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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读后感 时间:2018-08-10 15: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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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偷书贼:偷书贼读后感范文

  《偷书贼》作者马克斯·苏萨克以死神为第一人称向我们诉说了二战期间发生在德国汉密尔街一系列事情,本文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偷书贼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1】
  《偷书贼》这本书的背景是法西斯主义泛滥的二战期间纷乱的战争给德国人民带来的不安以及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灭族之难。故事以死神的角度讲述了一个德国小女孩在二战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幸与不幸。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本不该有的痛苦,无助的人们总在不断地躲避之中,妄想寻找一片安宁的净土,却总在每一次的流离颠沛中不断地失去身边最亲的人然后又不得不继续向前走,一次又一次地在噩梦的痛苦中不断挣扎。所幸这个世界同时也是那么的美好,让他们能够在如此绝境遇见那么多纯真的人,哪怕只是曾经。莉赛尔在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和被母亲的不得已的抛弃后,遇见了那么憨厚善良的汉斯,嘴毒但心灵却又如此美丽的罗莎,青春年少不懂表达自己却又深深地爱着莉赛尔的疯狂少年鲁迪,更是跨越了民族的界限与犹太人马克斯成为了朋友。但如死神而言,与大多数灾难而言,这个故事有着一个快乐的开头。快乐开头的结束便是灾难的开始。故事的最后是那么的让人痛心,莉赛尔遇到的如此多的幸福在一夜间成为了炮弹下的硝烟,但那份曾有过的记忆却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以至于莉赛尔在成为一个老妇人遇到死神后仍清晰地记得那本救了自己一命的《偷书贼》和那本故事里所发生的一切。故事里的情节环环相扣,每一个瞬间都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尝,感受那深藏在文字中的每一份感情 。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2】
  《偷书贼》是我看得第一本澳大利亚文学作品,而本书的作者也可以算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澳大利亚作者吧,可是它依旧是我很爱的一部作品。或许这正是属于澳大利亚的魅力。
  日记
  故事的叙述者,我想是被我们称之为“死神”的生物,这位“死神”偷窥了一名名叫李赛尔的女孩在二战期间的悲惨生活。战争夺走了莉赛尔的亲生父母,弟弟,养父母以及朋友,但是她还是坚强的活了下去,或许在她最苦难的时候是阅读带给了她最后一丝希望。
  本书的第一亮点就是以死神的身份叙述了一场战争,它绝对的客观,可同时它也距离死亡最近,它应该也是最了解死亡对于人类的意义的了。而作者一反常态的将情节的高潮在序章中一一隐藏也让人耳目一新。
  “信仰,怀疑,失望”这是莉赛尔这个德国女孩在战争中的情感变化。作者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一系列变化,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对于人类的伤害。
  除了本书作者的文笔,构思以及立意的肯定,本书留给我的一个最大的疑问便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莉赛尔为什么想要偷书?”
  犹记得,莉赛尔第一次偷书是在弟弟的葬礼后偷了掘墓人的《掘墓人手册不》,而她的理由只是想看看掘墓人有没有按规定安葬自己的弟弟;而后她又从德军手中偷出了一本犹太人写的书因为她想看看犹太人究竟有什么过错。随着阅读的不断深入,对于真理的不断探求她对德军产生了怀疑,因为她在阅读中,找到了真理和智慧。
  而最后一幕莉赛尔因在地下室中读书而逃过了空袭,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时,我在想作者是不是想要告诉读者只有真理才能带来解脱呢?
  偷书贼读后感范文【3】
  即便是最黑暗的时刻,依然有月光悠悠洒下,在最冷最黑的地方生根发芽。死亡的结局已经注定,但有什么在悄然变化,那丝丝人性的光辉,在挣扎中升华。那月光,叫做悲悯。
  如果给《偷书贼》定一个色调,我想必定是灰色的,像黄星之路的那种感觉,阴暗而绝望。阴霾的色彩下,再活泼的风琴声也会喑哑,再飞扬的神采也会黯然,再活泼坚韧的生命也有可能一昔灰飞烟灭。《偷书贼》一个关于战争的故事,而战争,往往伴随着死亡。二战、德国、纳粹、水晶之夜、焚书运动、犹太大逃亡、奥斯维辛,回溯这段历史,再一次撕开人类的旧创口,人性里的麻木与残暴发着丑陋的脓水,再一次让我战栗。
  平庸的恶里看不到真正的善恶是非,被统治而不自知的愚人还高举种族家国的大旗,虚伪的文字教导人们成为专职的机器。纽伦堡审判里阿道夫·艾克曼"执行公务式"的屠杀行径还不够触目惊心么?爱国论调下的极端民族主义颂歌里,犹太人商店的橱窗破碎得还不够支离么?希特勒吐出一串串华丽的词语,德国催生了无数带刺的思想荆棘。同样在《偷书贼》里,亚历克斯·斯丹纳以"犹太裁缝如同瘟神,迟早会抢走生意"对"水晶之夜"窃喜不已,小汉斯以"你从来不关心这个国家,至少是不够关心"谴责父亲对清理犹太袖手旁观。叹人太自私,太无知,太短浅,轻而易举将悲悯的天性遗弃。叹人性太过摇摆不定,似乎悲悯的心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苏醒。
  果真如此么?
  悲悯如他们,宁可少吃一点也要分给地下室里的犹太逃犯一杯羹——如汉斯夫妇,就算饿着肚子也会偷偷派给走向死亡集中营的犹太人面包——如鲁迪。或许,这些事情无力改变纳粹统治的大环境,但是,至少,他们的存在,就是一种象征,证明着人性还没有全然失守。的确如莉赛尔所说,这样的世界是配不上他们的。他们如此美好,如此温暖,在如此黑,如此冷的时空。死神的生命无始无终,它的世界只能迎接一个又一个的死亡,他理解不了,为何人性在最残忍的人群里闪着莹莹的光,为何光明能与黑暗同在,美丽会与丑恶同行。我想,还是因为悲悯吧。即便大部分人都沉睡着,仍然有人看着眼前的灰色抽搐着敏感的心灵。因为悲悯的人性,并不需要鸿篇巨著来渲染,它自然而然,由心出发,一段快乐的旋律,一扇特意打开的窗户,一只美丽的泰迪熊,一片小小的面包,一段锵锵的文字,一个颤抖的吻,便能够支持人类穿越灰暗的另一面。人类生命如此短暂而脆弱,死亡的脚步如此逼真而迫近,人怎么能够不更加珍惜一切,怎能不更清晰地把握住真善美?罗莎夜夜怀抱手风琴的身影,鲁迪如杰西·欧文斯般的奔跑追梦的侧面,马克斯油漆笔刷下简单深刻的线条,莉赛尔对死去的鲁迪颤抖的一吻,恐惧在某一刻消散,在这些巨大的悲怆中继续蹒跚前行,只因这人间最美的画面,破碎的世界里的完整。
  "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这是人性永恒的悖论。
  《偷书贼》中另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文字。当现实已然灰暗,甚至现实企图将灰色延伸到人的精神领域的时候,书,便成立最具有力量的东西。最可怕的毁灭不是亡国,而是亡精神、亡思想。当希特勒企图用高超的演讲技巧控制国人思想的时候,当多少经典在火堆中烧得噼啪响的时候,莉赛亚偷了一本书,不,是拯救了一本书,她恋上了所谓的"毒药".精神统治可以囚禁住平庸的大人,却永远无法约束孩子的心灵。莉赛尔在目睹焚书运动之后,强忍着泪水站在教堂的台阶上的向元首致敬,心中"元首="共产主义分子"+一堆篝火+亲生妈妈的遭遇+弟弟的死亡"的算式早已将黑白道明,孩子心中正义的天平孰轻孰重,一目了然。鲁迪追随自己的心,以杰西·欧文斯自居,拒绝回答正确的元首的生日,逃避纳粹青年团的训练,有一种叫做"自由"的东西在他看来比"元首"更重要。马克斯在没有自由的地下室生活中,讲着《监视者》和《撷取文字的人》的故事,文字编织出了阳光的色彩,友谊跨越了种族,希望在心灵对话中放大。在《偷书贼》中,文字不是以犀利的武器的形象存在,对于莉赛尔,它是对进步的追求、对求知欲的满足,伴随着对现实的叩问;对于防空洞里的人,它是一种安慰的气氛,是平和人心的药剂。在整个过程中,它浅滋漫长,无声渗透,启蒙便不知不觉地生根,所有的人都开始反思,伪饰华丽的演说背后的暴力,国家尊严荣光后血淋淋的尸体。
  最终,汉密尔街上的人,整个纳粹德国下的人已经品尝到了这愚忠与放任的苦涩。站在刑事的角度他们没有亲手杀过人,站在国家的角度他们捍卫国家也没有错,站在道德的角度他们没有做什么大义不道的事,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他们无法原谅自己。他们本应该理智地批判法西斯的行为,他们本应该团结起来矫正国家走上的岔道,他们本应该更有勇气把犹太人收入自己的翼下。可是,他们中真正去做的人很少很少。米歇尔·霍茨佩菲尔就是这样在求生的渴望和人性的自我审判中绝望地自杀。悲悯如果只是少部分人的觉醒,悲悯如果仅有思想上的萌芽,那是莫大的悲剧,这样的悲悯永远无法产生扭转乾坤的力量。一如结局,汉密尔街"天堂"成地狱,人类长眠不复醒。悲悯的月光弹奏着哀伤的调子,像汉斯爸爸的眼神"游离而迷茫,看不到任何答案".
  谁也无法断言一切不会重演,我们看到影片《浪潮》中被轻而易举怂恿诞生的"独裁"悲剧。谁也无法轻易定论,是否应该原谅《朗读者》中汉娜一样的无知杀人犯。可是,无论怎样,人性的那份悲悯在,事情还不至于很糟糕。因为你总能在黑暗中看到月光,在丑陋中邂逅美好。

第二篇偷书贼:偷书贼的读后感

  篇一:偷书贼读后感
  今天,天气未见一丝好转,还是灰蒙蒙的,就像是老天爷在恶作剧似的。我穿上毛衣、外套和手套,拿起一把大雨伞,便走出家门了。来到书城,看见一本书,我顿时来了兴趣,马上捧起书来看。
  这本书是《偷书贼》,9 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被迫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在这里面,死神曾说过,他不是战争的朋友,相反战争是他的老板,老板的命令他必须服从,或许他并不愿意。同样的一件事情,怎么会如此丑恶又如此美好,有关于此的文字和故事怎么可以这么具有毁灭性,又同时这么熠熠生辉?
  篇二:偷书贼读后感
  书的封面上写着“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封面是一个苍白的女孩的脸,披着遮住一半脸的斗篷,从它里面能看到女孩有些金黄的头发……
  那是在战乱的德国,9岁的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母亲送到慕尼黑的寄养家庭,而弟弟不幸冻死在火车上。小女孩在弟弟的葬礼后偷到了她人生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到了新的家庭后,他的新父亲对他十分友好,而母亲有时会责骂她但不乏关爱。那的老师很无情,经常会有空袭。莉赛尔每天晚上读着偷来的书入睡,每晚都会有噩梦。这是父亲开始教她识字,读书给她听。
  认识了不少字的莉赛尔虽然生活比较艰难,经常受冻挨饿,但在她的生命中,她发现书比丰盛的食物与温暖的衣物更让她着迷。在纳粹的一次烧书活动中,她从火中拿到了第二本书《耸耸肩膀》,她由此进入了文字的世界,让她忍受住了现实的苦难,并帮助了身边的人。
  她的母亲为镇长洗衣服,莉赛尔去镇长家拿衣服时,又偷了书。她的朋友鲁迪给了她一个绰号“偷书贼”。鲁迪希望她在镇长家偷一些蛋糕,而莉赛尔几乎只偷了书。
  在战争中,一个犹太人想到他们家避难,每天都躲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一次面对“盖世太保”的搜查,差点被发现;又有一次差点被冻死在地下室。而莉赛尔每个晚上都给马克思——这个犹太人讲故事。窝藏犹太人肯定会被判死刑。
  而一天,马克思走了,不想给他们家带来负担。莉赛尔每次在小镇有犹太人队伍经过时,都会又兴奋又害怕,而一次她在人群中看到了马克思。她这时已经10几岁了,不再像是孩子了,她冲到人群中走到马克思旁边时,被纳粹党员发现,在街上被鞭打……
  在多次空袭警报后,小镇上的人都平安无事,每次人们恐慌地躲在地下室时,莉赛尔总是读书给他们听……而一天晚上,莉赛尔正在自家的地下室写着自己的书时,真正的空袭来了……人们在废墟中找到莉赛尔时,她发现父母的尸体,朋友的尸体……
  整个小镇只有她一个人活下来。
  之前她的父亲和鲁迪的父亲一起去参军,她的父亲受伤回来了。在灾难后,鲁迪的父亲回来发现了这些事情……莉赛尔从此和鲁迪的父亲在一起……而有一天,一个犹太人来到了他们的小店,头发像鸟窝一样……莉赛尔和他紧紧抱在一起……
  在故事的尾声,莉赛尔见到了观察她这么多年的死神,死神当时找到了莉赛尔自己写的书,这个老妇人简直不敢相信……她问他读过吗,他说读过多次;而问他读懂了吗,他却说不出话……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人类真是让我琢磨不清。”
  这个死神可不想我们的意识中那位披着黑斗篷,一副骷髅脸,拿着镰刀的家伙,他是那么的富有感情,理智地对待这个世界,讲述着故事。
  当我读到整个小镇除了莉赛尔所有人都因空袭而死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没有看哪本书会这么伤感,这么百感交集。我从书中读到了一个小女孩偷书的故事,不由感觉书的确是我们能凿开心中冰墙的一把镐。
  这本书几乎没有很详细的事物描写,甚至根本没有,但是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应该让大部分读者都潸然泪下,这只是400多张纸,却能把人性的光明和黑暗如此淋漓精致地表现出来……
  其实当时我一读到莉赛尔的家人朋友都这样离开了她,眼球就马上酸涩了,但是我合上了书静坐了一会,然后才翻开继续看。
  在这些战争中的美好人性,我已不陌生,《肖申克的救赎》,《集结号》……这样的小说电影还有很多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一部小说电影能像《偷书贼》一样,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第一本能让我读完了有那么多感触的书。
  篇三:偷书贼读后感
  学校组织读书漂流活动,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撼我心灵的旅途。
  作者是以死神的名义,来向我们讲述在二战时期发生的事。主人公莉赛尔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她和他的弟弟被他的妈妈送给了莉赛尔的养父养母。可在火车中弟弟死了。她的养父是一个善良的男人。她的养母很喜欢莉赛尔,可是她喜欢谁就会对谁破口大骂,所以莉赛尔常常被她骂为小母猪。她的养父经常教她识字、读书,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但有一天,德国纳粹在空中扔炸弹,由于莉赛尔在地下室写作没被炸死,可她的养父母和好友都被炸死了。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在以德国法西斯的残忍来反射出莉赛尔他们的弱小和微不足道。
  整本书中,作者使用了非常简单的话语,甚至已到了吝啬的地步。可是这书所展示出那发自人民心底的对生命的追求的能量、为自己的尊严的捍卫,都是无可取代的。本身,这样的心灵也许已是文字所不能完全表达出的情意了。如果有一天你会有机会阅读这本令人感动的书,相信你也一定会发现世界的一半是丑陋的,而另一半却一定会是美好光明的。正因为有了丑陋才有了美好,虽然有时站在黑暗当中的人会发觉不了希望的存在。但是就如同对待影子和阳光一样,阳光其实就在你的身后,只要转过身就可以看见。
  最后我只想用书中的一句话来表达我对这本书的感慨,“他们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可他们同时也让我找到了停止哭泣的理由。转过身,我就会找到阳光。”
  篇四:偷书贼读后感
  经过一个半月加班加点的努力阅读,今天我终于把"偷书贼"看完了!"吼吼"...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本书十时,我还以为这是一本报告文学题材的书,可能记录了一个人从偷书而走向犯罪道路的事情,可当我把它带回家去阅读时才知道这是一个感人泪腑而又如实的反映了二战时期德国底层与犹太人的生活.9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 被迫 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
  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 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多年以后,死神前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死神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看了后,我认为莉赛尔是一个不幸同时也是一个被幸运之神时时倍加照看的女孩,虽然她生在一个战乱的年代,但她却拥有疼爱她的养父母,虽然养父母家家境不好但是养父却把自己的宝贝--香烟去换书给她...
  期间她认识了好伙伴鲁比,犹太拳击手马克思...但是结尾还是带有一些悲剧色彩,在一个平凡的夜晚,莉赛尔所居住的那条街区被炸了,而她成为了那条街上唯一的辛存者...
  篇五:偷书贼读后感
  题记:
  黑色的外表,让这本书看起来冷酷无情。“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正文:
  静静的,夜色黯淡了,微弱的灯光下,我又一次拿起了这本沉重的书,细细品读这个和死亡有关的故事。
  故事的讲述者,那人很特别。虽然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但他对活着的人,却充满了怜悯和慈爱。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弹奏手风琴的养父的帮助下,莉塞尔学会了阅读,静观生活艰苦,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还难以抗拒的东西—书。于是便是题目的由来,她开始偷书。一系列的小事情,堆积成为莉塞尔的生活。鲁迪、莉赛尔的养父母、小盗贼、足球伙伴、送掉两个儿子上战场的邻居太太、装着对这一切漠不关心的镇长夫人,等等。这条汉密尔街上住了那么多的人,每个都有对战争和元首的自我理解,然后在一阵炮灰中,全部化成了灰烬。
  后记:
  我会想念你,那个奔跑的!那个偷窃的!那个假装内酷的!那个其实善良的!我还怀念那些有生命的文字,它们不止有生命,还能拯救灵魂。似乎我该流一滴眼泪,看看是不是变成了文字,是不是会有生命,是不是能够成为一颗种子,变成一颗苍天大树。长成的树应该会开花的吧...墓地就在树旁,碑很长,碑文很短。
  篇六:偷书贼读后感
  《偷书贼》这本书是去年十月买的,看完它是一年以后的今天。当初买下这本书的原因可能只是封面上的一句话“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因为这句有点蛊惑人心,有点煽情的点评(虽然很多时候书目的点评往往很夸张,甚至是胡址)最终决定带上它回家。
  全书的段落跳跃很大,和多数欧美作家的作品一样,不太适合中国人的阅读模式(也可能是翻译上的问题,水平不到位)。但不得不说这是一部比较有深度的文学作品。初看时并没有多少值得感动的地方,直到看完全本,我不得不说这是一部令人深深感动的书。文字到底有多大魅力,能如此轻而易举捕获人心呢?每当读完一部好书,心情总会随着书中人物和故事的跌宕起伏涌动,一时不能平复。战争给人类带来的痛苦,远非想象能体会的。而文字能发挥的作用也远比文字本身意义重大的多。
  罗莎.休伯曼

第三篇偷书贼:偷书贼

E度网专稿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笼罩在书页上,轻风吹拂着,手中的书却别样沉重——《偷书贼》,书是那个黑暗世界里唯一的一丝光亮。女主角莉赛尔在清冷的丧礼后,意她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文字,由此痴迷上了文字的载体——书。书使莉赛尔能够直面苦难,并超越了苦难。这个死神眼里的“偷书贼”,利用阅读救赎了自己偷书的罪行,并完成了心灵的升华。   如今,我们坐在柔软的椅子上,伸直腿,把书搁在腿上慢慢翻看,耳边还放着舒缓的音乐。与之相比,我们很幸运,也很可怜。莉赛尔的阅读太过沉重,它承载着拯救的任务。那偷来的一本本书,那些或印刷或手写的字,像一颗颗晶莹的星星,闪耀在十三岁女孩的心里,由此开启了一段沉重却充满希望的人生。   在浅阅读流行的今天,我们真的认真读过一本书吗?读书,与我们不是功利的求取谋生的知识,便使用来消磨时光,在读完这个死神讲述的故事之后,我们会不会记起,原来读书是为了铸造一个美好的心灵的?   我想很多人和我一样,书架上整齐的摆着从各种书店买来的书。很多都还来不及看,抹上了厚厚的灰。或是随意翻了两下,浅浅的看了后就重新放回了原位,没过多久,又生成了厚厚的灰……每本书都散发着难闻的霉味,无奈,我只得搬出来晒一晒。天气很好,我把书一本本放在阳光底下,手中拿着十分旧的书,拍拍上面的灰尘,随着厚厚的灰一点点被我拭去,阳光下的书面闪闪发光,我呆呆的看着,周围的一切仿佛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久得我都忘了,原来我爱读书……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通过倾听,我沉浸在那美好的旋律中。那时,妈妈捧着色彩斑斓的童话故事书,静静的坐在床边,银白的月光轻轻的洒在书本上,妈妈的声音仿佛被施了魔法,在那妙趣横生的故事中,显得格外动听:“今天我们来讲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从前啊,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一个美丽的仙境就从这开始了……”月光随着妈妈妈妈的声音拨动着,风儿吹拂着书页,急着想看下面的故事情节。不知不觉,故事就讲完了,我却迟迟不肯睡去,“妈妈,真的有仙境吗?”我傻傻的问。妈妈笑了笑,说:“当然有啦,乖,睡吧。”我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满足的睡了。梦里,我坐在一本巨大的故事书里飞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传说那里就是仙境……   紧紧地捧着手中那本见证我爱上阅读的童话书,感受当时沉浸在书中的美好情感,心也变的宁静了。   记得我我学会认字后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宋词三百首》。我并不是十分理解其中的意思,很多字还要借助查字典来认识,但我并不在意,一遍一遍,慢慢地,大声地朗读着。字字句句都如清水,漂洗着我的心灵。渐渐的,我觉得自己好像能感受到作者的情感,与他分享彼此心里的故事。那时,书脚已被翻得起毛打卷,然而我的心却异常平滑,没有坑坑点点。   我一直以为,爱上书是个例外,在不得不之外,然而最终发现,只有我爱上书,没有例外。   暮色已在身边聚拢,我将书一本本收起,摆在桌头,没有机械肃穆的正襟危坐着,只是随意的靠着墙壁,以便随时翻阅,静静的,将生活带给心灵的伤痕,一点点抚平。让我们做个偷书贼,偷出书中的一丝光亮。  
    初三:彬彬和画上一篇:随笔畅谈下一篇:我的节日记忆——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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