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乱收费]乱收费

来源:教育教学论文 时间:2018-08-07 10: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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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篇1: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篇一: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县发改委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莲群组办字[20xx]38号)文件的要求,县信访局党员干部针对问题深入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自查自纠,突出重点、结合全面,切实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解决专项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部署
  9月18日,县信访局召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方案的整治内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反思,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认真查找是否问题。
  二、查摆问题,深入进行自查自纠
  按照文件要求,我们围绕以下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1、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
  2、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
  3、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或变相收费。
  4、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对照以上内容,我们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工作: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深入查摆,进行自查自纠
  信访局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篇二: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要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决定在9月中旬至10月底开展专项整治。我场领导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及时部署,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向纵深发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大局观念,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狠下决心进行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工作步骤、时间安排
  全场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和制定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
  (三)整章建制。
  (四)检查总结。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规范审批、加强管理。
  (三)严肃法纪、强化监督。
  到目前为止,我场未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推动作风建设。
  篇三:
  根据湘西自治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优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到相关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回头看”。
  二、自查情况
  对照文件要求,对今年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1、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防系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我办当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至目前为止,尚未有申请人申请。
  2、对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进行了“回头看”。对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按照湘价费〔2007〕87号、湘价费〔20xx〕60号、计价格〔2000〕474号、2013年11月26日州长办公会议精神收费,不随意增加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生。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我办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以及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人防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于众,做到依法行政,阳光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评议。每年邀请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办在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的监察作用。
  三、自查的结果
  人防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使用票据由州财政部门开据的电脑票据即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发票。通过自查,我办没有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除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外,没有向服务对象收取过任何其他费用。对未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8月1日起,州本级审批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湘价费〔20xx〕60号文件足额征收,符合国家、省、州规定的免缴、免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生产厂房项目等)除外。

乱收费篇2:物价局涉农乱收费调查报告


  治理涉农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重要举措。随着近些年治理涉农乱收费工作的持续开展,向农民乱收费的状况得到控制,农民负担有所减轻,农业生产、农村经营环境趋向好转。但是,向农民乱收费的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一、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及呈现的新特点
  为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也取消了一些收费项目或降低了一些涉农收费标准,但一些部门领导没有把这些政策提高到改善党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对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乱收费的要求没有从行动上进行落实,有的甚至违背政策规定乱收费、乱罚款。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在制定收费政策时考虑部门利益过多,必然出现新的乱收费问题。主要表现为:自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搭车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押金、保证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
  由于近年治理涉农乱收费力度进一步加大,一些收费单位为了规避检查,向农民乱收费又呈现了一些新情况,显现了一些新特点:一是乱收费方式变化多端,由过去的集中收取向分散收取转变,由大额收费向小额、零星、经常性收费转变;二是收费手段更加隐蔽。收费不给票据、不开收据,让举报人无凭无据;三是乱收费过程五花八门。一些部门利用自身业务管理权限,仍然搭车收费,不服务也收费;四是乱收费形式花样翻新。有的农村中小学收费时让班主任或年级组收,一不开票二不入帐;以上这些都给监督检查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二、涉农收费产生的原因及治理的对策
  (一)涉农乱收费屡禁不止的原因
  涉农乱收费为何屡禁不止,原因是很多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宣传力度因素。一是价格部门受人力物力的限制,忙于应对各种收费管理和价费监督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主动性、广泛性和经常性不够,只注重在重大法制宣传日和大型活动中进行宣传,深入农村乡镇、村组宣传很少,更谈不上到偏远乡组、村组去宣传;二是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信息不畅通,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观念不强,缺乏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一些部门乱收费有意见也不知去何处申诉;另外虽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设有涉农收费公示牌(栏),但动态管理不够,已取消的或降低了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没有及时作相应的调整或变更,使得政策信息滞后;三是一些农民办事求快、不索要票据的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财政体制因素。地方经济困难,财政投入不足是乱收费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财源紧缺,财政对一些部门的投入不足或不到位,使一些部门为了维持正常的运转或创收而乱收费,“经费短缺,债台高筑”成了一些部门乱收费的借口;二是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但凭借权力收费与部门利益挂钩的关系并未切断,本质上还是收得越多,返还越多,这种多收多得的收费机制成为驱使各部门乱收费的大动力。
  3、监管查处力度因素。
  一是由于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居住分散,点多面广,情况复杂,检查任务相当繁重,价格监管、检查覆盖至农村的力量相对薄弱,致使很多乱收费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
  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和一些领导对本地区、本部门的乱收费问题开口子、批条子、讲面子,很难真正做到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使得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致使很多乱收费案件得不到有效的处理;
  三是经济制裁力度小,只退还多收款不罚款,只收小头留大头,加之受法律赋予物价部门处罚手段所限(如无扣押权、无划拨权等),乱收费行为很难真正受到应有的制裁。
  (二)治理涉农乱收费违法行为的对策
  1、进一步提高治理涉农乱收费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思路,做好涉农价格监管和检查应当成为价格部门的工作重点。
  一要始终站在发展的高度、稳定社会的角度,把治理涉农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强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真正摆上议事日程;
  二要认真履行价格部门的调控、管理、监督、服务的工作职能,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具体目标,针对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既要注意及时查处乱收费行为,及时疏导社会矛盾,又要研究价格管理中有关问题,积极探索如何运用价格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新方法新思路。
  三要利用公示牌、墙报等宣传工具,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的引人注目、宣传面广、迅速及时、效果显著的作用,通过大力宣传价格政策、价格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知道价格在市场中是怎样形成的,知道什么是价格违法、价格欺诈,从而自觉抵制涉农乱收费的行为,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要重点抓好涉农收费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加大涉农价费公示工作力度,要突出公示重点,统一公示内容。凡经批准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都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都要及时更新和告知,并做到持之以恒,保护农民对价费政策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做好涉农价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在涉农价费的监管上把好“五关”,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即把好政策关,把好管理权限关,把好成本监审关,把好审批程序关,把好涉农负担关;
  二是构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有必要完善监管组织,延伸触角,形成网络。要充分发挥农村义务物价监督员、物价信息员、成本调查户的作用,适时掌握农村价格和收费的动态,寻找减轻农民负担的突破口,有针对性开展物价检查工作,使涉农乱收费在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下难以生存,使本地区涉农价格和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农民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
  三是不断改进价格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坚持检查和预防并重。对具有违法违规倾向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要及时调查和掌握实情,对有关单位通过召开告诫会的方法,警告和劝戒有关单位及时防止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四是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畅通农民举报投诉渠道。强化价格举报工作,积极办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实施限时办理,有案必复。
  3、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查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意识,要把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是否落实,农民负担是否减轻,农村社会是否稳定作为考核干部,特别是单位、部门领导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全面实行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在对涉农乱收费的治理上,要有效的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局面,对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单位,不仅要责令清退多收价款,实施经济制裁,还要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价格违法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行政责任,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形成震慑涉农乱收费行为的强大舆论声势,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总之,政府要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收费政策来细化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使价格管理部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财政也要不断加大对教育、医疗等部门的投入,确保收费单位经费投入,切实解决收费单位经费不足问题,解除有关部门的后顾之忧,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通过全方位的价费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

乱收费篇3:2017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范文

  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和《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不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办班。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7、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8、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镇中心小学
  2017-4-23
  许营小学整治乱收费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行风建设,更新育人新理念,树立行业新形象,使我校的明天更辉煌,我校自愿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公开:
  一、绝不违反有关政策,茂巧立名目、私自收费或搭车收费。
  除按国家法令、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之外,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收取各种费用,如班费、资料费、电教费、桌凳维修费、活动费等。
  二、严禁举办各种以收费为目的的乱补课、乱办班或向他人介绍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三、严禁私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或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以从中谋利。
  四、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名义,强制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如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购买学习用品及用具。
  五、严禁违反学生自愿的原则,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保险、校服等。
  六、严禁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和要求学生家长为其谋取私利。
  七、严禁不经学校批准而私自安排学生入班上课,或少交、漏交、瞒交学费据为己有。
  许营小学
  2017年2月26日
  中学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树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搞好治理工作,认真落实2017年全国、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力争实现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根本好转,为此签定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
  1、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收取。
  2、实行规范的公示制度。未公示的收费,学校一律不得收取。
  3、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违规收取补课费,也不得要求学生参加实验班、小班、特长班、兴趣班等加收费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班必须与学校脱钩。
  4、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征订严格按市定《教学用书目录》和《推荐用书目录》选定,实行“限目录,限册数,限金额”的“三限”政策。
  三、认真落实市政府制定的“两免一补”政策,确保“两免一补”经费及时到位,并做好其它社会助学工作。
  四、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各级财政将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学校收费资金,坚决禁止以任何借口截留、挤占、挪用、平调-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进行各种摊派、搭车收费和乱罚款。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强化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校长是学校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负首要责任,学校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体,。学校领导包片、个人包校的责任制,加强教育收费的督查,切实加大对教育收费的查处力度。要重视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乱收费行为,必须一查到底,对有关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学校治理三乱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乌龙坝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办课后班或为社会托管和个人介绍学生。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团林小学治理三乱承诺书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荆掇教字【2017】8号)、《掇刀区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收费乱发教辅资料工作实施方案》(荆掇教字【2017】10号)的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承诺书。
  团林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在校内、校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3、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4、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不准擅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5、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化要求,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或推销用具、用品等。
  6、不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7、不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8、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校长(签字):
  承诺人:(签字):
  掇刀区团林铺镇团林小学
  2017年3月20日
[2017学校治理乱收费承诺书范文]

本文来源:https://www.bbjkw.net/fanwen179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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