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日宣传标语]国家安全宣传日

来源:安全生产总结 时间:2018-07-13 10: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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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宣传日篇一:2017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总结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学习活动,旨在让全校师生将爱国主义和国家安全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规定。近期,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重庆警备区、市国安局、市普法办、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七家单位在市主城及各辖区联合部署启动了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为期一个半月。期间,有关部门将围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重庆市实施国家安全法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推广全国间谍行为与线索举报热线“12339”为重点,广泛宣传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唤醒人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意识。
  本次活动重点面向社会公众。我市国家安全机关将联合各级国安办,陆续走进市级部门、有关区县、大型企业、高校等,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在重要商圈举办主题集中展览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为市民奉上一系列别开生面的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提高国家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该活动是我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面向公众的大规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目前,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等具体活动已有序推动。
  2017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二】
  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天上午,舞钢市委政法委在寺坡步行街,朱兰街道办事处在朱兰广场同时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通过采取悬挂过街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制作摆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市民宣传了如何界定间谍行为,心《国家安全法》亮点解读,什么是国家安全意识、发现疑是间谍行为的举报途径以及间谍罪名等相关法律知识。
  舞钢市政法委当天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等基本法律精神深入普及,切实提高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从而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朱兰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联合司法所,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朱兰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召开专门会议,对安全日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学习,召集社区和站办所负责人共同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并对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多渠道如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和居民群众易接受的方式,进行了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专门针对孩子的安全问题,政法委为市民制作了关爱孩子安全的展板:1、学会辨别身份:向孩子解释清楚出门在外,谁是危险的陌生人,谁是相对安全的人,遇到危险时可向谁求助;2、培养警觉意识:鼓励孩子相信自己的直觉并做出及时的反应,不要单独接受陌生人的求助,抵御陌生人的物质诱惑;3、出门结伴而行:不选择偏僻、杂乱的道路,可以给孩子佩戴定位手环等。4、普及家里的潜在危险:告诉孩子必要的电器知识,向孩子现场模拟刀具、煤气、攀爬窗台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5、学会应对突发事件:教会孩子拨打紧急电话,锻炼其清楚的描述自身所处的危险状况。
  舞钢市第一小学也认真做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工作:学校首先在本周一的升旗仪式上,进行了国家安全日知识普及。在4月15日,全校各个班级召开了主题班会,并通过校讯通平台对全体老师和家长进行了知识宣传,通过电子屏播出滚动标语字幕。后续还对学生进行了回访,增强了对国家安全日的了解,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017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总结【篇三】
  根据省委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国家安全厅统一部署,为营造浓厚的国家安全宣传氛围,福州华侨中学积极配合开展“4.15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校园主题活动,以总体国家安全安全观为指导,以习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为宣传重点,从而增强该校师生树立宏观的大国家安全理念。
  一、领导重视,共同参与
  该校领导高度重视这次的主题教育活动,提前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和全体师生大会部署主题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各环节万无一失。由庄金业校长亲自抓,陈琛副校长牵头,德育处具体落实,确定了这次活动的主题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增强爱国守法意识”,并利用周一升国旗的周会时间进行宣讲动员。2016年4月13日上午九点三十分,活动如期举行,省市区政法委、国安办,福州市广电局,福州市教育局,台江巡特警防恐大队,义洲街道社区,义州派出所等相关单位齐聚福州华侨中学,共襄盛举。
  二、周密安排,逐项落实
  在福州市教育局思政处和台江国安办共同指导下,该校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LED、宣传栏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该校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加强“三法一规”的宣传辐射作用,并认真组织以国家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以观看“反奸防间谍;反恐怖防渗透”主题宣传片为主线,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共同营建和谐平安的校园。
  三、亮点频出,气氛活跃
  本次活动亮点频出,由台江区巡特警防恐大队进行的反恐演练首次进入校园,那虎虎生风的军体拳,英姿飒爽的队列演练,尤其是各种各样反恐防暴利器的展示,赢得全体师生阵阵热烈的掌声。由该校综治副校长义洲派出所王斌、林怡两位副所长主持的关于国家安全知识竞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学生们踊跃的参与意识赢得了政法委和国安办领导的好评。在校园专题宣传栏前,省市电视台的记者,不断捕捉学生们精彩的瞬间,面对镜头福州侨中的学子们落落大方、侃侃而谈。纷纷阐述自己对“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见解。
  通过今天关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教育的开展,该校师生充分意识到“国安才能国治,治国必先治安”的意义,正如庄金业校长在接受省市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所说的“今天的宣传活动只是开始,今后该校将利用这一契机依托课堂主渠道,搭建活动平台等多种形式将国家安全的相关法规内化为自身要求,形成自觉行动,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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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宣传日篇二:2016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总结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在中国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语文迷为大家提供国家安全日活动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活动总结一
  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该法在第一章总则部分的第十四条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的4月15日,就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安全稳定是一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支柱和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新起点上,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新趋势,针对未来国家安全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着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国家安全环境,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繁荣昌盛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
  习总书记用71字总结“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综观习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以往的综合安全观相比,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大大拓展。
  面对即将到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做国家安全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决捍卫者,既确保自己一切言行都在遵纪守法、利国利民的轨道上运行,也对一切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现象和行为给予旗帜鲜明的反对、毫不含糊的抵制。人人投身其中,就必能筑起国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铜墙铁壁。
  活动总结二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全军和武警部队组织官兵系统学习宣传习主席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走进军营,感知国防”等国防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近距离了解部队官兵训练生活,感悟我军优良传统,感知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光辉形象,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热情。
  宣传展板图文并茂、铁甲装备庄严列阵……今天上午,北部战区陆军某旅邀请数百名驻地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群众和院校师生走进军营,参观部队训练生活。“大家现在看到的装备,在去年‘9·3’胜利日大阅兵中光荣地接受了习主席和全国人民的检阅……”在装备技术区,官兵们驾驶新装备进行了快速机动等课目展示,参观者时而鼓掌,时而欢呼。13岁的小学生徐子宁兴奋得喊哑了嗓子,他说:“强大的国防需要这样先进的武器,我要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发明出更先进的装备。”在该旅5名特等功臣塑像前,数百名官兵和驻地群众齐唱国歌,共同缅怀为了国家安全献出生命的英雄们。座谈中,驻地政府机关干部包春恩感慨地说:“看了展板上的历史故事,深深感到国家安全不仅仅是部队的事,我们每个人都要出一份力。”驻地高中藏族班学生卓玛则联系成长经历道出了真情感悟:“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国家安全!”
  今天,北京大学附属中学石景山学校200名师生,来到北京卫戍区某迎外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展示厅里,兵器常识讲堂气氛热烈,3名战士娴熟的操作和生动的讲解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学生们争先恐后地上前体验。训练场上,24名身着迷彩服的侦察尖兵进行格斗表演,赢得师生们如潮般的掌声。“当前,国家安全和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开展这样的活动,有利于增强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活动结束时,该团政委邹雪峰告诉记者。
  观看一件件实物,浏览一块块展板,品读一组组数据……今天,近千名驻地干部群众走进中部战区空军某师“英雄营”,参加“维护国家空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接受教育熏陶,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提升空防安全意识。“国土防空机动作战中,我营老前辈六进西北、五下江南,谱写了一曲曲捍卫祖国领空安全的壮歌……”多功能厅内,解说员汪子健结合一个个实例,借助多媒体手段,声情并茂地介绍我国空防安全形势、特点,并与民众进行互动交流。聆听着讲解员的翔实解读,浏览着一块块反映危害空防安全实例的展板,观众个个神情严肃、驻足沉思。驻地学校老师张丽感慨:“原来,静悄悄的天空并不安宁,我们每个人都必须筑牢维护国家空防安全的思想长堤!”
  参观细致认真,感悟真挚深刻。“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牢固树立国家安全理念是每名公民的基本素质”……随着一场场生动的教育活动的展开,国家安全理念在每个人心中扎根发芽。更多相关文章推荐:

国家安全宣传日篇三:2016年第5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安全驾驶说了多少次,可是就有人不注意。所以在第5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到来之际,小编整理了以下2016年第5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6年第5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强化各部门、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法定职责和义务,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今年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工作措施
  (一)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二)强化部门联合整治。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三)共同策划媒体行动。要在12月2日前后一段时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相关部门领导要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要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在报刊杂志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四)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 “好交警”、 “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五)积极组织社会面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
  工作要求
  (一)联合开展专题部署。各地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联合开展专题部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细化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优秀宣传资料全国共享,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线索、积极配合中央新闻媒体主题采访和媒体行动,形成全国联动,大造宣传声势。
  (二)推动业务和宣传紧密结合。各部门要将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与本部门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主题活动方案,彰显系统特点,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年内保安全重点工作,将隐患整治、案例曝光和针对性提示有机结合,明确步骤、层层推进。11月上旬到中旬为预热期,宣传造势;11月下旬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形成宣传热点;12月2日至4日为后续宣传期,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三)积极推动宣传工作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围绕年度主题,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本地特点的主题活动。要强化品牌意识,主题宣传品要统一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ogo)。要积极利用市场化、项目化模式,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安全活动,制作高品质宣传品,开展有效宣传。要通过122主题活动,形成可持续传播的、受群众欢迎的交通安全文化产品。
  2016年第5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1】
  为开展好第五个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黑龙江省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活动主题:“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活动时间:11月10至11月22日为活动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23日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达到宣传高潮。12月3日至8日深化宣传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各地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成立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八进”(进部队、进社区、进学校、进人员密集场所、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施工队伍)活动,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
  (二)开展重点群体宣传。
  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重点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法人、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全覆盖针对性的宣讲活动;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
  (三)开展部门联合整治。
  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四)开展媒体策划行动。
  12月2日前后一段时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组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企业和个人。组织新闻记者开展暗访报道或随警执法报道,曝光校车、旅客运输车严重超员、超速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规运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在报纸报刊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活动。
  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 “龙江好交警”、 “龙江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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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专题活动方案
3.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4.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
5.小学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
6.幼儿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
7.2016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8.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9.2016年幼儿园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方案
10.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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