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法

来源: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18-08-10 15: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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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法篇一:《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了《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档案,是指由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在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在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利用价值,国家需要永久保存的珍贵档案。主要范围包括:
  (一)1949年以前,反映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组织、革命根据地、革命政权,以及革命活动家的档案。
  (二)1949年以前,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权机构、社会组织和著名人物的档案。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反映党和中央领导人活动的档案。
  (四)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鉴定推荐,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确认的其他重要档案资料。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工作,由国家档案局直接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工作,由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档案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工作给予补助, 并适当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补助范围包括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国家确定和组织的重大专题开发、围绕社会关切的重点专题开发、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等工作。
  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一般性的抢救、保护及以地方内容为主的开发、保管保护条件的改善、档案的安全保障和人才培养由地方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共同管理。国家档案局提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分配建议方案。财政部审核预算分配建议方案并下达预算,会同国家档案局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支出范围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出范围:
  (一)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费用,包括档案清点、整理、著录以及文件级档案目录的补充与完善等所发生的费用。
  (二)国家重点档案开发费用,包括国家确定和组织的重大专题开发、围绕社会关切的重点专题开发和其他编研开发,用于相关档案的保护、翻译、编研、出版、展示、展览和征集等所发生的费用。
  (三)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费用,包括破损严重档案修复、档案去酸、档案高仿真等工作所需设施设备配置及附属设施改造费用。
  第八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分配方法
  第九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分配。
  第十条对支持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的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年度待编目档案数量、移交国家档案局条目数量。各因素数据通过相关统计资料和各省专项资金申请材料获得。
  财政部根据经国家档案局审核后的因素确定资金支持额度。
  某省本年度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资金额度=(本年度待编目档案数量/Σ各省本年度待编目档案数量*70%+上一年度移交国家档案局条目数量/Σ各省上一年度移交国家档案局条目数量*30%)*本年度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资金总额。
  本年度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资金总额由财政部根据年度专项资金规模、《总体规划》任务目标等确定。
  第十一条对支持国家重点档案的开发、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的资金按照项目法进行分配。
  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评审,提出项目及其资金需求方案。财政部会同国家档案局确定具体资金支持额度。
  第四章 资金申报与预算下达
  第十二条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所辖区域内各级国家档案馆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于每年6月30日前向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报送本地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申请材料包括:
  (一)上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情况总结和下达预算文件,总结主要包括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地方财政投入情况、工作方法、问题分析及对策等。
  (二)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下一年度本地区的任务目标、工作计划、资金安排具体计划和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明确、具体、可考核。
  第十三条对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各地不需报送预算申请。
  第十四条对国家确定和组织的重大专题开发,各地根据实施方案和任务需要报送预算申请。
  第十五条对围绕社会关切的重点专题开发、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各地报送拟开展项目及其预算申请。
  第十六条对地方自行组织并已完成的,社会效益突出且中央财政未资助过的国家重点档案开发项目给予后补助支持。各地按照严控数量、保证质量的原则报送符合条件的项目和后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对报送的项目成果和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核,确定后补助对象和金额。后补助资金用于项目申报单位国家重点档案的保护与开发。
  第十七条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草案后90日内将专项资金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并按规定公开。下达预算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八条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根据当年专项资金实际执行情况和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测算情况,于每年10月31日前提前下达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预计数。下达预算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十九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预算后,应当及时商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于30日内将预算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本级有关单位和市、县级财政部门,同时将预算下达文件报财政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五章 资金支付与使用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购置形成的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二条省级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申请专项资金,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项目预算。年度未支出的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对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章 预算监管与绩效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监管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根据各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当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专项资金预算实施监管。预算监管、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五条对于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或不如实填报项目申请,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各省级财政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管理办法》(财教〔2011〕21号)同时废止。

国家档案法篇二: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最新

  档案管理好的企业需要进行宣传时,只需在档案室调取资料就行了,不需要临时抱佛脚,打乱正常工作,也不需要像演员彩排似的,劳命伤财,准备道具、背景。档案管理好的企业,宣传资料真实可信,对宣传和扩大企业影响力有百利而无一害。档案管理实在是一举多得的事情。下面是最新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最新范文一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档案局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委办政府办目督办《关于下达201X年度档案工作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都目督发[201X]17号)文件精神,依据国家《档案法》切实抓好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增强职工档案管理意识、完善相关机制、加强档案管理、扩大信息资源、广泛为社会提供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特对我局201X年度档案工作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建立建全档案管理机制
  年初,我局向全体职工传达了市委办政府办目督办《关于下达201X年度档案工作专项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作的总体部署,对抓好今年档案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安排。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董红桥同志为组长、由各科室负责人、兼职档案管理员参加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派具备档案管理资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该工作,各科室专设信息员一名。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制定了《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密工作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接收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登记制度》、《档案资料征集制度》、《档案鉴定工作制度》、《档案检查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工作程序》、《档案管理目标任务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上墙公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推进。三是聘请档案工作的专家到我局作专题指导,讲授档案管理基本知识、重要意义和实施办法,介绍当今国内外档案管理的先进经验,学习《档案法》等法律法规,从而,使我局全体职工增强了对历史、信息的尊重意识,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
  二、 狠抓落实,责任到位,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我局的工作性质和任务致使我局档案资料具有专业性、连续性、高技术性、保密性等特点,从而,决定了我局档案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按照局档案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一是在机构与组织管理、基础设施、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六个方面确定目标任务,并向局领导、责任科室、个人层层分解,签定目标责任书,真正做到任务、时间、人员三落实。二是严格按照档案接收、鉴定、整理、保管、利用程序实施管理:1、注重日常接收文件、资料和征集资料信息,凡已工作处理完备的文档、图纸、图片、电子文档、实物等档案一个月内进入局档案室,局按程序处理档案,并及时向市档案馆报送档案;广泛收集当代新政策、法律法规、理论学说、高新科技等涉及规划建设方面的文献资料,扩大信息来源;2、档案入库前,首先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时限性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鉴定和处理,有利于对其实施动态管理,而后,对档案进行整理、保管分类、编号、登记,增强了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使用价值;3、档案入库时,按规定的分类库柜位置存放,确保档案目录、档案名称、档案存放位置、计算机管理总目录协调一致,以便于清查、使用档案;4、档案入库后,切实加强对档案的保管、保卫和保密工作,坚持每月清洁库房一次、打虫一次,做好防火、防盗、防虫咬、防霉变等预防工作;坚持每半年对电子文档载体和环境进行检测,及时检查信息保存情况,做到防磁化、防辐射、防碰撞;局每半年对全局档案工作实施全面检查,特别是对档案管理的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正规化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5、做好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一方面对未利用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和防护,另一方面对可利用档案按照审批、登记、发出的程序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产生较好的社会效应。201X年度我局文书档案共108卷,其中保管期限为永久的62卷、30年的24卷、10年的22卷;财务档案22册。
  三、加强档案硬件设施建设,确保档案管理工作上档升级
  今年我局把档案硬件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抓紧抓好。一是在办公经费短缺的情况下,拨出专款设置档案150余平方米,并实施改造、维护,增大了档案容量;二是购置了铁质文件柜10个以及大批消防、防盗、防虫、刻录机等设施和物品,提高了安全防范能力;三是按行政、业务、科技三大类档案设置1台电脑作为总信息库,并与全局30余台电脑联网,加强了内部信息联系和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各科室文献、资料的收发、登记、信息传递和电子文件的存放均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倍增,确保我局档案管理工作上档升级。
  四、迎接上级检查,争创档管先进
  我局结合本身工作需要组织对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全面检查。1、重温学习了国家《档案法》有关条款、保密守则和奖惩措施,做到检查督促工作有法可依;2、检查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将目标任务与奖惩措施挂钩,任务完成者奖,未完成者罚;3、督促各科室整理资料,并及时向局档案室移交,以防档案资料遗失或泄密;4、实施全面清库,按照进档、修复、续存、可用、销毁、上缴几个方面进行检查、分类、整理库存档案,重新编写目录,上机登记,做到对档案件件有登记、有呵护、有掌握。通过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被评为201X年度全市档案管理先进单位。
  今年,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在对档案资料准确分类、硬件设施等方面存在着不足,有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提高。
  局档案管理工作总结最新范文二
  20XX年,伊州区档案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各级领导的关怀、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档案服务民生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化为保障,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强化档案业务建设,完善档案服务机制,着力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和谐社会的功能。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度保障,档案发展环境全面优化
  为不断优化档案事业的外部发展环境,档案局积极主动地争取区委、区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相关部门的理解支持。今年档案工作在绩效考评指标中的分值还是10分,对进一步提高全区档案工作意识,规范档案工作质量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年初,市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市委办发[20XX]63号),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和要求。档案馆综合楼项目被列入哈密市“十三五”开局之年的重点建设项目内容。哈密市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先后两次审议通过了市档案局《申请解决地、市档案史志馆建设项目经费的报告》,同意财政拨付档案馆建设经费200万元,推进档案馆建设进程。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对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整体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创新形式,强化宣传,档案工作影响力不断提升
  (一)依托载体,扩大宣传效果。档案局围绕 “6·9国际档案日”宣传主题,开展了“档案与民生”主题系列活动。一是召开“档案与民生”座谈会。为了让各街道、各社区都参与到档案宣传活动中,切实把档案服务民生的工作落到实处,5月底档案局召开了社区“档案与民生”座谈会,地区档案局领导、市分管档案工作领导、市档案局干部职工与社区分管档案的领导及档案员齐聚一堂,对新形势下加强社区档案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对档案服务民生工作提出有效建议,促进了社区档案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让每个基层档案员都成为一名档案工作的宣传员和民生工作的服务员。二是录制播放“档案与民生”宣传片。档案局联合哈密电视台,录制了“档案与民生” 专题宣传片,并于6月1日—2日,在哈密二套、三套节目黄金时段播出,同时在哈密市政府网——哈密零距离平台上在线观看,宣传片讲述档案如何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社保、退休等与自身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让群众通过荧屏走近档案,了解档案,学会利用档案。三是“档案与民生”宣传周活动精彩纷呈。自6月8日开始,在区委、政府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各街道、社区和市直部门分别在LED显示屏上播放国际档案日宣传标语,6月9日当天,在哈密市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展出了由档案局、西河区街道、东河区街道、新市区街道、丽园街道、公安局、政法委、扶贫办、民政局、房产局、计生委、城建档案馆、征收办、西菜园村等14家单位制作的19块“档案与民生”宣传展板,从多方面展示档案与民生的紧密联系,让群众更加直观的感受档案的重要作用。同时邀请广播、电视记者跟进报道活动内容,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延伸宣传触角,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活动期间,共展出45块展板及海报,发放宣传册700余份,活动信息分别在哈密日报、广播电视报及哈密广播电台进行了刊载和播报,有效传播了“档案与民生”的宣传主题。通过多彩的活动内容和市民的广泛参与,使档案宣传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有力地提高了档案影响力,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国家档案法篇三:小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如何制定小学档案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小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3、各部门重大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学校档案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
  文书工作制度
  文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文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也是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
  1、文书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外单位来文一律由文书人员拆封,做到当天来文,当天登记,由文书人员负责传递、用印和归档。
  3、各种传阅文件由文书人员负责直送,不得横传,凡属规定阅文对象,阅后均应签字,以示负责并备考。凡需外借的文件应向文书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退还。
  4、正式发出和留存档案的文件材料,定稿和正本应一起归档保存。
  5、各类会议都应指定专人,在专用记录纸上进行记录。通过电话发出和收到的重要通知、指示和报告等应记录后与文件同等对待。
  6、本学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图表、荣誉证书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文书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不得借故拖延留存。
  7、文书人员应将办完的文件按照归档目录(文件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条款的卷夹(盒)内。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后,由文书人员负责统一集中销毁处理。
  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
  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或承办人员收集齐全,交档案室或档案人员,进行整理、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2、学校各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少以及人事、总务、财会等工作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有关的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3、文书档案由本学校档案部门(人员)在第二年的七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有关规定,由经办人员整理立卷、定期移交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须当面清点检查,同时附归档材料移交清单,办好一切交接手续。
  5、按照学校档案内容和载体不同,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6、归档文件的整理,以每份文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批复与申请、请示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同一问题的来文和复文(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等)可为一件。会议记录、未装订式样的统一的表格、可组合在一起为一件。
  7、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去掉金属钉根据件内文件的厚薄,装订时以文件的左侧和左上角为装订的边和角。
  8、编号: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制归档号,归档号是在文件整理过程中,体现归档文件类别,排列顺序的一组数字、字符的集合。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页数等项目。在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
  9、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
  10、装盒:将归档文件依保管期限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装盒时不得混年度混保管期限。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声象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者。
  档案保管制度
  1、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橱。
  2、档案库房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添置温湿度计、去湿机、吸尘器、消防等设备,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档案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4、严格管理库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室;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定时做好每天一次的库房内外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力争达到规定标准(温度14~24度,湿度50~60)。
  6、照片、底片应放入影集;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应放置密封盒里,放入干燥剂,有条件的应添置防磁柜。
  7、库房中档案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库房内箱柜从左到右,从上至下编号,并编制档案存放索引和示意图,
  8、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堆放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每周一次,每季大清扫一次。
  9、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机关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七个方面的材料。
  10、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和复制。录音带、录像带根据其特点,每隔一段时间翻录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断裂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救。发现照片、底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对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
  11、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记工作,调阅完毕的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
  12、应配备必要的专用的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档案工作设施,档案设备应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私自外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档案利用制度
  1、学校档案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情况,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学校档案室对20xx年以前案卷必须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20xx年以后(包括20xx年)编制《文件归档目录》,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
  3、学校档案室应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4、凡到档案室利用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在档案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5、本学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指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违者将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应与查阅人的职责相适当,超出职责范围时,须经领导批准,查阅机密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7、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
  8、已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人员同意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印章才能生效。
  9、做好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10、借阅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
  档案保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有关部门。
  3、严格借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按查阅要求和范围提供档案;机密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外借档案及时收回,做到档案资料不失控。
  4、不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不私自抄录、复制档案内容传递给他人;不得随便泄露档案的内容,数量及存放等情况。
  5、在私自通信、通电、接待亲友或公共场所不得谈论或泄露国家机密。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应通过鉴定,有关方面确认签字,严格履行销毁审批手续,方可办理销毁。
  档案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格形式揭示他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作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格式、项目、要求和计量单位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统计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
  6、根据国家档案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7、建立档案鉴定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8、鉴定档案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宽,复本从严。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工作报告。
  9、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一般应“判处销毁,暂缓执行”。以减少价值预测的失误,到确认已无利用价值时再行销毁。
  10、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签字。
  11、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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