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来源: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18-06-18 15:00: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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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1):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大气污染对人类的生活影响极大,甚至危机人类的生命安全,所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做好来,以下是关于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欢迎阅读!
  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一
  今年以来,各部门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部署进行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我县PM10和PM2.5空气自动化监测系统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全年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94天(故障停机43天,数据无法显示)。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燃煤锅炉
  经环保局调查,县城区范围内原有燃煤锅炉共计163台,需改造的91台。截止目前,拆除10台,改造使用清洁能源12台,安装改造水除尘17台,还有18台正在协商安装除尘设施,对逾期不按要求改造锅炉的单位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所有燃煤锅炉用户下达通知,严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同时全部叫停新建锅炉审批工作,对新建小区全部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进行采暖。
  (二)高硫份高灰份煤质控制和煤站排查整治情况。一是严把煤炭入境关、质量关,由质检局牵头,工信、交警、环保四部门组成的“县大气污染防治煤炭质量检查站”,对所有入境车辆进行查验及煤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劝返;目前共检查运煤车辆276辆次;二是加大煤站排查整治力度。我县召开提前劣质燃煤控制工作会议后,工商部门迅速行动,出动人员20人余次、车辆8台次,对全县的煤场、煤站开展详细的摸底工作。完成整治煤炭经销企业114家;三是严把煤炭质量关,设立煤炭质量检查站一个,共抽检煤炭式样96份;四是发改部门按照全市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制定了《县消减煤炭消费总量计划目标分解表》。
  (三)加油站
  整治加油站35家,限期安装了废气回收装置;共抽检93#无铅、乙醇汽油、-10#柴油47批次,废气污染得到有效回收和控制。
  (四)餐饮业
  由执法局牵头,对188家小型餐饮企业下达整改通知;治理烧烤点49处,取缔露天烧烤27家,油烟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五)扬尘治理
  一是由住建局牵头对全县建筑工地进行监督管理。整治施工工地39家,在建工地全部实施围挡作业和洒水等措施,运输车辆全部实施覆盖,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整治。
  二是执法局牵头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继续整治,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频次。起草了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方案,对城区内的渣土运输车辆规定行驶路线和通行时间,行驶途中不得有遗、撒、扬漏现象,建立各行政执法大队辖区负责,巡查大队机动巡查的工作机制,发现未密封的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现场整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写出保证,对履教不改者进行查扣,到目前为止共整改散装货物、渣土运输车辆126辆次。三是公安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迅速响应,积极配合各部门进行各类环境违法治理工作,对拒不执行环境整治的企业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
  (六)秸秆禁烧
  各乡镇继续按照目标责任书和属地管理内容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防火队严防死守,不间断巡查;各乡镇还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治理矿山、尾矿库扬尘、秸秆焚烧、加油站改造等整治工作;通过对旅游公路两侧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对寨沟门村南旅游公路边上的砂石料加工厂下达停产通知书;农业部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县现有秸秆加工企业3家,年处理秸秆11万吨。
  (七)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情况。一是县政府应急办组织环保、发改、气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大气环境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对奥宇钢铁厂、新昌发电厂、神邦球团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措施,今年共响应市三级预警9次。二是气象局建立了应急气象服务流程,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发布各种天气预警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预警信号27个,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通过白石山、空中草原烟炉燃烧烟条85根,发射火箭弹18枚,对装有危化品发生事故的车辆进行静电检测及处置一次。
  (八)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积极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涉污企业,特别是无手续等重点难以关停取缔的黑煤窑、沙场、砖窑进行关停取缔等工作。今年以来共破获涉污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3起,抓获各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县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规定动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举措、砸死责任、严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大气质量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强化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资金运行保障机制,确保替代改造资金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政府监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控的工作机制,全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二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总体成效
  近年来,在省人大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上下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各项部署,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XXXX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南昌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0.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在全国第一批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中上,全省其他10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XXXX年1-10月,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6%,好于上年同期。九江市XXXX年开始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全省其他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十二五”前三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2010年累计下降6.16%、2.03%,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XXXX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6.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39%;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7.8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11%。
  (三)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省政府与环保部、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制定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将21个省直单位纳入《实施细则》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二是出台《大气十条》实施细则以及考核办法,按照《大气十条》要求,省政府印发《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净空、净水、净土行动,着重部署了应对大气污染的“净空”行动,从治理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三个方面具体明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以节能减排倒逼产业升级。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推进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采取逐月督查、调度、通报、驻厂督办等措施,推进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全省火电脱硫、脱硝机组装机容量分别占统调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将达到100%和94.66%,钢铁行业脱硫烧结机面积占烧结机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4.79%,全省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比例将达100%。二是严格大气污染减排考核。省委、省政府印发《XXXX年度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将空气质量纳入考核范畴,并对节能减排不合格的相关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和推动市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XXXX年,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1个设区市和8个县(区)实行了“一票否决”。三是强化节能评估审查。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规定,积极引导企业研发、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推进钢铁、有色、陶瓷、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在圆满完成XXXX年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西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确定了我省XXXX年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和企业名单,并向各设区市政府下达了淘汰任务书。此外,加紧清理整顿全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和船舶行业建成违规项目,清理新钢集团11#1050M3高炉项目等违规钢铁项目8个。
  (二)大力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一是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XXXX年7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重点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环保检验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尾气超标治理和强制报废等内容进行规范,为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各地大力贯彻落实《条例》,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截至10月底,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02万辆。三是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截至目前,全省经委托的机动车环检机构103家,基本覆盖到县一级,全省核发环保标志超过340万套。四是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各设区市均出台实施了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其中南昌市限行范围达到了70.53平方公里,抓拍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2万余起。五是加强机动车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南昌、上饶、景德镇、宜春、吉安、赣州等6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门监管机构,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也正在加快建设,南昌市已完成平台建设。
  (三)大力推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加快地方性立法。《江西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XXXX年立法计划。二是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在全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加强施工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列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条件之一,并将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投标中计入竞争报价,实行费用单列。三是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清洗作业水平。加强城市环卫作业管理,积极推进主次干道的机械清扫,推进道路清扫由干式向湿式转变,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洒水压尘次数,对城市重点地段道路、公共场所地面实行定时水洗压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四是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各设区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扬尘污染方案,不定期对全市工地扬尘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多部门协同执法。南昌、九江、赣州、新余等设区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广混凝土和砂浆预拌,有效减少施工现场搅拌粉尘。
  (四)全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是加大油气回收力度,制定出台《江西省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加快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加快划定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已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其他设区市均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今年1-10月,全省共淘汰燃煤锅炉491台。四是推进燃油品质升级,XXXX年7月1日前已向社会供应国Ⅲ标准车用柴油,XXXX年1月1日开始供应国Ⅳ标准汽油。XXXX年1月1日前将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
  (五)严格大气环境监督监管。一是严格涉气项目环评审批,将污染物总量来源作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一概不予受理,并严格实施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制度。二是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明确在城镇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城镇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农药(原药生产)、钢铁、焦化、水泥(熟料)、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污染型项目。三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署,XXXX年10月至XXXX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471家,其中限期治理36家,取缔关停8家。XXXX年6月至9月,再次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单位)4548家,其中限期治理34家,取缔关停14家。
  (六)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一是推动实施昌九区域规划,制定出台《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环保信息共享、第三方监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应对雾霾的六大联动机制,实行区域内雾霾综合治理。二是开展预测预警联动,省、市级环保、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构建环境保护工作合作框架,为开展全省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南昌市建立空气质量预报工作机制,将于XX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结果。
  (七)大力推进雾霾天气应急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根据环保部部署,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目前我省南昌市、九江市已于XXXX年、XXXX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新余市作为第三阶段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提前于XXXX年3月1日起正式实时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其他8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将于XXXX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二是加快省级和南昌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气象观测站网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做好空气重污染过程中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工作水平。三是加大重点城市雾霾天气应急管理,南昌市相继出台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初步建立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2):环保工作计划例文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环保工作,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今年,辖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九五一”决策部署和市局环保工作的安排,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力度,认真做好执法监管、百项重点环保工作、环境应急防控等各项工作,坚决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确保实现水和大气主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具体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九方面:
  一、认真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迎查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涉及我局的5项复核指标的全面整改与提高,认真研究制定《关于创建文明城区任务分工》的通知,对我局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情况进行细化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为复核迎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认真完成总量削减目标,切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
  严格落实总量减排考核责任制,坚持源头预防和全过程减排相结合,不断挖掘新的减排潜力,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减排任务,力争多削减,为“十二五”减排打好基础。一是强化刚性减排,科学制定实施年度总量减排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污染物减排责任,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二是继续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淘汰一批重污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三是加快治污设施建设,实现工程减排,重点搞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清洁能源替代设施建设。四是突出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减排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施污染减排的通报、抽查和曝光制度,定期公布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和地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区域限批”,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
  根据河流达标情况,切实落实好“抓巩固、抓提高、抓改善”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年内我区2条重点流域断面全面实现稳定恢复鱼类生长目标(COD<60mg/L、氨氮<6mg/L)。加强虞河、白浪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建立并完善水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加强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积极推进两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加大河流水质在线监控力度;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大现场监测、提高监察频率,确保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违法超标排污企业,对建成的污染处理设施要随时监管,决不允许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确保完成百项重点环保工作中涉及我区的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的要求。
  四、大力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着力抓好“三大片区”污染治理工作。以煤烟型污染防治、扬尘控制、机动车尾气监管等为重点,层层签订治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力争年内3个重点空气污染片区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改善。一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坚决淘汰辖区内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二是对辖区内各扬尘点源、线源、面源采取防止措施,加强机动车管理,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三是严格控制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物料堆放等扬尘污染。四是强化饮食油烟的治理,查处露天烧烤和秸秆焚烧等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保洁标准,改进设施和作业方法,减少保洁过程二次污染。确保完成百项重点环保工作中涉及我区有关空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完成万维热电2台45t/h锅炉和昌能热源2台75t/h锅炉炉外脱硫设施的改造,确保达到减排要求;全部关停集中供热管网覆盖且具备集中供热能力范围内的所有分散燃煤锅炉;完成新建立的饮食业单位同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原有饮食业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工作;确保辖区内重点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确保三个空气自动监测点的空气良好率分别达到市控目标要求。
  五、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河流断面和空气质量的监管,制定完善的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年度进行一次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电磁辐射和放射源专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麦收和秋季开展禁烧秸秆专项检查。确保环保设施运行率达到98%以上,达标率93%以上。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及时整改,杜绝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完善各类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有针对性的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从中发现不足,解决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环境应急事故,能够做到迅速出动、科学决策、应对得当,切实保护好区的环境质量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速认真查处环境信访、纠纷和污染事故,查处率达到100%,按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依法足额征收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排污费。
  六、加快构建环保应急监控监管指挥体系
  围绕“预防、预警、监管、应急”四大环节,进一步整合和完善现有的管理资源与手段,加快构建起全方位覆盖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一是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把所有新建项目的污染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措施,作为环评审批的必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消除或避免风险隐患。二是不断扩大自动在线监控范围。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动态档案管理库,把市控以上所有重点水和大气污染源、污水处理厂以及重金属、放射源、危险废物等全部纳入自动监控范畴,实行全程在线监控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三是加强核与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严格执行辐射环评审批、安全许可、放射源监测、废源收贮等全过程监管,坚决控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或因渗漏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理和物资储备制度,逐步开展环境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防范突发事件能力。
  七、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以“六·五”环境日、环保世纪行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借助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条件,制作一些宣传片,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宣传。加强环保的宣传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广大市民的环境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监督、支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和阳光政务等制度,即使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减排等情况,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系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
  八、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切实加强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开展。
  九、加强自身队伍和作风建设,提高环保部门整体形象和实力
  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落实意识,始终保持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实干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强化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机关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强化岗位廉政承诺,建立完善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高环保部门整体形象和实力。切实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一】
  自全市环境污染治理指挥部(扩大)会议召开以来,我区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积极行动,成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认真开展了从煤炭市场检查到燃煤锅炉监管,从小火炉管理到机动车尾气治理和二次扬尘污染防治的全方位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区各专项工作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业污染及煤炭市场检查组
  由区工信局牵头,区环保、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共检查煤炭经营企业30家,煤炭经营户151户,对检查中发现经营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及时下发了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无证经营的14家依法进行了取缔。对任在销售的30吨劣质煤和烟煤进行了封存,对屡次警告未整改的经营户予以依法取缔。并向全区煤炭经营着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炭市场清理整顿的紧急通知》和《严禁销售劣质煤和烟煤的通告》。
  二、扬尘污染检查组
  由区城管委牵头,区执法局、环保局、建设局、环卫局、雁滩市政所等部门和街道配合,对24个街道55个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极个别在建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存在较为严重的二次扬尘现象,区执法局下达了限期改造任务,并通知相关街道跟进后督促措施,切实消除二次扬尘隐患;与48家建筑工地和4家商砼公司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严格规范渣土排放管理,查处违法乱倒131人次,批评教育23人次;在城区主次干道落实了机械化清扫,坚决杜绝二次扬尘污染。
  三、供热锅炉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牵头,对城区所有区域尤其是高坪地区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区环保局共计出动610人次对204家单位进行检查,查封燃煤锅炉10家,限期拆除7家,警告35家,对6家烟气黑度超标排放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制止垃圾焚烧31起,处理餐饮业油烟污染20起。12月30日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兰州温士曼制衣厂等3家3台使用有烟煤的锅炉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四、道路交通污染检查组
  由区环保局联合城区四交警队在盐雁大桥和东岗设立了两个机动车尾气监测点,共检测机动车960辆,对97辆尾气超标车辆下达治理任务;各交警队劝返过境大货车和农用三轮车286辆,查扣不听劝阻强行进城农用车6辆。
  五、市场及生活污染检查组
  由区商务局和各街道牵头,对全区40多家集贸市场“集中点火、分散取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点火”制度的市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尽快采取措施防治煤炉低空污染;对永昌路、武都路等露天餐饮集中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共清理规范烧烤摊点130多处(次),规范店外烤肉店214家(次),查处流动摊点274个(次),收缴经营工具106辆(具)。
  各街道共入户登记小火炉23968个,并向使用者分发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材料11万份;在小街巷和居民院落悬挂宣传标语500余幅(条)。
  六、宣传报道组
  12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街道和志愿者举行了“为了共同蓝天——城关区防治冬季污染誓师大会”,向全区中、小学生印发了保护环境倡议书;对全区冬防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宣传报道;加大了在人口密集区宣传力度,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车并上路宣传;编发和印制悬挂环保宣传口号100余条;编制印发《城关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简报》13期。
  七、督导检查组
  坚持每天对各专项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督查信息》的方式通过办公室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反馈,未发现推诿扯皮现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二】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及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多管齐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了呈坎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镇、村、组以及企业的四级联防联治工作格局。二是开展定期巡逻检查。会同司法所、派出所、安全办、城管中队、消防巡逻队等部门建立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核。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各村张贴公告,通过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
  2、全面落实燃煤锅炉禁用和淘汰措施。在全镇范围及镇属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共摸排出1处工业燃煤锅炉(向荣新材料公司)和1处生产用燃柴锅炉(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改提升。至目前,向荣新材料公司正在实施集中供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预计12月份投入运营;同时,要求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对燃柴锅炉进行整改,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3、全面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程施工工地、石料场等场所的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冒烟”。积极推广利用测土配方、生物肥料、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氨排放。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4、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呈坎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将全镇所有地块划片,实行片、村负责。与各村签订了禁烧责任状,责任人坚决落实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组织广大镇村干部、镇农技人员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广泛开展秸杆禁抛禁烧宣传以及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主动性不够、监管力度不大、宣传还不够深入全面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提升。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区环保局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具体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餐饮店铺油烟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督促向荣新材料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加快施工进度。
  2、大力推广新型肥料,进一步规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3、继续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做好扬尘整治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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