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章程]学生会章程

来源:学生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18-07-22 19: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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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生会章程:学生会章程范本


  XX团委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思政系分团委学生会是思政系学生的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思政系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
  第二条:本组织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全心全意的为全系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为思政系的建设而服务。
  第三条:本组织的基本任务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团结我系广大团学青年。
  (二)坚定不移的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大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四)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积极服务和参与学校教育管理事务,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同学的成长成才办实事,做好事,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体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活跃繁荣的校园文化,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六)发扬团的优良传统和团员的先锋作用,富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思政系分团委学生会建设成为教育青年团员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四条:思政系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系党支部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和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有关规定、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分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分团委学生会由分团委书记领导,以分团委副书记和主席团为核心,包括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在主席团以下设八个职能部门,包括学习部、宣传部、自律部、体育部、文艺部、综合部、办公部、组织部,各职能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干事若干人。各年级设联系人,负责学生会和各年级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第六条:分团委学生会各人员主要职责
  (一) 分团委书记:由我系熟悉团学工作的资深老师担任,全面负责分团委及学生会工作,直接对我系党总支和学校团委负责。
  主要职责: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服从系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
  2.全面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指导、监督并检查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干部进行考核,做出评议。
  3.负责系内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的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4.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上级组织和领导的工作部署、指示精神,保证上级组织决议和工作计划的实施。
  5. 围绕系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6.负责学生干部的配备、培养、教育,做好学生干部的考评和管理工作。
  7负责系分团委计划内经费开支的审批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地其他工作。
  (二)分团委副书记主要职责:
  1.针对本系团委工作的具体实际情况以及团员青年的特点,提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并落实意见,经常了解全系学生的思想、工作、学校、生活等情况,帮助和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2.积极配合分团委书记开展团委各项工作,监督各个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督促,并检查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负责考核各学生干部。
  3.针对分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建议和计划,整理比提出方案交有分团委书记审阅。
  4.贯彻执行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协助分团委书记做好年度总结,指导各系各班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定期与各班团支部举行座谈。
  (三)学生会主席的主要职责:
  1.是整个系学生委员会的代表,协助系领导管理整个系的学生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及学生会主席团会议。
  2.对整个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3.指导、帮助并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及时传达系上级的指示和精神,关注全系学生的思想动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定期向分团委书记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并落实。
  5.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学生会副主席的主要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并对主席负责。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派,行使主席权利。
  2.了解分管部门干部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席反映并提出可行性的方案。
  3.负责管理和监督分管部门的工作及有关事宜,并进行实地指导。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并向主席反映情况。
  4.切实做好学生会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了解各干部的学习、生活情况。认真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传、帮、带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处理分团委和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做好办公室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并协助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开展工作。
  2. 负责起草、制定和分发分团委学生会有关文件,管理分团委学生会各种文件、文书及有关物品。
  3 建立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档案。
  4. 负责安排和主持分团委学生会有关会议及安排事宜,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工作。
  5. 统一安排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召开时间
  (六)宣传部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学生会一切宣传工作,比如以海报、展板等方式宣传我系的工作和活动,以提高我系在学校内的知名度,树立我系及分团委学生会的良好形象;对内则以海报和通知的形式,向我系学生通报本系的工作和活动。
  2.对全系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
  3.配合我系做好系报的编辑、书写以及系办门口白板的利用情况(如政治、法律等知识的宣传)
  4.负责校园新闻时事、新风尚以及通讯稿件的采写、宣传、报道,协助校团委做好相关报刊的编辑和发放工作。
  (七)文艺部主要职责
  1.组织学生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为我系和分团委学生会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
  2.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
  3.督促和指导各年级各班开展各种大家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
  (八)学习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学习交流活动,例如学习心得交流会、考研座谈会等
  2.开展各种与我系专业密切相关的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朗诵比赛等
  3.紧密联系各班学习委员,及时反映日常教与学的情况
  (九)体育部的主要职责
  1.发动和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为我系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体育活动,包括篮球赛、运动会等
  2.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如定期组织一些常规体育赛事,如:排球赛、篮球赛、足球赛等等。除常规比赛之外,组织策划一些如拔河,羽毛球比赛等不定期活动。旨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充实大学生活
  3.负责我系重大活动出席的整队工作
  (十)综合部主要职责
  1.在学校、系的各项活动中,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2.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任务。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帮助同学更好的了解生活,感受生活,体验生活。帮助同学解决实际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同时作为一个窗口,使同学们体会生活的丰富内涵。切实开展各种活动,加强与同学的沟通,为满足同学们日常生活需要做出努力,3.以同学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为广大同学日常生活提供相关的保障和便利。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辅助工作
  (十一)自律部主要职责
  1.考勤统计: 每周将各班本周考勤情况按违纪情况分类统计.
  2.对旷课节数接近处分要求的学生及严重违纪的学生进行说服教育,预防处分.
  3.讨论处分意见 :对应于处分的学生与教师讨论对其的处分意见.
  4.对我系分团委学生会内部进行内部纪律监督,负责日常工作中的例会出勤情况、工作完成情况等的监督,直接对分团委书记和学生会主席负责。
  (十三)组织部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党员以及青年团员进行有关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知识教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认识,使中共党员和青年团员不忘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使命,促进中共党员和青年团员深入了解我国国情,增进他们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抓全系学生的入党情况,针对各个年级的不同状况进行入党进度和质量的监督.以各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生活.党建带动团建进行相关各项工作.
  3:负责全系团员的团费收缴,记录;团组织关系的转进,转出;检查督促各团支部团组织生活的开展与记录;定期检查各个支部工作手册的完成情况.
  4:定期进行评优工作;负责一学期一次的"推优"工作,并在"五四"评优中对优团,优干进行表彰,同时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向党组织靠拢.
  5:负责对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各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鼓励各支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各支部干部的会议,公布组织活动检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对组织生活过得不规范的支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改进.
  6:组织各团支部干部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协助系分团委举办党课培训班.
  7:完成上级团委书记,副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系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
  第三章 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七条:开展活动流程
  团委活动开展应遵循“计划——预算——确定方案——宣传——实施——总结”的流程。分团委学生会每学期前二周内应制定工作计划。由各团支书、各部长、团委委员分别提出设想,而后经系
  分团委学生会例会讨论形成该学期工作计划。系分团委学生会的每项工作在正式开展之前,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拟订详细的策划书及详细的活动经费预算,在系团委上共同讨论、修改,交分团委书记审批。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在当天做好该活动的小结,并向总负责人、团委
  书记汇报,做好宣传工作。
  第八条:责任制
  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系分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基本以项目的形式分工,按照项目的内容与团委成员的特长将工作进行适当的分配,并选择适当的成员作为项目的总负责人开展工作,总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且有权要求各部门进行配合,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对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负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学生会干部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要起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果发现学生干部有违纪现象,将加倍处罚。
  第九条:存档制
  分团委学生会的各种有关的资料均由办公室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以便查阅或为下一届团委提供参考及借鉴。
  第十条:例会制
  分团委学生会例会每周举行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各主要成员应时刻保持联系,积极交换意见以保证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条: 任期及考核
  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两次考核,考核时间在每学期的期末,考核结果予以存档。
  第十二条:考勤制度
  (一)凡接到系分团委学生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口头通知等方式通知开会的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出席,所有成员无故迟到一次者在下次会议开始前做检查,迟到两次者点名批评,并受到警告,迟到三次、无故不到两次者,由主席团讨论其去留问题。
  (二)召开会议前,团委委员、各部部长、副部长须自觉提前五分钟到场;凡请假者,必须向团委书记或学生会主席事先书面请假,并且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主任处,由办公室存档。会后补假无效。
  (三)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团委学生会干部无故缺席一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两次未到取消评优资格。
  (五)每次会议或活动后,办公室填写“考勤表”并存档。
  第十三条: 财务制度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部门应对所需经费情况作出预算,并将金额及用途写入预算内,由分团委书记及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支出。活动结束后各部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并附正式发票或收据叫综合部申请报 销,活动中应本着节约支出,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经分团委书记同意,各部可以积极创收,但是收入必须作为分团委学生会的活动经费,不得个人打着分团委学生会的旗号搞个人创收。
 

第二篇学生会章程: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xxxx学院各学生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第二条xxxx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xxxx学院全体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二)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四)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xxxx学院学生会接受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三)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 权利机构
  第一节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xxxx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各院(系)本(专)科学生总数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团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二节学生委员会
  第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出的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 主席团
  第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学生会章程,监督学生会章程的实施;
  (二)领导各院(系)学生会以及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四)收集同学对学生会及学校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将答复向全校同学反馈;
  (五)评议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
  (六)学代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7~9人组成,学生会主席团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或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委托副主席主持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在任期内因弹劾而被免去主席职务时,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任命继任主席,并报校党委批准,报校团委备案。
  第二节 学生会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下设:秘书部、学习部、礼仪部、卫生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对外联络部、体育部、技能部、网络部、素质拓展部、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宿舍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学生委员会对各职能部门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 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八条 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十九条 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院(系)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本章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 各院(系)学生委员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并及时报告,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院(系)学生委员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学生委员会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院(系)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三条 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人选产生后须经校学生委员会、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四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 (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六章 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五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六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七条 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
  第二十八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委员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篇学生会章程:学生会章程


  第一条 盐城工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团委指导、院党总支领导下建立的全院大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院党委和其他各行政部门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与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宗旨:以“铁军精神”的育人方针为指导,团结全院同学,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促进同学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为各年级同学服务。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以学院的学生工作为中心,不断提升自己的团队凝聚力,不断提升团队的执行力,不断提升学院活动的宣传教育效果;
  2.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全院同学服务;
  3.促进全院同学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其他学院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第四条 学生会在工作中接受院团总支书记的指导,并定期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
  第五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会工作,使我院学生会工作向着系统化、制度化、细致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院学生会各项工作由主席团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在工作中接受学生科科长的指导。
  第七条 院学生会职能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以下部门
  第八条 各班级团支部工作组
  1.各班级团支部工作组成员由各班班委组成;
  2.各年级班委隶属于学生会,服从其领导,积极参加、落实各项活动;
  3.各班级工作组成员由本班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并报由学生会统一备案;
  第九条 院学生会干部的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学习成绩优良,组织领导能力较强;
  3.德才兼备,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精神,能主动积极开展
  工作,绝不允许有谋私利、争名利或损害学生会的行为;
  4.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教育和帮助,积极参加所在班级的活动。
  5.院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6.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不得兼任班委或其他社团职务。
  第十条 院学生会各部门干事的产生方式:由新产生的学生会组织各部进行全院范围的招新工作,有意参加学生会工作的同学填写申请表,学生会统一安排各部门面试。面试通过的同学在学生会向其所在年级的辅导员了解情况无异议,并经过所在部门一个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成为学生会的干事。
  第三章 选拔及开除制度
  第十一条 学生会成员的产生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通过各年级辅导员推荐、自荐等方式公开报名,候选人在经面试、公开竞选演讲,由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投票产生,最后由学院领导批准方可正式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时,与会代表超过应到人数的2/3,大会有效;赞成票超过人数的半数,表决有效。
  第十四条 选举结果和具体职务安排须报院党总支批准,并将选举结果在全院内公示三天,无任何同学表示异议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学生会各个决定由常委会讨论得出,常委会成员由主席团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第十六条 学生会成员如有以下情况,取消其在学生会一切职务:
  1. 有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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