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须知]旅游安全

来源:个人整改措施 时间:2018-07-28 10:00:0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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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篇(一):旅游局旅游安全的工作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市旅游行业持续安全稳定,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特提出2015年旅游安全工作安排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培训、排查、整改等多项措施,督促旅游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旅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2015年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控制指标为零,市场秩序安全、平稳。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以及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生态文明会议、酒博会等重大节庆活动前对全市旅游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并且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开展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游乐设施)、旅游客运、人员密集场所等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企业逐一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把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酒店评星、旅行社等级评定、景区评a等日常行业管理之中,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一律上报处理并且不予申报奖励或通过评级。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至少参与举办一次大型的安全生产宣传,组织一次安全管理培训。
  (三)举行一次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并且组织市内旅游企业到场参观学习。
  (四)坚持落实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五)积极向市政府、市安委会和省旅游局反映当前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动向和问题,争取上级支持,对一些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进行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措施、奖惩办法,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一岗双责”,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向一线延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层、不空档,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
  二是认真总结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经验,继续实施目标管理。将指标进行量化,层层分解,明确各个层面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任务。继续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行严格考核,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考核制、安全生产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是督促和指导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预案演练。
  四是强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依法生产经营,自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改善作业环境,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旅游安全生产良好状况。
  (二)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企业自查工作,发动员工共同参与,定时排查,分级治理,逐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有效治理。
  二是要狠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对已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狠下功夫,务必做到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治理工程量大的要列出时间表,制定方案上报我委。我委将实行跟踪督办,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突出旅游安全管理重点
  一是景区要严格核定安全接待量,避免在旺季接待高峰发生游客拥堵踩踏事件。加强对景区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查;落实旅游景区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等隐患点的除险加固,防范引发事故灾难。
  二是旅行社要严格用车备案制度,严格审验团队用车驾驶员资质的有效性,加强对驾驶员行车中的安全提醒。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导游员及游客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认真履行对游客的安全提醒责任。
  三是星级饭店要确保建筑主体、户外广告的安全。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有效期限,消防报警和监控要有专人值班,所有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
  四是乡村旅游点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饮食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应急措施,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完善安全标志标识,加强游客的安全宣传,履行对游客安全提醒责任;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五是切实做好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生态文明会议、酒博会等重要活动和会议期间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
  一是以重要节庆活动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各职能部门,进行节前旅游市场秩序和安全大检查,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要环节及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促进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维护旅游者人身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稳定。
  二是加强对专项整治的检查力度。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旅游经营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堵塞隐患漏洞。高度重视水上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涉水旅游项目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景区道路交通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严格按要求督促旅游企业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因施工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组织举办年度旅游安全管理培训班,使各企业负责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认识,提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督促企业开展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人的本质安全,努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以 “安全生产月”等为时机,要求旅游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和阵地开展安全宣传;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和宣传方式,面向旅游企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培育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理念,倡导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六)加强我市旅游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旅游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把旅游安全工作抓实抓细。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
  一、总体要求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平安建设,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14年下降5%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较大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整顿关闭不符合产业布局、安全保障条件差的小煤矿4个、非煤矿山4座。
  ——增强依法监管能力。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营造严格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安全生产事前预防行政执法处罚数额占处罚总数的50%以上。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评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企业事故防控能力,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率100%。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覆盖率100%;新建成市级安全社区1个,群众安全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改善安全基础条件。加强基础设施改造,新安装道路“生命工程”80公里,整治危桥危隧10座;高危行业先进科技技术全面推广运用,安全保障基本面不断夯实。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依法治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1.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依法治区整体战略和“三区一城、幸福涪陵”发展战略中谋划推动。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区级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和企业负责人的培训,分期分批对安监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将《安全生产法》纳入“六五”普法,切实做好面向社会的宣传,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处罚,强化整改复查,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切实增强执法检查效能。
  3.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动管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4.强化监管执法力量。统一规范区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和乡镇(街道、园区)委托执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检验检测装备。实施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安全监管干部知识技能培训,确保100%持证执法。探索建立安全监管人员救助基金制度。
  (二)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涪陵委发〔2014〕38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必须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区、乡镇(街道、园区)两级实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覆盖。各级党委、政府共同承担安全发展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完善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定期向党委有关部门报告工作制度。
  6.落实安监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班子成员责任,健全专项监管及延伸至基层相关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监测预警、隐患排查、督查检查、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等制度。
  7.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职责。对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及中央、市属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严格监管。建立完善工业园区属地监管职责,强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督检查和协助检查职责。
  8.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等方面,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长效机制。
  (三)狠抓治本攻坚,全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9.全力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按照全国、全市的部署要求,继续组织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严厉打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等行为,集中整治违法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管道交叉、管道超期未检等隐患。细化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快隐患整治进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2015年全区完成50%以上隐患整治任务。
  10.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交通安全集中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着力加强客运大巴、大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集中开展小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安全整治,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11.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继续落实煤矿治本攻坚举措,深入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和抽采利用。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一矿一组、一矿一策、一矿一结果”的要求,全面排查煤矿矿井生产工艺系统、采掘工作面、硐室和设施设备隐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矿井、生产系统、采掘头面、软件硬件、地面井下“五个全覆盖”。
  12.持续推进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城市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铁路、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尾矿库、城市燃气、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抓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安全专项治理;开展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和冒顶、露天矿山防大面积坍塌、石油天然气防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事故等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餐饮船、“坝坝船”和汛期河道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建立工贸行业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开展以涉及民生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3.编制发展规划。按照城市发展新区战略布局,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科学设置规划目标任务,研究确定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加快淘汰地下矿山,限制发展露天矿山,禁止发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步推进化工企业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仓储设施“退城入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准入,改善工业、交通、建设等企业安全基础条件。
  14.优化安全发展环境。明确安全准入标准和条件,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加快小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关闭退出,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安全发展环境。关闭小煤矿3个、非煤矿山4座。
  15.推进安全生产保障基础建设。新安装道路“生命工程”80公里,整治危桥10座,继续实施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加快推进老旧住宅消防设施改造和以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公路视频监控及卡口为主要骨架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16.加快安全信息化建设。推进煤矿“四化”建设,推广运用露天矿山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危险品和长途客运车辆行驶监控技术、化工装置安全仪表系统、高层建筑消防水压实时监测系统、建设施工“平安卡”实名制管理制度等。加快道路运输车辆和水上船舶动态监管平台、渔业船舶应急救援系统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成使用率达60%以上。
  17.提高应急救援水平。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物资储备、装备配备。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要装置隐患现场处置。抓好长江流域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道路交通隧道事故、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等应急处置和防范。推动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引导社会救援力量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五)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8.持续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率达10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率达20%以上,加油站达标率85%以上,重点监控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达标率100%。开展客货运输、车辆维修、建设施工企业和安全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抓好达标企业安全标准化“回头看”。
  19.建立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以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推行小微企业安全技术委托服务制度。增强企业技术机构安全职能,落实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制,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执行。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0.建立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排查、登记、整改、评价、销账、报告闭环管理。对隐患整改“零容忍”,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落实“五定”(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责任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21.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提升群众安全文化素质的重要载体,新建成“XX市安全社区”1个。推行网络化管理,科学诊断伤害风险,落实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职责,持续整改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社区证后管理。
  22.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加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覆盖率100%。完善三项岗位人员信息库。推广运用安全培训和资格考试系统,实行教考分离。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等优势,培养安全专业技术人才。
  23.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发挥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安全知识“十进”活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法律监督、社会监督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发〔2014〕38号)精神,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层层落实到基层,做到全覆盖,不留空档。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带队检查督查,做到有文件安排、有考核办法、任务细化、记录齐全、奖惩逗硬。
  (二)加强检查督查。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暗查暗访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落实。进一步改进督查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常态督查,采取月通报、季约谈,推动工作和责任落实。区政府安委会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园区)、区级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实行季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严格目标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属地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公布、警示、约谈制度,定期对工作推进差、指标控制差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级部门实行约谈警示。实行年度安全生产述职报告制度,对完成年度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发生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收官、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我市率先在全省全部实现以县为单位同步小康创建达标的决胜之年,也是在新起点上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推进之年。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落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着力落实好5个“抓手”(抓现场、抓台账、抓协同、抓长效、抓问责),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强化治本攻坚,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主要工作目标是: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严控在180人之内,各类较大事故起数严控在6起内,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严控在2人之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严控在163人之内,全面完成省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5年,重点抓好10个方面、39项工作:
  一、强化红线意识,坚决落实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省会意识和“高压线”意识,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严把安全生产关口,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2.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出台《XX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实现省、市、区(市、县)、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推进企业安全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所有企业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建立或明确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
  3.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月检查、季考核、问责、约谈和警示通报等措施,实现阶段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相对指标考核和绝对指标考核相结合、重点工作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相结合,强化过程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4.对隐患排查治理实行目标管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并增加分值权重,严格兑现考核奖惩。一般隐患整改率必须达100%,重大隐患必须按时完成整改。
  5.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和月通报制度。对重大隐患坚决实行挂牌督办,对省、市、区(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由市安委办每月通报整改情况。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市安委办将在全市进行通报,通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核单位计分依据。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快隐患排查治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安全隐患监管平台,将监管企业录入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编制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事项和重点部位、排查频次,以及排查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输入系统,适时进行监控,实现照单排查、对标整改。
  7.对隐患整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XX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严格执行《XX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责任落实的规定(试行)》,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整改不彻底,引发事故的责任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治本攻坚,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8.煤矿方面:深入实施煤矿安全“1+4”工作法,认真落实“双七条”规定。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瓦斯治理年”活动,高突矿井100%安装瓦斯抽采系统,完成瓦斯抽采量0.1亿立方米。提高机械化水平,采煤机械化程度达60%、掘进机械化达85%。有序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完成省下达的关闭任务。充分发挥驻矿安监员“守门员”作用,督促煤矿企业配齐“五职矿长”,加强密闭“三对口”、“一通三防”、现场顶板、机电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道路交通方面: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运输车的监管,突出对重型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监管责任制。强化农村一站一点一队建设,严厉打击摩托车、电瓶车违章行驶行为。加大对弯急、坡陡等事故多发、易发、频发路段的整治力度,切实消防事故隐患。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交通事故。
  10.消防方面: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综合体、高层楼宇、商场(地下商场)、农贸市场等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突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物流)园区、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非法仓库等四类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把文物保护单位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加强对城效结合部、城中村消防安全的检查,严防“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事故发生。认真执行《贵州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核查等制度,对重大火灾隐患,严格实行核查挂牌督办和整改销案制度,整改销号率达100%。
  11.建筑施工方面:加强对全市建筑工地的安全监管,突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塔吊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推进建设工程信息化管理,设置监控系统,实现远程监控。
  12.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方面:突出对地下矿山超层越界、图实不符、不留安全矿柱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防治水专项整治年活动,确保生产安全。坚决打击露天矿山“一面墙”开采行为,严防边坡坍塌、高坠、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发生。露天矿山机械铲装率、机械二次破碎率、中深孔爆破率必须达100%。根据《贵州省金属非金属矿山10个重点县(区)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方案》,有序推进XX县非煤矿山开采规模化、安全标准化、采掘机械化、监管信息化、管理科学化等攻坚任务。完成XX县及XX市各1家关闭任务。加强尾矿库运行管理,特别是加大汛期巡查检查力度,严防漫顶、溃坝等事故。
  1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加强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有计划地搬离安全隐患多、人员密集区的小型化工企业。根据《XX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完成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等任务。组织开展危化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专项检查。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二期信息系统应用。继续抓好烟花爆竹行业改造提升工作。
  14.油气管网方面:突出对油气管网安全隐患开展三年治理攻坚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等5个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牵头单位,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市燃气管网、油(库、站)存储销售、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等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工作。
  15.冶金等八大工贸行业方面: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煤气发生炉作业、高温金属液体吊运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6.职业卫生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强化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重点监管行业申报,申报率不低于85%;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非煤矿山、危化生产等7个职业病危害高危重点监管行业,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登记等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做好寒冷和高温季节职业中毒防范等工作。
  17.其他行业方面:继续深入开展电力、电信、军工、旅游、防雷、教育、民爆物品、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城镇管网、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监管,切实提升抵御风险、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推进依法治安,创新安全监管
  18.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行动。继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或微信、微博、网络、公益广告、led等多种载体,深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做到地区、行业、企业三个“全覆盖”。培训机构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三岗人员”培训和考试的必备内容,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安的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19.强化依法监管,维护法治秩序。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整合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解决道路交通、煤矿、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
  20.持续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措施,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各类生产经营建设非法违法行为,引导督促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建设。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长效机制。市政府成立的10个综合督查组,每2个月对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工作情况开展1次综合督查;25个专项检查组,每月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10个综合督查组、25个专项检查组在汛期、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段适时开展督查和检查。
  22.进一步创新安全检查方式。继续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现场、直插基层)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明查与暗查、突击检查与抽查、杀回马枪等方式相结合,暗查、突击检查的比例不低于20%,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3.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完善依法治安相关规定,出台《XX市依法治安工作意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及《行政许可程序规定》等,规范安全执法行为,提升安全执法水平。

旅游安全篇(二):旅游安全工作简报


  旅游安全工作简报一:
  为切实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旅游安全生产事故,萍乡市旅发委积极传达市防指从6月24日11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有关要求,要求全市各景区、旅行社等旅游行业企业密切关注气象情况,提前选择好路线、规避汛期安全风险。目前,武功山景区、杨岐山孽龙洞景区已下发通知,6月25日至26日暂停对外开放,并妥善做好旅客紧急疏散工作。
  根据萍乡市防指关于做好25日至28日暴雨过程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萍乡市旅发委从24日起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并要求各县区做好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同时加强信息报送。25日上午9时,下发紧急通知转发了省旅发委关于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将防汛预警信息、景区动态及旅游安全提示通过微信群和QQ群进行广泛传播,要求全市各景区、旅行社等旅游行业企业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关注气象情况和汛情通报,提前选择好路线、规避汛期安全风险。
  加强了对武功山等重点景区的检查巡查力度,要求各县区立即对山岳型、水库型景区进行集中检查。要求武功山景区、杨岐山孽龙洞景区周密做好有关停业通知及现场提示等工作。此外,加强值班调度,25日萍乡市旅发委对各县区、各重点景区进行了多次值守情况抽查。从抽查情况看,各相关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全部到位。
  旅游安全工作简报二:
  进入夏季以来,津南区旅游局联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针对各旅游景点加大涉水、涉电和饮食安全的巡查力度,确保夏季旅游高峰各项安全措施到位,保障游客安全。
  天山海世界米立方作为津南区最大的室内水上游玩馆,现在每天的游客人数逐步上升,米立方加强实景演习,针对突发情况下的断电、溺水,做好对应举措,规范救生安全防护设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对游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等。做好上岗前培训工作,保证每位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让景区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天山海世界米立方工作人员陈杰说:“夏季我们着重做好了两方面的安全防范工作,第一方面就是针对客流量比较集中的时候,提前对各个岗位,尤其是关键岗位,进行突发事件的多项演习,第二项工作就是内部人员的规范,我们要求所有的救生员都持证上岗。”
  津南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景区食品的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对管理者和经营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和管理的不足,明确要求要增强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同时要求经营者强化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确保广大游客的饮食安全。津南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科长徐建国说:“规范市场主体资格,我们组织力量查看经营户是否亮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突出重点的商品加大监管力度,突出粮、油、饮料、儿童食品、乳制品,加大市场宣传力度,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
  津南区旅游局在做好景区安全设施检查的同时,加大旅游安全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理念,引导广大市民和游客增强旅游安全意识和文明观念,增加风险预防知识。津南区旅游局局长葛汝兴说:“为了做好夏季的旅游,迎接广大游客的到来,我们在各个景区的安全工作上,也是做了大量的工作,涉水的像米立方,涉电的像海河故道公园,这些都重点的进行了检查,防漏电、防渗漏等安全上都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检查。”
  旅游安全工作简报三:
  今年入梅以来,我县普降大雨,突发性强降雨可能诱发旅游景区内塌方、洪水等灾害。为扎实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全力保障群众和景区游客安全,县旅委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防汛工作会议的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启动汛期旅游应急预案,根据科室职责分工,实时掌握全县旅游情况。要求各A级景区加强对地质灾害多发地段以及“山边、河边、溪边、洞穴”旅游项目的安全监测和巡查力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提前准备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器材,能够迅速、有序、有效的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二是迅速行动,贯彻防指命令。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紧急关闭景区,做好游客安置和转移工作,同时,旅委领导分头带队巡查全县旅游行业,要求各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要把游客的人身安全摆在首要位置,确保不发生旅游突发事件。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值班制度。要求各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随时做好防汛抗洪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县旅委在汛期制定专门值班表,确保能够及时处理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安全篇(三):旅游安全责任书


  旅游安全责任书【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轻纺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员工外出旅游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旅游期间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间安全责任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1、出游前认真学习相关旅游安全常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
  2、旅游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4、选择安全的住宿场所,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6、选择安全的娱乐场所,参加各种活动时遵守安全规则,采取保险措施;不要进入各种非法营业的娱乐场所。
  7、旅游期间,员工要单独行动须征得带队领导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时间告诉领导,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8、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
  9、旅游期间,部门领导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领导负有监管责任,所有员工对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自己负责。
  旅游安全责任书【二】
  为做好外出旅游的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员工外出旅游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事故,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遵守国家法律及旅游地区的有关规定,听从导游的安排,服从旅游负责人的管理。凡未经导游和旅游负责人许可私自活动而出现的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在全部旅途中遵守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团结互助,互谦互让,不打架斗殴,在良好的心态下保证团队能按计划行程游览。
  三、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参加旅游,积极配合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检查。
  四、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乘坐旅游车时不争抢拥挤,行车过程中不做影响司机驾驶和危及个人安全的行为。
  五、旅游负责人严格履行个人的职责,特别是确保部门旅游人员安全的职责。
  六、注意景区清洁环境卫生,自觉维护景区古迹完善及景区的一草一木,出现因损坏古迹或树木而出现的处罚,由损坏人个人承担。
  七、私人贵重物品由本人随身携带并负责保管。
  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六个月。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责任人及行政部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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