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卫生许可证

来源:卫生防疫公文 时间:2018-07-31 15: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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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许可证篇(1):2016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2016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 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 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卫生许可证篇(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承诺书范文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承诺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维护和保障卫生安全方面我单位必须履行如下法律义务:
  1、 守法经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是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2、 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服务条件,认真执行接受审查与许可义务,自觉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义务。
  3、 落实消毒保洁制度,把好卫生质量关,严格执行多项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保证顾客用品符合卫生要求义务。
  4、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培训证明上岗,并保良好的个人卫生。
  承诺单位:
  承 诺 人:
  日 期:
  商场卫生许可证承诺书
  本商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做到诚信为本、守法经营。
  二、保证卫生许可申请资料真实有效。
  三、本店结构布局、功能区域划分、空调安装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四、本店做到不采购和向顾客提供过期、变质的酒水、食品。
  五、本店服务人员做到先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六、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
  七、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八、若违法经营造成的后果,本店愿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 期:

公共卫生许可证篇(3):关于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的总结

  XX年上半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两项活动”
  3月上旬以来,在县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卫生局党委联系领导的大力指导下,卫生监督所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深入进行了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开辟了活动阵地,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资料,周密安排了学习内容,统一编印了学习资料,采取集中学习、分头自学、座谈讨论、撰写文章、专题辅导等多种有效形式,扎实开展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截至目前,共集中学习16次,每人记写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篇,从而使全体卫生监督员的思想认识更加到位,政策理论水平明显提高,“两项活动”顺利推进。
  二、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抓好队伍素质教育
  为进一步适应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形势,卫生监督所结合“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执法人员的职位要求、个体差异和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通过外出脱产集中培训、坚持学习例会制度、开展经验座谈交流、组织技术理论考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卫生监督队伍法纪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服务理念教育。以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为契机,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员培训班,对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文书写作、专业知识、现场监督等方面的业务技能进行了强化培训,参加县乡两级卫生监督员74人。严格落实每周一和周五上午的学习例会制度,累计培训820人次。选派17人次参加了省、市卫生监督员执法技能培训班。通过以上措施,全体职工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维护了卫生监督队伍廉洁、优质、高效的社会形象。
  三、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一是于3月中旬举办了全县小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培训班,参加小型医疗机构负责人60人,重点传达并讲解了《甘肃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卫生安全知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悬挂横幅12条,张贴标语5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xx0余份,接受相关咨询约1000人次。三是结合专项卫生监督工作,积极向监管对象宣传消毒餐具、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塑料袋和“地沟油”等卫生知识,印发宣传彩页xx0余张,在相关简报、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媒体上播发信息6条。四是在“两证”办理过程中对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均进行相应卫生知识培训考试,1—5月份发放《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手册》1500余册,发放《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712个。通过宣传培训,卫生法律渐趋普及,工作成果得以展示,卫生监督进一步赢得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四、全力应对自然灾害,展现监管服务水平
  为了有序、有力、有效地应对和处置“4·24”特大风暴灾害,卫生监督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所领导亲自牵头,积极进行周密部署和任务落实,充分体现了卫生监督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对全县13处着火点和相关受灾农户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水源及供水设施等情况现场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配合疾控中心专业防疫人员对烧死畜禽进行了消毒、深埋处理。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指导。通过全程督导,杜绝了疫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积极开展了对口帮扶,派驻人员蹲点帮扶昌宁乡大海子村,捐助昌宁乡政府及大海子村帮扶资金7000元。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了“抗灾救灾、整治环境、保护家园”专项行动,保质保量完成了环境卫生整治任务。
  五、严格许可审批程序,证件发放有序规范
  上半年,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单位职责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许可证件的发放程序和许可标准。1—5月份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事项720件(次),经现场审查合格,复核《食品卫生许可证》75个;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40个;新发和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6个,复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5个;参与审查验收医疗机构1家,各种卫生行政许可证件底数清楚,发放严格,审批规范,管理有序。
  六、围绕中心克难攻坚,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一)餐饮消费环节卫生监督管理有力有效。在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整顿行动。一是开展了建筑工地食堂集中检查,于4月底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检查单位11个,及时发现了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并跟踪进行了彻底整改。二是采取“错时督查制、延时检查制”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餐饮具卫生监督采样监测工作,1-5月采样827份,经县疾控中心检验,合格607份,合格率73.4%,对餐具检验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跟踪处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三是在城区餐饮单位开展了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塑料袋及“地沟油”管理的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了违法行为。共检查餐饮单位325家,覆盖率达100%,查出重复洗用集中式消毒餐具和使用不合格一次性木筷、一次性塑料袋的餐饮服务单位34家,没收不合格一次性塑料袋xx多只,没收不合格餐具320个,督促相关单位和泔水收集人员签订协议书32份,使我县餐饮服务市场服务秩序明显好转。
  (二)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全面细致。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卫生监督所以城乡结合部、个体医疗机构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以医德医风、院务公开、规范服务、合理用药、临床检验、院内感染消毒、不良业绩记录制度、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等环节为重点环节,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综合监督检查。截至 5月31日,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家,妇幼保健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家,乡镇卫生院15家,卫生所及小型个体诊所机构21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40人次,责令改正5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家,卫生监督采样365份,进一步消除了医疗安全隐患。同时,按照省、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综合改革配套文件,卫生监督所积极适应形势需要,及时调整卫生监督职能,于3月下旬设立了“中医监督科”,制定了《中医监督科工作职责》,并对公立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中中医药工作开展情况开始进行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展有序。卫生监督所以保障“两节”期间和夏秋季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为重点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原则,采取“错时监督”和“回头巡查”等有效措施,重点对居民社区内、学校及其周边的歌舞娱乐业、旅店业、美容美发业、沐浴场所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对初步筛选确定的第二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单位进行了大力培育,逐一排除了卫生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成效,有效保障了全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四)学校(包括托幼园所)卫生集中检查取得实效。按照分级包干和责任到人的要求,采取“错时监督”、“延时检查”和“回头巡查”等有效措施,安排县、乡两级卫生监督员,利用近二十天时间,从食品、传染病、生活饮用水三个方面对各学校(包括各类托幼园所)开展了学校卫生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学生食堂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索证、索票、台帐记录是否真实齐全;是否违法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学校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缺课追踪制度、入托和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制度是否全面落实;自备水源的卫生安全管理是否严格到位。检查城乡各类学校210家次,出动县乡卫生监督员350多人次,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5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全部跟踪进行了彻底整改,防止了学校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有效保障了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职业(放射)卫生监管有效推进。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职业病科设置管理工作。近日对xx县人民医疗设置职业病科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目前暂挂靠在公共卫生科,已指定4名内科中职以上医师人员承担职业病健康检查的相关工作职能,职业健康体检资质正在申请办理之中,预留5张病床,建立健全了职业病报告制度及健康检查工作档案,有效推进了我县职业病诊断工作。
  七、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管理不够顺畅。《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当前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二)卫生监督抽检经费短缺,无自主检测设备,造成采样监测工作难度大,频次不够科学,相关的采样监测和评价缺乏说服力,现有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卫生监督队伍在执法水平、专业结构、人才梯队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职能转变和综合执法的要求。个别卫生监督员对当前卫生监督形势认识有误区,学习不认真,致使执法措施不够到位,监管质量不够满意。
  (四)部分社会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卫生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部分监管对象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违法经营、诚信缺失等情况时有发生。
  八、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卫生监督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服务水平。
  2、继续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中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巩固成果,扩大成效,提高全县公共卫生监管整体水平。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着力提升监管质量,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全面开展委托性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备案制度,加大卫生行政处罚力度,继续保持医疗监督管理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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