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来源:宣传标语 时间:2019-07-05 23:30: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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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提供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快来看看吧!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关于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7﹞ 3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各有关中央企业:

  2017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5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全民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全力遏制职业性尘肺病和职业中毒高发势头,以实际行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及早谋划,制订活动方案,保障所需经费,要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坚持活动形式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各成员部门、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中的作用,与建设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等行动紧密结合,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建立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健康企业建设。

  三、各地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人口密集地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和自我防护知识等,回答群众关心的职业病防治问题,在宣传周期间形成宣传活动的热潮。要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订宣传策略,充分发挥卫生计生、安全生产、工会宣传教育主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要媒体的权威性,利用微博、微信及公共交通媒体等新媒体的便捷性,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四、各地要充分利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人员和技术优势,通过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活动形式,着力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要选择职业病危害典型案例,通过图文展览、影视展映和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粉尘、化学毒物等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的典型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劳动者了解其致害途径和危害后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护能力,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五、各中央企业要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督促下属各级各类企业相关人员及时加入“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

  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对活动中的亮点和典型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并于5月15日前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田芳

  电话:010-68791820

  邮箱:jkjzfc@163.com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系人:张宁

  电话:010-64463214

  邮箱:zhangn@chinasafety.gov.cn

  全国总工会联系人:高峰

  电话:010-68591876

  邮箱:qzzyjkc@163.com

  附件:1.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7年4月14日

  附件1

  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职业危害,重在预防

  2.体面劳动,健康优先

  3.企业发展,健康优先

  4.职业健康,幸福保障

  5.健康工作,从我做起

  6.健康工作,美丽人生

  7.健康企业,人人共建共享

  8.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在行动

  9.职业健康,为健康中国加油

  10.建设健康企业,促进职业健康

  11.促进职业健康,共创健康中国

  12.实现职业安全健康,人人乐享小康生活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有效防治职业病

  14.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职业健康素养

  15.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危害防护意识

  16.建设企业健康文化,促进劳动者职业健康

  17.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附件2

  201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形式(次数/人数)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合计

  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次数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报道次数

  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等新媒体报道次数

  印发宣传材料份数

  制作和发放专题宣传(视频)片数

  出动宣传人员数

  宣传受众人数

  特色活动:(可另附页)

  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另附页)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油田公司开展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精神,贯彻落实井下公司《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我队特制订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我队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由队站主管任组长,副队长、技术员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以“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活动的主题,把宣传活动中职业要健康放在首位。紧密部署并组织了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做到各种准备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着力治本。

  在队长的带领下,4月25日至5月1日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为主,各组长为辅的宣传组,利用班前会和周一队站生产会组织学习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政府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在会议上大家畅

  所欲言,相互交流在职业病防治共组重的经验,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并分析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作业场所并针对各岗位环境不同,分别进行了不同的教育。

  三、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宣传周结束后,使每一个人自身都受到了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要,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潜在危害。虽然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要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井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

  为落实要求,天津市卫生监督所研究制定了我市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刷宣传材料,要求各区县对宣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在宣传周期间,参加了由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主持,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天津市健康教育所、天津市职防院承办的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义诊活动。选派了职业病防治专业方面的学者为参加咨询的劳动者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折页等宣传材料并进行了现场答疑咨询、回答社会普通关心的有关问题。同时还就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讲解。

  各区县卫生监督所深入人员密集区、深入企业,答疑解惑选择了职业病危害严重,劳动者较为集中的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在企业拉横幅、立展牌、发材料、解答疑,普及了职业病防治知识,促进了劳动者的自我防范认识,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职业病防治专业方面的学者为参加咨询的劳动者现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折页等宣传材料并进行了现场答疑咨询、回答社会普通关心的有关问题。同时还就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体检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讲解。宁河县、静海县、西青区等区县组织业务骨干及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重点企业对农民工进行免费义诊和职业健康检查,受到企业特别是农民工的普遍欢迎。红桥区、津南区结合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实地宣传,与企业开展座谈,并就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典范案例进行了深入交流与探讨,在促进提升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指导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遵章守法,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活动期间各区(县)相关领导也参加了宣传活动,并亲临现场向过往行人和前来咨询的劳动者耐心解答各种职业病防治和相关维权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职业病防治法》,懂得了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健康和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本次宣传活动,共举行新闻发布活动6次,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12次,公益广告播出时间14天;深入企业宣传198次;现场咨询80余次,咨询人数约为3897人次;举办培训班16次,培训1886人次;出动宣传车193辆次,张贴宣传画5000张,悬挂宣传布标近60余幅,展出宣传展牌180余块,共发放宣传材料109528份。

  “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现已结束,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了企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认识,促进了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认识和自我保护认识,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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