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培训

来源: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18-07-31 15:0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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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培训篇(一):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下面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XX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着力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培训工作指导原则和目标
  2013年的员工培训工作坚持按照“持续提升、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实干、创新、安全、高效”的工作要求,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贯彻“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要求,遵循“培训为本、安全为天”的教学方针,明确培训职责,强化培训管理,健全培训机构,建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三个层次全员培训格局,创新培训方式,扎实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营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工学一体化”的培训氛围,确保员工“素质提升”培训工程取得实效。
  第三条 成立XX公司培训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培训矿领导
  成 员:副总及以上其他矿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长担任(兼),安全培训中心为矿各类培训的归口科室,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第四条 所有有关培训制度所涉及的扣分均为员工培训考核分。
  第五条 落实培训责任
  进一步明确各类、各级、各单位的培训责任,建立“分类别、分层级”,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培训责任体系。
  1.矿级层面上,党政综合部负责企业文化、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管理、驾驶员等方面的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人员、大学生、薪酬管理、劳动定额定员、劳动防护、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工会负责群监员、协管员、班组长、技术比武、薛国顺工作室团队成员对员工的培训;企管部负责材料管理、市场化、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培训;后勤综合部负责炊事员、环卫工、澡堂工、商店等方面的培训;供应部负责物资供应方面的培训;销售部负责销售、煤质方面的培训;保卫部负责普法教育、消防知识、准军事化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矿医院负责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培训;财务部负责会计员、财务统计等方面的培训;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生产调度、应急预案、事故灾害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地测防治水、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培训;机电运输部负责矿井机电运输、节能减排、独立无协助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安全监察部负责煤矿安全管理、“双基”建设、安全意识教育等方面的培训;通风部负责“一通三防”、防突、瓦斯治理等方面的培训;
  2.区队层面上,做好自主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并利用班前会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做好每周一题、手指口述、岗位描述等方面的培训。
  3.安全培训中心重点做好“三项岗位人员”、煤矿班组长、一般工种取证培训和新员工入职培训。做好全员培训、培训需求调研、培训计划制定等工作。
  第六条 主要培训工作
  一、“三项岗位人员”及煤矿班组长参加鑫龙技工学校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培(复)训,考试及补考不及格者按《XX公司员工考试管理制度》执行奖罚。
  二、一般工种培训。一般工种取证为半脱产或脱产培训两种方式,培训72学时,复训20学时,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培训结束后三日内存档,五日内上报鑫龙技工学校审批备案。
  三、新员工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全培训中心做好新员工培训管理、教学评估、档案管理等工作。新员工岗前培训不少于72学时,新员工实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理论、实操培训合格后,与经验丰富的老员工签订“导师带徒”合同,实习至少四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四、全员培训。以员工自主学习,单位集中培训,每月上机考试或试卷考核的方式实施。
  五、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根据公司职工培训学校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组织、教材发放、教师协调、班级管理、档案管理及实操考核等工作。
  六、转岗员工培训。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员工岗位工种发生变化时,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未取得相应资格证前,应与老员工签订“导师带徒”协议。
  七、“四新”知识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安全培训。
  八、“三违”人员培训。根据由安全监察部出具的“三违”人员培训通知单,将本月人员名单报安全培训中心,安全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安全监察部。
  九、劳务市场人员培训。每月月底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劳务市场人员名单报安全培训中心,安全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培训、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十、自主培训。由各区队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以实操为主、理论为辅。
  十一、实操培训。实操培训分公司级、矿级层面及单位自主实操培训三个层次。具体执行《XX公司岗位工种实操培训管理办法》。
  十二、外出人员学习考察培训。各系统要制定外出学习考察计划,回矿后认真撰写考察报告、总结。考察结束10天内,将考察报告、总结分别发至矿长、分管矿领导、安全培训中心,否则扣3分/次。
  十三、防突培训。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9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由通风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十四、防治水知识培训。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煤矿防治水规定》,由生产技术部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十五、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培训。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49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通风部每年开展一次全员培训。
  十六、远程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实行量化考核,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发挥网上专家、名师的作用,实现教育培训网络化。
  十七、培训宣传。办好《XX培训》,以此为平台,促进培训工作的交流和学习。各单位要在每月月底前将本单位职工培训稿件发至安全培训中心,以促进培训工作高效开展。
  十八、其他资质培训。鼓励员工积极参加有利于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资质培训,如在职研究生、注册安全工程师、工程经济系列职称、学历教育等,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根据文件规定报销学习费用。
  第七条 按照“立足实际、注重实用、力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开展培训创新工作。
  (一)创新培训方式
  1、在培训方式上,要变持证培训为素质提升培训,变全理论培训为必知必会培训,变实际操作培训为操作过程、问题处理培训,逐步变手写考试为计算机考试,要以学习交流促进常规培训。
  2、按照“培训教材案例化、培训内容可视化、培训过程实操化”的要求,积极运用定餐式、走动式、体感式、案例式、研讨式、角色互换互动式、菜单式、专题研修式等教学方式,实施多样化培训,不断提高培训效果。
  3、以基础知识培训为依托,运用“手指口述”帮助员工通过心想、眼看、手指、口述,确保正确操作行为。以实操基地为教具,强化基本技能和素质培训,突出危险预防预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案例教育。
  (二)创新考核方式
  坚持“教、学、培均要进行考核”的原则,通过检查、评比、考试、实际操作、问考、抽考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全面保证培训效果。
  1、建立考核体系。按照三级公司《员工培训考核办法》,建立具有针对性、重点、难点的考核体系,本着“要求什么提倡什么就考核什么的”原则,使考核工作“简明扼要、基层认同、职工接受、实施有效”。
  2、理顺考核程序、建立合理考核周期。把对培训单位、培训教师、参培学员的考核相互捆绑,使所有考核都要有检查、有评比、有对标、有奖惩,从而推动员工培训工作的健康发展。
  3、细化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体系。通过细化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体系,完善对教师的考评内容,加强对教师的考核。同时把兼职教师授课情况(培训内容、时间、次数)纳入考核。
  4、对学员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坚持由教师和培训管理员双点名的考勤方式,对学员的出勤率进行严格考核。
  第八条 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培训计划、教学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等,加强培训全过程管理。制定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将评估结果作为培训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
  1、培训计划及总结。根据全年培训计划,结合各单位培训需求及依据上级培训要求和矿井安全生产情况,编制矿月度、年度培训计划,做好培训总结,确保各项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选聘一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担任兼职教师。
  3、教学评估。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进行教学评估,听取学员意见,掌握学员培训效果,做好闭合管理。
  4、档案管理。对所有培训档案,包括开班通知(计划)、课程表、点名册、学员登记表、教案、培训效果评估表及汇总表、考场记录、效果反馈等及时归档,建立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做到分类保管。
  5、培训例会。坚持每月由人力资源部(安全培训中心)组织,分管领导主持的培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员工培训工作,解决培训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做到培训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保证培训工作高效运转。
  第九条 凡矿层面以上的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均依据红煤135号文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与国家政策法规、公司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定为准。

员工管理培训篇(二):公司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提高,讲究实效,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第三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 培训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
  三、集团共性培训课程的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四、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五、外部培训讲师的联系聘请管理;
  六、对子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七、本制度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批培训事项的审核审批;
  第五条:子公司办公室的培训管理职责
  一、本公司员工培训制度的制订;
  二、本公司员工年、月度培训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三、本公司部门经理及其以上管理人员派外培训的初审,其他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批与办理;
  四、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基本知识培训的组织实施;
  五、协助人力资源部实施公共课程培训;
  六、培训评估及其改善对策的制订;
  第六条:集团公司、子公司的其他部门培训管理职责
  本部门员工的上岗前和在岗培训的计划编制、教材选编与培训实施
  第三章: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
  第七条:培训对象:
  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全体员工均为培训对象
  第八条:培训类别
  为了方便管理,本制度将员工培训按培训的组织实施机构(或方式)的不同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两大类;按培训内容大致不同分为员工知识培训、员工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三大类;按培训对象和培训目的的不同分为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销售与售后服务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管理技能培训和职业发展培训六大类。
  第九条:内部培训
  本制度所称内部培训是指子公司和集团公司分别或联合组织员工集中上课、技能竞赛、野外训练的培训活动,由公司内部培训责任人,外聘培训讲师讲课,教练指导,或采用放光盘,录音方式上课等。
  第十条:外派培训
  本制度所称外派培训是指公司员工经子公司或集团公司负责人批准带薪离岗参加集团外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学习,且与该培训学习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报销的培训。主要是外派至主机厂,以获取经营执照所需的资格证书、提高服务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其次是外派至专业培训机构,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企业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培训。
  第十一条:员工知识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经营方针、经营状况、规章制度等,便于员工参与公司活动,增强员工的自信心。
  第十二条:员工技能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如谈判技能、操作技能、处理人员关系的技能等,与此同时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第十三条:员工态度的培训
  通过培训,建立起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培训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培训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培训目的:
  使新员工迅速了解、融入工作环境,知晓在本单位最基本的工作行为准则,该做什么,怎么做,如何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该如何处理。
  二、培训内容:
  新员工入职单位的基本情况,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考勤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主要教材为《员工手册》。
  三、培训责任人:
  新员工入职单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培训方式:
  个别沟通或集中上课。
  五、培训收益记录:
  在本公司《员工入职培训记录表》(附件一)中签字,表示自己接受过入职培训,学习员工手册。
  第十五条:企业文化培训
  一、培训目的:
  使员工了解国力集团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二、培训内容:
  国力集团的发展史,发展纲要,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组织架构、基本管理制度、经营项目与品牌,公司文化活动,员工发展通道等。
  三、培训责任部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培训方式:
  课堂授课。
  五、培训收益记录:
  1.做课堂作业
  2.考试
  六、培训时间:
  至少半天工作时间。
  第十六条:销售、售后服务技能培训
  一、培训目的:
  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能力
  二、培训内容:
  市场策划、汽车销售技能、售后服务(前台接待、机修、钣喷、保修索赔、保险理赔)技能、配件计划采购与仓储管理技能、客户服务接待技能等。
  三、培训责任部门:
  1.子公司负责培训主机厂的规范技能要求(个性部分)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的规范技能要求(共性部分)
  四、培训方式:
  外派培训、内部培训、技能竞赛
  五、培训收益记录:
  通过考试考核竞赛,颁发集团的培训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第十七条:专业技能培训
  一、培训目的:
  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二、培训内容:财务会计、审计、统计、人力资源管理、网管等

员工管理培训篇(三):2017年员工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一起来看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和高度团结的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保证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平台,使员工的录用、变动、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法令外,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录用的人员。所有员工应当享有本制度中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录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六条 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 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八条 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九条 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条 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聘用;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级),经用人部门考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用。
  第十一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应聘人员应填写《岗位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第十二条 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报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
  3、填写《职工登记表》;
  4、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刷卡考勤登记;
  6、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7、岗前培训;
  8、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安排工作;
  9、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2、服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5、挪用公款,或贪污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试用期等条款,试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公司考察合格的员工可以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十五条 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将定期与不定期地举办各种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员工培训分为:
  1、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内容:
  ● 了解公司发展历史、经营理念、管理模式;
  ● 学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 了解所在部门工作概况及所在岗位工作要求。
  2、在职培训:
  ●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人员参加各种有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技能培训;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而需选送员工脱产或不脱产外出学习和培训,但必须遵循学用一致,择优选送的原则,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员工,按脱产学习,外出培训的管理制度执行;
  ● 邀请专家学者到公司做专题讲座。
  3、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和业务学习,并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和学用结合有成绩者予以一定奖励。
  4、公司员工参加各项全国统一职称考试,须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凡公司派出学习或指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出和脱产学习需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外出和脱产学习,培训自行报考学习的员工经费一律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听课。
  第四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八条 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薪资激励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除董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九条 管理原则
  1、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性原则、激励性原则、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及合法原则。
  2、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的工资总额,根据机构编制、定员人数和领导职数等(以下简称劳动指标)由公司统一确定。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定,不得随意突破。
  第二十条 薪酬的审定和调整
  1、根据市场劳动力价格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公司薪酬总额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并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2、员工薪酬的审定和调整最终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所有部门(事业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按薪酬审批程序执行。
  3、员工薪酬的审定与调整实行“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程序如下:
  (1)对新员工,在经过初试及复试合格后,用人部门可提出建议薪酬,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审定批准。
  (2)员工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工资将相应调整,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总经理的审定结果备案并送达财务部。
  (3)各事业部、下属子公司须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薪酬制度,将月工资总额及工资明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
  4、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员工的薪资。
  第二十一条 工资结构形式
  1、公司正式员工工资的基本构成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规定分别进行业绩考核后发放。
  3、公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年度业绩奖金。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3)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代为支付的费用;
  (4)其它扣款;
  (5)其它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
  4、试用期员工不参与月度考核的,无绩效工资,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奖金、福利。
  5、公司员工经批准被辞退时,从批准的次日起停发工资、奖金、按月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工资支付方式
  1、员工支付工资一律以金融卡或现金形式发放,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 15 日以前。
  2、月度绩效工资,由公司每月对所属员工上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二十三条 缺勤薪酬凡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出勤者,则视为缺勤。缺勤根据病假、事假、工伤等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具体执行。
  第二十四条 保险福利公司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津贴、员工活动等。
  一、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所有正式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劳动社保保险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无锡市及公司相关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
  三、福利津贴公司正式在岗员工,可以享受公司规定的伙食、通讯、独生子女费等福利津贴。
  四、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将每年为生产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工作。
  2、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文体活动等。
  第二十五条 员工年度考核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工作量、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创新意识、工作态度
  1、工作量:主要指工作量的大小程度及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主要指完成任务的质量、时效性等。
  3、专业能力:主要指专业知识水平及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等。
  4、创新意识:主要指工作过程中能提出有突破性的新建议、新思路。
  5、工作态度:主要指完成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团队精神、理解领导意图、劳动纪律、协作性、敬业精神等。
  二、考核办法在员工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办法。
  三、考核的组织考核的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年度考核全部统计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存档。
  四、考核时间公司结合工作情况,安排考核时间,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按总公司的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考核。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其他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国家规定和通知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 事假
  1、经批准,员工因事可申请事假。
  2、员工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20 天(特殊情况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的除 外)。
  第二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凭医务室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可请病假。
  2、一个月内连续病假 10 天或累计超过 15 天以上,须签订医疗期协议,医疗期时间的确定,按无锡市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诊断,须长期进行治疗的,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按国家及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
  4、医疗期内的员工病假工资,按国家或公司规定执行。
  5、医疗期满,员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将终止合同予以解聘。
  6、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另定。
  第二十九条 出差
  1、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报告报所在部门领导审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核签,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出差人员凭核签后的出差申请报告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并报总经理核批。
  3、出差人员应于返回公司半个月内报销。
  4、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单到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当月考勤。
  第三十条 请假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单;
  (2)如因突然患病或出现不可预料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应尽快在缺席当天,以电话通知所属部门领导或上级,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章 离职管理
  第三十一条 辞职
  1、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劳动合同书》及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3、自动辞职:员工辞职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及其所属部门,陈明辞职理由。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上报公司领导,待同意后,解除与公司一切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辞退录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应解聘:
  1、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2、聚众闹事妨碍公司正常工作,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严重后果;
  3、与绝大多数同事难以协调合作而又无法改变;
  4、泄露公司机密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5、吸毒、贩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
  6、贪污公款和损公肥私接受“回扣、佣金”等不上交;
  7、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
  8、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
  9、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或出现严重失职行为;
  凡是由于上述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三条 离职移交凡获准离职、退休和奉调者,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退休、调任手续,并将经办事项、保管文件账册、客户资料及公司公共财务向本部门指定接任者移交清楚,方能离任。凡未办妥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按日核计工资。
  第三十四条 由于公司业务转型或其他因素导致原有人员富余,且无法安排 工作而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员工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第七章 保密,竞业管理细则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密、竞业禁止的法律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为企业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包括各种设备、器械、仪器、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制作工艺、工艺流程、药品制作配方、试验记录、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主要针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机密,或者对公司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应至公司实际岗位,现明确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分别如下:
  (一)行政管理类的领导管理职系
  1、董事会聘用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法律顾问
  2、公司聘用岗位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含项目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二)行政管理类的综合管理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三)专业技术类的销售、采购、证券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高级(专业)主管/(专业)主管/专员(四)专业技术类的生产、研发、质量、财务、物流仓储、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
  第三十六条 《保密、竞业禁止协议》作为劳动关系体系文件之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岗位任职人员须与《劳动合同》、《上岗合同》同时签订;如在劳动合同期内遇岗位变动,其变动的岗位为需要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时,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十七条 相关规定(一)企业高层经营管理岗位相关任职人员是否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将由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二)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实际岗位是根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管理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今后发展和管理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际签定岗位做适当增减。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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