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证明怎么开_事故证明范文

来源:其他述职报告 时间:2019-03-24 08:30: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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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Accident),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是一种无法预估的、突然发生的、出乎人们意料的事件。下面是五度学习www.wudu001.com分享的事故证明。供大家参考!

  事故证明

  事故证明怎么写

  我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地骑自行车行驶时,不小心摔倒,把某个部位摔伤,去哪家医院就诊,是门诊,如果住院就写在几楼什么科室几床,现在已经痊愈。如果不明白可以和我联系,用一张白纸,最后在右下方写上年月日,再写上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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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不足以作为误工费的依据。

  3、关于收入证明也不能单纯是单位的证明信,应当提供本人近期三个月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工资表、银行卡记录等信息为准。

  31/车主写事故报告(一式二份),要素: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车号/时间地点/单车事故损伤部位,写明无人员及他物损伤。保险公司要求48小时内报案,写事故发生时间的时候要留意。

  2/敲物业章

  3/复印机动车行驶证/驾照(各二份)

  4/去所在派出所敲章(派出所留1/项和3/项材料)

  5/去保险公司报案

  1/车主写事故报告(一式二份),要素: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车号/时间地点/单车事故损伤部位,写明无人员及他物损伤。保险公司要求48小时内报案,写事故发生时间的时候要留意。

  2/敲物业章

  3/复印机动车行驶证/驾照(各二份)

  4/去所在派出所敲章(派出所留1/项和3/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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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单正本

  2、单位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盖章)

  3、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5、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8、受益人工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相关法律常识:

  直接证明

  1、综合法(1)定义: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

  (2)综合法的特点:综合法又叫“顺推证法”或“由因导果法”.它是从已知条件和某些学过的定义、公理、公式、定理等出发,通过推导得出结论.

  2、分析法(1)定义: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的方法叫做分析法.

  (2)分析法的特点:分析法又叫“逆推证法”或“执果索因法”.它是要证明结论成立,逐步寻求推证过程中,使每一步成立的充分条件,直到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

  间接证明

  反证法1、定义:一般地,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了原命题成立,这样的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

  2、反证法的特点:

  反证法是间接证明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是先假设要证的命题不成立,即结论的反面成立,在已知条件和“假设”这个新条件下,通过逻辑推理,得出与定义、公理、定理、已知条件、临时假设等相矛盾的结论,从而判定结论的反面不能成立,即证明了命题的结论一定是正确的.

  3、反证法的优点:

  对原结论否定的假定的提出,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已知条件.

  4、反证法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1)要证的结论与条件之间的联系不明显,直接由条件推出结论的线索不够清晰;

  (2)如果从正面证明,需要分成多种情形进行分类讨论,而从反面进行证明,只要研究一种或很少的几种情形

  其他相关信息另外,证据法中证明的概念由于其法学特性而不同于其他证明含义。

  证明:是指诉讼主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运用已知的证据和事实来认定案件的活动。

  事故证明

  事故证明

  本人王峥于2014年2月21日晚22点30分左右,驾驶一辆千里马轿车,车牌为沪jr9272在上海市普陀区清涧路39弄小区,由于行车道过窄,为了避开旁边车子,不小心将右侧刮到柱子上,使右侧油漆大面 积刮伤。

  申请人:王峥

  2014年2月22日

  事故证明

  本人朱敬安于 2014年2月22日早9点20分左右,驾驶一辆雪弗兰车牌号码为沪h61252,在上海普陀区清涧路39弄小区,由于车道过窄为了避让其他车辆,刮到柱子上,造成右侧油漆受损。

  申请人:朱敬安

  事故证明

  事故发生后,______高度重视,______当即作出批示,要求不惜______搜救______人员,全力抢救伤员,查明事故原因,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并注意搜救人员安全。____________当晚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搜救,并决定启动______预案,接着连夜赶往______看望伤员,随后马不停蹄召开______安排部署施救和善后工作,______在发言中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______的批示,并要求举一反三吸取______,全______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______成立了以______为首的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分设现场抢救、医疗救治、善后处理等三个工作小组,并组织公安、消防、武警、应急救援队及当地群众等近______人,全力以赴进行______,目前,现场搜救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中,广大_____情绪稳定.........。经过近______的努力______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涌现出一大批______集体和______个人,目前表彰大会正在进行当中...........。

  证明

  某某系我单位职工,每月收入元。因于2014年月日发生交通事故,从2014年月日到2014年月日没有上班,被我单位扣发工资,并影响年度资金约元。特此证明

  单位(印章)

  年2月12日

  惠州交通事故工资证明怎么开工资证明样本格式

  工资证明

  兹证明系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担任职务,自年月日起入职我公司,己连续在我单位工作年。该同志在我单位平均月工资收入为元,大写元整。

  上述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单位加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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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明

  某某系我单位职工,每月收入元。因于2014年月日发生交通事故,从2014年月日到2014年月日没有上班,被我单位扣发工资,并影响年度资金约元。特此证明

  单位(印章)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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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14年7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九条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常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涉及营运车辆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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