银行的合作业务之中,我们可以利用担保公司的需求,借我们
  的项目,去实现这个融资,比如,担保公司也需要从银行融资出去,他们的主要业务,就是对外放息,我们与担保公司合作,贷出的资金,各用一半或者是各用一部分,这就是担保公司的需求,在这样的合作模式之下,反担保措施,就会成为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当然,这样就要求项目必须可靠,对于还款的保障必须严格。目前,就我了解的公司状况来说,不必走信托渠道去融资,一个原因,是规模不能达到信托的要求,再者是信托融资成本过高。
  3、 内部团队建设:
  内部一个完整的财务体系,需要设立这几个岗位:主办会计,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全面的财务核算,根据既定的公司财务制度,审核所有成本费用,参与审核内部预算及项目预算,参与审定资金计划,编制公司全面经营的财务报告,定期提交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关于公司经营的财务成果报告;根据预算和资金计划,提出资金使用的预警报表,以及内部财务档案的管理;对外会计,主要负责纳税申报,融资报表的编制,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的融资审计报告以及年度审计报告,参与内部预算和项目预算的核价工作;负责公司对外销售发票的开具等等;预算员,负责编制项目预算,和公司财务预算,一方面根据定额,但也要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预算,最大可能的贴合市场实际,参与材料的实际市场核价,并签署意见,出纳,主要银行现金事务,现金银行日记账等等,日常费用的收支,定期与会计核对,配合公司内部审计,包括现金银行帐的审计工作;财务总监,负责编
  制公司的年度,季度财务预算,确定对外融资方案,指导会计完成融资机构所需要的资料,审核成本,费用,审核内部财务报告,审定资金计划;对于应收,应付等款项的管理等等。
  这样的财务团队组合,要能相互配合,财务工作,尤其在融资方面的工作,需要和公司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因此每个岗位都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作为财务管理岗位应和公司领导紧密沟通,因为每个岗位都需要在职责明确,制度明确的基础上,才能做的更好,怎么分工,怎么协作,这是领导层在制定游戏规则上,应该多方面考虑的问题,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平台,团队的战斗力就会提升,工作的效率,也才能够提高。
  以上,是对陈总提出的三个问题的简要回答。当然,财务管理方面,还有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就是税筹,因为在上次和陈总的交流中,我知道,整个公司是多元化的公司,在这个方面,我想,一定会有税筹的空间,但是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建议,是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给我们做一次全面的税务策划,找出其中可以利用的税筹空间,税务筹划,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事情,集思广益,一次性支出,长久性受益,因此,专业的团队,做出的方案,我会认为,是相对准确有效的。
  篇二:公司财务管理建议书怎么写
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12年度、2013年1~11月财务进行了尽职调查,现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情况提出如下建议,仅供领导参考。
  1. 应收账款:企业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部分账款账龄较长。 意见:企业年终结账前对应收账款及时进行处理,做好与客户的关于应收账款的对账工作。
  2. 其他应收款:企业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余额较大,尚未建立完善的备用金管理制度。
  意见:企业年终结账前尽量处理备用金,判断是否存在应转入当期费用的情况,企业应积极建立完善的备用金制度。
  3. 企业的其他应付款-河南鼎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余额18,748,450元为企业账务处理有误所致。
  意见:对账务处理有误的科目及时进行更正处理。
  4. 企业期末存货余额较高,存货周转率较低。
  意见:企业应当分析存货周转率较低的原因以及是否合理。
  5. 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3000万系许昌新区高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已进行了转让但工商变更手续仍
  在办理之中。
  意见:公司应跟进长期股权投资工商变更登记的办理情况,及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
  6. 无形资产,当期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的增加为研发费资本化的部分,但是企业没有判断研发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纸质性证明文件。 意见:企业研发部门应当制定关于研发项目相关的进度文件,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对发生的研发费用正确划分。
  7. 其他非流动负债核算的是四个项目的政府补助(双百计划项目,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自主创新和产业产品结果调整专项资金项目,2011年中央重金属无语防治专项资金),其中双百计划项目已于2010年12月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企业尚未提供其他三个项目关于项目进度的文件。
  意见:企业应积极准备并提供有关项目进度的文件。
  8.企业上不存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相关文件。
  意见:企业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赋予实施。
  篇三:公司财务管理建议书怎么写
安徽中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年财务进行了审计,现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仅供领导参考。
  一、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根据“现金月报表”编制记账凭证,且未平行登记,不符合会计核算的原则。“现金月报表”是出纳与会计关于现金收支于月底的移交表,不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反映,无需据此编制记账凭证。
  2、记账凭证填列不完整。摘要栏无内容,附件张数未填,制单不完整。
  3、会计科目使用不准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混用,如;预付工程款记做应收账款,应做预付账款处理。应收账款、预收账款是随销售行为发生的活动,预付账款、应付账款是随购货行为发生的活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与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往来款项。
  4、本公司与潜山广厦仁和商贸有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不应把仁和公司的账户当做本公司的账户使用,两公司的资金往来,应做往来款处理。
  5、李德等领取的汽车按揭款做“应收账款”处理不妥,根据协议,按揭款由公司支付,不能再收回,应做费用处理。
  6、往来款项清结不及时。
  7、会计科目设置不完整,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很重要的一个科目“开发间接费用”都未设置。
  8、一些与金融税收政策抵触的事项不应在账上处理,如:个人借款、假按揭等。
  一、意见与建议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持会计队伍的相对稳定。会计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税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做好税收筹划,合理避税。
  2、会计科目要设置完善。增设“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要按开发项目设置开发成本、收入、税金明细账。
  3、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结。年终决算前要做好往来款的对账工作,项目完工后,预付工程款要及时开票,转入开发成本。
  4、针对目前县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办法,要加强对开发成本的核算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土地增值税的筹划,与项目有关的支出,一定通过开发间接费用核算,然后转让开发成本。
  5、关于李德等领取的汽车按揭款,建议由公司直接支付按揭款,根据公司的决定,做费用列支,不做往来款。若做应收款,这是一笔虚列的债权,对于公司是潜亏。
  6、关于个人借款,在账上反映,既不能保护债权人的隐私,公司又要代扣利息所得税。建议个人借款在帐外反映,通过杨总个人与公司发生往来。但账外账一定要真实反映,并加强监督。
  7、假按揭违背了金融政策,建议健全有关手续,规避银监会的检查,最好在帐外处理。
  8、关于实收资本的处理,建议将个人借款转到杨总名下,记入“其他应付款”,将虚列的实收资本对冲。
  9、坚持“费用最大化,收入最小化”的原则,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多列支出,如:随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可以提高工资标准或虚列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可以不开票的收入,尽量不在账上反映。
  (仅供内部参考)
  篇四:公司财务管理建议书怎么写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所行使的直接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收入管理、分配管理等。资金运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货币表现,所以那里有资金运动那里就有财务管理,那里有经营管理,那里就有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具有三大基本功能:资金管理功能、成本控制功能、监督控制功能,三大功能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所以说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财务管理状态对于企业经营和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一、物业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常见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以下文章中所指的问题不针对任何特定单位,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1、经营者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
  问题的表现:一是、有的经营者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偏好于行政手段,以自己的意志为行动准则 ,财务管理意识淡薄,随意性强;二是、有的过于“放手”,让部门各自为政,没能沟通部门职能间的内在联系,财务管理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大打折扣;三是、有的不懂得财务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机构和企业内控的中心,没有给予必要的授权,也没有提出任务和要求,只满足于算账、出报表;四是、有的经营意识停留在规模扩张上,试图多接项目出效益,不重视提升管理出效益,结果项目多了效益还不见好;五是、有的经营者重服务质量轻经营质量,只关注维修保养、清洁绿化、保安这些具体服务,没有认识到经济效益是物业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不顾亏损创品牌,创出的只是一个亏损的品牌,一个不可能持久的品牌。
  主要的原因:一是、经营者领导能力方面有缺陷。比如,经营管理中偏好于行政手段,以自己的意志为行动准则 ,随意性强,不会得用人,不知道经济手段和专业技术手段对经营管理有更强大的威力、作用更有效;二是、经营者管理能力方面有缺陷。比如,对部门过于“放手”,缺少全面系统的管理思想,他们不知道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没有建立起各条线的相互联系和协调,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三是、管理者缺少某些方面的知识有缺陷,比如
  主观武断的和不重视财务,可能是工作作风的原因,也可能是缺少财务知识的原因,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会计是如何记录企业经营的信息,不知道这些信息对经营管理的作用。
  2、财务部门建设薄弱,财务管理能力不强
  问题的表现:一是、部门技术力量配置较弱,有的物业企业把财务部的作用定位在收支、记账、出报表,所以对财务部没有较高的要求,所聘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管理能力差,无法满足财务管理需要;二是、人员配置不合理,或人员偏少,免强应付会计管理,没有力量从事财务管理;或人员偏多过,工作量不饱满,加上财务管理肤浅简单更显人浮于事;三是、部门分工不合理,往往以会计工作进行分工,疏忽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设置;四是、缺少具有财务专业管理能力又熟悉物业管理业务的人才,在内部财务控制中显得力不从心。五是、下属企业,如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相对独立财务人员听命于单位领导独立性难证保证。
  主要原因:领导重视是财务部的外部环境,部门人员尤其负责人的知识和能力则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
  3、制度不健全或贯彻不得力,
  问题的表现:一是、有些重要制度缺失,如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有的企业有财务制度,但没有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造成财务管理运作困难;二是、管理制度不配套,有的物业企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等重要制度,但因这些制度都比较宏观比较原则,没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套支持,如:采购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会计内控制度等,管理控制不严密,漏洞较多;三是、制度内容与管理实际相脱节,不能满足管控要求,如:内容能体现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但与物业管理行业实际需要相脱节、关键控制环节内容缺失或不全等。四是、制度贯彻执行不力,这种现象比较多见,或制度在实际管控中未真正执行,或制度执行时把握过松过宽,致制度钢性不足,灵活有余,使制度形同虚设。
  主要的原因:一是、管理层或财务负责人对制度建设存在重视不够或疏忽的情况;二是、制度建设的管理不善,首先,制度设计人员知识和能力的原因,制度设计有缺陷,其次未经必要的程序如调研、草拟、讨论、评审、批准、发布等,
  形成的制度质量不高;三是、制度制定和修订时考虑管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足,全局性的重要制度应该满足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局部性的和重要制度的细则则必需满足内控体系的需要;四是、制度的修订、升级不及时,制度制订后长期未进行修订,管理中出现新情况、新变化未作跟进,致使部分内容失效;五是、制度执行时弹性过大,因人因事把握尺度不严一致,久之导致制度失去严肃性。
  4、业务建设差,业务基础薄弱
  问题的表现:一是、有的财务部门依法建帐不到位,明细科目设置过于简单,明细账目不明细,数据过于宏观笼统,甚至不准确,统计分析困难,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经营信息;二是、有的财务部门重会计轻财务,只关注记账、出“三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缺少各种财务分析报表,忽视了财务的监督控制职能;三是、有的财务部门经济核算粗糙,没有按管理项目做经济核算,即没有项目经济核算报表,也没有账目明细数据统计分析,无法知道每个项目的经营情况,不利于项目的分析考核,也无法满足业主公布账目的要求,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四是、财务控制功能淡化,不能发挥作用,有的财务部自身财务预算工作不到位,对基层也没有实施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成本费用控制等措施,有的管理项目长期亏损没有对策。
  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财务人员尤其是部门经理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较低,与任职要求有差距;二是、工作标准低,有的并不是人员素质问,而是工作标准定位较低造成的;三是、基础建设没搞好,先天不足,难以达到高质量的工作水准;四是、对物业管理行业财务不熟悉,沿用了过去所从事的工业会计或商业会计的办法。
  5、财务控制不到位,风险防范能力低下
  问题的表现:一是、财务部门自身控制不到位,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不相容职务分离不严格,时有舞弊情况发生;二是、财务预算制定不科学、不准确,甚至与企业经营目标相左;对各条线的经营预算,因缺泛基础数据,拿不出自己的意见,往往任其自由,只起一个统计汇总的作用,因而从制定预算开始就控制不力;三是、对各条线运营的控制参与不深,如:对他们管理制度规定的缺陷、不相容职务未分离、成本费用超预算及预算外开支未管控等监督控制不严;四是、对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风险不能及时提出预防措施等。
  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企业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如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制度缺少相应的细则、规定或流程配套、内控体系未建立或内控机制不健全;二是、对财务部门的定位和要求偏低或领导支持不够。如:对财务部的工作目标定位偏低或不明确;对财务部的职能、权限规定不明确或不准确,财务实施管控缺泛依据;对财务部与各经营管理部门的关系梳理不清楚,协调与支持不够;三是、财务部门建设和管理比较薄弱,如: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制度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等,或没有建立或内容不健全,部分财务人员素质不高,部门内部管理不严,工作质量欠佳等;四是、财务控制手段比较单调,如:全面经济核算、全面预算管理、企业内控管理等科学手段或没有实施、或虽已实施但实施中的管控不严,效果不佳。
  二、上述存在问题的对策
  财务管理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存在问题的对策也并非一言两言可以说得清楚,以下仅对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提一点思路。仅供参考。一些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议,如:如何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如何加强财务部门的内部控制、如何加强物业管理中的内部控制等,将在后续的探讨中专题讨论。
  1、经营者要重视运用财务管理手段
  1) 提高经营者自身的财务知识能力。经营者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财务知识,有条件的可参加专业培训,没条件的应在平时工作中加强学习,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懂财务是重视财务管理的前提;
  2) 要关注企业管理体系建设,把财务管理控制手段融入企业的制度、规章、规范、流程,形成完整的控制体系;
  3) 明确财务管理的责任和权力。要明确各部尤其是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的责任和权力,为全面实施全过程财务控制进行科学分工和合理授权,以此为基础建立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制度。
  4) 明确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要明确提出企业阶段性的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作为制订企业预算管理的依据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2、加强财务部门和财务队伍建设
  1)要选好财务部经理。要选择思想道德好,财务业务能力强的人担任财务
  部经理,优先任用财务业务好,又懂物业管理的复合性人才。财务部经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人物,也是财务部门的领头羊,俗话说“将熊熊一窝”,强将手下无弱兵,一定要严格把,选好财务部经理;
  2)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部门管理。 一要,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两个基本制度。依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的应制定,需要修改的应修改。二要,建立和健全与二个基本制度相配套的文件。文件包括各类制度、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如:《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成本费用管理制度》、《仓库(存货)管理制度》、《现金报销制度》等,以此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管理。三要,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内部管理。财务部是企业财、物的管理机构,肩负当家理财管钱管物的重任,由于接触钱物的便利,管理不当反而容易成为舞弊的重灾区(见附件一:<会计舞弊的表现形式>)。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等,明确部门工作规范和财会人员行为规范,把部门建设建立在制度和规范的基础上。
  3) 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和管理能力。一要、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素质。二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再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鼓励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学习,深入学习和研究财会法规,学习财务管理新技术,熟悉驾驭会计电算化和财务管理网络化新技能。三要、鼓励财务人员努力学习物业管理知识,成为思想素质高、精通财会业务、熟悉物业管理的复合性管理人才。企业应有计划地选派品德好业务好的财务管理人员参加物业管理培训,安排他们下项目挂职锻炼学管理,为企业准备高水平的后备干部。
  4)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是为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规范的内容应不少于: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业道德、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电算化管理、凭证记账、财务报告、会计监督、内部管理等内容。(见附件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加强企业会计内部控制
  不少企业财务部重会计、轻财务,只关注记账、核算、出“三表”,却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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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依据]2017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


  第六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是:
  (一)登记会计帐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二)登记完毕后,要在记帐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表示已经记帐。
  (三)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四)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帐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五)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1.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六)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七)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帐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八)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第六十一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帐和明细帐应当定期打印。
  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第六十二条 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更正:
  (一)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当将错误的文字或者数字划红线注销,但必须使原有字迹仍可辨认;然后在划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者数字,并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当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第六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一)帐证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帐方向是否相符。
  (二)帐帐核对。核对不同会计帐簿之间的帐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总帐与明细帐核对,总帐与日记帐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帐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核对等。
  (三)帐实核对。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各种财物明细帐帐面余额与财物实存数额相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第六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结帐。
  (一)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
  (二)结帐时,应当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帐时,所有总帐帐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三)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帐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四节 编制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会计报表附注。
  第六十六条 各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
  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和要求由各单位自行规定。
  第六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六十八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六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写会计报表附注及其说明,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第七十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财务报告。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单位领导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根据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财务报告编制单位应当先行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报告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部门。
  第七十二条 如果发现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当及时办理更正手续。除更正本单位留存的财务报告外,并应同时通知接受财务报告的单位更正。错误较多的,应当重新编报。
  第四章 会计监督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七十四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一)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四)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五)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第七十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七十六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十七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十八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
  第七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二)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三)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四)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
  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五)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六)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第八十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十一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八十三条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五章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八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容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八十五条 各单位制定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当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应当体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的特点和要求。
  (三)应当全面规范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基础,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执行。
  (五)应当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六)应当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
  第八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部门及其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
  第八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设置;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办法;对各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
  第八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帐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科目及其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会计凭证的格式、审核要求和传递程序;会计核算方法;会计帐簿的设置;编制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单位会计指标体系。
  第八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有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十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稽核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方法。
  第九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原始记录的内容和填制方法;原始记录的格式;原始记录的审核;原始记录填制人的责任;原始记录签署、传递、汇集要求。
  第九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定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定额管理的范围;制定和修订定额的依据、程序和方法;定额的执行;定额考核和奖惩办法等。
  第九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计量验收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计量验收管理的要求;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第九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清查的范围;财产清查的组织;财产清查的期限和方法;对财产清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对财产管理人员的奖惩办法。
  第九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
  第九十六条 实行成本核算的单位应当建立成本核算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成本核算的对象;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成本分析等。
  第九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分析的基本要求和组织程序;财务会计分析的具体方法;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十八条 本规范所称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制定、或者财政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者经财政部审核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会计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本规范所称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
  本规范第三章第二节和第三节关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的规定,除特别指出外,一般适用于手工记帐。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会计帐簿的有关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九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一百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改。
  第一百零一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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