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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18-11-29 10:00: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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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牡丹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牡市编发〔2012〕8号)文件要求,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牵头拟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公,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运营政策和实施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指导人事考试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市(回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营职以下转业军官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转业军官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驻地军人家属就业工作。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政府组成人员提请市人大任免履行程序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与人员

  根据上述职责,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计划科、规划财务科、人才流动开发科、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科、福利科、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公共服务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信访与调解仲裁科。机关党的机构、纪检监察机构和群团机构按照党章和有关章程规定设置。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所属17个事业单位总人数450人,比上年增加4人,其中:在职职工258人,比上年减少17人;离休人员13人,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人员179人,比上年增加22人。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总人数为144人,比上年增加2人,其中:在职职工58人,比上年减少5人;离休人员11人,与上年持平;退休人员75人,比上年增加7人。人员变动是退休7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总人数为155人,比上年减少1人,其中:在职职工84人,比上年减少12人;离休人员2人,比上年减少1人;退休人员69人,比上年增加12人。

  其他事业单位总人数为151人,比上年增加3人,其中:在职职工116人,与上年持平;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5人,比上年增加3人。

  三、市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和所属17个二级预算单位,与上年持平。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表1

  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 3,661.0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5.33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财政专户资金 三、国防支出

  四、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其他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17.08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1.74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26.9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 入 总 计 3,661.08 支 出 总 计 3,661.08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附表2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 财政专户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自有资金

  ** ** 1 2 3 4 5 6

  合计 3,661.08 3,661.0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5.33 405.33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405.33 405.33

  2011050 事业运行(人力资源事务) 405.31 405.31

  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0.02 0.0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17.08 2,917.08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618.46 2,618.46

  2080101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821.76 821.76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384.10 384.10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127.26 127.26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417.67 417.67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52.97 652.97

  2080110 劳动关系和维权 172.93 172.93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41.77 41.7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8.62 298.6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98.62 298.6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1.74 111.7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1.74 111.7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90.98 90.9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0.76 20.7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6.93 226.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6.93 226.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5.48 175.48

  2210202 提租补贴 51.45 51.45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附表3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合计 3,661.08 3,207.58 453.5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5.33 387.81 17.52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405.33 387.81 17.52

  2011050 事业运行(人力资源事务) 405.31 387.81 17.50

  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0.02 0.0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17.08 2,481.10 435.98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618.46 2,182.48 435.98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127.26 121.62 5.64

  2080101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821.76 821.76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417.67 409.33 8.34

  2080110 劳动关系和维权 172.93 145.13 27.80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52.97 646.07 6.90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384.10 384.10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41.77 38.57 3.2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8.62 298.6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98.62 298.6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1.74 111.7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1.74 111.7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90.98 90.9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0.76 20.7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6.93 226.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6.93 226.93

  2210202 提租补贴 51.45 51.4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5.48 175.48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附表4

  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经费拨款 3,554.8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5.33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90.60 二、外交支出

  三、专项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15.60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其它非税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中省专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17.08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1.74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26.93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预备费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 入 总 计 3,661.08 支 出 总 计 3,661.08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附表5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 ** **

  合计 3,661.08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5.33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405.33

  2011050 事业运行(人力资源事务) 405.31

  2011099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0.0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17.08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2,618.46

  2080101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821.76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384.10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127.26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417.67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52.97

  2080110 劳动关系和维权 172.93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41.7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98.6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98.6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1.7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11.7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90.98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20.7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6.9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226.9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5.48

  2210202 提租补贴 51.45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附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合计 3,661.08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995.45

  津贴 537.46

  采暖补贴 58.36

  奖金 136.59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96.12

  职业年金缴费 2.50

  工伤保险 1.04

  失业保险

  人员支出其他 18.48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3.36

  住房公积金 175.48

  提租补贴 29.43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办公费 19.63

  电费 6.10

  邮电费 7.40

  差旅费 25.5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培训费 21.82

  福利费 1.51

  其他福利费 14.58

  计提工会经费(2%) 29.13

  补充工会经费 8.37

  离休公用支出 0.52

  退休公用支出 2.20

  教育行政费

  其他交通费用 179.75

  水费 4.25

  体检费(在职) 19.12

  体检费(离休) 1.04

  体检费(退休) 13.28

  手续费 1.73

  印刷费 3.90

  一般维修 2.85

  公用取暖费 49.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 119.37

  采暖补贴(离休) 4.04

  退休费 244.21

  采暖补贴(退休) 42.66

  退职(役)费

  遗属补助费

  医疗费(离休统筹) 7.80

  医疗费(退休大病保险) 0.58

  其他生活补助

  抚恤金

  救济费

  奖励金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助学金

  其他补助支出

  提租补贴(离休) 2.30

  提租补贴(退休) 19.72

  项目支出 453.50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附表7

  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 ** 1

  合 计 3,661.08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奖金津补贴 1,352.24

  社会保障缴费 316.86

  住房公积金 140.53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48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经费 430.89

  会议费

  培训费 17.48

  专用材料购置费

  委托业务费 0.58

  公务接待费 5.00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维修(护)费 52.2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71.64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房屋建筑物构建

  基础设置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设备购置 6.03

  大型修缮

  其他资本性支出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房屋建筑物构建

  基础设置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

  设备购置

  大型修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 526.16

  商品和服务支出 80.09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资本性支出(一) 2.20

  资本性支出(二)

  对企业补助 费用补贴

  利息补贴

  其他对企业补助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社会福利和救助 8.38

  助学金

  生产补贴

  离退休费 432.3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

  国外债务付息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债务还本支出 国内债务还本

  国外债务还本

  转移性支出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债务转贷

  调出资金

  预备费及预留 预备费

  预留

  其他支出 赠与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对民间非盈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其他支出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附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 ** **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附表9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津贴

  采暖补贴

  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人员支出其他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

  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办公费

  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培训费

  福利费

  其他福利费

  计提工会经费(2%)

  补充工会经费

  离休公用支出

  退休公用支出

  教育行政费

  其他交通费用

  水费

  体检费(在职)

  体检费(离休)

  体检费(退休)

  手续费

  印刷费

  一般维修

  公用取暖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

  采暖补贴(离休)

  退休费

  采暖补贴(退休)

  退职(役)费

  遗属补助费

  医疗费(离休统筹)

  医疗费(退休大病保险)

  其他生活补助

  抚恤金

  救济费

  奖励金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助学金

  其他补助支出

  提租补贴(离休)

  提租补贴(退休)

  项目支出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附表10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备 注

  合 计 5.00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5.00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注:本表数据来源为市财政局批复的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661.0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减少11.87%,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30%填报。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61.08万元,同比减少11.8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33占11.07%,同比减少2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08万元,占79.68%,同比减少11.23%;医疗卫生支出111.74万元,占3.05%,同比减少6.56%,住房保障支出226.93万元,占6.2%,同比减少1.12%。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61.08万元,同比减少11.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4.27万元,占64.31%,同比增长23.04%;商品和服务支出412.63万元,占11.27%,同比增长0.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68万元,占12.04%,同比减少67.22%;项目支出453.5万元,占12.39%,同比下降6.67%。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661.0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减少11.87%。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61.08万元,同比减少11.87%,其中:基本支出3207.58万元,占87.61%,同比减少12.56%;项目支出453.5万元,占12.39%,同比下降6.6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3661.08万元,同比减少11.87%,其中:经费拨款3554.88万元,占97.1%,同比减少11.96%;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90.6万元,占2.47%,同比下降11.5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5.6万元,占0.43%,同比增长14.53%。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661.08万元,同比减少11.8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33万元,占11.07%,同比减少2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08万元,占79.68%,同比减少11.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74万元,占3.05%,同比减少6.56%;住房保障支出226.93万元,占6.2%,同比减少1.12%。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1.08万元,同比减少11.8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33万元,占11.07%,同比减少21.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08万元,占79.68%,同比减少11.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74万元,占3.05%,同比减少6.56%;住房保障支出226.93万元,占6.2%,同比减少1.12%。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1.08万元,同比减少11.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4.27万元,占64.31%,同比增长23.04%;商品和服务支出412.63万元,占11.27%,同比增长0.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68万元,占12.04%,同比减少67.22%;项目支出453.5万元,占12.39%,同比下降6.67%。

  七、关于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1.08万元,同比减少11.87%,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28.11万元,占49.93%;机关商品服务支出777.81万元,占21.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68万元,占12.04%;对事业单位补助支出606.25万元,占16.6%;机关资本性支出6.03万元,占0.1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2万元,占0.06%。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18年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经费支出1389.6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增长8.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2.58万元,占44.8%,同比增加20.4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福利增加;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12.39万元,占36.87%,同比减少9.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3.12万元,占18.22%,同比减少60.5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工资按照30%填报;机关资本性支出1.52万元,占0.11%。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计160.78万元,同比减少17.61%%,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工作需要,减少采购项目。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附表9《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无数据。

  十、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包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所属17个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占年度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14%,比上年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压缩了公务接待费预算。

  该项经费为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人社部及省人社厅等部门来我市进行调研、考察等工作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5.00万元,同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压缩了公务接待费预算。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513.91万元,比上年减少50.99万元,同比减少9.03 %。包括办公费14.15万元、办公电费48.1万元、邮电费3.54万元、国内差旅费18.27万元、培训费5.96万元、福利费4.49万元、工会经费9.97万元、离退休公用支出1.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7.05万元、办公水费7.5万元、体检费11.52万元、手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租赁费0.5万元、劳务费0.58万元、印刷费3.6万元、电梯维护费3万元、一般维修费32.41万元、公用取暖费22万元、物业管理费75.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7.8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52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计1013.56万元,同比增加159.29%,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工作需要进行就业地图、孵化基地建设。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6万元,比上年增加1.98万元,同比增长14.54 %,主要是税率变化原因形成,有偿使用收入不变,税款减少,上缴财政收入增加。

  截止2017年末,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预算单位共有房产12277.64平方米,价值1635.1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20,885.45平方米,价值18,713.61万元。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按照财政支出部门绩效预算要求,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置了54项绩效目标,其中:部门(单位)职能工作绩效目标46项,分别为:1、2018年新增就业5.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2、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延伸,3、推进我市综合型创业孵化基地建设,4、完成全市283家统发工资审核工作,5、完成全市事业编制临时用工计划审批工作,6、开展临时用工集合工作,7、完成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准备期结算率96%,8、完成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参保审核率97%,9、完成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上线经办率95%,10、完成省考试中心交办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任务,11、完成省考试中心交办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任务,12、完成市政府交办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任务,13、按照省下达给我市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计划,接收安置2018年符合安置到我市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4、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待遇,15、完成牡丹江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16、考核机关事业工勤人员,17、接收毕业生档案,18、完成失业人员培训,19、完成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20、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21、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项目计划管理,22、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管理,23、做好老年课题交流工作,24、与市体育局、市老干部局等单位联合开展退休干部职工健身活动,25、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宣传各社区、社会、体育、文化活动,26、完成仲裁案件结案率92%,27、完成仲裁调解案件结案率60%,28、完成一裁终局结案率40%,2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征缴人数35769人,3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完成领取待遇人数35662人,31、劳动保障监察完成日常巡察3100户,32、完成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率97.5%,33、劳动保障监察完成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98.5%,34、劳动保障监察完成两网建设覆盖率100%,35、监督管理中国国际人才市场牡丹江市场,36、指导我市国际人才交流机构开展国际间人才交流合作,37、指导国际人才交流及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工作,38、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人数11.15万人,39、医疗保险实施社保扩面征缴提标工程,40、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整合,41、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42、强化基金监督管理,推行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付费方式,43、全年职业技能鉴定目标5500人,44、全年职业技能鉴定目标中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技师)达到1500人,45、完成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46、完成失业保险技能补贴发放;财政财务管理绩效目标8项,分别为:1、公务出国(境)费用支出比上年只减不增,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比上年只减不增,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比上年只减不增,4、水电费支出比上年只减不增,5、会议费用支出比上年只减不增,6、非税收入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的100%,7、项目支出额不超项目预算,8、财政财务法规制度执行面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六、就业管理事务: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八、劳动关系和维权: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九、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提租补贴支出: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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